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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译序(3)

《苔丝》一书里有不少超自然的东西。

有一些是属于民俗学性质的,如关于白鹿森林里巫觋沉水检验的传说,奶场里关于奶油与巫术、奶油与男女关系的传说,公牛在圣诞前夕听见《圣婴诞生颂》而下跪的传说等。这些材料给作品增添了许多乡风民俗的色彩,使哈代笔下的农村更加真实,更具特色。不过它们并不引起其他的联想。

但有一类超自然的因素却不同,它们是围绕着苔丝出现的,给读者带来某些联想。如苔丝试穿婚服时在她心里泛起的《儿童与披风》的不祥民谣;苔丝举行完婚礼回到奶场时那“主凶”的午后鸡叫;新婚之夜守在新房门口的那两幅面目狰狞的妇女画像;苔丝曾被迫在它面前发过誓的“手中十字”和它那恐怖的传说;曾多次在故事中提到而在苔丝一家被扫地出门的黄昏又仿佛被苔丝听见的四马大车;还有原始的凯尔脱人在那儿举行献祭礼的悬石神庙,苔丝被捕前恰好在那儿睡觉。种种超自然的东西围绕着苔丝陆续出现,直到宣告她死亡的黑旗升起。这时哈代又似乎总结性地说了一句:“‘正义’得到了伸张。用埃斯库洛斯的话说,那众神之首结束了他跟苔丝玩的游戏。”若是再回忆起哈代在苔丝失贞之时所发的有关报应的感慨,读者完全可能产生苔丝是在遭到复仇女神追捕的印象的。也许正因如此,有人说哈代是宿命论者。

但这却是一个误会,是把哈代对苔丝负疚心理的描写当作了哈代的思想。苔丝所生活的农村是个闭塞的、充满种种迷信思想和迷信心理的社会,苔丝母亲的那本《算命大全》便是一个象征。苔丝受到社会成见和迷信的影响,在关系到自己命运的重大问题上产生敏感乃是必然的。《儿童与披风》、午后鸡叫、门口的女像、“手中十字”的誓言、四马大车的幻觉既是乡风民俗的描写,也是这种心理的自然反映。悬石神庙在苔丝心里也必然产生不祥的预感,它也是一种象征,但它象征的并不仅是苔丝“无可逃避”的命运,它也象征着人世对苔丝的残酷,有如古代的开尔脱人拿活人作血祭。

总之,哈代的作品里尽管有许多含宿命意义的东西,却只起着烘托气氛、增加色彩、刻画人物、加深主题的作用,而不能说明哈代是个宿命论者或有宿命论思想。相反,哈代是否定宿命论的。只以小说《苔丝》为例,其中就有不少对宿命论的尖锐的批判。

在谈到苔丝兄弟姐妹的命运掌握在一对无能的父母手中时,哈代说:“我们倒想请教一下,某个诗人所说的‘大自然的神圣安排’到底有什么权威和根据。”这话显然是否定宿命论的。

在谈到老克莱尔时,哈代说:“对他的理解力说来,《新约全书》与其说是记载基督事迹的典籍,毋宁说是宣扬保罗功劳的史书,与其说有说服的力量,不如说起麻醉的作用。他的宿命论信仰几乎成了一件坏事……”老克莱尔的特点是坚信,而不是理解,是把一切都交给上帝去安排。哈代对此显然是否定的。

哈代也曾公开怀疑上帝的公正。他引用圣奥古斯丁的话说上帝:“你建议走的路倒是好的,但你却不容许走。”

他怀着满腔的同情和赞美描述苔丝自己为婴儿施洗,通过苔丝的嘴说,“如果上帝不肯批准她这种大体相近的做法,那么那个能因为这种不合规范的洗礼而失去的天堂也就没有什么价值可言。”

他也曾指出了宿命论的根源。在谈到玛丽安等人对苔丝的态度时,他说:“她们都是些心怀坦荡的青年人,生长在穷乡僻壤,宿命论在那儿是很强烈的情绪……”他在苔丝婚期定下之后又说:“她……开始承认了宿命论的道理。这种道理靠土地为生的人普遍相信,跟大自然打交道多、跟人打交道少的人普遍相信。”

他在这里指出了宿命论跟蒙昧闭塞的农村生活的关系。靠土地与阳光雨露为生的人容易产生宿命论的思想,因为四季的变化、日月星辰的运行等是人力所无法干预的;而在与人交往多的环境里,人的主观能动性却可以起到改变局面的作用,因此宿命论的影响便会减弱,甚至消失。

他在纯洁的苔丝受到奸污时愤懑地问:“苔丝的保护天使到哪儿去了?她那朴素的心所信仰的上帝到哪儿去了?”接着他便对报应之说提出了批判:“的确,我们可以承认在眼前这桩灾祸之中隐藏着某种报应的成分……但是这种让祖宗的罪孽由后辈来偿还的做法在神灵们的眼里也许能维系道德风化,却是为人的本性所唾弃的,而它对于风化其实也全无作用……苔丝自己那些生长在穷乡僻壤的乡亲们总喜欢用宿命论的观点彼此不厌其烦地说:‘这是命中注定的。’这正是此事的可悲之处。”

书中类似的例子还很多。其实,一部《苔丝》写的就是一个纯洁的姑娘如何受到社会的蹂躏终于含冤死去的悲剧。若是把她的悲剧概括为命运的捉弄,岂不是就一笔抹煞了小说的全部社会意义,开脱了阿历克·杜伯维尔的罪责,否定了安琪儿·克莱尔的错误,取消了封建和中产阶级的某些社会意识对人的迫害这个重大的主题了吗?

现在我们来看看哈代在结尾时那句被称作是“宿命论”的话吧!

他先写了那环境。这是一个美丽宁静的城市,但那监狱的八角塔楼却是“城市美景之上的一个污点”。他又写了那面黑旗,它出现得多么阴森。最后才说出那句话来:“‘正义’得到了伸张……那众神之首结束了他跟苔丝玩的游戏。”注意“正义”一词在原文和译文中都带着括号,其含义是很鲜明的。再品味下面那句话,不难清楚地感到其中的反讽意味,话里有太多的愤懑、辛酸与不平,分明是对那“众神之首”的控诉。

哈代不是个宿命论者,但是哈代在《苔丝》里却还有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思想,那就是对“错过的时机”的惋惜。

这一情绪几乎流荡在整个《苔丝》故事里。苔丝跟克莱尔的爱情之间出现了多少次的阴差阳错,而她的悲剧就在其中酝酿发展。乡社游行后的舞会给了克莱尔选中苔丝的机会,克莱尔却错过了,弄得两人都感到遗憾,苔丝尤其久久怅惘。苔丝第一次川特里奇之行遇见了她命中的魔星阿历克之后哈代发表了这样的慨叹:

“一意呼唤带来的却未必是意中的人儿。注定要爱的人在该爱的时候大多不能出现……一个十全十美的整体的两半并没有在恰到好处的时刻相遇。那迷失的一半还在世界上孤零零地游荡,浑浑噩噩,全无所知,直到延误了时机。而从这种糊里糊涂的蹉跎之中便生出了种种焦虑、失望、恐惧、灾祸和种种极其离奇的悲欢离合。”

哈代的这个思想是和全书结束时的那句激愤的话脉络贯通的:“那众神之首结束了他跟苔丝玩的游戏。”这“游戏”里有人世的冷酷,也有这种捉迷藏式的错过。

两年后两人来到泰波特斯奶场,重新见面,堕入情网。这时苔丝若是立即告诉了克莱尔她的一切,让他选择,那么即使造成痛苦也不会太大。但是却因苔丝的犹豫、苔丝母亲的干预、克莱尔的主观主义,还有最带有宿命意味的意外(苔丝的信塞到了地毯底下),苔丝的自白被安排到了一个最不恰当的时机——新婚之夜。这时两人已无法分开,却又无法相处,于是逼得克莱尔远走异国,苔丝也历尽艰辛。

克莱尔离去之后两人又开始了第三次的蹉跎。苔丝不敢给克莱尔写信,写了又不愿意发出。克莱尔老是想不通,又因得不到苔丝的信产生误会,迟迟不归。事实证明克莱尔原是可以回心转意的。若是苔丝早点给他去信解释、请求、呼吁,克莱尔原有早日回来的可能,那么苔丝也就不致落入阿历克之手,造成惨痛的结局了。这样的蹉跎、因循,在蹉跎时往往是不甚经意,而其后果又是多么严重啊!

对于这个问题哈代是这样说的:“造物主并不在他一声提醒便能使人获得幸福的时刻对他可怜的生灵叫一声‘注意’,他总要等到捉迷藏的游戏折磨得那人遍体鳞伤、精疲力竭的时候才会对那呼唤着‘在哪儿’的人回答一声‘在这儿’。”但对消灭这种现象的前景哈代虽不算乐观,却也提出了希望。他说:“在人类进步达到至美至福的境界时,人的本能也许能更为精微,社会机制的反应也许能更为灵敏,但现在它们却只把我们颠来倒去地折磨虐待。”

这就是说,在“这样的至美至福的境界”到达之前,错过时机而造成遗憾甚至终身遗憾的悲剧总是会出现的,那是一种“恨不相逢未嫁时”的遗恨,“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怅惘,“天于绝代偏多妒”的激愤,是无法回避的,难以超越的。它是时代的、社会的、个人的,还有种种偶然因素的综合结果。

但是哈代对这样的遗憾也并不抱完全消极的宿命态度而听之任之。如上所述,他也寄希望于社会的进步和个人的努力,即“人的本能也许能更为精微,社会机制的反应也许能更为灵敏”的未来。对于社会机制的改善,哈代正以他的作品在大声疾呼,要铲除造成悲剧的社会偏见;而对个人则以克莱尔和苔丝的例子提醒人们注意生命的转折关头,不可蹉跎延误,从而减少这类遗憾。

他的这种思想我们还可以引用他的两首小诗来说明。一首是《火车上的懦夫》:

九点,教堂掠我飞奔,

十点,大海从我驰去,

正午,肮脏多烟的小镇,

两点,橡树赤杨的森林。

然后,是月台上的:伊。

好个明艳的姑娘,她没见到我,

我问自己,“可敢下车去找她?”

在座位上我找着借口蹉跎,

直到车又出发。我真愿,哦,

我已在那儿留下。

这仿佛是一见钟情的爱,那人做了须臾的蹉跎,于是错过了时机,留下的只是有如苔丝在草场上的那种怅惘。因此,哈代在标题上称他为“懦夫”。值得注意的是,苔丝专门去爱明斯脱拜见克莱尔的父母,却因藏在树篱里的那双靴子被两个大伯子无意中拾走而怅然离去时,哈代也说过她“怯懦”。

另一首诗是《最后的菊花》。这诗有六个小节,我们只引用其二,已能说明哈代的思想:

悠长的夏季中太阳总高叫,

催促着轮生的绿叶鲜花,

说它为花儿们竭力效劳;

可为何始终没唤醒了它?

寂寞的花!来迟了,她的娇艳,

它早已蹉跎完季节的荣华,

莫奈何它只能瑟缩在风前,

一任那狂风和暴雨吹打。

在诗里诗人惋惜着菊花的蹉跎,埋怨她为什么整个夏季不趁着阳光灿烂的季节开花,却拖延到了现在,只好“一任那狂风和暴雨吹打”了。

惋惜错过的时机是哈代的一个重要思想。这思想带悲观色彩,因为蹉跎毕竟难于避免;但也有它积极的一面,那就是呼吁社会理性化、合理化、灵敏化,用以减少阴差阳错带来的痛苦,也提醒个人要当机立断,不要让可能的幸福从手中溜走。这倒是一个往往受人忽略却又值得注意的主题。

本书根据企鹅丛书(Penguin Books)Tess of the D'Urbervilles(A Pure Woman)译出。《苔丝》一书典故不少,难读处也很多,还夹杂着一些方言俚语。有些生僻的俚语我们是根据该版本后的Glossary of Dialect and Unusual Words翻译的。该版本有较为详细的注释,我们都全部译出,又根据我国读者情况补充了一些注释,用“原注”、“译注”字样加以区别。凡《圣经》译文都是根据中国基督教协会和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1982年再版的《新旧约全书》译文。这个版本文体较旧,放在现在的译文中有时略嫌生硬,请读者原谅。

小说《苔丝》不很好读,更不好译,译者力求使译文近似原作,却因水平有限,画虎类犬之讥恐难避免,只好请读者批评和原谅了。

孙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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