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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杯中物(2)

丁伯刚留恋地跟着跑了几步,拖沓的身影如同半截模模糊糊的墙,在晨光中扩散,变得薄而宽大,一边无限漫延着,往时间上伸、往空间上伸,这个奉献出美酒的酒鬼,壮烈而痴情地等待着一份无比美好的工作——在他再一次醒来之后,在他另一次醉去之前:丁成功的工作,解决了。他的神童儿子,将会有出人头地的辉煌,决不会像十字街面上常常看到的那些小杆子,过着炮灰般的、猪狗不如的人生。

丁伯刚笑微微地确信着,就像对酒精的高度信赖,信赖其辛辣的神秘性、以及这种神秘性对生活的引导。

然而,这伟大的神秘性也许只能独善其身,对儿子的工作显然无效,意外的一击终于讽刺地迎面抡来——周六的晚饭桌上,丁成功突然捋一捋他的头发,对一桌人宣布:“我自己找到工作了,就是咱电子管厂。”他的声音里有根棍子撑着,直而硬。

丁伯刚盯着丁成功的嘴,像盯着一枚炸弹,声音如垂死之人:“具体?”

“十一车间,新成立的,吹玻璃工,学徒期三个月。下周一到劳资科报到。”丁成功往桌子上瞟瞟,可能看了一眼苏琴,也可能除了苏琴谁都看了。那些送出去的酒,当然不是秘密,每个人都知道,为了丁成功的工作,丁伯刚床下的酒,在这几个月里,已经全部消失了,同时消失的还是丁伯刚的某种精气神儿,他变得落魄而暴躁了。

“怎么,怎么找到的?”丁伯刚语带热切,他宁可相信丁成功是在骗人!吹……玻璃?什么狗屁玩意儿,这能算份工作!

“厂门口贴着呢。都半个月了。没人去,我去。”丁成功冷冰冰地回答,他同样不知道吹玻璃工是什么,但这重要吗,难道他还能够挑挑拣拣吗。

丁伯刚像给人打了一拳似的,脑袋往后一让,并在瞬间胀大了一百倍,他抖索索地举起他的粗陶酒杯,很奇怪,他是冲着苏琴敬的:“嗬!来,敬你一杯吧!这下你落得轻松了……他自己找了个!听听,吹玻璃工!”

苏琴站起来,带倒了凳子。她犹豫着张口:“其实……”

丁伯刚摇摇头不听,焦渴地一抬下巴,酒水纷披披地洒到襟前,他抖着嘴角,突然非常难看地哭了。整张桌子陷入悲凉而谴责的气氛。珍珍却拍了两下手,这是替丁成功高兴、还是鼓励她父亲的哭泣?晓白感到无地自容。晓蓝只管把眼睛使劲一闭,也不知她能闭起些什么。

随着第一串浊泪的滴落,丁伯刚突然坚强起来,笔直地瞪着空荡荡的酒杯,一种粗暴的情感喷涌而出,他勇敢地发现:他开始憎恨苏琴了。

难道不好意思承认吗,他一直对这层关系不踏实!从她轻率地跟自己好上、但死活不肯张扬这层关系开始,从她那假装出来的贤惠、以及贤惠中的蔑视开始。她跟了他,这本身就是件不够真诚的事。他一直在找个理由恨她,瞧,现在他恨上她了。

而憎恨的高潮尚未真正降临,直到他送出去的那些美酒们又排着队回来了,原模原样,连烂兮兮的纸袋子都处女膜一样完整,梦牵魂绕的酒香重新将他柔情密意地包围!丁伯刚差点没哭出来!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丁伯刚愤怒极了,像打算自杀的人发现自己被人救了,他满足而腼腆地等着苏琴解释,胸口咚咚直响。

“嗯,其实……我从来就没有送给‘他们’、我没送任何人。”苏琴垂着眼皮,语调刻板,她对事情的后果显然毫无估计。“我知道他们不会帮上忙的!他们准会说,一个高中生,不做工人还能做什么?他们一口就会回掉的,送出去就等于是白白扔掉。再说。”苏琴像是尊敬地看一眼丁伯刚,他的眼睛正像玻璃球那样微微凸起来。“再说,我知道你有多喜欢这些酒!”

老天爷啊,你听听,你倒是作个主啊!她竟然从来没把这些酒送出手!她压根就没有去出过力、去恳求过那些人?她事不关己、她无所谓地就放弃任何可能性!就听任丁成功就这么顺流而下地成为一个屁都不如的吹玻璃工!

还“我知道你有多喜欢这些酒”,妈的巴子,她懂个屁呀!

丁伯刚的心脏像被扔到水泥地上的骰子那样四处滚动着。她彻底断送了丁成功这一辈子!也断送了他这整个家!想想看吧,那一长串惊人的富有潜力的神童标志,那贲门癌的妻子,她对儿子的临终寄托!尤其还有个珍珍在一边,那个什么也不能指望的傻丫头。唉,幸好妻子死掉了呀!

所以说呢!怎么真能指望一个后来的女人?难道忘了那个最基本的道理,就好比说,电器原配的插头,茶具原配的托盘,衣服原配的纽扣,另换一个,哪怕再新式、洋气,可他妈的又怎么可能好过原配!怎么能指望当个东西用!真的,他不再会把苏琴当个东西了!分手吗,太便宜她了,不,他要继续用好饭好菜去招待她那两个小崽子!照样与她同床共枕滚在一处、操得她四处打滚!最好她还以为他很谢谢她!这样恨她才有劲儿不是吗。

噢,还有这些酒!这该死的他奶奶的美酒!此一番失而复得就好比是死而复生、等于白捡,无论怎么样挥霍都是可以的!

丁伯刚懒洋洋地一笑,决定更改对这些好酒们的态度了——还敬畏什么!就应当放肆地亲狎、哧溜溜喝光、再把它们变成尿给撒了!

主意一旦拿定,一切的烦扰都像衣服领子那样一拎,被提纲挈领了,丁伯刚笑纳了苏琴归还来的美酒,随意地打开其中一瓶,钉子一般痴坐在桌子边,顾头不顾腚、死乞白赖、浑然无忧地举起杯子来,一边不紧不慢地品尝着对苏琴的像黑夜那样的仇恨。

一二得二、二二得四、三二得六,直到六盅之后,他对苏琴努努嘴,又冲床努努嘴,眼角的红血丝里涌动着涨潮般的疯狂,酒精像巨浪一样托举着他,去把苏琴里里外外彻底翻个遍!

他往苏琴看去,苏琴正在床上,紧闭着眼睛,像是温顺地准备迎接惩罚,但在她的肢体里,却又深藏着对这一切的蔑视,以及更胜一筹的疯癫。

唉,这个女人,她永远都不是自己的。跟她的这一段儿,就像已经馊掉的饭菜,迟早都是要倒掉的!

丁伯刚颓丧地摔下他的杯子,那怪结实的陶杯子在桌上滚了几滚,好像在提前锻炼筋骨,预演一番若干年后它将要遭遇的巨大气浪。

3、有一次的酒,丁伯刚认为非常值得纪念:那通酒,一是使他与苏琴的分手明朗化了;第二,还使他从一个软绵绵的醉汉成为一个,怎么说呢,爱使拳头的那种醉汉了。醉汉也有是派别的。

记得当时的杯中之酒是安徽淮北濉溪的,这个地方丁伯刚研究过,他每次买酒都会研究产地。濉溪有点奇怪,其实是个矿区,产煤,而淮河水,由于毛主席的一句话“一定要把淮水治好”、它便被当地的大坝拦截分成了极多细小的支流,到了冬季,水都差不多干了,但正所谓“苦水出好酒”,竟成就了其出名的“十里香”;同时,这里还出产了两个历史上很有名的大酒鬼:嵇康和刘伶。这两个人其实丁伯刚并不熟悉,连名字也不大认得全,但只要是酒鬼,那就都是兄弟啊,为此,他对口子窑分外倚重——满满入一口,嗬,麻舌头、麻牙齿、麻下颚啊,趁着这麻辣劲儿吞下去,一秒钟过后,嘴里就像刚刚漱了嘴一样的清爽了!嘴巴重新张开,那夹带着苦涩的香气立刻跑出去,从餐桌上方开始发散,散到门边、窗户边、墙缝儿,强盗般占领了一切旮旯地方。

丁伯刚连喝三杯——今天的下酒菜,怪逗趣儿的,是关于结婚证呢。

这个没高没低的话头,是丫头珍珍提出来的。这个星期六,她老人家没有在酒店义务劳动,而是赶回来共进晚餐。正好好儿地叭叽叭叽吃着呢,不知哪根神经一搭,她突然一本正经地建议道:“嗳,我说,真奇怪,你们俩个,怎么不领个证呢?办不办酒席无所谓,正式点儿呀!”

这时候,“星期三联盟”刚过去不久,她这么一说,却让人觉得两者之间似乎有什么联系。桌子上人全像死了一样,没人应她,仍然只是一片叭叽叭叽的吃饭声。珍珍毫无感觉,她喝口汤;“我们酒店,几乎每个星期都有人摆酒结婚,可热闹了,再丑的新娘一穿上婚纱都还蛮漂亮的。”

还是没人说话。

珍珍接着往下:“不过!倒真的,还从来没见过中年人结婚摆酒的。所以呢,你们摆不摆摆酒无所谓。但结婚证,明明白白的,我看应该搞一个。反正我们小孩子都没意见的对吧。”她大包大办的,好像丁成功、晓白、晓蓝曾经一致就此事委托过她。她那脑袋里,到底想什么呢。

好在,菜、饭、酒,都吃得差不多了,大家很快散了。苏琴照旧去洗洗涮涮,动作很快,因为她要趁热带点饭菜回去给冲刺复习的晓蓝——丁伯刚每样菜都单独替她弄了一份儿,这有点麻烦,而且,丁伯刚知道,那孩子根本不会领他的情。丁伯刚懒懒地想着,一边把眼皮舒服地搭上,一切都跟以往的星期六差不多。谁也不会把珍珍的话当回事的。

直到苏琴在门口穿鞋,都快要开门走了,丁伯刚像是掐着马表般地准确地从昏睡中睁开眼,他看着苏琴,声音清醒得像名挑衅的军人,当然,也可以理解为一种邀约:“你觉得呢,领证的事?”

他看到苏琴的一只腿,不自然地挪了一下,他突然感到担心,并且害怕起来,他预感到一种跌落,所有的都将跌落,就在不远的明天。

丁伯刚往儿子那扇门瞧瞧,那里没动静;又往客厅里的照片瞧瞧,死去的老婆仍然淡然地平视着。趁苏琴还没有反应,丁伯刚在心里小声跟自己说了句实话——讲真的,他还有点喜欢珍珍刚才的那个提议呢,最起码的,盖个章,就正式了嘛,他对苏琴就踏实了嘛,要不然,这买卖不对头啊……

苏琴又挪了下另一只腿,然后把换下的拖鞋放放正,非常平淡、但也非常高深地回答:“你觉得呢,我们两个?”

然后她合上门,走了。一分钟都没停。

丁伯刚开始咀嚼她这句话,像咀嚼一把生花生米,涩涩的,嚼到最后,又有点花生油的香气。他又喝了三大盅。他明白她的诘问:哼,我们两个,般配吗。他也同意她的结论:不般配。切,她以为他真在乎吗?他甚至明天就可以让她滚!真的,他可以说到做到,他难道还舍不得她?

口子窖现在开始亲热地抽打他了,燃烧的火苗顺着喉咙往下游走,途经脖子、胃、肠,直到撒尿的话儿,统统着火了,噼里啪啦窜得像麦桔杆;接着,那腾腾的热气又上溯了,一直上溯到丁伯刚的眼睛里,他眼睛红了,红得想滴点什么出来才好!他瞥一眼老婆的像、想到了许多过去的事情、想到了他们一家四口的过去,又想到了眼下这莫名其妙的现在。唉,日子真尴尬啊。

不,别傻了,正喝着这么好的酒呢,应当高高兴兴的!丁伯刚可不愿意自艾自怜。他重新为自己约定了三盅,每一杯都很有风度地亮一下空杯,以示计量的严格与科学。

然后,他扶着桌椅站起来,感到整个人都成个了酒具,五脏六腑里都在晃荡。

这人形酒具晃荡着走到窗前。从客厅的这扇小窗户,可以看到他最为熟悉的场景,熟悉得像每天啜饮的杯中物:两个大烟囱、一个水塔,像钝角三角形那样一声不吭地相互陪伴着;矮而粗壮的水塔用红砖垒就,像个老女人,她的暗红成为整个视野里最基本的色调;而两只烟囱,则各有个性,其排烟的时间及效果也绝然不同。稍矮的那只,是水泥制品厂的窑塔,整个白天都冒烟,很淡,太阳强烈时,肉眼基本看不见——它所冒的其实不是烟,而是细腻的水泥灰,在空气的掩护下,淡白的烟灰非常均匀地洒遍厂区所有人家的所有角落,整个上午、然后又是整个下午,烟灰们耐心地积累着,终于,下班回家的人们,用手拂过桌面,收回外面的被子,举起黄瓷缸,他们的肉眼这才“看见”,烟灰们像一层薄纱覆盖着手里的东西,所有的东西都像个新娘子似的,操,几乎羞答答的!另一只烟囱,如同轮岗的卫兵,它在傍晚时分才开始冒,这正好是丁伯刚下班后的时间,它那灰黑色的烟带着焦糊气,随着风向形成的弧线如同女人的腰肢,着实使人迷醉。

丁伯刚喜欢站在窗前发呆——这样的厂区黄昏,丁伯刚多么喜爱呀,以致于他一听到年轻人对厂区的偏狭、落后表示抱怨时,他就会发火,这么温顺、广阔的厂区,还有什么好挑的,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地方嘛,别以为丁伯刚在说胡话,凡是跟他一样,在厂区一轮又一轮生产高潮、劳动竞赛、比学赶超中度过美好年华的人,都跟他深有同感,他们一直记得,在厂区,他们创造了多少奇迹,那么充实而生机勃勃……

黄昏之后,天色暗下,暗到那灰黑的烟、暗红的水塔都看不见了,一丛红蓝色的火苗就会从夜幕中慢慢浮现:那是石化厂长年累月排出、并一直燃烧着的地下废气,一年四季、从白天到黑夜,都那么傻乎乎地烧着,像有人在半空举着火把,他被付了工资、必须不知疲倦地永远举着。丁伯刚一眼不眨地盯着……那红蓝色的火把从模模糊糊变得越来越亮,好像成了整个厂区的中心。他相信,一定有许多跟他差不多的老家伙,跟他一样,站在家里的某个角落,揉着烂红的眼睑瞪视着这丛火把。

丁伯刚凝望着,熟悉的悲伤再次来袭,这火把让他想到了丁成功,雄伟的大火一下子变成了吹玻璃车间的小鬼火,丁成功正光着个大膀子对着根管子吹呢!软乎乎的液体玻璃恶心地流动着……他将要一直吹下去,从学徒吹成师傅,吹成个老油子工人,衣服满不在乎地脏起来,胡子拉碴的,慢慢胖了,秃顶了,并且,像自己一样,喝起酒,大醉起来,并同样站在某个窗前地看着这冒着黑烟、烧着废气的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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