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一种喜欢,叫作“我妈喜欢”。但我妈喜欢我的方式我很不喜欢,好在她太忙了,要侍弄十几亩地和十几头猪,她实在没工夫仔细地喜欢我。她曾在我三岁的时候承诺过要做一条花裙子给我穿,事实上,到我三十岁时,她才想起这件事。更别提我额头上手臂上脚上的疤痕是何年何月的事儿。
我妈起早贪黑地忙呀忙,折腾地里圈里的活儿,逢上赶集的那一天,把地里和树上那些疏菜和果子都搬到街上换钱去,甚至家里任何一只老母鸡的屁股都没逃过我妈的眼睛,硬是把一个九口之家折腾成了村庄里先富起来的人家。
她太忙了,没时间关心发生在我们身上那些有趣的或是悲伤的事情,但对我们的考试成绩却异常关心。我妈喜欢我考得好成绩,但即使是我考得全班第一她也从不肯表扬我,还怀疑我照抄别人的。更别提我考不好时,她总是风风火火地拉起我长满肉刺的手指,或是指着我大脚拇指露馅讨饭的鞋子,骂我贪玩,甚至连累我家后门口被我爬得光滑的石榴树和柿子树,它们都是我过度贪玩的罪证。
她喝令我们干活的声音很大,常常还在被窝里就心惊胆战地爬起来,要么跟着她下地,要么跟着她上山。她做什么活儿都手脚麻利,所以在她嘴里我们都是些偷奸耍猾的货。她总是说我野马山丘的,不如隔壁的四姐姐那样看门像把锁。
我十五岁那年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中专,成了村里第一个可以端“铁饭碗”的人,我妈大喜过望,一副不知道要怎样表达对我好的样子。一会儿问我要吃洋芋吗?一会儿又问我要吃鸡蛋吗?她对我一好,我反倒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她,所以她问的我全然都不要。我妈有时忍无可忍的时候就说一些绝决的话,她说她麻麻肚皮舍了吧。当然,无论如何她也不会舍弃我的,且不说我给她带来了无比的荣耀,让她在村庄里的地位一下子变得更加不可动摇,最关键的是我一定是她亲生的,而非买一赠一的赝品。
我对我妈的这些对抗情绪,丝毫不影响她在村庄里的风光,所以她忍受着我,以她喜欢的方式来爱我。哦,不,在村庄里,“爱”这个字是从来不被提起的。我们从来不赤裸裸地说这些让人难为情的话。以致在开学临近的时候,我对我妈想要送我去学校的愿望表示了强烈的抗议,并无所顾忌地威胁她,如果她要送我去学校,我就不读了。吓得我妈花容失色,那时,我妈绝对可以配得上这词,她才三十五岁,是这里远近闻名的美人。我爸义不容辞地承担了送我去学校的重任,我妈没有什么失落的表情,抑或是我连看也没看她一眼。
四年的中专生活,大凡都是我爸来看望我,我喜欢我爸宽厚随和的性格,就是不喜欢他总是纵容着我妈,竟然还由着她与我爸的表兄弟们拼酒,猜令,大笑。也太肆无忌惮了,却还要天天说我没点女娃子的样儿,不是爬高下低,就是捉鱼摸虾的。终于有一次,我妈还是忍不住来学校看了我一次,见到她的那一刻,我的心突然就软了下来,从前的那些对抗细胞完全不在了。我下课时,她正安静地坐在花园里织毛衣,美美的样子,同学们都说是我姐,一点也不像我认识的我妈的样子。
待我们姐弟四人都从村庄里一个个走出的时候,我妈也渐渐老了,就连我也显得有些老气横秋了。我妈不再高声地呵斥谁了,年轻时的急躁和暴戾荡然无存。然而,令我害怕的是这些东西却在我身体里居住着,一不小心它们就会钻出来吓人。让我时时感觉到遗传基因的强大和无奈,好在我知道了修炼这种词汇,我常常在身体里自残,坚决地绞杀它们。
年轻不懂事时,一直觉得我妈喜欢的和我喜欢的永远是一种冲突,我唯有逆着她,才有存在感,才会让她感知我一直存在。如今阅尽生活甘苦,知道了我妈的千恩万好,再不敢有丝毫违抗,我更显得像个听话的孩子,我妈也更显得像个慈祥的妈妈。在以后的日子中,我愿意百依百顺于我妈,只要她喜欢的就是我喜欢的,选她喜欢的话说,做她喜欢的事,觉得能让我妈喜欢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