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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节制的幽冥赌坊(2)

从此扎肉的食量越来越大,要吃的就得有钱,所以他获取钱财的手段也日渐高明。扎肉在二十五岁那年第一次尝到饱的滋味,他在一个卖珠宝的老板家的院子里扮鬼吓到他们鸡犬不宁,又冒充高僧入内成功“驱鬼”,拿到一大笔钱。他用所谓的“灵符”烧得满院子烟熏火燎,盖过了嘴里冒出的胃液酸气。之后扎肉头一次去广源楼吃了一顿大餐,醉酒当歌,次日醒来时嘴边还有五粮液与宫保鸡丁混浊的余味。扎肉由此找准方向,干起了骗子的营生。因有些买卖是要做完就跑的,所以东游西荡,没有固定居所。他脑子活络,脸蛋生得也忠厚,极易让人信服,所以至今只被抓到过两次,是在诈一个纨绔公子“入股”跟他一道做烟草生意的辰光被那表情懒散的女人揪出,原以为要被拉去见官,或吃些别的苦头,孰料她咧嘴一笑,伸出右手,掌心向上勾动了两下食指,道:“老乡呀,既赚了这一大笔,也该分些给我不是?”扎肉理所当然逃过一劫。第二次被抓是这回扮成俄国富商在赌场诓财,孰料又碰上那个叫杜春晓的女人。然而不管与她的际遇是福是祸,她都是扎肉人生中第一个朋友。

能在这样蛮荒的地方重逢,两个人心里都有些酸酸的,尤其杜春晓的衣裳破破烂烂,像直接披了一块抹布在身上,面色白里泛起一些青气,像是有什么隐疾在身却刻意忽略。扎肉虽被教训了一通,行头到底还在,意味着体面也都还在。

“姐,你到底还是逃到这里来了。”扎肉喝完最后一口面汤,神气恢复了七八分,连纱布上渗出的血丝都显得不那么骇人了。他到底年轻一些,肉体上的打击更扛得住。

杜春晓偏了一下头,一片细长浓雾自唇间游出,她也不回答,只说:“再来一碗?”便把自己跟前那碗推到扎肉的一边。

扎肉欲言又止,揽过碗来,又埋头吃了起来。

夏冰扶了一下眼镜,忍不住问道:“你们……认识?”

“还记得小时候隔三岔五就被老子吊在树上打得鬼哭狼嚎的沈扑满吗?就是他。”

“哦……”夏冰努力探进自己的记忆深处,隐约从过往岁月里掏出了一点东西,比如茂密的榆树,一个圆滚滚的高个子男孩赤裸裸站在镇河边撒尿,屁股蛋子上满是红痕,“扎……扎肉?”

扎肉自面碗中抬起头来,冲夏冰挤出一个没心没肺的笑容。夏冰因“他乡遇故知”,瞬间陷入欣喜之中,先前因无故欠下一身巨债的忧愁也暂时扫空:“原来这些年,你都躲这儿来啦!”

“你们不是也躲来这儿了?俗话说得好,不躲不相识。”

言谈间,扎肉已将第二碗面装进了肚子里,遂向杜春晓抬了抬下巴,似乎还想要。她只得回报他一脸苦笑:“没钱了,下次再吃吧。”

扎肉悻悻放下碗来,方开始琢磨他两只厚大的手,然后长叹一声,道:“这下完了,大爷我可是靠这双手吃饭的!”

刚说完,便被杜春晓重重敲了一下后脑勺,他那又光又大的额头“咚”一声磕在桌沿上。一直不声不响的阿巴看到这一幕,终于指着扎肉尖笑起来。

“少吹了!先说说来这儿干吗?”杜春晓将烟屁股在吸了冰水的棉鞋底上摁了摁,随后抛得老远。

“还能干吗?混饭吃呗。”

“真混假混?”

扎肉一听便笑了,眼角缝里全是幸灾乐祸的流光:“听说姐姐在上海险些混出名堂来了,可惜后来闹得太大,惊动了洪帮大当家,还有日本人,只得逃难到这里来了!”

“呸!”杜春晓当下啐了他一口,骂道,“如此说来,你那个时候也在上海坑蒙拐骗,不亦乐乎?”

“哪里敢。”扎肉神色忽然黯淡下来,抬头望了望暗无月光的夜色,道,“原本是得到些消息,说红土买卖兴盛,便想捞些人家吃剩下的骨头渣子,后来知道里头居然有您老人家掺一脚,便不敢再有这个念头了。”

“得到些消息?哪里得来的?”夏冰此刻对扎肉充满兴趣。

“小四那里。”

夏冰蓦地忆起那缺了一只手的“包打听”,无论衣衫褴褛或长衫笔挺,眼神里都不曾输掉过一点志气。

“小四现在如何了?”杜春晓对小四也显得极为关心。

“据说加入了国军,也不晓得跑哪里去了。”

“也是,你是只肯与叫花子为伍,那些有出息的最后都和你没缘分。”

她借机揶揄,他也不动气,反而坏笑回敬:“如此说来,怪道我和姐姐有缘,如今姐姐可是英雄落难哪!”

“是啊!”杜春晓恶声恶气道,“所以今朝容你跟咱们回去养伤,明天再合计一下怎么还你的赌债。”

“你们自去住宿的地方休息,我回我那里去便可。”

“也对。”杜春晓拍拍自己的额头道,“哪有骗子肯向外人透露睡觉的地方的。”

道别后,扎肉起身,摇摇晃晃往一个方向去了,才走了几步,杜春晓突然叫住他,掏出一只红艳艳的宝石戒指来:“这东西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扎肉下意识地拍了一下毛皮大衣的右口袋,脸色也跟着紧了:“这不就是刚刚大爷我在赌场出千时手上戴的假货嘛,你要就送你了,也没什么。”

“说得好听!”她一面冷笑,一面果真将戒指放进自己口袋,扎肉表情愈发难看起来,“你耍诈耍惯了,该晓得‘十分骗子一分真’的道理,那赌坊里来来去去都是有钱人,万一有个人识破你的西洋镜就完了,所以身上也总得带些真东西抬抬气势。这玩意儿是几个戒指里唯一的真货,虽还抵不了赌债,至少一半是能抵了。”

“哎哟!姐姐呀……”扎肉只得回转身来,跑到杜春晓身边装可怜,“是大爷我……哦不,是小弟我错了!这戒指您要不还给我,我可就真死定了!”

“那我只问你它是哪里来的,说对了我就还你。”

扎肉张了张嘴,面上掠过一丝狡猾的笑容:“姐姐不是会算吗?算算不就知道它打哪儿来的嘛。”

“也对!”杜春晓遂拿出牌来,在面摊桌上摆开棱形牌阵。

过去牌:逆位的命运之轮。

“这命运之轮倒转,可是说我与你手上戒指的来历有过一段孽缘,因是与它的主人有过一段瓜葛的。”

现状牌:正位的世界,正位的太阳。

“正位世界,说明它的拥有者已与我在同一地方会合;正位的太阳,可见这光明地儿离得可真近哪!”杜春晓拿眼角斜睨扎肉那似笑非笑的脸。

扎肉指着自己的鼻子附和道:“可不是嘛,姐姐不是这就与我会合了嘛!”

未来牌:逆位的死神。

杜春晓“啪”的一记耳光结结实实扇在扎肉脸上,扎肉只得拿被纱布缠得麻木发紫的手捂着,也不敢争辩。

“看你再撒谎!依牌的意思,这个人明明不是刚刚死里逃生的,却是手上犯过人命的,如今想躲在这里将自己洗清白。若真是你,断无可能在赌场出千,被人逮个正着吧!”杜春晓气哼哼地将牌理在一起,冷不防将它插进扎肉下颚处的肉窝窝里,痛得他又是一阵乱叫。

“快说!四天前这里可曾来过一个金发、蓝眼珠、穿着考究、经常拿一块帕子出来擦手的外国人,带了一批来历不明的珠宝?”

杜春晓这三两句话,便让夏冰生出许多闷气来,因他听出端倪,那在上海操纵连环血案之后又巧妙逃生的英伦男子斯蒂芬从不曾远离他们!他宛若坐上一片墨云,瞬间飘回到门上停着假鹦鹉的红石榴餐厅,斯蒂芬温厚的笑容里有某种醇酒的特质……

“这……这也算得出来?!”扎肉惊呼。

“少装蒜,快说!”

扎肉直觉下巴的负担又重了一些,只得回道:“四天前是有一个外国人到过赌坊,下注特别大方,我便想办法让他输惨,他那时便将这戒指抵押给我。”

“他现在人在哪?”

“不知道……”扎肉生怕杜春晓再下狠手,忙补充道,“但给我些时间,我可以查出来!明天!就明天!明天一定查出来!”

杜春晓将扎肉放走的时候,夏冰一脸沉重道:“这种拆白党就那样放过,也不怕他跑了?”

“放心,咱们纵然看不住他,赌坊的老板娘也会看紧他,断跑不出这条街!”

-3-

西满饿得已近崩溃,只觉胃部在不停燃烧,抽取手足的养分,所以十指与大腿都开始麻木,身上每个细胞都张开血盆大口,无望地吞咽着空气。他只好爬起身,推推对床睡着的犹达,想向他要两块冰糖解馋,对方却无力地摇摇头。西满负气地坐回床上,恨不能把被子里的棉花胎挖出来吃掉。事实上,他一直知道冰糖的去向,如果不在犹达那里,就一定在那个地方,所以他决定去那儿找一些来。

穿上鞋,走出房门的时候,西满心里只有对食物的渴望,所以他被风刮得通红的脸孔上,除了干结的鼻涕渣,就只有一对宛若饿狼发出绿光的眼睛。因怕庄士顿神父察觉,他没有点蜡烛,仗着自己在教堂十年的光阴,以为对一切都熟悉,所以靠的是直觉与摸索来认路。深夜的小径每踏一步,干结的雪子就在脚下发出“沙沙”的足音。虽然没有下雪,风却大得恐怖,尽管他用长袍上的连帽紧紧包住面颊,还是被风刮得睁不开眼睛。

“冰糖,马上就能吃到冰糖了!只要走到那个地方,冰糖……”

他喃喃自语,用这个鼓励自己前进。但是,很快他便双脚悬空,仿佛踏风而行,身体离地的瞬间,他的心脏猛地缩紧,想起出门前犹达支起虚弱的上身劝他:“别去,再熬三个小时天就亮了。”

可是他等不及,相比早餐桌上几年如一日的那块咬起来颇为费牙的粗窝头,他更向往入喉的是甜东西!这执念直到死神的镰刀在头顶划过一道电光时,他才彻底打消!濒死之际,西满希望能看到他生前最畏惧的渡鸦睁着一双深渊般的浑圆黑眸,抓起他的灵魂撕碎,这样他就不会再饿了,永远不会了……

这一天清晨对负责敲钟的安德肋来讲就是噩梦。他打着哈欠登上钟楼,手一拉钟绳便觉得分量不对,这才睁开惺忪的眼睛看铜钟底下那一摊深色液体,钟绳拉了好多下,响声都闷闷的,往里探去,竟挂着一颗人头。

西满的脸看起来从未如此空洞过,他没有躯干和眼球,嘴巴扩成正方,两根草绳自唇边勒起,穿过两个鼻腔,绕进眼眶打了一个结,于是面孔如扎起的一个木偶,阴森、僵硬、端正。

安德肋只得用惊叫代替钟鸣,圣玛丽教堂的晨幕便在这样血淋淋的恐慌中拉开。少年们陆陆续续跑出来,犹达面朝钟楼,跪倒在雪地里,面孔呈猪肝色。若望晶莹的头颅几乎要与雪地融为一色,嘴里还在不停念叨:“我是天宝啊,是你的亲生儿子,我是天宝啊,天宝……”

与安德肋同为十三岁的阿耳斐把拳头狠狠摁进自己的嘴里,据说他是唯一一位被亲生母亲抱进教堂的孩子,所以教名之外还有唤作田玉生的本名,以及明确的生辰八字。其他的孩子是以庄士顿在吊桥中央捡到的那一天算作生辰的,年纪也是从那个时候算起的。很多人认为阿耳斐是那个俄国妓女乔苏的私生儿,因为她每次来做礼拜都会摸一摸阿耳斐的头顶,塞给他一块芝麻糖或半条嚼过的巧克力,这引发其他孩子强烈的嫉妒。他们丝毫没有考虑到阿耳斐是他们中间最漂亮的孩子,明眸皓齿,气质乖巧,有与生俱来的楚楚可怜相,所以庄士顿也小心翼翼地与之保持距离,生怕会引发一些不必要的传闻。但每每有贵妇来做礼拜,或施洗、葬礼,他都安排阿耳斐走在第一个,他就是有这种魔力,能让所有人深深着迷。杜春晓头一次看到阿耳斐时,便悄悄与夏冰戏言:“这孩子若生在青云镇,多半大了会桃花缠身,因受女人恩宠,将他宠笨了,老来必定凄凉;若是生在大上海或京城,多半打小便要吃苦,因受的是男人的宠,将他宠精了,老来倒未必享不到福。事情怪便怪在,他居然活在这样的地方,人生要少许多的乐趣呀!”

自然的,她当时又推说那是塔罗牌解出来的。

颤巍巍走在阿耳斐后头的是十三岁的禄茂与十四岁的玛窦,他们是兄弟,被丢在圣玛丽教堂门口时,一个还在襁褓中,另一个已经会爬了,所以哥哥当时险些从吊桥上落下。两个人都生了一张秀气而平庸的脸,举手投足都透露出因贫困练就的小家子气。由于缺少疼爱,导致他们生性懦弱,却又残忍,私底下都以欺负阿耳斐为乐,抢走他的生日加餐,或者把他摁在厕所的坑位上,好像粪便能把对方的容貌变丑似的。多默与玛弟亚曾经挺身而出,保护过阿耳斐,但情况并未得到改善,久而久之,他们意识到人必须自保,旁人无法从本质上改变谁的命运,于是便放弃了,由善意转化为冷漠。出于种种原因,多默甚至还有些怨恨阿耳斐的软弱,觉得他妄图凭一张俏脸处处吃香有些过分,反而和那两兄弟走得更近一些。今天禄茂和玛窦之所以要走在阿耳斐后边,是因为他们想出来看动静的时候顺便在他脖子里塞一把雪,可从钟内掉出的头颅彻底把他们吓傻,导致阿耳斐逃过一劫。

最后出现的是盆骨变形的雅格伯,十五岁,左腿折成往外侧去的一个斜钩,细如芦棒,相形之下,穿着厚棉靴的右腿显得粗壮有力,因拄着的拐杖不如真实的肢体那般牢靠,所以整个身子都严重右倾,使他看起来像一棵长歪的树。雅格伯则是唯一一位手中抱着《圣经》出现的门徒,他额头与下巴俱是尖窄的,眼睛却充满慈悲,似是装了许多的知识在里头,像是这里最有发言权的孩子。杜春晓却在背地里这样跟夏冰讨论雅格伯:“这孩子乍一看倒像是懂事的,只可惜你瞧他啃馒头的样子,也没什么体面,所以骨子里就是个俗货。有些人,读一世的书,也还是下等人的命,气韵与风度都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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