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1983—1989年
一
“想象是风筝,而现实是手中的线,放得好,风筝便会飞起来。”
“那么风是灵感?”
“当然!”[1]
这是诗人艾青和法国女翻译家的一段有趣的对话。艾青把艺术创作构思活动比作放风筝,说风筝的原动力——风是灵感,肯定了灵感的存在和对文艺创作的重要作用。艾青说他的《大堰河——我的保姆》就是在狱中因一次偶然的灵感式触发“一口气写下来”[2]的。郭沫若也曾这样叙述灵感对他的袭击:“《凤凰涅槃》那首长诗是在一天之中分两个时期写出来的。上半天在学校课堂里听讲的时候,突然有诗意袭来,便在抄本上东鳞西爪地写出了那诗的前半。在晚上行将就寝的时候,诗的后半的意趣又袭来了,伏在枕头上用铅笔只是火速地写,全身都有点作寒作冷,连牙关都在打战。”[3]
其实,在文艺领域里,灵感并非诗人的骄子,实乃创作家的宠儿。剧作家曹禺说:“有时候,我被一个人或一件事所震动,在心里激起一种想写的欲望,这大概就是所说的灵感吧。”[4]当代小说家刘绍棠在创作灵感袭来时,热血沸腾,不能自已,随便拿出一堆乱纸,洋洋洒洒地划拉起来,文思泉涌,笔不停挥,顾不得字迹的潦草,也不理会行文的歪扭,只一味让汹涌的思潮痛快淋漓地通过笔管哗哗地奔泻到纸上。[5]德国的歌德每逢灵感光临,连摆正纸的时间也没有,便奋笔疾书。[6]俄国的果戈理写《死魂灵》,一次旅行来到一个小土岗附近,这时他凝神遐想,灵感迸发,立刻走进了一家吵闹不堪的酒肆,让侍役搬过桌子,写了起来,而且写了整整一章。[7]
灵感现象历来有关论述也沉沉夥颐,芸芸众矣。综观古今中外各家论述,不外两种倾向:一是认为灵感即神感,和神相通,为神灵所赐,灵感与理智相对,是处于迷狂状态下的一种特殊心境,既是神性或天性之果,又是文艺作品之因。西方灵感论鼻祖柏拉图[8]就曾这样说过:“凡是高明的诗人无论在史诗或抒情诗方面,都不是凭技艺来做成他们的优美的诗歌,而是因为他们得到灵感,有神力凭附着”,“不得到灵感,不失去正常理智而陷入迷狂,就没有能力创造,就不能作诗或代神说话”。[9]显然这是宗教迷信式的神秘主义、天启主义和主观主义的灵感论。另外的论者则承认灵感是一种客观存在于文艺创作过程以及其他创造性的审美过程中的特殊的精神现象,是人类思维活动的一种普遍存在。灵感是作者积累了丰富的有关表象,并且在掌握了它的外在特点和内在本质以及作者不断追求的情况下,由于偶然的外界刺激触发,它是茅塞顿开、文思泉涌、一泻千里的思维和心理状态[10]。秦牧一言以蔽之,曰:“所谓灵感,不过是量变达到一定程度的质变罢了。”[11]
下面我们试图对灵感这一丰富复杂的精神现象、思维形式和心理状态的特征进行一些探讨,以揭出它的根源,昭示它对文艺及审美创作的作用。
二
首先,从本质上看,灵感是必然性和偶然性的统一。灵感是生活积累的结果,这应是我们把握灵感现象的出发点。在考察这种因(生活)果(灵感)联系时,我们会发现必然和偶然这两种联系。必然性产生于事物的内在根据和本质的原因,偶然性则产生于事物的外在的非本质的原因。两者是对立的统一,必然性通过偶然性为自己开辟道路,没有脱离了必然性的偶然性。凡看来是偶然性在起作用的地方,偶然性本身又始终服从于内部的隐藏着的必然性。正如恩格斯所说:“被断定为必然的东西,是由纯粹的偶然性构成的,而所谓偶然性的东西,是一种有必然性隐藏在里面的形式。”[12]
事实上,“得之在俄顷,积之在平日”[13]的灵感现象正是必然性和偶然性的统一。“偶然得之”正是“长期积累”的必然结果。周恩来曾说:“好作品的产生,可以是偶然得之,但是这种偶然得之是建筑在长期的生活和修养基础上的,这也是偶然性与必然性的统一。”[14]关于这一点,作家王汶石作了具体而又精彩的表述,这里不惮冗繁,抄录如下:“作家在生活阅历中,积累了大大小小数也数不清的人和事,经验和积累了各种感情,产生积累了丰富的生活思想(这最重要的一点常被初学者忽视)。它们像燃料似的保存在作家的记忆里和感情里,就像石油贮存在仓库里一样,直到某一天,往往由于某一个偶然的机遇(比如听了一个报告,碰到某一个人和某人的几句闲谈,甚至于只是到了一个新地方或旧地重游,等等)忽然得到了启发(人们通常把这叫作灵感)。它就像一支擦亮了的火柴投到油库里,一切需要的生活记忆都燃烧了起来,一切细节都忽然发亮。互不相关的事物,在一条红线上联系了起来,分散在各处的生活细节,向一个焦点上集中凝结。在联系和凝聚的过程中,有的上前来,有的退后去,有的又消失,有的又出现,而且互相调换位置,有的从开头跑到末尾,有的从末尾跑到中腰……一篇文学作品就这样形成了。”[15]茅盾写《春蚕》的缘起,是因为偶然地看了当时报纸上一则消息,大意是:“浙东今年蚕茧丰收,蚕农相继破产!”看了这个消息后,产生了强烈的愤懑之情和创作冲动。不久便写成了这篇在当时具有极大的社会意义的短篇小说。看一则消息是偶然的,它触发了作者的灵感。这有如一包烈性炸药点燃了导火线,恰似饱孕奶汁的母羊遇上了顽皮而又饥渴的羔羊,作者好像觅得了金钥匙,打开了积累的大门,开启了潜在的创造力。这偶然(看报上消息)就好像一道光辉耀眼的闪电,虽然短暂但却令人心惊目眩,驱使作者去捕捉和感受,品味和咀嚼。在这个意义上,巴尔扎克有句话确是一语中的、道出艺术三昧的:
“偶然是世上最伟大的小说家,若想文思不竭,只要研究偶然就行。”[16]但是,我们又不能不看到,茅盾之能写出《春蚕》,正因为首先他有着丰富的浙东农民生活,再加上高度的思想水平及艺术修养等,而那报上消息不过是导火线,帮助作家引出那已孕育成熟的丰富生活体验,启迪作家对素材作深入把握和表现而已。[17]曹禺之写《雷雨》,老舍之写《骆驼祥子》,郭沫若之写《屈原》,福楼拜之写《包法利夫人》,果戈理之写《外套》[18],等等,亦复如是观。
高尔基说:“必须在创造新生活形态的广泛的像暴风雨似的劳动之流中,寻求灵感与材料。”[19]郭沫若也说:“看来很平易,而却要经过千锤百炼的苦功。倏然的天籁,其实也是从平素的积蓄而来。要有水的积蓄,倏然来风,方能漾起波纹。”[20]作家不仅要在生活实践中积累丰富的生活经验,而且只有在生活中在直面内心以至重拾人生中才能获得灵感。闭门孤坐默想,企图像蜘蛛吐丝一样从自己肚子里织出主观的幻想,寻觅艺术的灵感,那几乎是完全徒劳的。不曾“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不曾“为伊消得人憔悴”,不曾“众里寻她千百度”,不曾经验内心的可能的痛苦的世界,哪能“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其次,从思维形式上看,灵感是自觉性和非自觉性、理性和非理性的统一。灵感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现象和认识活动,离不开生活实践,离不开客观情境,离不开外界刺激,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它又是人脑在特定条件下特别活跃的创造性思维活动和心理现象,离不开个人因素(大脑思维、气质禀赋等)。[21]
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对事物形成知觉和表象,当知觉、表象积累到一定量的时候,就会发生质的飞跃,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灵感正是这种反映事物质变和飞跃时的特殊思维活动。它迅速排除假貌,显出事物真相,作家获得灵感时,妙思泉涌,左右逢源。它唤起了作家灵魂的颤动,思想的燃烧,精神状态达到了高潮。诚如唐释皎然所描述的:“意精神王(旺),佳句纵横,若不可遏,宛若神助。”[22]
在灵感的状态下,使人感到若有神助以至不可思议、莫名其妙,如是论者并非皎然一人。谢灵运说他“池塘生春草”一句“有神助,非吾语也”[23]。杜甫诗云:“诗应有神助”,“挥翰绮绣畅,篇什若有神”。[24]汤显祖云:“自然灵气,恍惚而来,不思而至。怪怪奇奇,莫可名状,非夫寻常得以合之。”[25]刘熙载云:“天机之发,不可思议也。”[26]雨果也说:“灵感是不可思议的东西。”[27]对于这种特殊的精神现象,单单用“长期积累,偶然得之”来说明是难以令人信服的。现在好多人认为灵感与非自觉性和非理性无涉,我却认为有关。无营自得,神秘莫测的朦胧奇怪状态从思维形式上能得到较为合理的说明。
人们处于现实的环境中,大脑作为一个信息储存器,不断吸外收界的信息和刺激。其中一部分信息潜沉在意识的边缘,不为意识所知觉,因为偶然机遇的刺激,这些潜意识被触动,自动跃起,就叫“顿悟”[28](国外心理学有叫“哎呀”经验的[29])。这种本能式的潜意识无论在生活中还是艺术创造中都可碰到。只要我们不是绝对地去解释它与理性、意识相对立,那么,不可思议的灵感就变得完全可以理解的了。
别林斯基是主张创作的非自觉性的[30]。他说创作可“毫无任何媒介而直接发于自身的行动”,“我们的天性替我们发生作用,不等我们的思想或者我们的认识作为媒介参与其间,在看来不可能没有自觉思考而行动的时候”。[31]杜勃罗留波夫说,在创作中,“诗人可以把它们的内在意义——这对于自己甚至是不自觉的,远在他的理智把它们判明以前,就加以捕捉,加以表现”[32]。这些话虽稍嫌绝对和偏颇以至玄奥,但大致描述了艺术创作活动特别是灵感现象的不自觉的一面。别林斯基另一段话就较为辩证了:“创作是无目的而又有目的,不自觉而又自觉,不依存而又依存的:这便是它的基本法则。”“当诗人创作的时候,他想在诗的象征中表现某种概念,因而他是有目的,并且自觉地行动着的。可是,不管是概念的抉择或是它的发展,都不依存于他那被理智所支配的意志,因而他的行动是无目的的和不自觉的。”[33]创作既自觉又不自觉的情况在灵感发生中表现得尤为突出。灵感光临好像不经过作者理智的染指和问津,也不据事先的计划和考虑,即所谓“不涉理路不落言鉴者上也”[34]。当难以为人预期寻觅的灵感狂风暴雨、波推潮涌般地涌现于脑际,倾泻于笔端时,有的作者会大吃一惊,莫知所从何来。这里好像本能战胜了理智,直觉替代了意识,但在这种似乎是本能式的个人直觉的心理形式的背后却潜伏着深厚的社会功利的理智考虑,沉淀着许多生活经验和感受。对一个人来说,这样的心理过程的底蕴尚未被自觉意识到(虽然其实践活动的功利性早已了然于心),因而形成了自觉性和非自觉性、理性和非理性的统一。
英国美学家李斯托威尔在谈到灵感时说:“它假设有一种潜意识的或无意识的想象存在作为先决条件,但是,这种潜意识的和无意识的想象,只有在有意识的想象的活动之下才能够得到完成。”[35]这显然是辩证的较为符合实际的看法。曹禺写《雷雨》,郭沫若写《屈原》,冈察洛夫写《奥勃洛摩夫》,他们不是先有概念出现在脑中,而是先有一种感情和几个人物形诸笔下,他们承认其创作的不自觉一面,但他们所写的又并非藏之名山,亦不忍投之水火,而是有其功利目的的。当其灵感爆发之时,也许潜意识占了上风,但毕竟是有其功利和理智的心理内容的。好像处于本能式的无意识状态,没有任何理智和逻辑的考虑,似乎只凭感情的驱使,任形象的跃动,但是,当我们透过现象看本质,就会发现,尽管灵感爆发状态(作为构思活动过程中的一个点,一个触媒)是不自觉的,使人感到不可思议,但作为创作活动本身却是有其功利性的(当苦心孤诣者幡然猛醒灵感已垂青于他,就不再对它感到奇怪而是去努力捕捉和“物化”)。而且,创作活动的结果(“物化”后的艺术作品),其功利性也是显而易见、毋庸赘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