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分班前几天,宇航心想,是时候和温馨表白了,至少要让温馨知道自己喜欢她,否则暗恋一场,连个结果都没有。宇航的作文写得很差,字也丑得不行,最后没办法,只好央求许珊帮他写情书,许诺搞定之后请她吃饭。
许珊愣了一会儿,反应过来之后,马上摇了摇头说:“可是我不会写,我从来没给别人写过情书。”
宇航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求求你了,许珊姐,你就帮帮我吧,实在不行,你就当给你自己喜欢的人写。”
可能是情书写得动人,也可能是温馨早就察觉到宇航喜欢她,他们牵手了,郎才女貌,分外登对。
整整一下午,宇航都心不在焉,脑海里不断重复温馨离开的样子,那个背影似乎怎么都抓不到。
“这道题这么做,要先设置一个参数……”其实,许珊已经重复了很多遍这道题的做法。
“我不想听,不想听!你以为你是谁,别以为你帮了我几次就很了不起,你凭什么管我?”宇航有些歇斯底里。
“你什么都不会,以后就算遇到无数个温馨,你还是会被拒绝。”许珊的话似乎有些残忍。
宇航一直习惯那个沉默的许珊,没想到她会教训他,但是他又没有办法反驳。
分科之后,温馨去了文科,宇航和许珊都是理科。从那以后,宇航认真听讲,死命背单词,努力学英语,所有空闲时间不是用来做卷子,就是和许珊讲题,一遍又一遍。
高中三年一晃而过,最后一天的毕业班会上,宇航和几个男生收拾课桌,宇航无意中碰掉了许珊的笔记本,却发现里面写满了自己的名字。
那是宇航和许珊最后一次并肩走,从教室到学校门口,他们的影子在夕阳下,被拖得很长。
“许珊,你要是喜欢一个人,你会告诉他吗?”宇航的目光有些闪烁。
“如果他也喜欢我,那我一定会告诉他的。”许珊的目光似乎拉得很远。
“如果他不喜欢你呢?”宇航追问。
“我不知道。”许珊的头低了下去,看不见表情。
高考结束,许珊去了武汉,宇航考到了北京,他们分别去了一南一北两座城市,正如最后那次离别,一个向左走,一个向右走。
其实,宇航只发现了那个写满他名字的笔记本,还有很多东西,他没有发现。许珊高中三年课间休息时,只要宇航在座位上,她从来不去厕所,也不去操场,是因为她觉得自己太胖了,每次出去,宇航都要站起身来,再挪动椅子,她怕宇航觉得麻烦。那年暑假,每一次宇航找许珊,许珊都要花两个小时,穿越一整个城区的距离来到宇航家所在的那个小区。那些草稿,都是许珊特意给宇航写的作业。
其实,许珊第一次见到宇航的时候就喜欢他了。那是高一开学班上第一次见面会,每个同学都要做自我介绍,许珊从乡下转学来市里,普通话不是很标准,站在讲台上的时候,她都能感觉到自己浑身颤抖,她一开口,全班都笑了。许珊的头垂得很低,不知所措。
但是宇航坐在椅子上,冲班上同学说:“我觉得许珊同学的口音很接地气,很亲民,我们大家要鼓个掌。”
许珊抬头望过去,眼前的一切似乎都虚化了,只剩下宇航灿烂的笑容,他浑身都散发着暖黄色的光。
多年之后,宇航参加同学会,看到了很多老同学,就是没有遇到许珊,听说她变瘦了,变美了。许珊当时在参加武汉大学的保研面试,所以没有回去参加同学会。
宇航见到了温馨。温馨还是和以前一样漂亮,他们聊了很多,宇航说自己当时如何如何喜欢她,温馨都是笑着。
“其实,我看了那封情书之后,才开始后悔拒绝你。”
温馨的语气里有些莫名地失落。“那封情书……”宇航突然有些哽咽。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站在桥下看你。
我做不了那风景,也做不了那人,我知道我只是个过客。
我想给你唱一首安静的情歌。
我想给你做一顿热气腾腾的饭菜。
我想给你斟最香醇的美酒。
我想带你去海边看日落。
我想告诉你,第一次见你,你就在我生命里闪闪发光。
可是,这些我都不能。
因为,我喜欢你是寂静的……
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
人这一辈子大概总会遇见很多形形色色的人,有些人见一面就忘了,有些人却陪我们走了一段路,然后离开了。最开始你爱上某个人的时候,自以为会爱一辈子,很久之后的某一天,突然就发现自己不再爱她了。
周扬在自己的订婚宴上醉得一塌糊涂,和平时那个严谨,细致,考虑周到的他,完全不一样,这让所有人都很惊讶。
在众人的眼里,周扬23年的人生岁月里,连钥匙都不曾丢过,从来没有在细节上出错的他,今天却当着所有人的面,喝酒醉得发酒疯,拽着宾客的袖子,死死地不放手,一边哭一边絮絮叨叨。
周扬如此表现,在旁人眼里,会觉得诧异。但是周扬自己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他觉得憋屈、难过;又像是某种告别,和曾经的自己,以及那段曾经的爱情做最后的挥手。
周扬最后是被人抬走的。在那个时刻,他才终于敢去想,那个曾经以为会喜欢一辈子的人,那段不为人知的感情。
周扬想起,自己第一次注意到沈曼时的情景。那天周扬因为要帮老师印资料,所以在早自习的时候去学校附近的打印店。当他抱着一摞资料走到校门口时,刚好看到沈曼被值日生拦住了,对这个女生,周扬只有模模糊糊的印象,似乎是自己班上的。
沈曼穿得很厚,整个人就像一个包子,圆圆的脸蛋,围着一条红色围巾,看上去很可爱。对面的两个值日生脸涨得有点红,语气很生硬地在那吵嚷着:“没戴校徽,就不能进学校,更何况你还迟到了,必须扣分!”
沈曼声音糯糯的:“1班,沈曼。”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既不害怕,也不着急。在两个值日生眼中,沈曼似乎没有意识到迟到的严重性,他们正要开口说话时,周扬走了上来,打着圆场说:“别为难我班上的人。”
后来两人顺利脱困,沈曼只说了一句谢谢,便慢悠悠地往教室走去,而周扬,也抱着卷子往相反的方向走。不知道为什么,周扬回头看了一眼,发现沈曼的步子很慢,在清晨的寒风中,那条红围巾却十分亮眼。
莫名地,周扬发现,自己似乎会不知不觉注意到沈曼。
她总是一个人,慢吞吞地,每天早自习必然迟到,到教室时,她手里一定拿着一瓶牛奶,一个人去厕所,一个人坐在角落,看着不知名的漫画,偶尔旁若无人地傻笑。每天最后一个出教室。
沈曼就像活在自己的精神王国里,她是自己的国王,没有漫天硝烟的考试,没有对未来的迷茫,没有女生之间的叽叽喳喳,更没有男女之情,只是一个人在角落里,不被人注意,却又存在,尘埃一样的感觉。
周扬自己也说不清对沈曼的感觉,只是觉得这个姑娘很有趣,和自己遇到的那些人都不一样,她不会在意成绩的好坏,不会有女生小团体,永远都是一个人,慢吞吞地走在最后面。
周扬突然联想到那些像散文一样的情书,那些只见过几面就冲过来,在班门口嚷着“我喜欢你,周扬”的女生。这一切都让周扬有点不知所措,甚至,觉得有点好笑,自己都没听说过这个人,甚至没有任何印象,但女生就传出喜欢自己的真情告白。
周扬,永远的年级第一,学生会副主席,笑容灿烂,爱穿格子衫,篮球打得不怎么样,但胜在人长得高,如果学校上演现实版的偶像剧,他一定是得票最高的“男猪脚”。所以喜欢他的女生有很多,周扬却不以为然。
周扬记得这个冬天最冷的时候,有一个看上去很胖,却不知道姓名的女生,跑过来找自己借笔记,周扬并不认识她,却依旧拿给了她。后来便传出那女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喜欢自己,周扬以为那只是玩笑。
“周扬,别听歌了,陈圆圆被堵在班门口了,她是找你的。”沈曼的声音有些急切,这是周扬这学期除了当初的那句谢谢,第一次听到沈曼对他说话。
“陈圆圆?”
“上次找你借笔记的女生。”
周扬看到一堆人堵在门口,而那个找自己借笔记的女生,似乎要哭了,脸都憋红了。
周扬快步走过去,其他人都让开了。那女生看到周扬,仿佛看到救命稻草一般,抬起头来,吞吞吐吐地对走过来的周扬说:“周,周扬,我喜欢你很久了。”然后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周扬无奈地笑笑,目光却看向了角落里的沈曼。
有时候感情真的很奇怪,当初觉得自己很讨厌的人,如今竟然觉得很有吸引力,大概当你爱上了一个自己曾经讨厌的人,那才是真的欲罢不能。
周扬以前一直觉得这句话很奇怪,简直就是矛盾,现在却顿悟一般。就像自己,当初自己不喜欢那些慢吞吞的人,觉得他们的人生态度就是消极的,如今却觉得沈曼很有趣。
沈曼喜欢看漫画,周扬便去漫画店,把沈曼借过的漫画全都借走,深夜伴着微黄的灯光摆出一副苦读的样子,拿着漫画看得津津有味,有时笑得有点神经质。
走你走过的路,看你看过的风景,在无聊时看看那些你看过的漫画,在吃饭的时候想想你的侧脸,这样算不算是爱你?
周扬不敢告诉任何人,因为他和沈曼似乎是两个世界的人,没有交集,没有共同点,没有相同话题。但是周扬自己却清楚地知道,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自己就已经喜欢上沈曼了。
周扬可以清楚地记得,沈曼喜欢看漫画,喜欢穿休闲的衣服,笑起来的时候有酒窝,早上一定会带瓶牛奶,课间操的时候会抱着一个苹果啃,放学最后一个离开教室,一定会去借漫画,不喜欢数学课。
直到很多年后,这些微末的、关于沈曼的小细节,还都清清楚楚地印在周扬脑子里,似乎怎么也忘不掉。在某个午夜,某个黄昏,他的脑海中总是能清晰地蹦出那张哈哈大笑的侧脸。
周扬犹豫了很久,终于还是开口和同桌说:“哎,我好像喜欢上了一个人。”
同桌小胖一脸“我早就猜到”的表情:“是不是二班的班花——张静?我就说,你肯定喜欢她,长得好看,成绩又好,关键是那双大眼睛,简直会说话一样……”
“不是啦,我开玩笑的。”周扬有点恼火,却还是不敢开口。沈曼不是特别好看,微胖,成绩也不怎么好,周扬怕说出来了,别人会笑话他,他竟然会喜欢那样一个女生,所以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用玩笑去逃避。
这就像周扬明明喜欢围棋课,却不敢表达出来,怕家长生气,只敢说想去上奥数课;他明明喜欢看武侠小说,却不敢告诉其他人,只敢假装喜欢现代诗。
优秀久了,就不能像个凡人,就不能和其他人一样,仿佛是满血的奥特曼,只能永远胜利,永远被崇拜,永远强大。
所以,这一次,周扬理所当然不敢说他喜欢沈曼,就算一定要喜欢一个人,在其他人的眼中,他喜欢的那个人也一定要是最优秀的。
第二天一早,同学们来到班上,发现黑板上写着“周扬喜欢沈曼”的粉笔字,歪歪扭扭地,写满了整个黑板。大家貌似都在看笑话,有人说又一个沦陷了,有人一直看着那个空座位,还有人嘲笑说,这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沈曼的那个座位依旧是空的,她的个性依旧慢吞吞,依旧迟到。当沈曼踏进班里的一瞬间,原本嘈杂的早读声戛然而止,全班都抬头看向沈曼。
沈曼有些莫名其妙,但还是走到了自己的座位前,放下书包坐下后,抬头瞄了一眼,就看见那一黑板的“周扬喜欢沈曼”。那一瞬间,沈曼直接愣住了,她望向周扬,却发现他在看书。
年少的时候,起哄容易产生爱情,但是班上的同学似乎没有人愿意把周扬和沈曼联系到一起,即使那天的黑板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周扬喜欢沈曼”。
有时候会遇到一个特别的人,她不是最好的人,不是最合适的人,不是原来想的那盘菜,但不知道为什么,你就是喜欢她,但是碍于很多原因,你必须要放弃她。
沈曼参加艺考去了一所美术学院,周扬的志愿和沈曼的学校在一座城市。
沈曼背着画板四处写生的时候,周扬在学校里也混得风生水起。
沈曼一直是一个人,周扬却和校花牵了手。
沈曼变瘦了,变黑了,变漂亮了;周扬还是原来那样,只是五官更立体了些。
沈曼在那座城市的南边,周扬在那座城市的北边。
沈曼和周扬,依旧在不同的世界。
周扬去过沈曼的学校,打听过她的踪迹,甚至站在很远的地方,看过她画画的样子。
只是一开始的胆怯让周扬永远不敢开口,似乎两个世界的人,永远走不到一起。更多的时候,周扬觉得自己站在远处看看就很好。
只是周扬订婚的时候,看着对面的那个人,却想起了沈曼的侧脸,想起了那条红围巾,想起了那些在深夜里看过的漫画,以及她慢吞吞的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