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在这一章里,卢梭用带有哲学意味的语言为我们精彩地分析了自然状态与社会状态的种种区别。正是社会契约,使得正义代替了本能,义务取代了冲动,让人由一个自然人转变为了一个社会的人。在这种转变过程中,人有所失,也有所得。所失去的是一个人在自然状态的利益,比如为所欲为的意志、随时都想满足自己的欲望等等。卢梭称之为“自然的自由”。但同这种“损失”相比,人收获的却是很多,比如,个人利益得到了合法保障,才能得到了锻炼和发展,思路得到了拓展,情操变得高尚,精神境界得到了提升。总之,人一旦脱离低级趣味,就会拥有“社会的自由”。
在这里,卢梭还有更深一层的意思。“社会的自由”虽然看起来有所限制,但却是人成为人的关键。正是有了限制,人的自由才升华为一种道德层面的自由。这种自由专属于人,让人成为了自己的主人。这一观点对后来的康德影响很大。康德说:“是卢梭让我学会了尊重人。”
由自然状态转入社会状态,人类发生了巨大变化;在行动上,正义取代了本能,而其行动也就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道德性。只有到那个时候,义务的呼声才会取代生理的冲动,权利才会取代欲望,自私的人才发现会被迫按照他人的原则去行事,遵循自己的理智而非放纵欲望。在社会状态中,他会被剥夺许多属于自然状态的利益,同时也会获得更多。其才能得到了锻炼和发展,思路得到了拓展,情操变得高尚,精神境界得到了升华。这产生的结果就是,如果不在新处境下滥用条件,就不会比原来变得更糟,这样他就能从此脱离自然状态,从愚昧受限的动物转化为理性的生物,他会感激转变为人的幸福时刻。
现在让我们草拟一张资产负债表,为了便于比较盈亏的关系,我们将其进行简化:人类签订社会契约所产生的损失,是其天生的自由和渴望拥有一切的权利;而他得到的,是社会的自由和对其全部财产的拥有权。为了避免计算错误,我们就要清晰地辨别作为个体的自然自由和受限于公意的社会自由,同时还要区分出是由强力决定的优先占有权形成的享有权,还是社会契约造就的所有权。
此外,社会状态下的收益还应该包括道德自由,只有道德自由才能让人类成为自己的主人,因为奴隶状态是欲望支配的结果,而一个人只有服从自己制定的法规才算获得自由。对此,我已谈过很多,而“自由”一词的哲学含义不是我讨论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