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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也曾繁星满草坡

她还年少,不懂孤独是不可转移的宿命,以为只要钱够多,她未来一生,就会慢慢好起来。

渐渐地,两人都气喘吁吁时,那男孩才默默扯住她的手腕停下来。

浑身虚汗的欢喜一屁股坐在脚边草丛里,她当然不晓得,眼前这一声不吭的男孩以及纪朗廷这三个字,会让她在余生的那么多年,如何逃都逃不开,怎么绕都绕不掉。

“你躺下……哦,忘了说,我叫纪朗廷。”

如果刚才慌乱中,那一声太过短促的“跑啊”不算的话,这句话就是今生今世,纪朗廷对骆欢喜说的第一句话。

不仅开场白如此古怪,整个人还紧张得连手脚都不知往哪儿放,跟个猴子似的抓了抓后脑勺,又很快拘谨地站直身体,手指压着他整洁的裤缝,纹丝不动。

闻声,欢喜幽幽地望向他,他的声音温和极了,笨拙极了,裹挟着青草的味道,她觉得听着很舒服,但日积月累的独处,弄得她压根不会向别人表达善意,她只冷冷地瞅着他,连稍微弯起嘴角笑一笑都做不到:“我……叫骆欢喜,刚才……谢谢你了。”

“我早就知道你是欢喜,一直都知道。你放心,今晚我陪你一直到夜深,送你回了家我再走。那一堆大人虽然难缠,但总不可能整夜不睡觉还蹲在你家门口吧,你别怕。”

他没头没脑地答,在黑暗中愣愣地笑着咧起嘴巴,露出两颗洁白的小虎牙,很莽撞,却又莫名让欢喜觉得很可爱。

她深刻地记得这个十五岁那年最漫长的夜晚,这是她今生头一次端详他的脸。

他真高啊,比那群男孩都高,还有一对浓得像化不开的墨汁般的眉毛,漆黑又温柔。

她低头打量了一下比男孩还邋遢的自己以及刚刚被打时扯得乱糟糟的衣服,忽然,一种莫名其妙的自卑和难堪击中了她,她潦草地摸着自己一鼻子的灰,扭过脸,不看他。

为什么她要在最狼狈最丑的时候,撞上这么一个衣着讲究脸孔精致的他呢?

真恼人啊。

“你躺下啊,快躺下,听我的,保证你不后悔!”她正沉默着,朗廷又一次固执地重复,眼睛里那种认真傻气十足。

她嫌他跟个复读机似的,很烦,终于蹙着眉躺下。谁知这家伙自己也毫不客气地飞快地躺下,就挨着她,很近很近,两人的肩膀几乎蹭在一块,痒痒的。

她嘴上不承认,心里却着实掠过了很短暂很美妙的惊喜。

平躺着睁大双眼,就在这个位置,恰好能避开夜空中所有的阴云,留下一个干净的弧形视野,就像一个广阔的大天洞,震撼极了,也漂亮极了!

洁白的星光和月光交织在一块,就像果冻上甜甜的霜糖似的,一览无遗。而且草丛这么大一片,独独他俩所在的这位置像个清爽的通风口,四面都又凉快,又舒服。

她屁股上刚落下的一块块淤青,也得到了轻柔的安抚,不那么火辣辣地疼了。

“怎么样怎么样!这样看星星和月亮是不是很棒!啧啧,是不是感觉夜空像你卧室的天花板似的,那么那么近!”

他很机灵,一下就瞧出来了她那种情不自禁的笑意,急忙兴奋地问个不休。

她从来都是不肯喜形于色的姑娘,即使心底是暖的,脸上却也淡淡的:“你怎么找到这个位置的?研究过?”

“我父母做生意很忙,总是出差,留我一个人在家。晚上睡不着,我就从阁楼上溜下来,跑啊跑,跑累了就呼哧呼哧地躺下,见星星被阴云挡住了,就往旁边的草丛蹭一蹭;如果还看不清楚,就再往旁边蹭,不知究竟是哪一天,我就突然找到这里啦!”

他的心思简单得很,说起这件事,一脸都是特别骄傲的光芒。

欢喜听得入神,忍不住问:“纪朗廷,草丛乍一看都一样,你怎么恰好能记住这一片呢?”

朗廷不动声色地摆谱:“你求我,我就告诉你。”

“怎么求?我不会求。”欢喜一本正经,茫然的脸上并无开玩笑的痕迹。

或许别的女孩都有过用软软的嗲嗲的嗓音摇摇父母手臂就得到心爱之物的经历,但她从来没有。她的心仿佛生来就是卑微的,淡漠的,苦涩又坚硬的,对于别人不肯给的东西,她从来都是背过脸强迫自己忘掉,从来都不求。

他以为欢喜在开玩笑,叹了口气,浓眉毛得意地一动,勉强让步道:“不求也行,那你夸我,说一声我很帅我听听。”

“你……很帅。”欢喜也不知平日那个闭塞冷漠的自己哪儿去了,或许是好奇心驱使,她竟真的硬着头皮说出这三个字。

他心满意足,狡黠一笑,慢吞吞地犹豫再三,压低嗓音告诉了她。

那小心翼翼的目光,像在说着什么国家机密似的:“第一次找到这里时,我离开前撒了泡尿,从此这片草就比别的地方长得都高,远远一眼就能瞧见。”

“纪!朗!廷!”她一惊,哭笑不得,朝他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你知道什么动物才用尿做记号吗?”

“什么动物?”他认真地追问。

“狗!”

朗廷反射弧很长,第一反应竟然不是自己被骂了,而是一脸钦佩:“欢喜你懂好多啊,真厉害。”

她抿抿嘴不说话,并没告诉他,骆老爷子虽去世多年,但老爷子那个比她人还高的红木书柜从未荒废。无人理睬,又怕在前厅站着被父母呼来喝去时,她就盘腿躲在书柜缝隙里看书,渐渐囫囵吞枣地读了很多本,一待一下午。

她空荡荡的童年里,在朗廷没出场前,看书,几乎是她摆脱孤独的唯一方法。

没人夸过她,甚至没人这样耐心地和她说笑过,她望着清朗星光下朗廷留着小寸头的颀长背影,感到鼻尖酸酸的,痒痒的,像有小虫子在不停地爬啊爬。

当时她并不晓得,这感觉就叫温暖。

“可是欢喜,我如果是狗,那你应该也是一只母狗哎,对吧?”他入神地绷着脸,大概是全世界少数能把这么荒唐的话说得如此认真的人了。

她哭笑不得,却又无力反驳,下意识地捶了他一拳,随后又近在咫尺地盯着他干净澄澈的瞳孔,忽然沉默地垂下头,心底起涌一阵前所未有的暖意。

因为从来没人对她表达过任何善意,所以她对于朗廷今晚带给她的一切感到无所适从。她细细一想,这男孩竟是把他自己孤单时唯一的容身之所,毫无保留地分享给她了。

从前这里,是他一个人的观星台呢。

这是不是说明,他并不讨厌她闯进他的世界呢?她心里空白一片,并不确定。

“喂,欢喜,一声不吭想什么呢?你听说过吗,眼睛直盯着你头顶最亮的那一颗星,默默地说出你想要的东西,就真的会实现。”

他的手很宽很暖,温柔地摇了摇她的肩。

那一年,台湾偶像剧还没侵占西河这种小镇子,所以这个如今听来了无创意的点子,却让当时的欢喜默默地一怔。

万一、万一是真的呢?万一能摆脱现在的生活呢?

欢喜从小就明白一个道理:黑暗寂寞的生活暂时没法改变,如果连想像力都没了,那真的会过得很痛苦。

因此她重新虔诚地平躺下来,深呼吸,蜷曲着掌心想了很久,最终不躲不闪地望着一颗星:“我想要钱,很多很多,很多很多钱。”

那时她毕竟年少,还不晓得孤独是不可转移的宿命,还以为只要钱足够多,她未来一生,一切就会慢慢地好起来。

她清楚,她这个家里三口人都不快乐,多半的原因就是因为她一降生,家里就穷得捉襟见肘,所以她天真地确信,钱多了,就会好的。但她并不晓得,这个世界上也有很多父母始终清贫,却很爱自己的小孩。

朗廷再次用一种崇拜的目光望着她,良久才璀璨地笑起来。

在他眼里,她实在太酷。

勇敢、孤独,一头电视里球星似的乌黑小自然卷,走路脚带风,用拳头讲话,想到什么就痛快地说……她几乎就是他心心念念想成为的样子——除了她是个女孩这点。

“那你呢?纪朗廷,你对着星星,最想要什么?”欢喜侧过脸问。

“我……”朗廷卡住了很久,静静地质问自己,他该要什么?或许在别人眼里,他什么都有,家里住着全西河规制最高的祖上留下来的大房子,长辈无不说他生得浓眉大眼,长大了定是美男子,他的父母是镇上最有钱的人,虽在这穷乡僻壤里,他却拥有满满一柜子让城里小孩都羡慕的赛车……

“我想要朋友,很多很多,很多很多朋友。”他最终小心翼翼地学着她的口吻,似乎唯有这样将每个字都咬得很重很重,心愿才能离实现近一点。

听着这话,欢喜眼眶一热,伸手揉着睫毛,浅浅地笑起来。

原来他们都一样。

敏感如她,能看到他身上的孤独,连他这样不愁钱的幸运儿也孤独,这让她冰凉的心一下子平衡了,甚至有了一丝邪恶的短暂快感。

正在这一刻,正在欢喜心底这么胡乱想着时,朗廷脸上的孤单一点点慢慢收拢了,只见他神秘兮兮地看了一眼自己腕上酷炫的夜光防水手表,故意做出掐指一算似的神情,扑上去捂住了欢喜的双眼:“倒数五个数,给你变个魔术!”

她从小就被同龄人撂在一旁,很不习惯他这样突然靠近,甚至突然地触碰,心里其实是慌张的,但表现出来的竟然是对他的暴躁和讨厌,她差点一用力就把他推倒了:“搞什么鬼啊你!”

他被她的火脾气吓得不轻,颇为小心翼翼地愣了几秒,不敢再随便说话,只是苦笑地指了指头顶,示意她赶紧仰头看。

五、四、三、二、一……

只见原本被星星簇拥着的月亮,像是被什么看不见的怪物一口接着一口吃掉了似的,不一会儿,整片夜空就神奇地只剩下点点星光了!

欢喜做梦都没想到,少年朗廷所谓的魔术,是要为她把头顶上那一轮巨大的月亮变没了。

见她霎时间呆住了,脸上流露出难得的清冷笑意,他终于得意了:“哼,怎么样,我的魔术牛不牛!”

她不是三岁小孩,虽是今生今世第一次亲眼看见,却也晓得这就是书里写的月全食。但她偏偏就是很狡猾,故意假装不懂:“朗廷啊朗廷,这究竟是怎么搞出来的?”

玩心眼,十个纪朗廷也不敌半个骆欢喜。

他果然沉不住气,蹦蹦哒哒地笑着,大剌剌地站在欢喜侧面,把他自己的两只手笔直地伸开,一只朝左,一只朝右。

这个古怪的小动作,像是他要趁势狡猾地拥抱她,害得她心里七上八下的,说不出究竟什么滋味,他倒是没心没肺的,脸上半分异色都没有。

“你看啊,现在呢,欢喜你就是地球,而我的左手是太阳,右手是月亮,当他们仨的位置就这么变变变,变到在一条线上的时候呀,月亮其实还在,但是呢,它的光芒都被挡住了,就跟消失了一样了!别夸我聪明,我会骄傲的!”

见他傻乎乎卖力地一口气解释完了,她才幽幽地笑着说:“瞧瞧,不打自招了吧?还魔术呢,跟你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吹牛能不能打一点草稿啊?”

他满不在乎地嘻嘻傻笑,被她拆穿,他一直很服气,只是默默地看着她不知不觉被逗乐的温柔脸色,他就觉得自己这一番厚脸皮的卖弄很值了。

两人又沉默良久,他忽然像个认真的大人似的,侧过脸悄悄温暖地告诉她:“欢喜,我想跟你说……我们的生活其实就和月全食一样,有时候看不到雪亮的月亮,但不代表它就不在。你那么爱打架,常常看不到有人对你好,其实也有啊,比如我……只是就像月亮一样,刚巧光都被遮住了而已。”

她第一反应是偷笑,一本正经把自己比喻成月亮的男孩,哈哈,他也真奇葩,怎么不干脆说自己是嫦娥呢!

随后,她慢慢入神了,尴尬地不敢望向他干净诚恳的眼睛,好一会儿才缓过来。

他真温柔啊,像童话里提着橙色小灯的又酸又暖的烂诗人,乍一接触很惹人烦,但是慢慢地,却让她开始希望以后也能有他在身旁,这样傻下去。

她被自己这个默默冒出来的念头吓坏了,连忙懊恼地揉了揉太阳穴,使劲驱赶。

当晚他们一块离开草坡时,他细心地从裤兜里摸出一个小铁罐,默默塞给她:“拿回去擦屁股,伤口就会好得快一点。”

他的直来直去,超乎她的想像,她又尴尬又害羞,坏脾气地摇头:“我用不着,我好着呢!”

“快点快点,拿回去擦,你要是不肯擦,我就现在给你擦咯!”他无邪地笑着,真是嘻嘻哈哈地把厚脸皮发挥到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地步。

她起初也恼火,但望着望着他嘴角露出的干净帅气的小虎牙,渐渐就服软了,轻轻把那一小罐药膏收下。

星空下,他们不知就这样听着彼此安宁的呼吸躺了多久,他忽然轻飘飘地,跟说梦话似的问:“欢喜,过完今天,你算不算我的一个朋友了?”

换作任何一个乖巧的姑娘,此刻都肯定会说“当然算”,但欢喜不同,她血液里那种与生俱来的疏离感,驱使着她对不确定的事,总是坦诚又残忍地摇头。

她落寞地低声答:“我……不知道。”

朗廷并没有很难受,只淡淡地一耸肩:“不早了,我送你回家吧。”

即使那一瞬他心底的确有失落,但他喜欢这样的骆欢喜,喜欢她骨子里这股见到谁都不变的不温柔,不快乐,不完整。

他甚至忘了这是她走进他世界的头一天,他默默浮夸又幼稚地想,他宁愿她永远如此,宁愿她像个不肯搭理任何人的小孤舟似的,不停息,也不靠岸。

又是个艳阳天,巷口堵满一群矮小又闹腾的小男孩,瞧着都不足十岁,个个背着歪歪扭扭的小书包,挥动着手里皱巴巴的纸币,朝人群中央沉默的骆欢喜奋力挤去。

“慢慢来,吵什么吵,再吵我就撤了啊!”欢喜性子阴戾,脾气也很差,加上她年纪又比这群小孩大那么多,面对乱哄哄的噪音,她忍不住冷着脸唬他们。

或许是她那双从小就被长辈嫌弃的夜猫似的薄凉眼神起了作用,小孩们真的静下来了。

她这才满意地清了清嗓子,卷起袖口,一脸理直气壮地说起自己帮忙打架的规则:“本姑娘出来混就有底线。第一,给我再多钱,我也不帮你们打女生,而且如果让我知道了你们这群男孩自己要打女生,我就反过来胖揍你们一顿;第二,四年级以下的也不打。好啦,最后强调一下价格,一米四以下的,教训胖子十块,教训瘦子五块;一米四以上的,统统十五块封顶!”

恰在这时,一个过分温和拘谨的嗓音响起,越来越近靠近她:“欢喜,干吗不帮四年级以下的小孩打架呢?”

“江湖道义嘛,”她和他只见仓皇一照面,距离看草坡星空的那夜,已有好些日子了,欢喜波澜不惊地瞥了朗廷一眼,努力不让他以为他们俩已经算很熟了,虽然脸颊因为难堪而泛着红彤彤的灼热,嘴上却镇定又慵懒地答,“太小的不扛打,我也不落忍啊。”

对于她眼神里那种过分漠然的疏离感,虽在意料之中,但他心底还是冒出一股细小的挫败感。

“我……是支持你的。”他僵直地站在她面前,心跳莫名其妙地停了一拍,张着嘴,困难地思索了半天,才不知所措地冒出这么一句。

其实,从刚才远远瞧见他俊朗干净的脸一出现,她就恨不得掉头躲开,但她确定他已率先看到她了,来不及了,索性破罐子破摔,假装不在乎吧。

年少时的你我,多多少少都有过这种心境。

在自己显得不够好,甚至正当自己卑劣的一面朝着世界时,你不偏不倚地正碰上了那个在你心里最好,最无可挑剔的家伙,你就会不由得伸出平日都乖乖藏起的触角,糊里糊涂地去伤他、挠他。

变色龙会扮成树枝以免除性命之灾,我们这种孤僻桀骜的本能,何尝不是一种笨拙的自我保护?

此刻欢喜就沉浸在这种情绪里,她钝钝的大脑都没经过思考,就劈头盖脸地冲着朗廷砸出一句:“抱歉,支持这两个字,对我,是全世界最无用的东西,我不想收,你统统拿回去!谢谢!”

那嗓音真冷,他听着,像撞在硬邦邦的栏杆上似的,没有一丝拖泥带水,又疼又清醒。

朗廷慌忙垂下头,以为是自己的话说得不够好,触怒了她。无声无息的挫败感,在他心底愈发地浓烈,他以一种无比沮丧的脚步,拖着自己掉头走开。

在那些能让我们一下子变笨拙,变敏感,变得不像我们的人面前,无论如何,我们总觉得自己做错了。这种可恶的人,可以统称为我们喜欢的人。

真糟糕,这居然是没办法的事。

朗廷无处发泄满满一肚子的苦闷,只能将气撒在脚上那双妈妈寄回来的AJ运动鞋上,他一次次地咬牙用力,将鞋底蹭在凹凸不平的石板路上,发出难听又苦涩的吱吱声……

骆欢喜心里究竟是什么样的呢?真想偷偷进去瞧一瞧。

为什么她说话时,冷冷的眼睛总是充斥着焦虑呢?她在害怕什么,担心什么?她又怎么能利用帮西河唯一的那所小学的男孩们打架来创收呢?

这种事,对从小顺风顺水长大的朗廷来说,简直就和抢劫一样不可理解!

但对方是骆欢喜啊,他悄悄崇拜了很久的骆欢喜,看着她的脸,他鬼使神差地说不出一个“不”字。

也就是从这天开始,他明白了,欢喜对钱的渴求,并不只是说说而已。

不……应该说,欢喜这姑娘,对他说过的每一桩事,都不只说说而已。她心底堆积了多少痛苦和忍耐,她的掌心就攥有多少执意行动的勇气和决绝。

真的,她和别的女孩迥然不同,她为了让自己不那么绝望,什么都做得出。

待到欢喜与朗廷再一次产生交集时,他脚上那双无辜的运动鞋,已被磨得前后鞋底高低差了好大一截。

他们这次的交集,缘由恰好也就一个字,钱。

朗廷家境好,口袋里自然永远不缺零花钱,他总被西河镇上四处乱闯的那些男生软硬兼施地宰割。

他们需要钱时,便嬉皮笑脸地一齐追着他,得手了,就开始在杂货店的冷柜前或是街角电玩铺子里,潇洒快活上好一阵子,因为暂时不缺钱,便尽情地排挤朗廷。

至于朗廷始终无法加入他们的小团体的原因,他们执意说:“他就是一块白面啊,文质彬彬的,袖口干净得跟小姑娘的手帕似的,我们凭什么当他是弟兄?”

也是过了很多年后,成熟之后的朗廷才明白,无论是他还是欢喜,他们的孤独都不算特例,在青春期里太有棱角,或太无棱角的人,注定受冷遇。因为那时的我们,总是偏执地筛选着与我们一样的人,不遗余力地隔离异己。

小孩有多天真,就有多残忍。

好在朗廷没缺过钱,因此也不在意多个十块,少个十块的,他一味地好脾气地让步,因此这些年也倒没被拳打脚踢过。

那天说来也巧,他们一见到朗廷,就像发现了猎物似的勾肩搭背地晃悠到朗廷身旁,怪声怪气地拍朗廷的肩膀:“纪大少啊纪大少,也有日子没给哥儿几个好处了吧?咱们要是总没钱花,可不敢保证能和大少你好好相处噢。”

“你们要钱干吗?打电玩还是喝汽水?不如这样,无论你们玩什么,加我一个。统统我请客,行吗?”他瞪大双眼,说完心底没有一丝底气,小心翼翼地观察着男孩们的脸色。

沉默在空气里蔓延了三秒,其中一个男孩率先不耐烦地摆手,眼神又急又凶:“别啰嗦那么多,到底口袋有没有钱?你再不拿出来,我们就自己动手了啊!”

由此,所有男孩都恢复了那种与朗廷水火不容的冷漠,他们围成一个圈,将圈子不断缩小,逼迫着被围堵在中央的朗廷。

“弟兄们,踢!踢完了这小白面,咱们自己到他裤兜里找酬劳!”

直到此刻,朗廷也只是像寒蝉一般沉默,不是因为他倔强,不肯给,而是恰好今天他刚刚换了衣服,裤兜里恰好没钱。

是,他没欢喜那么勇敢,更不会打架,但即使输,即使满脸挂彩,他也不会蹲下求饶。

在那些男生乱哄哄地围拢的瞬间,四处尘土飞扬,呛得朗廷鼻子痒痒的,他始终站得笔直,因为他脑海里不知为何一直出现欢喜那张淡漠又坚韧的脸,如果她在场,他不希望自己被看扁。

“都给我停下!”

如此熟悉又尖锐的一声响,显然是她。

朗廷几乎以为是自己的幻觉,但定睛一看,这个飞快冲过来,一脸独一无二的狠劲的姑娘不是欢喜又是谁呢?

男孩们都有记性,晓得她铁拳头的厉害,于是都忙嬉皮笑脸地说:“骆欢喜,我们自己滚,不劳烦你!”

“我同意让你们滚了吗?我说,让你们停下。”她面无表情地从牙缝挤出这么一句,猫一般的双眼泛出幽冷莫测的光,“朗廷是你们的摇钱树吗?回答我。”

“不……不是。”悉悉索索,磨蹭良久,男孩们才唯唯诺诺地答。

“那你们为什么总是不要脸地勒索他?我骆欢喜从不怕有人来打架,你们别客气啊,干吗专拣软柿子捏?西河就这么小,抬头不见低头见,咱们今天就做个了结。你们每人大喊三声自己是人渣,要大声。”

“骆欢喜你疯了吧?粗野的男人婆,以为我们真怕你?”说话的又是那个率先出头的男孩。

欢喜轻轻地走近男孩面前,沉甸甸的一拳头砸在他脸上,听到那男孩愤怒的哭声了,她才淡淡道:“我让你喊三声自己是人渣,没让你说别的,很难懂吗?要是你们还不懂,我有的是拳头。”

平日里呼天喊地嚣张跋扈的男孩们,头一次统统像羔羊似的沉默了,他们盯着欢喜紧绷的脸,都不由得回想起那次他们叫她“欢喜哥”,最终把她惹恼伸出拳头砸向他们时,那种失控而决绝的眼神。

僵持了几秒,男孩们竟真的一个接一个照做了:“我是人渣,我是人渣,我是人渣……”

喊完了,他们赶忙作鸟兽散,顿时巷口只剩下欢喜与朗廷两人。

其实她也只是路过,看不过去才替他出了头,因此此时此刻,她望都不肯望他一眼,只是尴尬地低着头,躲避少年灼灼的目光。

朗廷几乎看呆了,心思单纯如他,根本不敢想像,一个十五岁的姑娘能如此狠,如此不留余地。

这也是生平第一次,他亲眼看见欢喜身上那种狂躁、暴戾、阴冷,甚至是可怕的影子。

原来,那夜星空下那个屁股上全是伤、心里满是委屈的小女孩,并不是全部的她。

最终,她还是抬起头,憋不住小声说:“朗廷你看,其实这世界就这样。我们总忍着、缩着,他们就会以为你永远都没有反抗的本事,就会更加变本加厉。只要我们使劲做出一点改变,让他们知道人的忍耐都有极限,他们就会害怕。”

朗廷迟疑地点点头,在平息了呼吸之后,笨拙地鼓起勇气拦在她面前,努力用自己那一脸不识愁滋味的和煦笑意,来缓解尚未消散的敌对气氛:“欢喜,不用骗我,你……心里现在一定在想,纪朗廷是个不折不扣的懦夫,对不?”

她愣住了。

眼前这男孩天生自带光环,那浓眉毛和漆黑的眼眸,皓白的牙齿和清爽的刺猬小寸头,那清晨日光一样暖暖的笑容……

他真美好,无与伦比的美好,但也正因他太美好,她才不敢触碰,不敢靠近。

“没有,”她默默望向朗廷,收起刚才对待男孩们的尖利触角,稍稍恢复柔和的嗓音突然变得很焦急,她将每个字都咬得很重,像是生怕朗廷误会她的意思,“真的没有!你从来都不是懦夫。朗廷,我……很羡慕你,你从小就被保护得很好,对谁都充满善良地揣测,尽管傻,但到底是好的。你看看我,我多糟糕,对任何人都是一副以牙还牙的刻薄样子,反正呢……我本来就什么都没有,也不怕再失去,所以我想为你做一点事,就当谢谢你那天带我去你的观星台,还让我看到了月全食咯。”

啰啰唆唆说到最后,她低下头苦笑起来。

自己心血来潮糊里糊涂地说这些,一定让朗廷烦死了。

谁知,他突然笃定地冒出一句:“我能看出你很勇敢,欢喜,这在我眼里就够美好的了。”

她听着美好两个字,被他硬是和她联系起来,心底掠过一阵怪怪的不适,她不知所措地又要走,却再次被他厚着脸皮拉住了。

“既然你帮我出头,不如当我兄弟吧,我知道你和一般女生不一样。”他说完,自己都惊讶了,原来他拍马屁如此顺溜。

欢喜却像被触到了敏感神经,方才的友善温和统统不见了,她板起脸,眼神如秋夜凉风,回到一副全然不好相处的模样,连口吻也充满冷嘲热讽:“我和一般女生哪儿不同?纪朗廷,那是你自己觉得。要我说,要不咱俩当姐妹吧,你这么温柔娇羞?”

他对于她口吻里莫名其妙的怒气很不解,抓着后脑勺一脸尴尬。他那么个大高个,居然真的又蠢又怂地叫她:“姐姐。”

他这么冷不丁而来的没正经,倒让她放弃继续计较下去的决心,只得烦躁地回了他一个大白眼:“蠢蛋,没救了你。”

朗廷也急了,笨拙地老实说:“你不肯和男孩们为伍,可女孩也都不理你啊!”

“无所谓,谁规定人活着,就一定要有朋友?我自己能保护自己,能陪我自己玩,我自己清楚我和一般女生是一样的,就够了!”

她猛然一怔,难堪地耸着肩,死死护住她心底那个秘密,掉头就跑。

她一边呼哧呼哧地狂奔,一边强硬地告诉自己,把星空下那个该死的草坡从记忆里清除掉,把纪朗廷这张温暖和煦的笑脸也清除掉……将关乎他的一切,统统清除掉。这说话从不拐弯的家伙,真是越来越讨厌了。他总是笑容高高挂,一脸不识愁滋味地开心,不用猜都晓得,他每天都活得很自在,在家里无比得宠,要什么有什么,什么都不缺。

或许是我们人性里都有恶的一面,而这在年少时尤其明显,因此这种无声无息的不平衡,让欢喜莫名地烦躁不安。

同一时刻,被撂在原地的朗廷也满心疑惑。骆欢喜啊骆欢喜,她干吗总是对于自己是个女孩这件事如此坚决固执呢?有必要吗?他说不上来为什么,每当提起这个话题,她总会变得怪怪的。

朗廷仰头对着天空难受地呼了口气,郁闷地抓着后脑勺,默默想:“我一个个子高高的大男生,竟被一个女孩救下来,真没用。我到哪儿去找个机会救欢喜一次呢?这样我俩才扯平啊。”

他当然做梦都不敢想象,这机会来得如此之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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