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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遇见你已花光所有运气

她并不知道自己能不能靠这二十块钱继续远走、活下来、好起来,但她可以咬牙确定的一点是,无论如何,再也不回去了。

西河镇位于三地交界,离任何一城都很远,因此一年一次的花灯庙会更显稀罕,能被家长带去热热闹闹地玩上一圈,是孩子们的荣耀。

欢喜在过去的十五年里,连出西河的次数都寥寥无几,对这样的事,她更是从不抱幻想。

谁知今年庙会的前一天,瞧着心情不错的骆爸爸竟一反常态地笑着告诉欢喜:“你不小了,今年带你去见识见识。”

欢喜阴戾一笑:“昨晚赌钱赢大发了?”

“怎么跟你爸说话呢,这丫头。”骆妈妈在旁不冷不热地这么一嘟哝,欢喜很聪明地恢复了沉默。

一大早,欢喜便摸黑起了床,蹑手蹑脚地用清水将她短短的小自然卷抚了一遍又一遍,换上平时从不舍得穿的最白的一双球鞋。等父母一醒,她连早饭都做好了,骆爸爸沉默地坐过来,淡淡地望了欢喜一眼,很难得,那目光里竟没有平日的那种嫌恶。

很多年后,欢喜都依然深刻而痛苦地记得,这顿不急不慌、有说有笑的早饭,是他们三口那些年最像家人的一次。

她不懂为什么一切变得如此融洽,但她知道,不必多问。

既然有这一秒的安稳恬淡,就不能把它浪费在去追究为什么上,这道理欢喜很小就懂。

从西河想坐过路的火车,就必须过了石桥一路小跑,穿过草坡,一直跑到那个荒凉的灰白色小月台才可以。

性子一向沉闷淡漠的欢喜头一次有了小少女身上该有的活泼与兴奋,她一路不停地飞快狂奔,明媚的日光落在她苍白的脸和瘦削的手臂上,她恨不得将那股暖意一个深呼吸装进肚子里。

毕竟紧挨着长长的铁轨,来往火车的汽笛的呼啸声,悠长而巨大,听着很吓人,骆爸爸在后面几次都不放心地叫着欢喜,让她慢一点,她却听不见。

她的生命里太缺乏这种自在的快乐了,她像被关在笼子里压抑了太久的小仓鼠,浑身都是劲,她虽气喘吁吁,却始终觉得脚步很轻很轻,恨不得傻傻地仰头呼喊几嗓子……

此刻,沉浸在得意里的欢喜,并没有听到远处有个熟悉的声音:“欢喜,骆欢喜……”

许是汽笛声太响,一个人揣着父母给的大笔吃喝花销也来赶火车去庙会的纪朗廷,使劲叫了她好几次,欢喜父女俩都没听见。

他索性作罢,也不撒开腿追了,独自慢慢走。

刚才一下子在草坡上认出前面那个不停蹦跶的女孩是欢喜,朗廷冷不丁地惊讶了好一会儿。但他想了想,如果他又厚着脸皮追上去,难免又让欢喜心烦。

他很笃定地觉得,欢喜是讨厌他的,每次无论他做什么,说什么,都会惹得欢喜一脸的不高兴,所以既然欢喜好不容易能真正快乐一次,他决定,不去破坏了。

习惯了镇上的沉寂,欢喜平日连猫从自己身旁的石板路溜过的脚步声都很敏感,此刻被父亲牵着一只手,走在人山人海之中,陌生的脸和各种眼花缭乱的吃食以及花样百出的叫卖声,如同潮水一样汹涌地扑过来,她竟那么紧张。

“爸。”她本能地将自己的手往骆爸爸掌心缩得更紧了一点。

原来无论在家里彼此的裂痕有多深,一掉进了繁杂喧哗的世间,她还会像个胆小的孩子一样依赖眼前这个比自己高许多,满嘴烟草味的男人。

离花灯表演还有大半天的工夫,骆爸爸指了指不远处的红招牌,淡淡地低头问她:“要吃蟹黄小笼包吗?”

她对于父亲这偶尔的宠溺感到无所适从,像做错了事似的,心底莫名地惶恐,尴尬地憋了好一会儿才生涩地说:“你吃……我就吃。”

骆爸爸无奈地一笑,带她进了那家有名的馆子,拍拍手叫了两屉小笼包。

街对面刚好是一片书摊,满地都是二手的小说杂书,好多趁周末过来的学生围在那挑来挑去。欢喜自然很喜欢书,从小看的却差不多都是骆老爷子留下的那一柜子年代久远的老书,此时她终于露出好奇的天性,憋不住一次又一次默默地朝外张望。

骆爸爸很快注意到了,掏出一张二十的纸币给她:“去挑挑吧,今儿空闲多,不着急,有喜欢的就买回家读。”

欢喜抿着嘴唇本能地抗拒了几秒才默默接过钱,不安地将纸币塞进裤兜,迈出去两步便忐忑地回头瞥一眼趴在馆子桌边抽水烟的父亲,一种莫名其妙的内疚始终在她心里挥不去。

她明明正经历着有生以来最被爸爸待见的一天,享受着有求必应的感觉,却忽然很难过,那种难过很模糊,她压根说不清楚,就像是口香糖不小心钻进了喉咙眼,上不来,也下不去。

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别的女孩子接受来自爸爸的宠溺时,不是都该是很心安理得的吗?不是都该一直嘻嘻哈哈,满心欢欣吗?

她心不在焉地穿过庙会上车水马龙的街,沉默地蹲在书摊前。

她默默地更确定了,难怪没人喜欢她,她的确古怪又烦人。

但好在那些美妙的书,很快吸引住了她,也让她不知不觉地忘掉忧愁,忘掉时间,完全把回馆子里吃小笼包这茬事抛在脑后,待到她在书摊老板刻薄地不断扫视下,终于恋恋不舍地放下那本《约翰克利斯朵夫》,捏着酸麻的膝盖站起身来时,离日落不远了。

游街的花灯人偶都已出动,四处吹锣打鼓,流光溢彩。

她望了望,摸了摸裤兜里的纸币,决定不买了,将钱还给爸爸。这些翻译小说都很厚很贵,即使买回去也只能买一本,而她很贪心,她希望有机会将它们全部读完。

她一边默默地过马路,一边在脑海里小心翼翼地揣摩着,如何改掉她自己习惯了的淡漠口吻,用尽量柔和温顺的嗓音告诉爸爸,她不需要买书回去。她只是希望,如果可以,下次周末爸爸来集市采购食物时,能不能用自行车顺便载着她,让她来看会书。

她自顾自练习着语气,卑微地补了句:“放心,我来集市不要任何吃的用的,只看一小会书。”

谁知待到她真正回到那张桌子前时,骆爸爸并不在,围坐着的是陌生的一家人,欢喜茫然地盯着他们,他们也茫然地盯着眼前这个眼神满是戾气的少女。

那一瞬间,她环视了一圈庙会上水泄不通的人潮,忽然最最坏的念头如一道闷雷似的滑过她的脑海。

她捏紧自己的掌心,努力镇定地找到馆子的老板:“我爸呢?我们之前在这儿吃蟹黄包的。”

“这丫头玩糊涂了吧?这大半天的工夫了,都傍晚了,你爸早走了,怎么?他忘了叫上你?要不要帮你打个电话?”

欢喜呆住了。

老板见她一脸害怕的神色,疑惑地继续嘟哝:“我还奇怪呢,记得他上午是带着个小姑娘一起来的,他抽了几口烟立马就走了,连蟹黄包都没动一口,我以为他是找你去了,也就没多问……”

老板的声音嗡嗡着在她耳畔打转,就是进不去。

电话号码,她压根不知道。

暮色越来越浓,现在也早错过了唯一一班回西河的火车了……

但这些都不是关键,她十五岁了,兜里也有钱,即使明早独自回家也没问题,可这依然让她很害怕。当她沮丧而绝望地一步步走出馆子,不断有追逐奔跑的小孩子撞到她,她却不晓得疼,她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这念头越想越深,越让她感到冰冷,几乎要将她在无声无息之中撕裂。

父母今天对她反常的宠溺,不是意外,是计划之中的阴谋。

那个全家人苦守十五年的秘密,那个压得人喘不过气的负担,终于促使他们走到这一步。他们是借庙会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让她一个人走失在外,用这种方式默默告诉她,别回去了,她不受欢迎。

欢喜从痛苦的童年就一直担惊受怕地等待着这一刻,今天它终于成真了。

她终于被那对带她来到这个世界的夫妻,亲手放弃了。

她想着想着,汹涌薄凉的眼泪就刷刷地夺眶而出,她固执地不肯擦掉,她昂着头穿过欢快热闹的万丈璀璨灯火,朝集市深处一直走,一直走。

她使出浑身的劲儿抿嘴,还嫌不够,又交叠着双手按住自己不断颤抖的下巴,不准自己发出呜咽的声音:“骆欢喜、骆欢喜,不要哭,哭没有用,你哭了,只会更可怜更狼狈,争口气……骆欢喜……”

她低声和自己说话,她要自己清楚地记住这一刻的痛苦和羞耻,并暗自决定,就如他们的愿吧,不回西河了,不去继续当那个家的局外人了。

最后,不晓得究竟是当晚几点,天漆黑漆黑的,庙会散场了,天还下起了凉丝丝的大雨,她似乎睡着了,又似乎还清醒,一个人缩着脑袋蹲在废弃的零食摊的小棚子下,不知该往哪儿去。

她在淅淅沥沥的雨水里努力睁开眼,牙齿都直打战。她怔怔地盯着周遭一片陌生与黑暗,又摸了摸兜里湿漉漉的纸币。

她并不知道自己能不能靠这二十块钱继续走下去、活下来、好起来,但她可以确定的是,无论如何,再也不回去了。

此时的骆欢喜当然想不到,傍晚,在那最后一班开往西河小月台的火车上,浑身哆嗦的骆爸爸前脚刚找到位置坐下,独自在庙会吃香喝辣玩了一整天对于欢喜的命运还一无所知的纪朗廷,也刚好上车。

朗廷眼睛尖得很,远远地隔着半截车厢就瞧见了骆爸爸抽烟的侧脸,他自然认为欢喜也在旁边呢,于是得意扬扬地捧着自己一路小心翼翼地从集市带回的大碗热糖藕,窃喜地走过去。

果然,果然,他觉得自己聪明极了,一早料到会在回程和骆家父女再碰上,于是麻利地准备了好吃的给欢喜。

其实,欢喜总是冷着脸,不肯与他多说话,所以他不晓得欢喜爱吃什么,这可让他望着庙会上眼花缭乱的吃食愁坏了,每样他都想带回去让欢喜尝一尝。

她就该多吃,她太瘦了,脸颊几乎是凹陷进去的,即使偶尔笑起来也很苍白无力。

但他又怕欢喜性子古怪,看不上他选的吃食,踌躇了半天,最终决定自己爱吃什么就给她买什么,即使她不喜欢,起码他尽力揣测了。他从小就最爱甜,永远吃不够热糖藕,每次总是连甜甜的红汤汁都不放过。

是的,比起欢喜,他不够聪明犀利,但他已经在很用力地对她好了,即使这种力气,在欢喜眼里,叫做笨拙。

他不在乎。

他希望她吃胖一点,希望这些浓浓的甜味,能消去她眉间的难过的神情,哪怕只消去一丢丢,就足以让他很开心很开心了。

“叔叔,欢喜她人呢?去前一节车厢上厕所了?”朗廷压根没有注意到骆爸爸低着头一脸的沉寂,一脸懵懂地捧着糖藕问道。

“没有。”骆爸爸低声道,眼睛抬都不抬。

这种压抑而古怪的气场,即使朗廷再迟钝,再笨拙,也能感受到。

于是他忽然很不安地走近两步,盯住骆爸爸,加重语气又一次问:“叔叔,欢喜人在哪儿呢?”

“去去去,你快回去坐着。”

“你告诉我欢喜人在哪儿我再坐下!”

“别人家的事情,纪小少爷啊,你少管。”骆爸爸被逼得不耐烦了,又慌又恼,却不得不保持镇定。

霎时间,只听咣当一声,纪朗廷原本捧着的大碗糖藕撒了一地都是,那汤汁很烫很烫,有的溅到了朗廷的球鞋上,渗进去都还会让人感到一阵微微的灼痛,但朗廷早已顾不上这些了。

那张稚气未脱的脸上,头一次挂满了又激愤又怨恨的神色,他两只潮湿又泛红的眼睛,几乎要把撑着脑袋坐在车厢边缘的骆爸爸吞噬掉:“你把欢喜一个人扔在庙会上了,对不对?”

骆爸爸两只细纹密布的手一直抖,却就是不作声。

朗廷能感到那股担心和恐惧几乎要将他撑爆了,他默默跳上去,死揪住骆爸爸的领子,咬牙说:“欢喜她找不到火车站的!外面天都黑了,又下大雨,你让她怎么办!你疯了吧叔叔?她都十五岁了,你们竟然要丢弃她,当她是傻子吗?欢喜她最爱面子,你们太荒唐了!”

满车厢的人都好奇地张望过来,所有人都诧异地听着,一个男人要愚蠢到何等地步,才会把十五岁的女儿丢在庙会,一个人小偷似的往家赶?

是的,骆爸爸自己也清楚,他多荒唐。

无非是今天早饭时,妻子小心地交代他:“千万牵住了欢喜那粗野丫头,她胆子大,哪儿都敢闯,别庙会散了,闺女找不着了!”

这不过一句无意的琐碎话,不知为何,却让那一刻的骆爸爸心里的某个黑暗的角落陡然亮了一下。一路出了西河,走在去火车站的草坡上,他望着眼前这个难得高兴的女儿,心陡然被攥得很紧很紧,死活透不过气。

他清楚,欢喜虽然瞧着和一般女孩没两样,却从出生就注定了要给这个家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那个幼稚而罪恶的念头在那时从他的脑海一闪而过。

如果他就此丢下女儿,或许很少出门的她就会被人潮冲走,或许她就错过了最晚一班火车,一夜时间,足够很多事情发生。庙会那一带最不太平,或许女儿就会被带到很远的城市去……他也设想过女儿的命运会如何,但他还是很清醒地明白,无论欢喜到哪里,过着什么样的生活,都不会比自己和妻子给她的生活更坏。

人在穷困里待久了,前路什么黑暗都不怕了。

回到当下,骆爸爸清了清嗓子,艰难地想说些什么,谁知冲动万分的朗廷此刻心里满满的只有欢喜,一点时间都不给他。

只见朗廷在众人压根没反应过来之时,使劲把封死的车窗推到最大,轰隆一声,他闭着眼跳下了火车。

“骆叔叔,你不配当欢喜的爸爸……你……还不如去死!”

这是朗廷跃出窗口前吼出的最后一句话,他平日太拘谨,太温和,在这种时刻,他绞尽脑汁也骂不出什么花样。

骆爸爸在车厢里颓然地蹲下,听得清清楚楚。

是的,他本就不配当爸爸,但生活太沉重,这一切都不是他选的。

有了欢喜之后,他很少感到为人父的快乐,有的只是还不清的债务。匆匆十五年,他每天都要把家里那个秘密,向街坊四邻隐瞒再隐瞒,努力忽略掉周围的流言,昏昏沉沉地关紧门,活着。

朗廷很怕高,平日站在两层楼的窗口腿都发抖,但比起跳车的危险,能争取多一点时间寻找欢喜他更在乎,他很怕失去她。

或许以欢喜那种豁达坚硬的性格,他这种和年龄不符的深情,只会让他显得很滑稽,但他清楚,时间再倒带一遍,他还是连犹豫都不会犹豫,直接跳。

他孤单了一整个童年,好不容易才在青春期的最开端遇见了她,这早就花光了他全部的运气,他不敢想象失去她,意味着什么。

听着火车呼啸而过,重重地跌在铁轨旁湿漉漉的石子路上的朗廷,一个激灵爬了起来,他想都没想,翻身爬了起来,开始狼狈地一路朝着最近的公路上跑。

真疼啊。

他落地时不小心磕碰到了膝盖,又为了防止头受伤而用手肘死死撑住了自己,现在他叉开腿拼命地跑在漆黑的大雨里时,两只球鞋都灌满了冷水,腿越跑越重,越跑越麻木,而浑身擦破了皮的地方都隔着凉丝丝的衣裤,火辣辣地泛着疼。

好在他运气不赖,壮着胆子横在天黑之后空荡荡的城郊公路上没一会儿,刚好碰到一辆车经过,远远地瞧见了他举着小小的应急灯站在雨里,连忙一个刹车停下来。

那越野车好高,浑身都是水的朗廷,颤抖着被车里的男人连拖带拽着才上了车。

刚坐下来,他就从口袋里掏出被水泡得软软的两百块钱,塞进眼前这个陌生的男人手里,不知是因为焦急还是冷,他说话明显哆哆嗦嗦的:“叔叔请您送我去花灯庙会的地方……我知道,这些钱足够了……只是请您开车开快一点,再快一点!”

或许是不知不觉受了欢喜的影响,朗廷说完,自己也很惊讶,他的第一反应竟然是给钱,而不是求助。

他牢牢地记得欢喜说的那些话,她一直都笃信:“这世上有钱才是最安全的,也许当你需要帮助的时候,陌生人的善心刚好不在,而如果有钱,你就永远都有资格和别人去交换条件。”

这些都是欢喜的心里话,她知道,她很渺小,什么都握不住,但将来如果可以选择得到一样东西,她只希望是钱。

朗廷从小就被保护得像个层层包裹的小蚕蛹似的,一直坚持认为世界很美好,处处很安全,所以当时听了这话他很不屑地摇摇头,义正严辞:“欢喜你胡说。”

此刻,这位“叔叔”自然没有收他的钱,而是沉默地递给朗廷几张面巾纸,让他擦一擦头发,他望着这个眉心全是悲伤的小少年,心底有无数问题却又不好问,只得愣了愣,调头踩足油门朝庙会那一片开去:“小子你别慌,很快就到。”

远远地,透过夜色里哗哗的雨幕,一见庙会那些来不及拆去的装饰品高高地伫立着,朗廷本能地就推开车门,捂着头朝里面冲去。

男人哑口无言地拿着伞追出来,刚想问问他一个小少年大晚上来这儿干吗,需不需要打电话回家。谁知朗廷早已一步步失魂落魄地踩着水,消失得无影无踪。

“欢喜……欢喜……骆欢喜你能听到吗……骆欢喜……”

纪朗廷很笨,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拖着沉甸甸的两条腿,边走边喊,他喊了很久,除了自己空旷的回音,没有听到任何应答。

各种白天热热闹闹的小吃摊子,此刻都只剩下个空壳,一排排荒凉地停放着。在大雨冲刷之下,各种脏兮兮的塑料袋和纸盒顺着石板路漂流,庙会过后的整个长街荒凉得像山上的坟场。

他一脚深一脚浅地继续往黑暗中的街道深处走,呼喊一声比一声沮丧,嗓音却丝毫没有减小:“欢喜!欢喜你在吗?骆欢喜,我在这里找你呢……我没有吓唬你,找不到你,我是绝不回家的……”

朗廷有一种奇怪的直觉,他觉得欢喜并不是走失了。她毕竟十五岁了,怎么会走失呢?欢喜那么敏感,那么孤僻,发现自己被丢下了,一定会一路往死胡同走到底,即使再冷,再困,她都会咬紧牙再也不肯露面。

这种破罐子破摔的暴戾性子,就是最最真实的骆欢喜,他都懂。

也正因为如此,朗廷四处奔跑着找她的时候,努力很细心很细心,连任何一个墙角都没放过。但不知道究竟过了多久,他的球鞋快要被积水泡烂了,嗓子也又痒又痛,一点力气都没有了的朗廷终于死心了。

他绝望地告诉自己,完了,他想错了,欢喜真的不在庙会这边。夜这么深,雨这么大,她没钱,显然不可能住旅馆,那么,她去了哪儿呢?他又该追到哪儿去?

朗廷茫然地缩着脑袋,一步步心灰意冷地朝外走时,他没有注意到自己身前一道小小的暗沟,于是不小心单脚陷进去,随之而来的一个踉跄,他整个人都猛然摔倒在湿漉漉的石板路上。

这下被淤泥泡得根本看不出一丝白色的球鞋算是彻底报废了,加上跳火车落下的皮外伤被大雨这么一淋再淋……他突然懊恼地低吼了一声,仰望头顶漆黑的云层,感到这个世界充满着挫败的味道。

欢喜不回去,那他也绝不回去。

正当他这么想着,他忽然听到高处有一阵瓦片被踩裂的声音,那声音离他很近很近,简直近在咫尺。

几乎是被直觉牵引着,他双手举着刺眼的应急灯,仰头用力大喊:“骆欢喜你别躲了!反正你不出来,我是不会走的,我们就这么耗一夜也没关系!只要你还不饿就成!”

她怎么会不饿呢?从黄昏时人潮一点点散掉开始,她就一个人在屋檐下,没有地方可以去,雨带来的寒气拼命地往她膝盖里钻,双手怎么捂都捂不热,于是她听到了自己肚子的咕咕声,又想起了早晨那两屉热腾腾的蟹黄包……她知道,如果她明早借了馆子老板的钱坐火车回家去,父母一定会只字不提今天的事,更不会赶走她,毕竟,是他们理亏,她那个水烟不离手的爸爸,甚至还会皱着眉装糊涂说:“欢喜你怎么不好好听话跟紧了爸爸呢?明明记得上火车之前你还在的啊,这丫头真不省心!”

……

但她不想认输,她是骆欢喜啊,再煎熬,她也要先默默熬着,不认输。

这么一分一秒地挨过去的时候,她甚至开始痛苦地想,这时候如果有一个坏人出现,也不错啊,或许他还能将她骗到远离西河的大城市里去,不论是福是祸,一切再坏,又能坏到什么样子呢?再坏,也无非是她童年就习惯的这种生活罢了。

当她在黑暗中,一眼瞧见纪朗廷的时候,她在不知不觉中惊诧而委屈地捂住了嘴巴,强迫自己不准哭。

你一定有过那种感觉,被欺负的时候,被丢弃的时候,被侮辱的时候,如果周围就你一个人,你可以很镇定,但只要任何一个熟人闯进了你的视线,你就会崩溃地大哭,再也憋不住。

但欢喜明白,她必须躲着朗廷。

朗廷这个死脑筋,瞧着温和幼稚,像个小孩子,其实和她一样倔强,如果被他发现了,他一定死都要拉着她回家去。所以,朗廷奔跑一步,她就躲得更深一些,他心急如焚,她蹑手蹑脚,两个人仿佛在庙会这一大片街区里玩起了伤心的捉迷藏。

但是躲着躲着,她就发现,朗廷太犟了,任何一个角落他都不放过,实在没办法了,她只好壮起胆子爬到了那个最高的屋顶上去,她记得朗廷是恐高的,所以他绝对不会找上来的。

谁知任何事都有例外,当她眼睁睁看着朗廷摔倒在雨地里,手脚都跟个木头人似的僵僵的,显然是受伤了,她的心忽然冷不丁地被拧了一下。她忍不住问自己:“我自己的事,凭什么让朗廷这个局外人跟着淋雨受伤?”

于是就在她这样无声无息地挣扎时,她重心不稳,不小心踩裂了瓦片,终于在朗廷面前彻底暴露。

“你站住!骆欢喜你站住!”他用力瞪着欢喜红红的眼睛,惊喜和愤怒复杂地交织着,像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似的,他皱起眉就急忙要顺着围墙往上爬。

她吸了吸冻得麻木了的鼻子,努力不让他看出来她哭过,淡淡地往下撂一句:“蠢蛋,你别上来,我下去。我不躲了,真的。”

他不相信她会这么容易缴械投降,于是继续狐疑地盯着她,生怕她再一次消失了。

她却真的没有任何花招了,只是小心翼翼地下来,低着头默默站到了他身旁。她知道他受伤了,她也知道尽管他一脸没关系的神色,其实伤口被雨泡着一定很疼,所以她不愿意再让他继续和她狂奔、追赶、斗智斗勇。

没等他开口,她就很内疚地凑近他,想要伸手抚过他的手臂,又怕恰好碰到他的皮外伤,让他更疼,所以最终只是苦笑着,默默地捶了捶朗廷的肩膀,嗓音沙沙软软的,在淅淅沥沥的雨声中几不可闻:“谢谢你……”

过去的日子里,她一直嫌他不够勇敢,不够果断,没有一个男孩子该有的狠劲,而今夜,此刻,她才终于看清楚,纪朗廷他不是不勇敢,而是把勇敢藏得很深很深,都不轻易拿出来。

当他真的愿意抓住一个人的时候,比如今夜,他就像一个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小怪兽,英挺又敏捷,往前冲,带着风,真的很帅、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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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现代医界第一主刀手,活泼搞怪,霸气稳重。她是古代京城第一草包女,倾国倾城,胆小怕事。当高傲的灵魂附身到草包三小姐身上,再次睁眼后目光灼灼,岂能任人宰割。一道指令,打得挑事之人再不能开口说话。一根银针,让九皇子三日疯癫,丢尽颜面。五日下来,她所到之处皆是鸦雀无声,让人胆寒森森。一把手术刀,既可让人起死回生,又可让人生不如死。民间赫然而起的‘曼陀罗’医社,从此威震四海。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若非触碰她的底线,且看一代邪医如何执掌乾坤,尽显风华!“动我的人,就要有承担后果的勇气!”◆“想要宠物,这有多难,只要你说出来。”某男冷魅道。“你做不到。”淡笑一声。“夜莺、老鹰、虎鹿还是什么,都难不倒本殿下。”目光寒冷,无尽霸气扩散。“就养‘草泥马’。”.◆神秘妖孽公子:“如果你做我的女人,我愿意为你放弃所有。”“打个商量,要么我杀了你,要么你自杀。”手握手术刀,满眼的不屑与狂妄。◆墨君皇——北烟国八皇子,银发飘然,霸气狂妄,拥有绝色的美貌与权威,冷漠如鹰的眼眸中是邪恶的魔性还是烂漫的天真?从来不近女色的他又被谁迷了眼眸?暮轻尘——古意阁阁主,白衣谪仙,温和谦逊,身份如谜。他富可敌国,野心肆意,但却为她放弃半壁江山。夜留影——迷途羔羊,腹黑强大,半面喋血面具,遮盖不住他那血红色的阴翳瞳仁。无数女子倾慕的对象,却甘愿在她身边当一个随从,忠心不二。墨少白——北烟国四皇子,沉默少言,目光如鹰。不善动情的他,为何又在大雪纷飞之夜肝肠寸断?发飞扬,雪飘然,倾国男子何等费心,只为那神秘邪恶、古灵精怪的狂医女神倾城一笑。————————————————推荐文文《夫君,束手就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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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打折?不要,就要全款买。”“游戏土豪?不存在的!”张天看着Q币余额的几十个0,有些无奈。“任务积分可以兑换任何东西。”“一个渣渣的小厉鬼,怕你?”“三年之约,南极穹顶,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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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讲一件事情。去年,政协出了一本文史资料专辑,专讲我们地方的抗战历史,其中记载了一九四几年某月某日,日寇小股部队途经县城烧杀掠夺的经过。我并不是要跟大家来讲抗战方面的事情,在这方面,我知道得不多,讲不了,而且——我的思路在这里打了岔,需要理一理。我觉得一个人要跟别人讲一件什么事情,其中必有缘由;有了缘由,他了解这件事情就会比别人多,就有好讲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