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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往温暖岁月去

他这一生,原本就没有她落脚的地方,他就该一直往明亮温暖的地方去,只认识明亮温暖的人。

“朗廷,我……”她委屈地望着他,试图说些什么,却又因为预感到眼泪会止不住地往下砸,所以又飞快地紧闭起了嘴巴。

“你不要怕,也不许憋着,说啊。”他个头比她高一截,望着她的时候需要垂着双眼,那个角度的他很温柔,很安宁,似乎身上那些皮外伤早就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他的后背也刚好为她挡住斜刮进屋檐下的雨。

“我……”她忐忑地攥紧手心,深吸一口气,还是沉默。

他用自己口腔里的热气暖了自己的手,又轻轻地抚着她的耳垂,像在安抚一只受惊受冷的小猫,继续耐心地等着她自己说出来。他想,也唯有她自己大声说出来,她心底的委屈才能最大程度地清除,今天这件事对她的伤害,也才能降到最小。

毕竟任何能说得出来的委屈,都会烟消云散得稍微快一些。

“我就是想说……哎呀,我真是粗心,这么大的人了,竟然因为在庙会的书摊上看书忘了时间,和我爸走散了,他肯定因为找不到我,等得急死了……麻烦你来找我了,你家里人肯定也很担心你了。咱们快回去。”

她淡淡地舒展开眉毛,眼神轻松而涣散,除了稍微有一点无处躲藏的颤抖,嗓音听着确实是轻描淡写的,像是在说些什么和她自己不太相干的事似的。

朗廷站在原地,一脸难以置信的神色,他蹙着眉瞪了她好几秒,良久都说不出来话来。

天晓得,她为什么要这样说?

在循着夜色一个人来寻找她的途中,朗廷为了和她斗智斗勇,其实仔细地设想过很多很多情况。

比如,她会不会一口咬定再也不回家了,拳打脚踢地让他走开?或者,她会一声不吭地飞快地逃走,决心坚定得他拉也拉不回来;再比如,她或许会很悲伤,很激动,哭得很狼狈,由着性子痛快地大骂一顿把她一个人留在这里的骆爸爸……这些状况他都不怕,他都有勇气去面对,只要她还知道发泄就好。

但他做梦都想不到,偏偏骆欢喜这一次选择了克制,拼命克制,一点点情绪都不泄露给他。

凭着欢喜过人的聪明和敏锐,不可能没有看出骆爸爸的荒唐意图,但既然她选择了坚持表演,那么以她的性子,朗廷除了眼睁睁地看着她演完,别无他法。

他嘴巴张开又不甘地默默合上,反复几次,努力想要辩驳些什么,但看着她一脸云淡风轻的安静样子,还是把话小心翼翼地咽了下去。

“朗廷,带我回去吧。快点……带我回去。”

她一副极度疲倦的样子,一头湿漉漉的小自然卷也无精打采地耷拉着。她话不多说,只是死死地扯住朗廷的袖子,倔强地往庙会外面大步走去。

朗廷与她近在咫尺地对视,他眼神不躲不闪地往前一寸,她就聪明而隐忍地往后让一步,反正她就是不愿意和他针锋相对。

她这种灵活又狡黠的小聪明,让朗廷心里愈发难受,一股无名火隔着冷雨在他胸口烧起来,他抿紧嘴唇,脸色一点点强硬起来:“我浑身是伤都不着急回去,你急什么?”

往日如果他脾气突然这么大,以欢喜的性子,她绝对饶不了他,肯定会不依不饶地和他斗到底,此时此刻,欢喜却乖乖地死守着沉默,一句话都没有,只是难受地微笑,再微笑。

她这该死的微笑真让他不能忍受,他拼命将拳握紧,心里的难受还是无法驱赶半分。她为什么偏要这样犟呢?这就像医生做手术时,一不小心把手术刀落在病人的肚子里了,却还是能没事人似的把伤口缝起来。

这样自欺欺人,欢喜,你何必呢?

电光火石之间,他终于还是憋不住,使劲一把甩开她冰凉的手,不顾她冷掉的脸色,一字一顿地大声追问她:“骆欢喜你够了!你干吗非得永远都死撑着,不逞强你就不能活吗!既然你这么淡然,那我就问你,你干吗跑到屋顶上去?你看着我疯了似的四处找你,你起初干吗不下来?”

“我饿了,朗廷,我们走吧。”她嘴角依旧是似有似无的笑,小小的一张脸隔着雨幕,又苍白又悲伤,瞳孔的黑色蒙着一层水汽,浓得化不开,丝毫没有少女该有的那种鲜活神采。

“你回答我问题!”他没有退却,继续大吼。

“纪朗廷,”她咬牙缓缓地念出他的全名,从小时候就开始存在于她眼神里的那种猫一样的寒光,都统统回来了,“我们俩之间又没什么关系,充其量也就是两个认识不太久的朋友,今晚你肯来找我,管我的死活,我真的很感激。但是,你以为你什么都知道吗?你以为你知道的,就是我身上发生的全部事情吗?比起我和我家里所承受的,你知道的,还太少。”

他笨拙地伸手按住她的肩膀,轻轻地摇晃:“那你倒是统统告诉我啊,我不会告诉任何人的,我都愿意听!”

“可是我不愿意说啊。”她飞快地反驳道,冷哼了一声,难受地低下了头。

欢喜此刻也在心底质问自己,为什么要在他面前当这么一个尖锐得没救了的怪物呢?自己明明一直都是感激他的,需要他的。刚才她一个人那么害怕,在黑暗的庙会摊子上方一眼就看到了他跑在雨里,心头明明短暂地暖了一下,可是,为什么自己张嘴说起话来,还是要不遗余力地伤他、气他呢?

一定是因为那个秘密。

她知道,无论如何,她都没法心平气和地告诉他那个秘密。

他那么干净,善良,洁净,一尘不染,是活在所有人的宠爱和重视里的少年,他命好,他自己也足够好,所以他这一生,原本就没有她可以落脚的空隙,他就该一直往明亮温暖的地方去,只认识明亮温暖的人。

她认识他的时间并不长,但朗廷这些日子一个人给她的温暖,比其他所有人给她的所有温暖,还要多。但是,她虽十分信任他,知道他绝对不会泄露她的秘密,但她真的没办法乖乖地在他面前,说出自己的秘密,让他发现她与生俱来的残破命运。

她不肯,何时何地,都不肯。

这真的是她最后的一道铠甲了,她死都不能丢掉。

滂沱的大雨还是片刻不停,积水越来越深,沉默开始在他们之间无期限地蔓延,仿佛只要两个人都不认输,就会这么一直博弈到天亮。

可惜最终,让步的人还是纪朗廷。

他抬起眼,瞧见欢喜正浑身打着寒战,于是他的心像是被谁冷不丁地踹了一脚似的,再也沉不住气了。他二话没说,飞快地摩挲了几下自己的手掌,然后强硬地把欢喜比他小一号的双手放进去,仔细地暖了几下才松开,之后,他低声淡淡地说:“你刚才不是就饿了吗?走,欢喜,我带你吃东西去。”

突然听到他恢复温和的口吻,她轻轻一惊,冷冷地问:“你不继续问我了?”

“不问了,什么都不问了。我对你好啊,那是我自个乐意,干吗要什么都知道呢?我要是真什么都知道了,就不笨了,那你岂不是没有欺负我的乐趣了?”

他一脸少年特有的茫然,自嘲地摇摇头,转而紧紧地拉住她,使劲抬高手臂给她挡住点雨,两个人一起离开了庙会。

谁知他们还没走几步,无声无息之中,欢喜感到朗廷为她挡雨的手臂,猛然间沉甸甸地砸在了她的肩膀上,起初她以为是他在恶作剧,再低头一看,朗廷他竟然整个人都栽倒在了雨地里的水洼之中!

她生来就比一般的女孩要冷静,并没有慌乱地哭喊个不停,而是平息了一下呼吸,然后咬着牙使出浑身的力气,把他扶了起来,半拖半扶地将他一直带到了能拦到车的路口,这才仔细地看了一下他身上的那些被雨水泡得发炎的皮外伤,看着看着,她不禁捂住嘴巴,内疚的眼泪狠狠地砸了下来。

这蠢蛋有病吗?受伤了也不喊疼,还为她挡雨,让她根本不清楚他的伤势。

她当然不晓得他为了回来找她,从火车窗口一跃而下的触目惊心,但她镇定地摸了摸他的额头,那温度几乎可以煮熟鸡蛋了,她当即就明白,没有第二个办法了,只有送他去医院了。

夜间的街道空无一人,正当她吃力地扶着他,连拦车的力气都快没了的时候,那辆之前从铁轨旁送朗廷来庙会的越野车停在了她面前,里面那个被朗廷叫“叔叔”的男人主动将后车门推开,快速地招呼欢喜:“上来吧,这是要去医院?时间不等人。”

“你谁啊?”欢喜本能地后退。

“你个小姑娘还挺有警觉的,”男人温和地笑了笑,声音里满是诚恳,“我叫许和风,你可以叫我小风哥,刚才也是我送这个小子来找你的,虽然我们不认识,但我瞧着你们俩年纪都不大,怕出什么事,就在街边等了一会儿。好啦,赶紧上来,我们去夜间门诊。”

欢喜犹豫着愣了几秒,她焦灼地摸着朗廷愈发滚烫的额头,没有办法,只好半信半疑地上了这个许和风的车。

在许和风一路专心开车的空隙,欢喜将朗廷的头放在她自己的腿上,然后始终透过座椅紧盯着这个男人。这男人瞧着不坏,只是很瘦很瘦,瘦到不能用正常的范围来界定的瘦,而是极度病态的瘦,脸颊凹陷得很可怕,额头和鼻梁却很英挺,可以想象出来,如果他不这么瘦,原本该很英俊。

许和风见欢喜太拘谨,怕她心里过于紧张,便努力用轻松温暖的语调问她:“你多大了?”

“刚十五岁。”

“你知道吗,小姑娘?刚才送这个小子来庙会的路上,他一直叫我叔叔,不过……我也就比你们俩大七岁而已。哈哈,我知道,我这副样子,瞧着很老啊。”

欢喜很敏感,能听出这个陌生的男人一定是遭遇了什么事才暴瘦成这样的,但朗廷此时此刻还昏迷着,她并无心思多问无关的闲事。

“小姑娘,不要让他更难过了,听我的。我虽然不晓得你们之间怎么了,但是我看得出来,你对他很重要,独一无二的那种重要。这一生啊,能把我们放在独一无二的位置的人不多,甚至或许自始至终就一个,所以,别一不小心辜负了。”

欢喜把颤抖的脸对着黑漆漆的车窗,一直在默默地深呼吸,使劲吐气、吸气,只为了不在这种关头哭出来。

如果受伤的人还没哭,而一手惹出这些的罪魁祸首却哭了,就太丢脸了吧。

所以,她努力摆出一副油盐不进的冷脸,对许和风保持着礼貌的距离:“小风哥,我们素不相识的,你肯一再帮忙,我很感激,但是能麻烦您别说话了,好好开车行吗?”

许和风识趣地沉默了,却在心底暗自诧异,这真的是一个十五岁的小女孩吗?

那种旁人休想接近的强大气场,那种惜字如金的沉默性格,都让许和风想起了十五岁时生活在南街的自己。

直到朗廷被推进了急诊室处理发炎的伤口,医生才拽过欢喜,严厉地问:“你是纪朗廷的家人吗?你们真糊涂,他这伤,我们几个值班大夫一起看过了,明显是从高处摔下来弄的,擦伤截面那么长,那么深,亏这小子能忍住!”

从高处摔下?他什么时候也学会了装作没事?那不是独属于她的技能吗?

朗廷一声不吭地平躺着,苍白的床单把他的脸色衬得特别难看,他淡淡地闭着眼,神色轻松得像是在西河小草坡的阳光下睡午觉似的,仿佛一点都不疼。

欢喜被那个热心的许和风扶着,她入神地望着朗廷,望着望着,掌心就积满了冷汗。

他真倒霉,看,对她好的人,都一定会很倒霉。

她突然特别后悔,后悔自己平时总怪他不勇敢,不像个男子汉,这下好了,他倒是真的狠狠地勇敢了一把,却把自己伤得这么重。

他只有下身被护士们套了一条蓝色的病号裤,清瘦挺拔的上身全是止血绷带,绷带被大片大片紫色的消毒药水弄得颜色混乱,让她看得难受极了。

许和风不忍地清了清嗓子,拍了拍欢喜的肩,说:“走,我们出去等,这小子的家长马上就来了。”

欢喜点点头,倒吸一口冷气,又不知所措地呆站了好一会儿,才轻轻地坐在了走廊的长椅上。

霎时间,她心里充满震撼,彻头彻尾的震撼。

她和他不过是在一个镇子上各自长大罢了,可他为什么这么傻愣愣地对她好?

随后就是一阵难受飞快地碾过,这下她又亏欠了他很多,从第一天认识的草坡星空下开始,她就每次都被他从狼狈里解救出来,她真难堪,真不甘心。

但她不敢相信的是,她能很清晰地感受到,除了这些糟糕的情绪之外,在她想起刚才他高高地遮在她头顶的手臂以及他温热宽阔的手心时,她竟然还能触及一丝温暖的感觉。

这种生平前所未有的温暖,之前出现过一次,也是他给的,这次又来了,这让欢喜又害怕,又喜悦,心里乱成了一锅粥。

她多聪明啊,时刻都晓得她自己不是个普通女孩,她能下意识地感到,她对朗廷这种情绪的转变,真的让她感觉好无望,好危险。

纪朗廷啊纪朗廷,你不知道,我骆欢喜不值得被这样对待,根本不值得。

欢喜生涩地望着陌生的许和风,尴尬地说:“能不能麻烦你带我去一下附近的夜市,我想买一碗热糖藕给朗廷吃,我记得他喜欢那个。”

多么巧,她并不晓得在黄昏的那列火车上,朗廷也开开心心地为她捧着一碗热糖藕,而此刻,她第一时间想到的,也是这个。她很细心,认识他的时间虽不长,却一直注意着朗廷喜欢些什么。

“好……好。”和风微微有些诧异。

夜市摊老板收钱时,许和风正习惯性地准备掏钱,跟在他身后的欢喜忽然从她口袋里摸索出那张早晨骆爸爸给她的,被大雨冲泡得皱巴巴的纸币,面无表情地递过去。

“换一张、换一张,这都什么啊……”老板乍一看以为是假币,嫌弃地望了望瘦小的欢喜,他将纸币摆在昏暗的灯泡下瞧了又瞧,才颇不满地将钱收进摊子内侧的铁盒里。

在此过程中,欢喜都很安静,眼神纹丝不动,尖细的下巴不卑不亢地抬着,她虽然敏感,却也特别懂得克制。

往后从夜市回医院的一路,欢喜都一言不发,直到捧着热糖藕回到病房外的走廊,还是如此。

许和风见她不肯说话,于是主动开导她,却只字不提他们俩的事,而是自顾自地说他自己的事:“小姑娘,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瘦吗?因为……我有暴食症。你大概不了解这种病吧?永远停不下来的饿,吃了却又忍不住催吐,催吐很痛快又很痛苦,一般人都不能理解。

“自从得了这个病,我就变得越来越瘦,状态越来越差,原本我在多伦多读着大学呢,也因病开始力不从心,而且祸不单行,我爸在国内的生意也失败了,我只能选择从加拿大赶回来。

“于是,我不想拖累当初和我一起去加拿大的女朋友,就想一个人偷偷回来,让她安安稳稳地读书。当时有一个和我同龄的男生,别有用心地夹在我和她之间很久很久了,他刻意接近我女朋友,还跟着我们一起去留学,甚至慢慢成为了我们在加拿大最好的朋友,但我们根本不晓得,原来他一直想要暗中离间我和她,最终那个男生真的就要得逞了!那时日子真困难,家里生意一夜垮台,我母亲早早去世了,就我父亲一个人,加上好朋友的背叛,我身体还出了问题,我以为我们真的熬不过去了。

“但是你看,我不是还是熬过来了吗?这世上,没有真正熬不过去的日子。

“我女朋友呀,她那个傻瓜也是犟脾气,她非常非常相信我,根本不听别人的离间和抹黑之言,一个女孩就那么拖着行李箱,从冰天雪地的多伦多追着我回国,陪我度过这些痛苦的日子,和我一块等待事情慢慢好起来。”

这个小风哥,有一双漆黑透亮的眼睛,虽然已是成年男子的年纪,讲起自己的事来,却有着小孩子一般的诚恳和动人,加上从来没有人如此耐心地给欢喜讲过故事,因此她听得很入神。

医院的夜又长又冷,许和风说得细致极了,仿佛只要轻轻一闭上眼,他就能回到刚开始留学的那一年,回到那个寒冷而繁华、万丈灯火的多伦多……

他说起他病发的时候,是如何难受地跪倒在马桶前,像个可怜的疯子一样用手指戳自己的喉咙眼,一点点让狼吞虎咽下去的食物吐出来,有时候用力太大,喉咙眼会有小小的伤口,从而渗出血丝;

还说他离开多伦多那天,大雪纷飞,他骨瘦嶙峋地就那样一个人悄悄地登机,压根没让她知道,谁知她却心有灵犀地哭着上了同一班飞机,抓紧他,再也不肯松开他;

……

她听着听着,都忘了手里的热糖藕,只是忍不住倔强,说:“小风哥,那你就甘心让她看着你这么病着吗?我要是你,我就逼着她回加拿大好好生活去。我要是喜欢一个人,就不会让他受我的拖累,一丁点,一丢丢都不可以!”

许和风苦涩地笑了笑,解释道:“开始,我也这么想,一直躲着我女朋友,但后来呀,我想通了,我改变不了她的心意,那我现在能做的,就只有让自己赶紧康复,然后和她一起回多伦多念完大学,永远都不离开她,让她再也不感到孤单。你觉得呢?”

这一问,竟然深深震住了欢喜。

她愣愣地在心底挣扎着,她不正和曾经的小风哥一样吗?因为自己的不美好,就想赶快逃离朗廷的世界,其实她就是胆小罢了。

难道不是吗?

许和风见她还是沉默,又温和地说:“小姑娘,我说了这么多,如果还不足以让你有勇气讲出你的故事来交换的话,那我再多告诉你一段,是我十几岁时候的故事。那时的我不害怕死,不害怕冷,但是特别害怕——接吻。”

欢喜又惊讶又好奇,不由得瞪大了双眼。这世界上居然还有人害怕接吻?

原来,远在少年时代,他也有过一场无比盛大的暗恋,对方就是他现在的女朋友。但因为童年的阴影一直消不去,当时的他是一个不能接吻的怪男孩。这就像恐高的人不能站在山顶俯瞰一切,晕血的人不能见到血一样,他一靠近女孩的嘴唇,心里就充满恐惧、不安、抗拒。

当时,他多想告诉全世界,他不是怪物,他只是生病了,生了一种别人觉得很荒谬的病。但是他没有,他胆小地选择沉默下去。

“那后来呢?去了加拿大之后呢?你……和你的女朋友最后接吻了吗?”欢喜像个小孩子一样关切地问。

“当然咯,”许和风继续安静地回忆,然后情不自禁地笑了一下,虽然他已是成熟的成年男子,可在这一刻依旧笨拙激动得像个少年,满脸都是难以掩藏的幸福,“那是在某一年冬天,我们一起从加拿大出发去日本旅行,在北海道富良野洁白无边的滑雪场上,我终于吻了她。我还记得那是生命里的第一个吻,我和她都没有想到会发生,但它就是那么无声无息地发生了。当时天气特别特别寒冷,但是和她接吻时候,真的温暖得好像在围炉烤火一样。”

欢喜突然很羡慕许和风和他的女朋友,人这一生,最美好的事大概就是可以和自己喜欢的人走在一起,想拥抱就拥抱,想牵手就牵手,没有一丝一毫的秘密、谎言、距离。

而这样的爱情,太过理想化,对于骆欢喜来说,就像一个璀璨而遥远的梦,如何伸手都触不到,唯有凭着想象力才可以看见。

在一段漫长的沉默之后,欢喜闭上眼,用力压住心底的紧张,开始非常非常小声地跟许和风说出了那个她藏了十五年的秘密。

她未曾想到,这个让她觉得自己往后一生都不会告诉纪朗廷的秘密,她竟然会这么轻易地想要告诉一个刚她认识几小时的陌生人。

“小风哥,好,我愿意让你知道,为什么我一直不肯让朗廷靠近我。这秘密,除了我父母,没人知道,你听了……就忘了吧。”

谁知,就在欢喜刚要开口的瞬间,走廊那头就冲过来一个激动的中年女人,不用问,那是朗廷那个在外地做生意的妈妈。

女人心里很慌,一接到电话,就一路全速开着她那辆扎眼又夸张的红色小跑车,风尘仆仆地赶来了医院。

在病房前的长椅旁,女人一脸怒火地冲过来,一把狠狠地揪住欢喜那短短的小自然卷,让她手心的热糖藕洒了一大半:“就是你个祸害对不对?我们朗廷一向很乖,从来不敢乱来,今天算是被你坑惨了,连火车都跳!这阴气满满的丫头,你父母呢?我现在就要见你父母!”

欢喜的手被烫得红红的,却满不在乎地冷笑:“我没父母,都死了。阿姨,您要是真的想见他们啊,您就尽管去见啊,我可不拦着。”

这淡淡的话一出口,女人愣了愣,心里更加愤怒了,正要继续使劲撕扯欢喜,却猛然听到病房里朗廷温和又好听的嗓音:“欢喜……是你吗?你买了什么啊,快进来,我们一起吃,我好饿!”

听儿子如此说,脸红脖子粗的纪妈妈也只好让开。

欢喜小心翼翼地进去时,朗廷的眼角正温柔地弯着,连浓浓的眉毛都在冲她浅笑,他不用一句话,她也看得出来,他是在默默地哄她:“热糖藕吗?太好了。你也饿了吧,快,坐下来。”

欢喜当然晓得,纪朗廷这家伙虽然瞧着笨拙天真,其实比谁都聪明机敏,他什么都听见了。

“疼吗?”她盯着他漆黑又干净的眼睛,揪着心问。

“疼什么呀,都是小伤口嘛,小爷我是谁啊,堂堂西河勇士,啊哈哈……”他快速地答着,语气轻松又傲慢,见她被烫到的手还红红的,就主动坐起身,厚着脸伸手喂她一口,自己吃一口,就在朗廷没心没肺的嬉皮笑脸里,那碗洒了一大半的糖藕不一会儿就被吃完了。

她心里难受,起初低着头不肯张口,但抵不过他孩子气的软磨硬泡,到底她还是认输了。

他伤成这个样子,只要能让他开心一点,宽慰一点,让她骆欢喜干什么,她都觉得不在话下。

就在纪妈妈铁青着脸,站在一旁冷眼看着儿子犯傻时,朗廷默默地跳下床,飞快地套上了外套,连看都不看一眼他妈妈,强硬地拉起欢喜的手就要下楼去:“欢喜,走。我说过,要带你回家去的。咱们到火车站等着去,这都凌晨了,咱们坐明天第一班车回西河,越快越好。”

欢喜瞧了瞧,一句都没问,却也心知肚明,这对母子的关系绝对也是冰冻三尺,并不比她和父母之间的隔阂浅。

相处越久,她就越懂为什么她心里是喜欢和朗廷待在一块的,因为虽然表面上他们俩的条件处处都不一样,家人的冷暖对待也是天差地别,但说到底,那种刺人的孤独,都是一样的。

这就像在那些狗血古装剧里,高处不胜寒的少年王公与流离世间的赤贫孤女,虽命运悬殊,但都一样缺乏安全感,所以格外容易懂得彼此,体谅彼此。

“都给我站住!”纪妈妈的嗓音陡然增大,“纪朗廷你又要到哪儿撒野去?”

“女士,你管得着吗?我记得,你只负责给我的生活费啊,什么时候开始也管我的死活了?”此刻的朗廷一点都不像往日那个被欢喜嘲笑的笨拙小男生,语气尖锐得倒像是骆欢喜的翻版。

纪妈妈忍了再忍,终究稍微温和一些地说:“你浑身都是绷带,老实待着。”

“少来,我要和欢喜待一块。”他斩钉截铁。

纪妈妈一愣,什么都没说,上前两步给了欢喜一个不轻不重的耳光。

“你干什么呢?”一切发生得太快,朗廷大脑尚在反应中,本能地低吼了一声。

站在原地的欢喜依旧抬着下巴,什么表情都没有,心里却沸腾到了极点。她沉默地强迫自己,必须忍,再多忍一会儿。她如果是别人,她骆欢喜什么都会不怕,一定会以牙还牙,绝不手软,但这是朗廷的妈妈,她没法那么做。

“你还坚持跟这丫头去?那我就再给她一耳光,你说呢,我的乖儿子?”

“我就去了,怎么着吧!”这次朗廷反应很迅速,赶在纪妈妈抬手之前,用自己结实的双臂牢牢地圈住了欢喜。

谁知倔强的欢喜却忽然推开朗廷,淡淡地将一个耳光还给了他,然后特意将目光定在了呆住的纪妈妈身上,她不急不慌地微笑道:“小风哥早就说好送我回去了,你离我远点。纪朗廷同学,请问,我求你为我瞎操心了吗?我求你跳火车了吗?我求你淋雨了吗?好好休息吧,祝你早日康复。”

话音刚落,在一旁的局外人许和风也只能尴尬地点头:“是的,是的,我会送她回去,小子……你先躺着吧。”

朗廷的心里塞满了解释,此时嘴边却一个字都蹦不出来,他落寞地站立着,孤立无援。

当欢喜率先从病房里头也不回地走出来,确定门关紧了,确定朗廷看不见她的模样了,她才突然蹲下身子,崩溃地大哭了起来。沉甸甸的眼泪满是有愤怒也有委屈,使劲往下砸着。

在这场用尽全力的大哭里,欢喜默默地做了一个决定,她要走,离开西河,但这次她不是一个人离开,她要让自己全家彻底从西河搬走,这才是彻底告别朗廷的根本办法,她心底有了主意。

许和风也是从十几岁走过来的,他的女朋友也曾这样在他身旁狼狈地大哭过,所以他很平静,耐心地等到欢喜的声音慢慢小了,情绪慢慢平复了,才塞给她几张面纸:“走吧,小姑娘,我刚好回南街,那是我和我女朋友从小一起长大的地方,顺路将你捎回西河镇,我晓得路怎么走。”

欢喜深吸一口气,苦笑道:“小风哥,你可真不会装,我虽然没念过什么书,却也晓得西河与南街方向相反,怎会顺路?你把我放在火车站就好,我自己回家。”

许和风长她好几岁,那一刻他盯着她坚决镇定的双眼,却什么都不说了。他能看得出这个姑娘内心有多坚韧,多偏执,很显然,再怎么样的安慰都是无用的。

有的人,你对她说几句温暖的话,她的心境就会自动好起来;也有的人,并不容易接受外界的温暖,只有等到某一天,他们自己决定与这个世界和解了,才能够真正痊愈。

而我们要永远相信,这两种人,最终都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快乐,只是时间的长短问题罢了。

于是他想了很久,才拍了拍欢喜的肩膀,尽可能平静地对她说:“小姑娘,我能看出来,你这么坚决地惹恼刚才那个男孩,并不是真的因为生他妈妈的气,你是在趁着这个绝好的机会逃避那个男孩,你显然在隐瞒什么。作为一个不再是少年的大人,我不劝你,因为劝你没用,我只想给你加加油,打打气,再坚持一下,再勇敢一点,总有一天,你想通了一切,会自己奔跑着去追回来这个男孩的。”

欢喜心里冷不丁地咯噔了一下,自己的有生之年,会有那么一天吗?大概不会吧。

她还是一副很酷的冷脸,撇撇嘴苦笑:“天啊,你们大人都这么啰唆,这么煽情吗?”

许和风被问得哑口无言,终于认输,沉默了下来。

就在那个凌晨,他很不放心地给欢喜买好车票,又把他自己的手机号码写给她,这才尴尬地挥挥手,告别这个偶然认识的小姑娘:“后会有期,骆欢喜。”

“谁知道有没有期啊,这些套话多没意思!小风哥,很高兴认识你,今晚的一切,很谢谢你。”她垂下脸,坦白而从容地说完这些话,一点客气的余地都不留。

最终,许和风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对了,能不能告诉我,今晚你想说的那个秘密?”

“当时我想说,现在已经不想了。”

这就是骆欢喜,她对任何人都那么真诚,而这种真诚在很多时候,都是蛮残忍的。

在六天之后,纪朗廷坐着与他冷战着的妈妈的车,从医院回到了西河。

他心里忐忑到了极点,顾不上回家,他就急忙直奔骆家,谁知他傻愣愣地使劲敲了好久的门,都没有把欢喜敲出来,反倒是周围一个嫌那声响烦的街坊告诉他:“骆家三口人已经搬走几天咯,走得不声不响的,带走了整整两卡车的家当,看样子……以后都不会回来了。”

如此一句话,把朗廷心里最后的一丝侥幸都轻轻地扼杀掉了。

他瘫坐在空荡荡的石板路上,手指攥紧得几乎让人能听到骨节摩擦的清脆声响。

他想起如今不知在何处的骆欢喜,想起她走路带风,想起她的坏脾气和铁拳头,想起她短短的小自然卷,想起大雨里她夜猫一样悲伤孤独的眼……

骆欢喜,你在哪儿呢?

你走了,那我呢?

那我们俩的草坡上那个没别人知道的小观星台,又该怎么办?

而此时此刻的骆欢喜,正躺在泛蓝的刺眼的灯光下,沉默的医生反复检查过她白病号服遮盖下的身体,然后推门出了检查室,面无表情地告诉她的父母:“你们女儿的手术不能再拖了,她出生那会就告诉你们了,她这病,只能不断进行手术矫正,才能保持正常女孩的性征和体态。就下周吧,你们快筹钱。”

骆妈妈一声不吭,骆爸爸在一阵寒战之后只顾点头:“好的……”

自从欢喜一个人坐着火车从庙会回了家,就一直特平静,那种平静显得她很可怕,让骆氏夫妇心虚得很。他们虽没问,但也心知肚明,他们这女儿何其敏感,显然早就晓得了骆爸爸那糊涂的企图了。

她虽年纪小,却很懂得如何不显山不露水。

欢喜认清了,尽管她对父母早已无任何留恋,但毕竟离成年还很远,她还暂时逃离不掉这个家。既然还要朝夕相处,她就无法和父母撕破脸,只能沉默以对。

除了让他们的良心折磨他们自己,她别无他法了。

而那天早晨回去后,她之所以能一下子就劝得全家一夜间搬离西河,是因为她不动声色地说了一个谎,亮出了父母心里最怕的一张牌——那个秘密。

当父母把戏演足,一脸焦急地问她为什么那么不小心在花灯庙会上走丢了,又给她放洗澡水,又端来热腾腾的饭菜后,她淡淡地朝父母笑了笑,小声说:“都怪我心太野,没听到爸爸使劲喊我的声音……对了,我一路回来,居然听到西河镇子从东到西都有人开始窃窃私语,说我是个不男不女的怪物,说你们俩太能瞒了,居然十几年都没露馅……”

屋内陡然毫无预兆地寂静了下来,欢喜连自己的呼吸声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别说了!”骆爸爸虽然在一怒之下吼出声,嗓音却是无比单薄。

愣了很久很久,他才终于认命了似的,清了清嗓子,告诉妻子和女儿:“咱们走,今晚就走,往后都离西河远远的。咱们一家人这些年都忍过来了,不能功亏一篑,将来欢喜还要嫁人,还要工作,这个地方不能留。这样吧,我们先去省城医院再给欢喜检查一下,以后再定究竟去哪儿居住。”

这个所谓的秘密,就像一颗随时可能引起万丈硝烟的定时炸弹,在十五年前西河的那个晚霞鲜红如血的黄昏就埋下了。

当时,那个赤脚老医生谭胡子接生出了小欢喜,一眼瞧见是个男孩,就立马朝屋外大声报了喜,谁知等他再一细看,心才猛然一沉,又惊又怕。

这婴儿除了男孩性征以外,竟还有女孩的性征!小欢喜腿间那细细的缝隙就像一个悲伤的预兆,提早注定了她往后颠沛流离的一生。

谭胡子很清楚这现象有多罕见,他知道,俗世管这种人叫“阴阳人”,如果父母舍得救她,几次手术或许能维持住尊严,不过这辈子是绝对无法生育的。

骆老爷子心心念念地等一个孙儿等了这些年,却换来一个如此的结局,在悲愤中离世,其实也不奇怪。

往后的一切都急转直下,谭胡子空有一肚子医理,却没法向又怒又羞耻的骆家人解释清楚,即使被打得手脚都是伤,他却也不忍再计较,只好从此不提这件事。

而骆氏夫妇没有选择,只能憋着怒气办完父亲的丧事,然后默默带着刚出世的小欢喜去了省城,进了大医院。

那是在一切科技都不明朗的九十年代末,当时一众专家会诊后,研究争论再三,都认为应该把小欢喜的手术往女孩方向做,骆爸爸骆妈妈当然只能同意,搭上了老爷子留下的大半遗产,给女儿做了生命里的第一次手术。

夫妻俩都无比忐忑,只希望这个在他们看来“丑陋”的秘密赶快终结,所以什么都不问,急急忙忙地签了字。

谁知,或许命运就是喜欢开玩笑,当他们带着做完手术,去除了男孩体征的小欢喜回到西河之后,平静的生活并没能持续几年,渐渐地,欢喜越来越像个男孩,混乱的性征愈演愈烈。

没办法,夫妻俩再次带着她去检查,这一次得到的答复是:“这孩子的情况大概比较特殊,起初看着的确是偏向女孩这边的,但现在几乎能确定,第一次手术的方向选错了,但既然已经不能回头了,往后唯一的办法……就是你们努力攒钱,不断给她做手术吧。另外,你们还要负担她每天的药物,这孩子已经注定是一个女孩了,但她的身体不会自己制造雌性荷尔蒙,只能靠药物摄入。”

这一席话,并不难懂,但骆爸爸愣是觉得仿佛过了一个世纪。

我的女儿怎么了?她明明看着很健康啊……她又不是坏掉了的机器……怎会不能制造雌性荷尔蒙呢?

好久之后,他才迟疑地从走廊边站起身,大脑一片空白地冲上去揪住医生的领子,沧桑的眼睛里翻转着滚烫的恨意:“你是医生啊,你怎么能说方向选错了呢!不是一次手术就能救了欢喜的吗?你们在拿我女儿开玩笑嘛!我和你拼了……”

闻声赶来的几个护士和其他医生纷纷上去拉住骆爸爸,将他使劲扔在一旁,凶神恶煞地反过来吼道:“干什么呢?干什么呢?这是医院不是菜市场!头昏了吗,想殴打医生?!”

再后来,楼层里手攥着电击棒的保安也来了,他们统统冷着脸,像是围住一个疯狂而又绝望的猎物似的,围住了抱着头慌张地乱吼的骆爸爸……

这时,不过五岁的欢喜像是感到了紧绷的气氛,突然哇哇大哭了起来,小小的嘴巴一直颤抖,两只眼睛和耳朵因过分用力而红彤彤的。

骆妈妈一边死死地拉住丈夫,一边伸手捂住小欢喜的嘴巴:“别哭了!”

欢喜的呼吸一瞬间被堵住了,她更害怕了,因此哭声更大了。

“再哭,使劲哭,骆欢喜你再哭,再哭妈妈就直接憋死你……”这样荒唐的狠话说到了最后,连骆妈妈她自己都感到心底一凉,喉咙眼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了。

也就从这一天开始,整整十年,每天早上,欢喜都要不断重复地吃下那些白色胶囊。

比起那个温暖和煦的少年纪朗廷,比起未来的所有美好和苦难,这药,其实才是她最最离不开的一样东西。

在荒凉孤单的年少岁月里,是它,源源不断地让她维持自己是一个女孩的勇气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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