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的,用尽力气,就总会忘记;再重要的,失去久了,也会变得不那么重要。
骆欢喜在省城的病房,一直住到了这次纠正手术的伤口痊愈了才出院,这一转眼,就又是入夏时节。
骆氏夫妇考虑再三,最终将他们三口人的新家,搬到了南街,就此终于结束了这颠沛流离了好一阵子的生活。
南街离西河镇足有两百公里,藏在城市之中,处在安宁到无人问津的老区。时间在那儿被拖得很慢,夏日寂静又漫长,大片翠绿的香樟盖住低矮的白房子,摇下满满一地的树影。
就在这连绵不绝的香樟树深处,因为欢喜的这次手术而几乎掏空了家底的骆氏夫妇,拿出剩余所有积蓄,买下了南街那栋最古老的四合院,据说这房子的前主人一家人几乎都去世了,独独留下一个不成器的孙子,他急着变卖家业拿到房款,所以价开得很低。
骆爸爸也乐得一次将房款全部结清,他用朝北最亮敞的阁楼开了一家小小的日式酒馆,剩余房间则留给一家人生活。
谈起小酒馆的名字时,欢喜沉默地愣了愣,头一次神色那么主动,那么急迫:“爸、妈,就叫观星台好不好?叫观星台吧,多好听……”
骆氏夫妇没有多问,望着生性薄凉的女儿竟会露出那种哀求的目光,最终还是答应了。
他们都没有问女儿,为什么酒馆一定要叫观星台,因为他们也是从青春期过来的,当然能够猜得出来,这三个字一定代表了纪朗廷那小子在她心底残存的那个角落。也罢,反正女儿也已经和他不告而别了,他们也不忍心拒绝她那最后一点美好的遗憾。
小酒馆的正门是一片深深的咖啡色木墙,被骆爸爸钉上写了“观星台”三个字的硕大而洁白的招牌时,显得它们那么刺眼,那么明亮。
初夏的日光像温热的雪花一样撒下来,瘦瘦的欢喜笔直地站在小酒馆外面,仰头盯着招牌,感到自己不停眩晕的心里一半是深深的悲伤,另一半却是满满的快乐,所以呀,她咧起嘴巴笑着笑着,眼眶就湿润了。
纪朗廷,你看,我虽然一声不响地离开了属于我们的观星台,但我又有了一座新的观星台。
在这里,一样会有温柔寂静的草坡,一样会有星光和月全食,只是唯独少了一样,那就是你。朗廷,我不骗你,我的确感到有点遗憾。
是的,只是一点点,那么一点点小小的遗憾。
欢喜能看得出,这四合院一定曾是被主人珍爱多年的,灰白的墙角被精心地种满了郁郁葱葱的花草,尤其刺眼的是那大片大片油亮的山茶,一半是清一色的红,另一半是清一色的白,远远瞧过去,有一种冰火交融的绚烂。
这样的好景色让欢喜独自蹲着发呆,让她想起了那么寂静,那么美的西河镇。
自己家里的宅子也一定很就会被另一户人住上吧,他们也一定会这样细细地望着骆家三口人留下的生活痕迹吧?
她能想像,这还只是开始,未来漫长的一生,自己都会始终处于和越来越多的人、越来越多的地方的告别中。
骆爸爸对于在那次花灯庙会做的糊涂事,至今还是很内疚,于是总想着能多做一点,就为欢喜多做一点,这么多年,他都让她一个人孤单地流离在同龄人之外,是时候送她到学校去,好好恶补她早就该念的功课了。
谁知欢喜一听到要去学校,平静的脸色立马就变了,她沉默着拼命地摇头。
那是一个好陌生的地方,但她完全能预想到,她在那里会比西河时还要痛苦一百倍。她很早就明白了,年少的我们都没真正学会分辨一切,因此格外莽撞,格外锋利,人人都爱排除异己。她懂得自己和一般女孩不一样,而这个尴尬的秘密,就像纸包不住火,日子久了终究会被同学发现,她会被戳穿,被议论,成为大家好奇的谈资。
与其等到那时再重回被冷眼对待,甚至被孤立排挤的日子,欢喜宁可一开始就不要同学,不要朋友,又没人规定她不能一个人生活,自己和自己玩。
至今她闭上眼都能立刻想起来,过去西河镇上那些成群的顽劣的男孩追着她,伸脚踢着她,齐刷刷地笑着叫她“欢喜哥”的情景……她好不容易到了一个全新的地方,那样的噩梦,她死都不肯再被强迫着重温一遍!
至于骆氏夫妇,他们也有他们的心意,欢喜是他们唯一的女儿,总有那么一天他们都会老去,最终会失去照顾她的能力,到时候留下她独独一个女孩,如果她压根没读过书,又背负着与生俱来的那种性别残缺,没人愿意爱她,照顾她,那欢喜的成年生活一定会特别辛苦,特别艰难……
所以,他们这一次铁了心,决不让步。
几番温和的商量统统失败了,女儿骨子里的软硬不吃让骆爸爸几乎抓狂。而欢喜也连续好多天都缩在自己的卧室里,用无声的方式向父母正式宣战。
肥胖的骆妈妈在第一天就失望地扯开大嗓门,朝女儿房间吼:“这粗野丫头,有种你就死在里面,到咽气都别出来!大小姐,我和你爸是绝对不会给你端茶倒水送饭的,要不你就好好去上学,要不你就烂在卧室里吧,我们也彻底省心了。”
“啧啧,句句不离死字,妈,长这么大,我终于晓得我这张阴冷讨人厌的破嘴,是得谁的真传了。”欢喜在房内不甘示弱,同样使劲隔空一字一顿地回道。
时间一秒秒过去,她渐渐感到自己的胃正不停地收缩、翻滚、扭曲,发狂似的,她越来越难受,越来越煎熬。
在被窝里饿极了的时候,她曾想过不如就认输吧,也曾想过,这个时候如果纪朗廷在就好了。在这个世界上,纪朗廷才是懂得她所有敏感和痛苦的人,他一定会像在那个月全食的夜晚时一样,拉住她的手,带着她飞快地狂奔;他还会温柔地像在黄昏的火车上一样,捧来一大碗香甜滚烫的糖藕,他等了那么久,捧了那么远,只为了能博得她一丁点小小的笑容……
但这一切,都建立在“如果”那两个字上,真残酷。
如果自己不咬牙坚持,她就输掉了。既然她天生就是不想输的那种人,她就要争口气,为了自己好好地孤注一掷一回。
到了第三天的黄昏,意识陷入混沌的欢喜望着窗外红红的夕阳,忽然淡淡地想起爷爷留下的某本书里写到过,人如果连续不吃饭,只能活七天;而如果连水也不喝的话,只能活三天。
而今天就已经是断水又断食的她,和父母的拉锯战的第三天了。
此刻,她的胃痛已经神奇地消失了,整个肚子都没有一丝一毫的感觉,像是一个漆黑的大洞,也像是被注射了麻醉剂一样,空空荡荡的。
随着意识越来越不清醒,她发现自己的想象力开始大胆地飞了起来。她开始想着这间卧室是一座由四面高墙围成的监牢,而她若想要出去,就必须纵身从窗口跳出去,她甚至提醒着自己,跳的时候一定要死死地捂住嘴巴,免得惊动了在前面的小酒馆里忙着盘账的父母……
谁知就在这一刻,终于,放心不下的骆爸爸按捺不住了,他猛地一脚踹开了她卧室的门,那巨大刺耳的声响,让欢喜陡然短暂地清醒了一两秒钟:“骆欢喜你给我起来!”
尽管骆妈妈在一旁低声絮叨着拉来拉去,浑身只有一条极短极短的棉裙的欢喜,还是被怒火中烧的骆爸爸死死地扯住了手腕,轰的一声,她从床上滚落了下来。
年久失修的地板由一块块高低不平的狭长木板拼凑而成,她那么瘦,后背一点肉都没有,陡然摔在地板上面,皮肤隔着骨头被硌得一阵锥心的疼。
但欢喜没有血色的脸上还是异常平静的,她甚至是弯起嘴角,瞧着有一种淡淡的喜悦与豁达。
再疼,她都不会在人前示弱,包括自己的父母。
在她的世界里,亲人的概念本来就是多余的,这世上的人只分为两种:她自己和别人。所以父母也好,多年前去世的不曾与她照过面的爷爷也好,都是别人罢了。
现在分明是连穿堂风都透着一股被烈日熏染的烘烘热气的初夏,可从地板上慢慢爬起来,骄傲地站直了身体的欢喜却从头到脚都在剧烈地颤抖,越抖越快,那副苍白而慵懒的样子像是患了重感冒一样。
好一会儿,她才费力地揉了揉沉甸甸的太阳穴,牢牢地盯住骆爸爸,薄凉而肆意地仰头大笑起来:“爸,你处心积虑,假装关心我的伟大学业,正气凌然地闯进来揪住我,就为了看一看你闺女穿得这么少的样子?没事,虽然我是个雌雄不辨的怪物,可我到底也是你生的呀,您想看就随便看!”
到最后,她那种笑声已经变得很干、很干,在屋内闷热狭窄的空气里诡异地漂浮着。
虽然欢喜年纪小,又饿了这么久,但这张不饶人的嘴巴,愣是把骆爸爸的心说得冷不丁地揪了起来。他不怕别人嘲笑自己闺女,他真正怕的,是欢喜她自己开始麻木,绝望,将她自己的痛处当武器。
一阵漫长的沉默之后,父母二人都无可奈何地慢慢退出了她的卧室,像两个不再年轻了的,垂头丧气的败兵。
骆妈妈走到了外面,又突然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垂下脸端出一碗热滚滚的葱花阳春面,不声不响地放在了欢喜的床边,然后再次默默地出去。
“妈!”
不知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冲动,脑袋混混沌沌的欢喜盯着那碗面,突然脱口而出喊了这么一句。见骆妈妈颤抖着转身望过来,更远处的骆爸爸也停下了脚步,她才借最后一点残余的力气,哭着快速地说:“我真的……真的最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你们别逼我了!小酒馆才刚起步,多一个人搭手总是好的,闲时,我也可以看看爷爷的书……爸,妈,很多路都是对的,而我想走的,是一条人少一点的路……我受的痛苦够多了,我只想按我想要的方式过一生!”
说到最后一刻,她连流眼泪的力气都快要没了,膝盖一软,整个人瘫坐在了地板上。
听过这些断断续续的悲伤的话之后,骆氏夫妇围着女儿,执意要看她吃完那一碗面才下楼。
他们艰难地对视,沉默了很久很久,直到第二天,他们才淡淡地告诉欢喜:“好,我们答应不逼你了。但如果有一天你想去学校了,一定要告诉我们。”
欢喜无声无息地站着,点点头。
她终于赢了这场任性倔强的抗战,但她心里……却连一丝胜利的喜悦都没有。
我受的痛苦够多了,我只想按我想要的方式过一生。
很多年后,已习惯了在职场从早到晚忙碌的骆欢喜,在某个深夜,关了《悦游趣》杂志编辑部里的灯,翻开少女时代的自己在南街第一年写下的旧日记,当她看到这句记在第一页上的话时,眼眶忽然就一热。
时间在走,身旁的人也来来去去,而她这个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过一生的美好愿望,竟然始终都没有改变过,而且越来越强烈。
南街如同一个空巢,几乎所有的年轻人都远走他乡,为理想奔波去了,周遭能见到的只有安静地摇着摇椅的老人,三五一群的小孩以及一只只无声穿过街道,雪白而优雅的猫。
正因如此,小酒馆在白天的生意总是无比惨淡,只有入夜时,木门口齐刷刷地挂起橙色的灯笼,才会有稀稀落落的客人从夏日满是蝉鸣的黑暗夜色中走进来,他们会要一壶黄酒,围坐在榻榻米上小声聊天,直到打烊。
白天大把的晴天好时光里,欢喜或是在繁茂的大片香樟树荫下乘凉、读书,或是去南街一中后面的河岸上吹吹风,但无论来去,她都默默一个人,久而久之,她甚至开始不停地告诉她自己,过去的痛苦都已经结束了,骆欢喜,你看,你已经开始享受一个人的生活,没朋友多好啊,没朋友也就没有裂痕、背叛和负担。
也只有到了夜深人静时,她才会旧病复发一般地,非常非常小声地,像说悄悄话给自己听似的念起“纪朗廷”三个字。
这三个字从未如此朗朗上口过,它又明亮又好听,还会在她脑海里飞快地演化成那张笑容和煦的脸,那两颗天真不羁的小虎牙,那一阵用笨拙而又干净的嗓音说着的“欢喜,欢喜你懂的好多啊”,那一副站直了比欢喜要高出整整一个脑袋的挺拔身板……
无论她想念得多难受,她都始终愿意去想,就像天总会亮一样,就像她离开从小长大的西河镇也照样活一样,再长的想念,都不会比一辈子还长,既然如此,有什么好怕的?
记得的,用尽力气,就总会忘记;再重要的,失去久了,也会变得不那么重要。
有一次闲着,她恍然想起来,在去年花灯庙会的那个狼狈的大雨夜,热心地开车载过她,又帮过她那么多的小风哥似乎说起过,他的家就在南街,而且,他整个少年时代都是在这里度过的。
好奇的她突然很想知道许和风的暴食症康复了没有,于是她循着香樟树一户户地问过去,竟然真的让找到了许家的大房子。
闻声来开门的是一个沧桑的中年男人,与小风哥眉眼像极了,显然就是许爸爸:“和风呀,他的病已经好了,上个月刚刚和女朋友双双回加拿大继续念大学了,他们俩呀,小时候就是青梅竹马,如今安稳的在一块……真好。”
欢喜点点头,笑笑后就一脸喜悦地告辞,她没见着小风哥,却比见了还要开心。
果然,只要最重要的人还陪在自己身边,任何坎坷,都只是暂时的一段弯路,终究会雨过天晴。
起初,父母并不指望欢喜能帮上什么忙,只让她在一旁放放板凳,掸掸灰尘,但日子久了,他们才渐渐发现,上帝虽注定让他们这唯一的女儿生来痛苦,却也相应公平地给了她过人的灵敏聪慧。
骆妈妈劳累了一整晚点的账,欢喜一小时就能井井有条地做完,酒柜里的酒品目繁多,她却总能轻轻松松地看出哪一种该补货,哪一种卖得最差……而且她虽年纪小,脸一旦冷起来,谁家阿婶都要让她三分,因此没人敢在这家酒馆赊账不还。
所以慢慢地,十六岁的欢喜竟成了家里的主心骨,每晚都忙到凌晨才上楼睡下。
骆欢喜这种又平静又踏实的生活,是被小酒馆里闯进来的一个不速之客,在某一个晚上打破了。
“人呢……到底有没有人呐!再来两瓶清酒……麻利点啊!”
这个大剌剌地说话的男子,也就不足三十岁的模样,留着少年才会留的刺猬头,蟹壳青的胡子一定许久没刮过了,剑眉星目的脸露着大片大片滚烫的绯红。
他修身的白衬衫被不羁地撸到了手肘处,那副样子颓废又落拓,幸好他生得一副英俊的好皮囊,不然真的会很像一个脏兮兮的流浪汉。
这个男子黄昏时分就进来了,独身倚着墙坐了一整晚,也已足足喝了一整晚了。
根据欢喜细致的观察,这家伙的酒量确实够好,洋酒、清酒、黄酒、啤酒、梅子酒,他逮着像喝白开水似的喝个够。当然,那些酒的结局都一样,在短暂地灼烧了他的胃之后,迅速成为了排泄出的水分。
唯有他那两只满是冷光的眸子,犹如利刃,让人不寒而栗。
欢喜是聪明人,第一眼她就看出来,这家伙绝非善类。而且父母也再三交代过,这种抱着喝个烂醉的目的来的客人,必须尽快处理,不然很容易引起冲突。
谁知就在她还没来得及走过去劝他离开时,周围寥寥的几位熟客闻声纷纷转过脸,冷冷地瞧了这个年轻的男子几眼,紧接着就是一阵悉悉索索的议论。
“这不就是孙家那个独苗的混世魔王吗?前两年他不是为了追一个姑娘出国了吗?都没听说他又回来南街了呀!”
“他呀,回来也有一阵子了,到底还是烂泥扶不上墙啊,听说在国外的大学又惹了事,这不,灰溜溜地被人家遣送回来了!”
“啧啧,孙家夫妇死了那么些年,前阵子这家里的老太太也去世了,这小子竟然还这么混日子,这辈子是没希望咯……”
很显然,南街的人几乎都认识他。
欢喜望着他硬朗不羁的侧脸以及那种裹挟着浓浓痞气的危险眼神,能隐约想象到,他就是那种过了年少轻狂的年纪,却还是无所事事的酒鬼。
她向来孤勇,从来都不怕暴脾气的纸老虎。骆欢喜是谁啊,她从小最擅长的,就是以暴制暴。
而这一直死守沉默的年轻男子,听到这里也终于耐不住了,嗖地一声站起身来,飞快地一转脸,将空空的玻璃酒瓶轰然倒扣在木桌上,那动静好刺耳。
“请您先坐下,”欢喜察觉到气氛的紧绷,连忙不动声色地走过去,不卑不亢地对他说,“我们家酒馆不欢迎闹事的家伙。”
“你又是谁啊?啧啧,这气势,杨门女将还是花木兰啊……哈哈……给我闪开!”
或许是酒精的作用,他的嗓音听来格外狡猾轻蔑,他压根就不理会冷着脸横在中间的欢喜,撇下她,一脚敏捷地将板凳踢到了半空中,又轻轻松松地单手接住了板凳的一条腿,高高举起来,紧贴着刚才低声议论的那位客人的脸颊,又冷又锋利地低头砸下一句:“阿伯,您爱讲相声就大点声呀!嗡嗡嗡的跟蚊子哼似的,我听不清楚!”
见他这么一闹,酒馆里的其他客人都深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纷纷放下钱默默离开了。
那位阿伯颤颤巍巍地抓着手里的酒杯,心虚地瞪着他,颇为下不了台,只听他胡乱吼道:“这浑小子,你要干吗!要打我这个老头子啊?还有没有规矩啦?”
“我是扶不上墙的烂泥啊,还真没规矩!我正醉着呢,手要是不小心一抖,板凳把您砸中风了,我可没把握啊!街里街坊的,您肯定认识我啊,孙家就我一个活死人了,要赔钱呢,没有!”他虽然醉,但摇摇晃晃地说起浑话来,倒是轻快流畅得很,字字句句都在冷飕飕地嬉笑,叫人悬着心,却又捉摸不透。
他那两只狭长阴冷的眼睛仿佛一个巨大的风洞,呼呼地漏着让人厌恶的冷气,里面全是密密麻麻的血丝,像好几天没睡觉了的野兽似的,那怒气冲冲地捏紧板凳的手腕上,青筋早就齐刷刷地暴了起来,瞧着真的很吓人。
谁知就在这时,没等阿伯继续说话,一旁的欢喜还默默地抿着嘴,她那简单粗暴的两计拳头,就已经连续飞快地砸在了这家伙跋扈的嘴角上了!
在欢喜这股子莫名的冲动之后,灯火昏暗的小酒馆里的空气短暂地凝固住了,在那么无声无息的一两秒钟,她心里就已经后悔了,过去在西河的教训还不够吗?拳头再硬,也都是没用的,表面上是在惩罚别人,其实难受的还是她自己呀。
但既然打都打了,她就已然回不了头了。
她扬起瘦瘦的下巴,依旧不卑不亢地和他那双又醉又愤怒的双眼直勾勾地对视,没有抱歉,也没有畏惧,干净利落的嗓门比男生还大:“这位先生,这下打醒你了吗?两拳够了吗,要不要再来点?”
她在这说话的间隙其实已经想好了,她要敢作敢当,若是今晚,这个混蛋真的还手了,她绝不闪躲,还会到外面找一块空地,和他继续硬气地好好打一架,不分出高下都不会停下来!
“不够……远远不够……来,冲着这边,再来两拳!”他突然发狂似的朝着欢喜吼叫起来,原本压抑在肚子里的苦闷终于得以痛快地宣泄出来。
这出乎她意料的一幕,让欢喜一时间竟然不知所措起来,盯着他白衬衫领子下面剧烈上下起伏的喉结,她好久都说不出话来。
这么一来,男子原本沉醉又激动的双眼,倒是慢慢温柔地松弛了下来。他很高,欢喜凭着感觉估计,他起码和纪朗廷一样高,所以他狡黠地歪起嘴角笑着抬手把欢喜逼到墙角的动作,显得非常轻松自在。
他那绯红又悲伤的脸,靠她那么近,连纪朗廷都从来没有靠她那么近过。
他满口都是清酒的冷冽气息,这竟让一口酒都没喝的欢喜脸颊灼灼地滚烫起来。他气势汹汹地用手臂压着她的脖子,又轻声扯动嘴角笑了笑,用喉咙深处沙哑的气声问她:“喂……花木兰,原来你很怕我啊?啧啧,亏我还真以为你和其他女孩不一样呢……”
怕他?呸。
“这么多年了,你们这些怕我的女孩,左不过是两种原因。”他见她沉默,挑衅地说道。
后来每每她回忆起这一次与这家伙极不愉快的初遇,总会怪自己那改不掉的好奇心,居然忍不住追问了一句:“哪两种原因?”
“一种呢,是真的胆小如鼠,太怂;还有一种,就是一眼喜欢上了我。花木兰……你是哪一种啊?”
花木兰……他今晚不止一次这么讽刺地叫她了,真是又嚣张又恶心。
欢喜深吸一口气,努力恢复原本硬气的样子,刚要高声大骂挣脱开这个神经病,就在这时,一脸铁青色的骆爸爸,突然披着睡衣从酒馆后面的房里走了出来。
骆爸爸扫了一眼四周空空荡荡的桌椅和散落的酒杯,默默越过这个烂醉的男子,气急败坏地一把揪住骆欢喜,一路强硬地推着她上楼梯,二话不说就将她反锁了起来。
他听着女儿在屋内颇不服气地用力捶门,攥紧钥匙,瞧着似乎是朝卧室里面大声怒吼,其实话却是明摆着说给楼下酒馆里坐着的男子听的:“你打的那是我们的客人!咱们观星台是个酒馆,是做生意的,不是拳击馆!骆欢喜,你这一星期都别下来帮忙了,好好在卧室待着,清醒清醒,要是想不清楚自己错在哪儿就别出来!从小在西河打架,这都多少年了还改不掉!”
禁足,又是禁足。
无论什么事,骆欢喜从小在爸爸那儿受的最多的两种教育,就是不理不睬和不问三七二十一的禁足。
而委屈又郁闷的她这时还能透过门缝,隐约听到楼下正厅里那家伙像个没事人一样,自顾自地重新坐下来,甚至还含混地借着酒劲,扯着粗粝的嗓子唱起了民谣:“在这颗星球所有的酒馆,自由似乎理所应得。面向涣散的未来,只唱情歌,看不到坦克……”
欢喜半蹲在自己卧室的角落里,冷冷听着,听着,刚才的怒火倒竟然一点点诡异地消去了,反而在心里暗叹起来,这粗鲁傲慢的家伙,歌倒是唱得很好呢。
后来的欢喜,还真的心血来潮地认真查找过这首歌,知道了它就叫做《在这颗星球所有的酒馆》,每听一次,她都会想起他摇晃不羁的脸和雪亮如利刃的眼睛,那么豁达,却又那么绝望。
后来,骆爸爸也曾回忆过这一天的情景,他坦诚地告诉女儿:“欢喜,你知道我为什么那晚非要把你禁足起来吗?我其实知道,先闹事的是他,但是我毕竟活了四十几年了,我知道那种今宵有酒今宵醉的浪子,你是绝对碰不得的。你爸我心里怕啊,是,没错,你今天是讨厌他,可是明天呢?后天呢?你架得住他那张女孩都崇拜的脸和那一肚子真真假假的话吗?骆欢喜,你记住,这辈子你离这种男人越远,就越安全。”
是这样吗?她离他越远,就越安全?
当夜,直到小酒馆窗外的天边已经初露鱼肚白了,他才将酒钱狠狠地一把拍在桌上,然后不顾骆爸爸小心翼翼地阻拦,顺着楼梯跌跌撞撞地路过欢喜的卧室门口,他故意坏笑着挑衅了一句:“花木兰,今儿先玩到这儿,告辞了!等你被你老爸放出来了,咱们再接着呛,我孙江宁呀还真没怕过谁!哈哈……”
孙江宁。
欢喜虽然知道隔着门他根本看不见,却还是倔强地冷哼了一下。她在漆黑的房间里,默默念着这个名字,心里竟然五味杂陈。
说起来,她该是怨透了这家伙的,但她骗不了自己,在心底最深处,她并不反感他,还对他开始有点好奇了。
都已经漂洋过海离开南街了,他为什么又被遣送回国?都说开心的时候,酒是越喝越开心,难受的时候酒是越喝越难受,那他多少酒都喝不够,究竟是为什么而难受?
她甚至隐约冒出一个念头:这个孙江宁,是个本质上和她很像的人。
虽只是匆匆一面,但她能看得出来,他们俩都一样没人喜欢,一样浑浑噩噩地度日,都懒得向别人解释他们为什么而痛苦,爱直接动手摆平一切。
她又猛然想起了西河,想起了草坡上与她一起平躺的纪朗廷。
比起这个酒鬼孙江宁,纪朗廷是真好啊,样样都好极了,温暖、善良、天真……世上少年的闪光处他都统统占尽了,可是那样的好,让欢喜害怕,让她时不时地想躲,因为她知道自己不够好。
她像得了强迫症一样地想,她真正需要的,不是一个时时都要用来仰望的干净无暇的纪朗廷,而是孙江宁这样一个和她一样卑微又丧气的烂泥,他们都足够悲伤,足够绝望,这样两人就可以互不嫌弃,长久陪伴。
当然,彼时的她并不知道,这茫茫世界,看着大得无边,其实说小也真的很小,这个孙江宁的意外闯入,正在冥冥之中把她,把纪朗廷,把更多人的生命绕成了一个息息相关的圈。
每一段相遇、告别、重逢,其实都是组成这个圈的一小块拼图,等有一天,所有故事都凑齐了,就成了他们这群人完整的爱与恨,愁与喜,温暖与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