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220000000007

第7章 在这颗星球所有的酒馆

记得的,用尽力气,就总会忘记;再重要的,失去久了,也会变得不那么重要。

骆欢喜在省城的病房,一直住到了这次纠正手术的伤口痊愈了才出院,这一转眼,就又是入夏时节。

骆氏夫妇考虑再三,最终将他们三口人的新家,搬到了南街,就此终于结束了这颠沛流离了好一阵子的生活。

南街离西河镇足有两百公里,藏在城市之中,处在安宁到无人问津的老区。时间在那儿被拖得很慢,夏日寂静又漫长,大片翠绿的香樟盖住低矮的白房子,摇下满满一地的树影。

就在这连绵不绝的香樟树深处,因为欢喜的这次手术而几乎掏空了家底的骆氏夫妇,拿出剩余所有积蓄,买下了南街那栋最古老的四合院,据说这房子的前主人一家人几乎都去世了,独独留下一个不成器的孙子,他急着变卖家业拿到房款,所以价开得很低。

骆爸爸也乐得一次将房款全部结清,他用朝北最亮敞的阁楼开了一家小小的日式酒馆,剩余房间则留给一家人生活。

谈起小酒馆的名字时,欢喜沉默地愣了愣,头一次神色那么主动,那么急迫:“爸、妈,就叫观星台好不好?叫观星台吧,多好听……”

骆氏夫妇没有多问,望着生性薄凉的女儿竟会露出那种哀求的目光,最终还是答应了。

他们都没有问女儿,为什么酒馆一定要叫观星台,因为他们也是从青春期过来的,当然能够猜得出来,这三个字一定代表了纪朗廷那小子在她心底残存的那个角落。也罢,反正女儿也已经和他不告而别了,他们也不忍心拒绝她那最后一点美好的遗憾。

小酒馆的正门是一片深深的咖啡色木墙,被骆爸爸钉上写了“观星台”三个字的硕大而洁白的招牌时,显得它们那么刺眼,那么明亮。

初夏的日光像温热的雪花一样撒下来,瘦瘦的欢喜笔直地站在小酒馆外面,仰头盯着招牌,感到自己不停眩晕的心里一半是深深的悲伤,另一半却是满满的快乐,所以呀,她咧起嘴巴笑着笑着,眼眶就湿润了。

纪朗廷,你看,我虽然一声不响地离开了属于我们的观星台,但我又有了一座新的观星台。

在这里,一样会有温柔寂静的草坡,一样会有星光和月全食,只是唯独少了一样,那就是你。朗廷,我不骗你,我的确感到有点遗憾。

是的,只是一点点,那么一点点小小的遗憾。

欢喜能看得出,这四合院一定曾是被主人珍爱多年的,灰白的墙角被精心地种满了郁郁葱葱的花草,尤其刺眼的是那大片大片油亮的山茶,一半是清一色的红,另一半是清一色的白,远远瞧过去,有一种冰火交融的绚烂。

这样的好景色让欢喜独自蹲着发呆,让她想起了那么寂静,那么美的西河镇。

自己家里的宅子也一定很就会被另一户人住上吧,他们也一定会这样细细地望着骆家三口人留下的生活痕迹吧?

她能想像,这还只是开始,未来漫长的一生,自己都会始终处于和越来越多的人、越来越多的地方的告别中。

骆爸爸对于在那次花灯庙会做的糊涂事,至今还是很内疚,于是总想着能多做一点,就为欢喜多做一点,这么多年,他都让她一个人孤单地流离在同龄人之外,是时候送她到学校去,好好恶补她早就该念的功课了。

谁知欢喜一听到要去学校,平静的脸色立马就变了,她沉默着拼命地摇头。

那是一个好陌生的地方,但她完全能预想到,她在那里会比西河时还要痛苦一百倍。她很早就明白了,年少的我们都没真正学会分辨一切,因此格外莽撞,格外锋利,人人都爱排除异己。她懂得自己和一般女孩不一样,而这个尴尬的秘密,就像纸包不住火,日子久了终究会被同学发现,她会被戳穿,被议论,成为大家好奇的谈资。

与其等到那时再重回被冷眼对待,甚至被孤立排挤的日子,欢喜宁可一开始就不要同学,不要朋友,又没人规定她不能一个人生活,自己和自己玩。

至今她闭上眼都能立刻想起来,过去西河镇上那些成群的顽劣的男孩追着她,伸脚踢着她,齐刷刷地笑着叫她“欢喜哥”的情景……她好不容易到了一个全新的地方,那样的噩梦,她死都不肯再被强迫着重温一遍!

至于骆氏夫妇,他们也有他们的心意,欢喜是他们唯一的女儿,总有那么一天他们都会老去,最终会失去照顾她的能力,到时候留下她独独一个女孩,如果她压根没读过书,又背负着与生俱来的那种性别残缺,没人愿意爱她,照顾她,那欢喜的成年生活一定会特别辛苦,特别艰难……

所以,他们这一次铁了心,决不让步。

几番温和的商量统统失败了,女儿骨子里的软硬不吃让骆爸爸几乎抓狂。而欢喜也连续好多天都缩在自己的卧室里,用无声的方式向父母正式宣战。

肥胖的骆妈妈在第一天就失望地扯开大嗓门,朝女儿房间吼:“这粗野丫头,有种你就死在里面,到咽气都别出来!大小姐,我和你爸是绝对不会给你端茶倒水送饭的,要不你就好好去上学,要不你就烂在卧室里吧,我们也彻底省心了。”

“啧啧,句句不离死字,妈,长这么大,我终于晓得我这张阴冷讨人厌的破嘴,是得谁的真传了。”欢喜在房内不甘示弱,同样使劲隔空一字一顿地回道。

时间一秒秒过去,她渐渐感到自己的胃正不停地收缩、翻滚、扭曲,发狂似的,她越来越难受,越来越煎熬。

在被窝里饿极了的时候,她曾想过不如就认输吧,也曾想过,这个时候如果纪朗廷在就好了。在这个世界上,纪朗廷才是懂得她所有敏感和痛苦的人,他一定会像在那个月全食的夜晚时一样,拉住她的手,带着她飞快地狂奔;他还会温柔地像在黄昏的火车上一样,捧来一大碗香甜滚烫的糖藕,他等了那么久,捧了那么远,只为了能博得她一丁点小小的笑容……

但这一切,都建立在“如果”那两个字上,真残酷。

如果自己不咬牙坚持,她就输掉了。既然她天生就是不想输的那种人,她就要争口气,为了自己好好地孤注一掷一回。

到了第三天的黄昏,意识陷入混沌的欢喜望着窗外红红的夕阳,忽然淡淡地想起爷爷留下的某本书里写到过,人如果连续不吃饭,只能活七天;而如果连水也不喝的话,只能活三天。

而今天就已经是断水又断食的她,和父母的拉锯战的第三天了。

此刻,她的胃痛已经神奇地消失了,整个肚子都没有一丝一毫的感觉,像是一个漆黑的大洞,也像是被注射了麻醉剂一样,空空荡荡的。

随着意识越来越不清醒,她发现自己的想象力开始大胆地飞了起来。她开始想着这间卧室是一座由四面高墙围成的监牢,而她若想要出去,就必须纵身从窗口跳出去,她甚至提醒着自己,跳的时候一定要死死地捂住嘴巴,免得惊动了在前面的小酒馆里忙着盘账的父母……

谁知就在这一刻,终于,放心不下的骆爸爸按捺不住了,他猛地一脚踹开了她卧室的门,那巨大刺耳的声响,让欢喜陡然短暂地清醒了一两秒钟:“骆欢喜你给我起来!”

尽管骆妈妈在一旁低声絮叨着拉来拉去,浑身只有一条极短极短的棉裙的欢喜,还是被怒火中烧的骆爸爸死死地扯住了手腕,轰的一声,她从床上滚落了下来。

年久失修的地板由一块块高低不平的狭长木板拼凑而成,她那么瘦,后背一点肉都没有,陡然摔在地板上面,皮肤隔着骨头被硌得一阵锥心的疼。

但欢喜没有血色的脸上还是异常平静的,她甚至是弯起嘴角,瞧着有一种淡淡的喜悦与豁达。

再疼,她都不会在人前示弱,包括自己的父母。

在她的世界里,亲人的概念本来就是多余的,这世上的人只分为两种:她自己和别人。所以父母也好,多年前去世的不曾与她照过面的爷爷也好,都是别人罢了。

现在分明是连穿堂风都透着一股被烈日熏染的烘烘热气的初夏,可从地板上慢慢爬起来,骄傲地站直了身体的欢喜却从头到脚都在剧烈地颤抖,越抖越快,那副苍白而慵懒的样子像是患了重感冒一样。

好一会儿,她才费力地揉了揉沉甸甸的太阳穴,牢牢地盯住骆爸爸,薄凉而肆意地仰头大笑起来:“爸,你处心积虑,假装关心我的伟大学业,正气凌然地闯进来揪住我,就为了看一看你闺女穿得这么少的样子?没事,虽然我是个雌雄不辨的怪物,可我到底也是你生的呀,您想看就随便看!”

到最后,她那种笑声已经变得很干、很干,在屋内闷热狭窄的空气里诡异地漂浮着。

虽然欢喜年纪小,又饿了这么久,但这张不饶人的嘴巴,愣是把骆爸爸的心说得冷不丁地揪了起来。他不怕别人嘲笑自己闺女,他真正怕的,是欢喜她自己开始麻木,绝望,将她自己的痛处当武器。

一阵漫长的沉默之后,父母二人都无可奈何地慢慢退出了她的卧室,像两个不再年轻了的,垂头丧气的败兵。

骆妈妈走到了外面,又突然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垂下脸端出一碗热滚滚的葱花阳春面,不声不响地放在了欢喜的床边,然后再次默默地出去。

“妈!”

不知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冲动,脑袋混混沌沌的欢喜盯着那碗面,突然脱口而出喊了这么一句。见骆妈妈颤抖着转身望过来,更远处的骆爸爸也停下了脚步,她才借最后一点残余的力气,哭着快速地说:“我真的……真的最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你们别逼我了!小酒馆才刚起步,多一个人搭手总是好的,闲时,我也可以看看爷爷的书……爸,妈,很多路都是对的,而我想走的,是一条人少一点的路……我受的痛苦够多了,我只想按我想要的方式过一生!”

说到最后一刻,她连流眼泪的力气都快要没了,膝盖一软,整个人瘫坐在了地板上。

听过这些断断续续的悲伤的话之后,骆氏夫妇围着女儿,执意要看她吃完那一碗面才下楼。

他们艰难地对视,沉默了很久很久,直到第二天,他们才淡淡地告诉欢喜:“好,我们答应不逼你了。但如果有一天你想去学校了,一定要告诉我们。”

欢喜无声无息地站着,点点头。

她终于赢了这场任性倔强的抗战,但她心里……却连一丝胜利的喜悦都没有。

我受的痛苦够多了,我只想按我想要的方式过一生。

很多年后,已习惯了在职场从早到晚忙碌的骆欢喜,在某个深夜,关了《悦游趣》杂志编辑部里的灯,翻开少女时代的自己在南街第一年写下的旧日记,当她看到这句记在第一页上的话时,眼眶忽然就一热。

时间在走,身旁的人也来来去去,而她这个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过一生的美好愿望,竟然始终都没有改变过,而且越来越强烈。

南街如同一个空巢,几乎所有的年轻人都远走他乡,为理想奔波去了,周遭能见到的只有安静地摇着摇椅的老人,三五一群的小孩以及一只只无声穿过街道,雪白而优雅的猫。

正因如此,小酒馆在白天的生意总是无比惨淡,只有入夜时,木门口齐刷刷地挂起橙色的灯笼,才会有稀稀落落的客人从夏日满是蝉鸣的黑暗夜色中走进来,他们会要一壶黄酒,围坐在榻榻米上小声聊天,直到打烊。

白天大把的晴天好时光里,欢喜或是在繁茂的大片香樟树荫下乘凉、读书,或是去南街一中后面的河岸上吹吹风,但无论来去,她都默默一个人,久而久之,她甚至开始不停地告诉她自己,过去的痛苦都已经结束了,骆欢喜,你看,你已经开始享受一个人的生活,没朋友多好啊,没朋友也就没有裂痕、背叛和负担。

也只有到了夜深人静时,她才会旧病复发一般地,非常非常小声地,像说悄悄话给自己听似的念起“纪朗廷”三个字。

这三个字从未如此朗朗上口过,它又明亮又好听,还会在她脑海里飞快地演化成那张笑容和煦的脸,那两颗天真不羁的小虎牙,那一阵用笨拙而又干净的嗓音说着的“欢喜,欢喜你懂的好多啊”,那一副站直了比欢喜要高出整整一个脑袋的挺拔身板……

无论她想念得多难受,她都始终愿意去想,就像天总会亮一样,就像她离开从小长大的西河镇也照样活一样,再长的想念,都不会比一辈子还长,既然如此,有什么好怕的?

记得的,用尽力气,就总会忘记;再重要的,失去久了,也会变得不那么重要。

有一次闲着,她恍然想起来,在去年花灯庙会的那个狼狈的大雨夜,热心地开车载过她,又帮过她那么多的小风哥似乎说起过,他的家就在南街,而且,他整个少年时代都是在这里度过的。

好奇的她突然很想知道许和风的暴食症康复了没有,于是她循着香樟树一户户地问过去,竟然真的让找到了许家的大房子。

闻声来开门的是一个沧桑的中年男人,与小风哥眉眼像极了,显然就是许爸爸:“和风呀,他的病已经好了,上个月刚刚和女朋友双双回加拿大继续念大学了,他们俩呀,小时候就是青梅竹马,如今安稳的在一块……真好。”

欢喜点点头,笑笑后就一脸喜悦地告辞,她没见着小风哥,却比见了还要开心。

果然,只要最重要的人还陪在自己身边,任何坎坷,都只是暂时的一段弯路,终究会雨过天晴。

起初,父母并不指望欢喜能帮上什么忙,只让她在一旁放放板凳,掸掸灰尘,但日子久了,他们才渐渐发现,上帝虽注定让他们这唯一的女儿生来痛苦,却也相应公平地给了她过人的灵敏聪慧。

骆妈妈劳累了一整晚点的账,欢喜一小时就能井井有条地做完,酒柜里的酒品目繁多,她却总能轻轻松松地看出哪一种该补货,哪一种卖得最差……而且她虽年纪小,脸一旦冷起来,谁家阿婶都要让她三分,因此没人敢在这家酒馆赊账不还。

所以慢慢地,十六岁的欢喜竟成了家里的主心骨,每晚都忙到凌晨才上楼睡下。

骆欢喜这种又平静又踏实的生活,是被小酒馆里闯进来的一个不速之客,在某一个晚上打破了。

“人呢……到底有没有人呐!再来两瓶清酒……麻利点啊!”

这个大剌剌地说话的男子,也就不足三十岁的模样,留着少年才会留的刺猬头,蟹壳青的胡子一定许久没刮过了,剑眉星目的脸露着大片大片滚烫的绯红。

他修身的白衬衫被不羁地撸到了手肘处,那副样子颓废又落拓,幸好他生得一副英俊的好皮囊,不然真的会很像一个脏兮兮的流浪汉。

这个男子黄昏时分就进来了,独身倚着墙坐了一整晚,也已足足喝了一整晚了。

根据欢喜细致的观察,这家伙的酒量确实够好,洋酒、清酒、黄酒、啤酒、梅子酒,他逮着像喝白开水似的喝个够。当然,那些酒的结局都一样,在短暂地灼烧了他的胃之后,迅速成为了排泄出的水分。

唯有他那两只满是冷光的眸子,犹如利刃,让人不寒而栗。

欢喜是聪明人,第一眼她就看出来,这家伙绝非善类。而且父母也再三交代过,这种抱着喝个烂醉的目的来的客人,必须尽快处理,不然很容易引起冲突。

谁知就在她还没来得及走过去劝他离开时,周围寥寥的几位熟客闻声纷纷转过脸,冷冷地瞧了这个年轻的男子几眼,紧接着就是一阵悉悉索索的议论。

“这不就是孙家那个独苗的混世魔王吗?前两年他不是为了追一个姑娘出国了吗?都没听说他又回来南街了呀!”

“他呀,回来也有一阵子了,到底还是烂泥扶不上墙啊,听说在国外的大学又惹了事,这不,灰溜溜地被人家遣送回来了!”

“啧啧,孙家夫妇死了那么些年,前阵子这家里的老太太也去世了,这小子竟然还这么混日子,这辈子是没希望咯……”

很显然,南街的人几乎都认识他。

欢喜望着他硬朗不羁的侧脸以及那种裹挟着浓浓痞气的危险眼神,能隐约想象到,他就是那种过了年少轻狂的年纪,却还是无所事事的酒鬼。

她向来孤勇,从来都不怕暴脾气的纸老虎。骆欢喜是谁啊,她从小最擅长的,就是以暴制暴。

而这一直死守沉默的年轻男子,听到这里也终于耐不住了,嗖地一声站起身来,飞快地一转脸,将空空的玻璃酒瓶轰然倒扣在木桌上,那动静好刺耳。

“请您先坐下,”欢喜察觉到气氛的紧绷,连忙不动声色地走过去,不卑不亢地对他说,“我们家酒馆不欢迎闹事的家伙。”

“你又是谁啊?啧啧,这气势,杨门女将还是花木兰啊……哈哈……给我闪开!”

或许是酒精的作用,他的嗓音听来格外狡猾轻蔑,他压根就不理会冷着脸横在中间的欢喜,撇下她,一脚敏捷地将板凳踢到了半空中,又轻轻松松地单手接住了板凳的一条腿,高高举起来,紧贴着刚才低声议论的那位客人的脸颊,又冷又锋利地低头砸下一句:“阿伯,您爱讲相声就大点声呀!嗡嗡嗡的跟蚊子哼似的,我听不清楚!”

见他这么一闹,酒馆里的其他客人都深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纷纷放下钱默默离开了。

那位阿伯颤颤巍巍地抓着手里的酒杯,心虚地瞪着他,颇为下不了台,只听他胡乱吼道:“这浑小子,你要干吗!要打我这个老头子啊?还有没有规矩啦?”

“我是扶不上墙的烂泥啊,还真没规矩!我正醉着呢,手要是不小心一抖,板凳把您砸中风了,我可没把握啊!街里街坊的,您肯定认识我啊,孙家就我一个活死人了,要赔钱呢,没有!”他虽然醉,但摇摇晃晃地说起浑话来,倒是轻快流畅得很,字字句句都在冷飕飕地嬉笑,叫人悬着心,却又捉摸不透。

他那两只狭长阴冷的眼睛仿佛一个巨大的风洞,呼呼地漏着让人厌恶的冷气,里面全是密密麻麻的血丝,像好几天没睡觉了的野兽似的,那怒气冲冲地捏紧板凳的手腕上,青筋早就齐刷刷地暴了起来,瞧着真的很吓人。

谁知就在这时,没等阿伯继续说话,一旁的欢喜还默默地抿着嘴,她那简单粗暴的两计拳头,就已经连续飞快地砸在了这家伙跋扈的嘴角上了!

在欢喜这股子莫名的冲动之后,灯火昏暗的小酒馆里的空气短暂地凝固住了,在那么无声无息的一两秒钟,她心里就已经后悔了,过去在西河的教训还不够吗?拳头再硬,也都是没用的,表面上是在惩罚别人,其实难受的还是她自己呀。

但既然打都打了,她就已然回不了头了。

她扬起瘦瘦的下巴,依旧不卑不亢地和他那双又醉又愤怒的双眼直勾勾地对视,没有抱歉,也没有畏惧,干净利落的嗓门比男生还大:“这位先生,这下打醒你了吗?两拳够了吗,要不要再来点?”

她在这说话的间隙其实已经想好了,她要敢作敢当,若是今晚,这个混蛋真的还手了,她绝不闪躲,还会到外面找一块空地,和他继续硬气地好好打一架,不分出高下都不会停下来!

“不够……远远不够……来,冲着这边,再来两拳!”他突然发狂似的朝着欢喜吼叫起来,原本压抑在肚子里的苦闷终于得以痛快地宣泄出来。

这出乎她意料的一幕,让欢喜一时间竟然不知所措起来,盯着他白衬衫领子下面剧烈上下起伏的喉结,她好久都说不出话来。

这么一来,男子原本沉醉又激动的双眼,倒是慢慢温柔地松弛了下来。他很高,欢喜凭着感觉估计,他起码和纪朗廷一样高,所以他狡黠地歪起嘴角笑着抬手把欢喜逼到墙角的动作,显得非常轻松自在。

他那绯红又悲伤的脸,靠她那么近,连纪朗廷都从来没有靠她那么近过。

他满口都是清酒的冷冽气息,这竟让一口酒都没喝的欢喜脸颊灼灼地滚烫起来。他气势汹汹地用手臂压着她的脖子,又轻声扯动嘴角笑了笑,用喉咙深处沙哑的气声问她:“喂……花木兰,原来你很怕我啊?啧啧,亏我还真以为你和其他女孩不一样呢……”

怕他?呸。

“这么多年了,你们这些怕我的女孩,左不过是两种原因。”他见她沉默,挑衅地说道。

后来每每她回忆起这一次与这家伙极不愉快的初遇,总会怪自己那改不掉的好奇心,居然忍不住追问了一句:“哪两种原因?”

“一种呢,是真的胆小如鼠,太怂;还有一种,就是一眼喜欢上了我。花木兰……你是哪一种啊?”

花木兰……他今晚不止一次这么讽刺地叫她了,真是又嚣张又恶心。

欢喜深吸一口气,努力恢复原本硬气的样子,刚要高声大骂挣脱开这个神经病,就在这时,一脸铁青色的骆爸爸,突然披着睡衣从酒馆后面的房里走了出来。

骆爸爸扫了一眼四周空空荡荡的桌椅和散落的酒杯,默默越过这个烂醉的男子,气急败坏地一把揪住骆欢喜,一路强硬地推着她上楼梯,二话不说就将她反锁了起来。

他听着女儿在屋内颇不服气地用力捶门,攥紧钥匙,瞧着似乎是朝卧室里面大声怒吼,其实话却是明摆着说给楼下酒馆里坐着的男子听的:“你打的那是我们的客人!咱们观星台是个酒馆,是做生意的,不是拳击馆!骆欢喜,你这一星期都别下来帮忙了,好好在卧室待着,清醒清醒,要是想不清楚自己错在哪儿就别出来!从小在西河打架,这都多少年了还改不掉!”

禁足,又是禁足。

无论什么事,骆欢喜从小在爸爸那儿受的最多的两种教育,就是不理不睬和不问三七二十一的禁足。

而委屈又郁闷的她这时还能透过门缝,隐约听到楼下正厅里那家伙像个没事人一样,自顾自地重新坐下来,甚至还含混地借着酒劲,扯着粗粝的嗓子唱起了民谣:“在这颗星球所有的酒馆,自由似乎理所应得。面向涣散的未来,只唱情歌,看不到坦克……”

欢喜半蹲在自己卧室的角落里,冷冷听着,听着,刚才的怒火倒竟然一点点诡异地消去了,反而在心里暗叹起来,这粗鲁傲慢的家伙,歌倒是唱得很好呢。

后来的欢喜,还真的心血来潮地认真查找过这首歌,知道了它就叫做《在这颗星球所有的酒馆》,每听一次,她都会想起他摇晃不羁的脸和雪亮如利刃的眼睛,那么豁达,却又那么绝望。

后来,骆爸爸也曾回忆过这一天的情景,他坦诚地告诉女儿:“欢喜,你知道我为什么那晚非要把你禁足起来吗?我其实知道,先闹事的是他,但是我毕竟活了四十几年了,我知道那种今宵有酒今宵醉的浪子,你是绝对碰不得的。你爸我心里怕啊,是,没错,你今天是讨厌他,可是明天呢?后天呢?你架得住他那张女孩都崇拜的脸和那一肚子真真假假的话吗?骆欢喜,你记住,这辈子你离这种男人越远,就越安全。”

是这样吗?她离他越远,就越安全?

当夜,直到小酒馆窗外的天边已经初露鱼肚白了,他才将酒钱狠狠地一把拍在桌上,然后不顾骆爸爸小心翼翼地阻拦,顺着楼梯跌跌撞撞地路过欢喜的卧室门口,他故意坏笑着挑衅了一句:“花木兰,今儿先玩到这儿,告辞了!等你被你老爸放出来了,咱们再接着呛,我孙江宁呀还真没怕过谁!哈哈……”

孙江宁。

欢喜虽然知道隔着门他根本看不见,却还是倔强地冷哼了一下。她在漆黑的房间里,默默念着这个名字,心里竟然五味杂陈。

说起来,她该是怨透了这家伙的,但她骗不了自己,在心底最深处,她并不反感他,还对他开始有点好奇了。

都已经漂洋过海离开南街了,他为什么又被遣送回国?都说开心的时候,酒是越喝越开心,难受的时候酒是越喝越难受,那他多少酒都喝不够,究竟是为什么而难受?

她甚至隐约冒出一个念头:这个孙江宁,是个本质上和她很像的人。

虽只是匆匆一面,但她能看得出来,他们俩都一样没人喜欢,一样浑浑噩噩地度日,都懒得向别人解释他们为什么而痛苦,爱直接动手摆平一切。

她又猛然想起了西河,想起了草坡上与她一起平躺的纪朗廷。

比起这个酒鬼孙江宁,纪朗廷是真好啊,样样都好极了,温暖、善良、天真……世上少年的闪光处他都统统占尽了,可是那样的好,让欢喜害怕,让她时不时地想躲,因为她知道自己不够好。

她像得了强迫症一样地想,她真正需要的,不是一个时时都要用来仰望的干净无暇的纪朗廷,而是孙江宁这样一个和她一样卑微又丧气的烂泥,他们都足够悲伤,足够绝望,这样两人就可以互不嫌弃,长久陪伴。

当然,彼时的她并不知道,这茫茫世界,看着大得无边,其实说小也真的很小,这个孙江宁的意外闯入,正在冥冥之中把她,把纪朗廷,把更多人的生命绕成了一个息息相关的圈。

每一段相遇、告别、重逢,其实都是组成这个圈的一小块拼图,等有一天,所有故事都凑齐了,就成了他们这群人完整的爱与恨,愁与喜,温暖与遗憾。

同类推荐
  • 天寒何叶西

    天寒何叶西

    阿梨说:某人作为一位美女,大三都快结束了还单身,着实可耻。徐椿和杨珞对阿梨难得说出的如此有道理的话连连叫好,举双手赞成。而很‘荣幸’是她们口下的某人的何清影同学,三年来听多了她们对自己的嫌弃,脸皮厚的早已刀枪不入,对此话并没什么太大的感觉,并且也没有改变单身现状的打算。然而学校这么大,她以为遇见叶寒西,纯属是个意外。大概是她之前过得太潇洒了,老天都看不下去了,让她也尝尝爱情的厉害。后来才知道,他早已画地为牢,让她自投罗网。“第一次见面,你为什么会知道我的名字?”某一天清影问。某人邪魅一笑,“是刘老师托我照顾你,还给我看了你的毕业照片……”老刘在来我们学校之前曾经是他的老师?
  • 轩辕诀

    轩辕诀

    一位大清刑名圣手,在破获各种鬼案、妖案之后,终于找到了所有魑魅魍魉的后台,也找到了自己的惊天身世。一部旷世奇书《轩辕诀》,跨越时空出现在晚清至民国这个动荡的时代,激起了清廷高手、地方军阀、江湖英雄、日本势力的激烈争斗。帝都的妖氛,骇世的龙图,轩辕的传人……中日奇门异术的第一高手决战于地宫之内、高山之巅。历史,也许就在这一刻改写。
  • 江湖路弯弯

    江湖路弯弯

    一部不合格魔教妖女的坑爹奋斗史!一本伪武林圣女的修炼养成指导手册!我不想祸害这平凡的世界,只想正太蜀黍佳公子,美男如云都爱我!
  • 微光迷失的尘夏

    微光迷失的尘夏

    十一岁时,因为一时任性,秦暖风间接害死了自己的继父,从而让继父的儿子丁煜憎恨不已。丁煜不断的找她麻烦,而她因为心存愧疚,任他欺负。那个夏天,秦暖风高考的前一天,丁煜面临离开,压抑许久的情感终于爆发,却对她造成了不可弥补的伤害,而后他意外消失。十年后,丁煜已经是国际级的球星,回国治伤与秦暖风意外相遇,他蛰伏了十年的情感被再次唤醒,而同时秦暖风的男朋友向暖风求婚,三个陷入纠缠而无法自拔......
热门推荐
  • 闯都市

    闯都市

    一位事业受挫的青年,找不到工作时无奈选择了去做搬运工,正是这次改变了他的命运,使他在职场和商场的打拼成为商业大亨,在商场中是否会一帆风顺,又会经历那些事情呢?
  • 舰娘系统

    舰娘系统

    当轰鸣的炮火在林峰头顶不断飞过,林峰知道,自己似乎来到了一个不得了的世界。“等等,小荆,别动我,离我远点!”突然被自己舰娘抱在怀里的林峰头顶留下一丝冷汗。“嘿嘿,提督~可不要跑啊!”
  • 重生之我的幸福

    重生之我的幸福

    现实的丑陋在于,你被排除在繁华之外,龟缩在阴影之中向玥重生了这一世看她如何从头掌握自己的命运----============ 弱水新书【我的星际生活】上传了,一定完本,欢迎大家支持哦 ==================求所有票票,推荐收藏,多多益善啊:)群号:59292248报女主名哦
  • 爱妃别嫁

    爱妃别嫁

    十多年痴恋爱慕,他却永远只当她是小娃娃。及笄之日,她将自己作为礼物送出,却被原装退回,一句胡闹,他足足半年不理睬她;“娶我!”她剑指咽喉逼婚求娶,他一如既往的无奈叹息,“别胡闹,你只是个孩子!”她敛眉,毅然转身。不日,她一气之下一身红装远嫁他国为妃,只想换他一句“别嫁……”却不想,一切并不是她所想的那般简单……
  • 偶像求嫁

    偶像求嫁

    一心想做节目制作人的何淼,在这条不归路上,可谓狂奔出了空前绝后的姿态。第一次直播录制,错把偶像巨星当成了三线小粉红,强迫人家上了Low到极点的电视购物节目;第二次参加活动,她又勇闯演员休息室,目睹一室春光,偶像差点报警;第三次在电视台,她报复性地扯坏了偶像的演出服,爽过头了,被当场逮住……之后,她很多次跟偶像狭路相逢,负面新闻此起彼伏,偶像都快被她连累出翔了!偶像挣扎过,暴躁过,试图教她重新做人过,最后一脸认命的表情,对她说了爱过……
  • 负心总裁

    负心总裁

    简介:偷偷恋慕着他的青涩岁月,在他床上赔了自己的那个清晨,痛哭着承认爱上他的雪夜,无怨无悔为他付出的每一天,等着他,他却停在别人身边的那段心涩日子,还爱着他,却失去和他在一起的勇气,是爱比较容易,还是保护自己比较难。*大学时光里一个记不起来的情节,醉酒后的一夜激情,大声说着爱他而流下的眼泪,静默温情的守候,街角处,看着他亲吻另一个女人的脆弱身影,发觉自己爱上她,在她带着微笑离开的那一刻。........(想写一个很俗气的爱情故事)*番外《蝴蝶》简介:他给她几乎所有的甜美幻想,让她知晓了这个世上太过温暖的存在。爱上他是必然,如同爱上黑夜里的月光,浴在他光辉里的那些日子,一切都是好的。只是月亮太亮,终将冰凉,黎明和现实到来的那一刻,他和别人一样,都可以轻易地丢下她。她知道,他没有错,他只是不爱她,他只是已经不再需要用她去填补心中那个得不到的影子……********************************************************初七的其它文:人鱼的复仇:简介:那原本只是一场注定要失败的复仇。当她带着约定找到初恋的时候,对方早已不是当初孤独叛逆的少年,他亮丽光鲜,身边有微笑的公主和甜蜜的爱情。万念俱灰的时候,那个有着促狭桃花眼的恶少,向她伸出手,“想复仇吗?”曾付出的疼,让她终是,点了点头。只是,恶少比她更蠢,他为自己和她导演了一幕幕复仇的蹩脚戏码,到头来却让自己更疼。可是,当假戏真做,一场注定要失败的复仇却成就了一次注定要发生的爱情。她的爱情,如是继续惨烈。当她从电视里看见他在异国他乡挽着未婚妻出现的时候,女儿小小声的问她,那个人为什么长得像爸爸。……她想,至少,她没有在日出前化成泡沫。只是,被他遗忘在了记忆深处。*《桃夭灼华之哑妻》(完结)《穿越宋辽之陌上花开》(完结)如果喜欢的话,就推荐收藏一下吧,(*^__^*)嘻嘻……
  • 宿命(吸血鬼日志系列#11)

    宿命(吸血鬼日志系列#11)

    一本可以媲美《暮光之城》和《吸血鬼日记》的书,是一本只要你开始读就忍不住想一直读到最后一页的书!如果你喜欢冒险、爱情和吸血鬼故事,这本书正适合你!”《誓言》是畅销书系列“吸血鬼日记系列”的第六本书。
  • 我一直都想嫁给你

    我一直都想嫁给你

    全世界最懂你的告白书,刷爆朋友圈的爱情故事!22篇温暖的故事,每个故事都像一面镜子,在这面镜子里你会看到曾经的自己。时光君的文字是温暖中带着随性的,但也正是这种随性,让读者读起来极有代入感。我一直都想嫁给你,在网络首发点击阅读量就上百万,微博公众大号等争相转载。也许十七岁时,我们都曾爱过一个很想很想嫁给他的人。那时候的我们,都单纯的相信爱,相信白头到老,相信一生只爱一个人。而现在,我希望这些故事,在你二十几岁的今天,能够带你重新找回去爱的勇气。
  • 修仙奶爸的至强人生

    修仙奶爸的至强人生

    五千纪元年前,杨帆失去了自己最疼爱的女儿,飞升仙界;五千纪元以后,杨帆独断今古,列为仙界至尊,却痛苦一生;为了曾经的那一声“粑粑”,他毅然决然,以大神通葬送整个天道世界,回到女儿第一次叫他“粑粑”的因果点上,彻底变为一个“女儿控”,充当职业奶爸。本以为这是很简单的事情,却万万没想到职业奶爸比修仙还难,不但要关心女儿的身体健康、学习好坏,还要改变女儿的天赋,不能让女儿输在起跑线。而在这之中,最主要的是还要打跑一群一群,蜂拥而至对女儿伸出狼爪的坏人!当带着女儿凌驾九天之巅时,杨帆望着明月皓齿的小萝莉,嘘嘘道:“当男人难,当奶爸更难啊!”散修群:863263272
  • 星际强兵

    星际强兵

    第三纪元,人类迁居南阿尔法星系,军风鼎盛。一个来自殖民星球的菜鸟新兵,一件来自万年前的先祖遗物,铸造了星空战场上的不败神话。在广袤星空战场上,且看这个平凡少年,从小兵到元帅,破开迷雾,造就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