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巧——2004年8月14日切斯瓦夫·米沃什去世时我刚刚买到《米沃什词典》,2004年12月28日苏珊·桑塔格去世时闪念开读《反对阐释》,而在2005年4月5日,犹太作家,1976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索尔·贝娄以八十九岁高龄去世了,我正在重读他最著名的小说《赫索格》。作家之死对于读者来讲意味深长:读慢点吧,他们会死很久!
如果对比索尔·贝娄的照片——1985年漓江版《赫索格》与2003年浙江文艺版《莫斯比的回忆》收录的照片,很容易看出贝娄的英俊优雅,直到老年也脱不掉的温文尔雅知识分子面貌。这在美国作家中并不多见。不仅如此,我头次读他的书《更多的人死于心碎》——看,多么矫饰、做作、煽情的书名,多么像优雅面孔写出来的玩意儿。后来我读到可怜的赫索格教授潜伏在前妻家门外那段(我相信任何一个读过《赫索格》的读者都记得),印象深刻,但并不感动。那段写的是家庭、事业和爱情统统都一无所有的赫索格揣着他老爸的手枪要与前妻算总账,但当他看到前妻的情夫给他年幼的女儿洗澡,最终打消了杀人念头。直到《洪堡的礼物》,声名如日中天的作家,“我”,查理·西特林,在街上遇到声名早已烟消云散的老友洪堡——
我早已知道洪堡就要死了,因为两个月前,我在街上看见过他,他已经死气缠身了。他可没有看见我。他面色苍白,老态龙钟,一身晦气,拿着一块椒盐卷饼啃着,这就是他的午餐啊!我只是躲在一辆汽车后边看着,却没有迎上前去。我感到不可能这样做……
洪堡死在了一家鸡毛店里,查理·西特林怀着难以表述的感情不断地回忆他。躲在汽车背后看到的一幕与潜伏在家门口的那一幕重合了,这是文学中最动人的叙述之一。我深受感动,不仅如此,我深信自己比从前更了解了《赫索格》,从前认定索尔·贝娄身上的感伤趣味是何等大的误会。没有感伤,索尔·贝娄以他更多的小说列举残酷真实:自私,纵欲,敛财,不忠,如此种种人性的污秽,每个人每一桩人生生意里的缝缝补补拼拼凑凑而已。婚姻是索尔·贝娄小说里的一大危机(或者说主题),所有人物似乎都饱受婚姻之苦,男主人公动辄二婚三婚,女主人公则无限热衷于打官司,直到榨干前夫的一分钱为止。这就是纽约-芝加哥的中产阶级粗俗琐碎的日常生活,索尔·贝娄的故事(如此重复又看起来是如此幼稚)让我想起二十世纪初的舍伍德·安德森,后者故事里的农场雇工总想抛下家庭闯天下,但早已落入了人生的束缚之中。
当赫索格打算长期住在乡下平静生活时,一心想把他收归石榴裙下的雷蒙娜找上门来,当莱娜达跟别人结婚时,西特林必须要为他的情妇照顾孩子,或许他们都试图感伤一下,结果却把什么都搞砸了——西特林的车被混混砸个残废,还被混混四处带着折腾,没有感伤,没有屈辱,身为社会名流、高级知识分子的西特林还和这个名叫坎特拜尔的社会渣滓“合作”好几把。
索尔·贝娄的小说主人公被读者认出来——洪堡是以他两位好友为原型,《拉维尔斯坦》是文学批评家布卢姆的故事,更多的是他的前几任妻子们。当我深为所谓索尔·贝娄的知识分子作家知识分子写作所疑惑时,我更折服的是这种自传色彩背后,是索尔·贝娄的勇气。自传式的罪感与耻感,是比写作更为广阔的话题。
每当星期天,布朗叔叔高声朗读意第绪语征婚启事时,他们都坐在露天高台上笑着。“风姿绰约的寡妇,现年三十五岁,深色皮肤,在哈得逊河地区拥有纺织品买卖;善烹调,信东正教,教养良好,仪表端庄,会弹钢琴;膝下有两子,聪明伶俐,举止得体,一个八岁,一个六岁”。
这是索尔·贝娄短篇小说《如烟往事》中的一个场景,他几乎每一本小说里都逃不脱犹太人的身份,他的主人公都沉浸在回忆里,往事如烟,斯是何世。尽管如此,他与另外一位犹太作家、同时也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艾萨克·辛格大有区别。索尔·贝娄描写的不再是移民,而是美国人,更加现代,也更加现实的美国生活。尤其是,小说到了索尔·贝娄这一代已经没有了所谓英雄主义,也没有理想的色彩。《洪堡的礼物》里面有大量的下流话,《赫索格》里面也没有什么光辉的形象,但正是在这样复杂的人性呈现之中,我们阅读、辨认、寻找并理解这个世界一闪而过的喜悦。
附记:
很多年前读到索尔·贝娄的散文《耶路撒冷去来》,有尝鼎一脔之感。但到了宋兆霖先生主编的十四卷本《索尔·贝娄全集》出版,却再也没有一读全集的豪气。后来心思庞杂,又被其他的人吸引去了。那是个没有系统、全凭兴趣读书的阶段。不过现在回看,大概是因为在我读到的几种单行本之中,《洪堡的礼物》、《赫索格》给人一种“提要”的感觉。前不久中华书局重版历史学家何炳棣的《读史阅世六十年》,此番重读,意外地发现他和索尔·贝娄系芝加哥大学的同事,两人办公室斜对门。可惜只有这么短短的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