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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青春与时尚的《误读红楼》

——王蒙

评“红”、讲“红”、考证“红”、藉题发挥“红”者多矣。自称“误读”的只此一家。

而且“误读者”闫红是一位年轻的女作家,是网上的著名写手,有网上的笔名“忽如远行客”与“尔林免”(不知何意)为标记。作者当编辑也写小说。我曾有缘阅读作者的一些散文,写得聪慧精细,洁净空灵,但仍属于白领小资乃至小女人写作一类——对不起。

这样,她对“红楼”的“误读”使我颇感惊喜。她的新作《误读红楼》一书颇有大气,不拘一格,振聋发聩,言前人所未言,堪称启人心智,动人心魂。

例如对于小说的前十六回,闫红即忽如远行客写道:

这十六回与后面的风格迥异,它主题突出,内容驳杂……最过分的是第七回,先在回目上打个广告,说“送宫花贾琏戏熙凤”,明显地吊人胃口,谁知旁敲侧击地描写了一阵笑声了事,极有为了吸引眼球不惜做虚假广告之嫌。这些手段,使得小说高潮迭起,卖点多多……远没有后面章节的从容、舒缓与自信,没有那种妙手偶得的空灵诗意,它写得太紧张,太像小说了,我觉得这暴露了长篇作者开始时的不自信。

我的天,这是评曹雪芹吗?真是少年笔墨,敢想敢抡!然而细想,她说得有理,慧眼识英豪,慧眼也容易识过程乃至疏漏,智者的一失与愚者的一得,都不应该逃脱敏锐的阅读的眼睛。这也是评“红”上的头一次吃螃蟹的记录。

底下说得就更内行,毕竟是写过小说的人呀。

不是每一个作家提笔时都知道要写什么,许多细节人物已堆积在他心中,他要为这些东西找到一个灵魂……在这之前,你先要上路,要在茫然的搜寻中,渐渐锁定你的目标。

信哉斯言!天地良心!你不能小看这个写网上文字的年轻人,她的误读实际上是活读,就是用自己的经验、性情、信息、聪明来补充阅读的所获,用活生生的生活来解读作品;同时以作品解读自己的人生。她是从作品中发现人生,从人生中发现文学,从人生,从生活出发,以全部积累和灵性接受作品,阐释作品,想象作品,体悟作品与感动作品。

文学阅读本来就是读者主体与作者主体的碰撞、互补、互相激活的过程。作品是主导的。作者对作品是既主导又可能处于自在的状态,即并不能完全自觉地掌握清晰。读者太主观会造成读误,读者太没有主体性了,会造成读而甚隔,读而如未读,呆读死读,把一本好书好模好样地糟蹋掉。

敢称误读,把自己放进去读,有点胆子和自信了,读出点自己的玩艺儿来了。

她又说:

随着笔触的逐渐深入,越来越多深沉的感情、绵密的记忆翻涌出来,单一的主题不能承载他要倾诉的全部……不再尝试把他心灵的海洋收束到一个瓶子里……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抡圆了写,情感的潮水席卷过来,淹没所有脆弱的主题。

闫红描写的是怎样一种小说写作上的酣畅状态!得其三昧矣!这是创作论。曹公虽然伟大,他的创作也是可论的。

我们再来看看她怎样分析,不,是感受史湘云这个人物,感受聚讼纷纭的“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还有宝黛爱情及宝钗的特殊地位与命运吧。她提到湘云的出场:

湘云出场……

接着黛玉和宝玉闹起了小脾气,宝玉打叠起千百种温存赔罪……却把个湘云撇到一边,关于她的身世背景,一字未提……

黛玉出场则有很多前期铺垫,进了荣国府,更细细描画……宝黛初相见,那种恍若前缘的似曾相识,且喜且惊的不可思议,该是曹公的亲身体验吧,历经漫漫时光,沧海桑田,人去楼空,忽而想起,依然清晰至此,五脏六腑都会重温那最初的悸动。

瞧,此人把“红”对于宝黛相见的描写转述得如此青春和时尚,几乎与最好的流行歌词相通。我们可以唱:

恍若前缘/恍若前生/历经漫漫时光/历经潮落潮生/

且惊且喜/且喜且惊/曾在哪里见过/曾在哪里留踪/

楼空人去/人去楼空/模糊又似清晰/欢喜却是朦胧/

旧梦重温/重温旧梦/面对沧海桑田/分明悸然心动/

不行,王蒙老矣,如果是闫红自己写,一定更地道,更青春也更时尚。

按:《红楼梦》本来就是青春小说、爱情小说,也是沧桑小说、政治小说、文化小说。

对于《红楼梦》老人恋其沧桑感,少年恋其青春气息,通人解其人情练达,世事通明。固然,自恋者撒娇者不希望把“红”说得那么老到。

接下来,有对于宝湘关系的一语中的的分析:

为何出场如此草率?难不成是曹公的疏忽?……曹公特意要制造这么一种感觉:湘云从来不是让宝玉格外留心的女孩……他从不曾检索记忆,查找她出现的最初。

唯独对于湘云的婚事,宝玉无动于衷,大约上面几位在他眼里都是“女子”,湘云在他眼里却是个“孩子”,订婚云云,听上去像一个玩笑……

还有:

同样是“雪白的膀子”,长在宝钗身上,宝玉就想摸一下……湘云一样有“雪白的膀子”,睡觉的时候搁在被子外面,大概算红楼女儿里将身体暴露得最充分的了,宝玉却丝毫不感到性的刺激,只叹她睡觉也不老实,很有兄长之风。

解得细,有女性特点,体贴入微是也。

下面果然出现了流行歌词:

这时的宝玉与湘云,如歌里唱的那样: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年少不更事的我……他与她都有太多的选择空间,人生如两条平行线,共同伸向远方,切近而永不相交。

闫红又设想,宝玉与湘云的关系应有大的过程、变迁,她联系张贤亮的《绿化树》里的人物终于认识到了吃饱了不饿是一个真理来想象贾宝玉,她说:

趟过苦难的河流,太多的想法都被颠覆了……

林妹妹死了,贾家败了,两个相距应该不远,宝玉并没有遵守诺言,因为这时,他发现自己不能做一个职业情种。

……宝玉所能做的,只是想方设法活下去……

这种情况下,和宝钗结合就成了一件顺理成章的事……

宝玉失去了黛玉,又失去了宝钗,而湘云寡居,同命相怜,加上相互依赖,足以成就一桩婚姻。艰难岁月里,宝玉无法再把爱情当作一宗哲学来做……

福克纳在《喧哗与骚动》的结尾说道:他们在苦熬。每次看到这句话,都不由心惊,人生本来就是受苦,冷暖交织,顺逆更替,只能享受而不能承受的生命多么单薄脆弱,无论怎样的经历,都是生命的一部分,爱生命者,当以同样的胸怀来拥抱。

面对苦熬,湘云是最适合的那个伙伴……

蓦然回首见湘云,见到的,还有那种啼笑皆非的荒诞感,你不知道老天为你安排些什么,也永远读不懂那些好像已经呼之欲出的暗示。

这些设想,对于我这个读者来说,是有一些“想象过度”(如法律上所讲“防卫过度”)了,但仍然是一个有趣的思路。正如书中闫氏的对于后四十回的设想,极为别致,当然比高颚续书更生活化——闫红喜爱的是“红”的生命一样的自然、悲戚、难解难分。同样,这样的设想,只能弄出闫氏后四十回,不是高本,也不会是曹的原装原味。

读《红楼梦》如读山川日月、星空海洋,也如读悲欢离合,恩怨情仇,发现与重组的可能性永无穷尽。

这样,对于古老的《红楼梦》,今天的青年完全有可能进行青春化与时尚化的阅读。“时尚”不完全是一个好词儿,但也绝无先验的贬义。同样一个时尚之中,有轻浮也有前瞻,有作秀也有创造,有浅薄也有豁然的明朗。正像古典里守卫里同样有深沉和诚恳,也不排除有装腔作势的矫情与啰嗦,还有一种酸腐气。生命不会过时,情感永远鲜活,文化与规则,术语与例证,或有嬗变,但《红楼梦》对于先锋们,永远先锋,对于时尚者,永远时尚。对于少女,永远少女。对于忧患老人,永远地老天荒。

所以闫红在分析秦可卿与贾珍之恋的时候能够想到爱情的不可或缺的欲望方面,乃有相对宽容的同情和理解。她给可卿一个“神秘妩媚”的定性,应属无误。她有时把贾府说成一个公司,把贾母说成董事长,把小红和贾芸说成“职场精英”。从她的参照系统,你可以知道年轻一代文人的知识结构与信息储备,他们可以有他们的读解《红楼梦》的方法,以及趣味。

你有点拿她没法办,她说了是误读。但误读可能是搞笑,可能是戏说,也可以出创意,出电光石火,出长年不遇的一现昙花。有的误读可能比习以为常的正读更接近正确。误读者如果不俗,如果有智有情,有才华也有想象力透视力,也许误读是一个美丽的契机,是一个智慧的操练,是一个梦境的预演,是在尝试开辟新的精神空间。

最少是修筑一个桥梁,用更年轻的语言说事,令更年轻的人爱上传统,爱上古典,爱上《红楼梦》。

顺便说,我很喜欢闫红的语言,舒服,干净,恰到好处。

我们更应该赞美的是曹雪芹,谈论《红楼梦》的人有福了,这书提供了近于无所不包的话题和机遇。闫红能从中读出的远远不仅是青春和时尚。比如闫红说薛宝钗,就“山中高士晶莹雪”这个判词,论起高士来,她说:

见好就收,点到为止,宝钗从来没有得意洋洋……这种姿态,虽不是欲擒故纵,却无意中增加了她的分量。相形之下,黛玉就显得过于要强,用力太过,不似宝钗那般优裕从容。

当年谢安盘桓东山,也是一点没耽误他推销自己,不然怎会有“谢安不肯出,将如苍生何”的说法,所谓的退隐不过是退一步进两步,炒作也分热炒和冷炒两种。

宝钗的志向,其实是不明确的,就像谢安逍遥东山,诸葛亮草堂高卧,并不曾琢磨着要奔着怎样一个官衔。他们志向远大,大到空茫,不复是一官半职,当然更不是皇帝老儿的江山,而是必要成就一番事业的抱负。《诗经》里谢安最喜欢的一句是:訏谟定命,远猷辰告。意思是:把宏伟的规划审查制定,把远大的谋略宣告于众。他认为这里面有一种雅人深致,他不是寻常俗吏,所追求的不是高官厚禄,正是这样一种雅人深致。

但另一方面,造化弄人,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苦苦追求可能会适得其反,苦心经营也许是弄巧成拙,所以他们不把目标定死,只要方向不错,可以随机应变。他们积极争取的,只是做一个有准备的人,使突如其来的机遇变成花环,一丝不错地落在自己的脖子上。

姜子牙钓鱼,愿者上钩,这是行为艺术,他摆出等待的姿态,却不做过于积极的争取,手持鱼竿立于江岸,他知道命运神秘莫测,他只静静地等待着,命运将要透给他的一点信息。

还了得吗?闫红居然能说出一套高妙的出世入仕宝鉴箴言!现在的年轻人照样能成精!但闫红又说得刻薄了,说下大天来,谢安也罢,姜子牙也罢,宝钗也罢,境界与小红贾芸(被《误读》一书称为职场精英的人)大有不同。用我的习惯用语,他们是有所不为的。有所不为的是好人,无所不为的小红与贾芸则不是好人,是坏人。写刘备仁而近伪,写诸葛智而近妖,人们有时候太仰视了,自己给自己造神,人有时候又确实理解不了比自己高三尺三的境界,也许最多理解到二尺二高,见了三尺三更不要说一丈二了,反而起火,叫做以权谋之尺度境界之腹。

作者对贾雨村的想象也极风格,似是深谙世事。她说:

目睹着贾雨村从清寒的布衣才子,学而优则仕……彻底失去本色,只觉得顺理成章。才子不是君子,有的是聪明而非智慧,他的思想框架如同平行四边形,容易变形,容易妥协,容易为自己找到借口,不但可以无耻,还可以享受自己的无耻。

只是,我常想象,贾雨村是否也会在某一个洁净的月夜,试着寻找一条回到从前的路,隔着苍茫时光,隔着欲望的灰网,望向庙里的多情少年,是否会有一丝惆怅,冰裂纹一般,从那颗藏污纳垢的心灵中炸开,文人多情多思的旧习,就像还没进化完的尾巴骨,在官袍下面,隐隐地作痛,他于是摇摇头,自嘲地笑了。

我想告诉闫红的是,文人是文人,也有三六九等,也有各种劣根性,把官场与文人绝对对立起来的依据可能是少不更事的一厢情愿与自说自话。

作者敢说话,既能女性地体贴地谈情说情,也能老到地辛辣地解剖人情事理。对于曹雪芹,对于各派红学大家前辈,她都平视,都敢抡招。但也有说得不够谦恭之处,乃至她说得露了怯,说明她对“红”是知其一二,而不明其三四五六七。“红”是小说,也是文献,对红的研究是文学也是历史,更是文化。“红”是立体的,全息的,不能看到一面就不顾乃至抛弃另一面。谈红正如谈文学,谈政治,忌瞎子摸象。我许多年前就爱说,王麻子卖刀,自卖自夸是可以理解的,搞成“王麻子剪刀,只此一家别无分号”是不可以的。同样,我喜读闫红的误读,不等于我不喜爱各种正读、(考)证读、深读、探读。大矣哉,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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