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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帝国的肌体(4)

军事性与政治性的拓外活动,因背后强大的支撑,极易见效,但后力不足。因缺乏经济与商业的刺激,使得这类活动往往气势宏大,但难以维持。譬如张骞与班超,因两人能力卓著,志向坚定,能开辟与维护丝绸之路,但随后就无相应条件的人来担当此重任,继此事业了。丝绸之路曾几次停废过,除了战乱外最主要的原因是无专人进行管理。而且丝绸之路实际上并不在中国人手中,而在中间商安息、萨珊、阿拉伯人手中,中国这方面,似乎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去争回来。郑和下西洋是为了“耀兵异域,以示中国富强”,是比较典型的“朝贡外交”,但太过奢靡铺张,所费白银约600万两,而稍后新航路的开辟者哥伦布、达伽马等与之相比,则寒酸至极。这样“烧钱”的航海行动注定不能继续维持,朱棣死后,郑和又下了次西洋,从此罢休。朝野上下都认为“下西洋”劳民伤财,有个大臣还愤然将郑和留下的航海图给烧毁了!而此举在当时竟然被认为是义举!

骄傲的姿态

“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假外夷货物以通有无。特因天朝所产茶叶、瓷器、丝为西洋各国及尔国必需之物,是以加恩体恤,在澳门开设洋行,俾得日用有资,并沾余润。”

“天朝抚有四海,……奇珍异宝,并不贵重。而国王此次赍进各物,念其诚心远献,特谕该管衙门收纳。”

上述两段文字,是从1793年乾隆皇帝复英国国王乔治三世国书中截取的,因全文太过冗长啰唆,故摘取其中几句,集中说明。这几句话的大体意思是:我天朝物产丰富,无所不有,不需要什么通商,只不过因为茶叶、瓷器、丝绸为各国必需,天朝体恤你们,专门在澳门开设洋行,以此来贸易。天朝什么奇珍异宝也都不缺,本不需要此次英国所献的礼物,只是念及乔治三世这个小国之王懂得孝敬,有诚心,便特别命令衙门收纳。

英国国王乔治三世本来是派马戛尔尼为使者,借贺乾隆皇帝寿辰之机,到中国来觐见乾隆皇帝,磋商两国平等通商事宜。乾隆皇帝以为马戛尔尼是代表英国来上贡朝拜的,不由大喜过望,待知道是要来通商贸易,而且是以“平等的身份”,乾隆皇帝心都凉了,所以在回乔治三世国书中,有以上的文字。我天朝上国,什么都有,还需要贸易?

乾隆皇帝的这封国书,在史学界上可是一件奇物,反复被人们拿出来讽刺乾隆自高自大,封闭愚昧。其实在当时不光乾隆是这种思想,当时几乎所有人都是这种惯性思维。之所以说是惯性思维,是因为这种思维方式,乃是由古而来,又经一代一代传承固化,如运动的物体,形成强大的势能,从而变成一种惯性力量。

在商周时期,中国已经自视为中心了,《诗经·大雅》中写道:“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无纵诡随,以谨无良。式遏寇虐,憯不畏明。柔远能迩,以定我王。”华夏人居住的地方便是中央,而四周则被统称为蛮夷之族,意思是未开化、野蛮之族,还分东西南北,东方曰夷,南方曰蛮,西方曰戎,北方曰狄。把更远的民族成为“胡”和“番”,与之相关的事物,在前标注,以示同华夏之区别,譬如“胡人”、“胡乐”、“番邦”、“番货”。

刚开始时,这些称号并无过多歧视与污蔑之意,但随着时代变迁,华夏人所处地区由于地理条件优越、技术水平高,物质与精神文明远远地超过了周边少数民族,华夏族的民族自豪感开始变成一种高高在上的自负,已经有蔓延无边的趋势。譬如战国时期的秦国,本也是周王室正式册封的诸侯,地盘不小,国力不弱,却因地处西戎,与戎狄杂居,也被视为蛮夷之地,为东方诸国所不屑。秦孝公深以为耻,激起了革新图强之心,这才有了他强力支持的商鞅变法。

华夏族占据了先天条件最好的地方,在帝国正式构建之后,这种优势更加明显。华夏族与周边少数族反复几次争夺的河套地区,可以这么简单表述:丰美的牧场,贫瘠的耕地。少数族眼中的肥美之地,在华夏族人眼中,仅是鸡肋。若不是河套地区位置紧要,能窥视关陇与中原,华夏王朝原是没什么心思去花大力气争夺的。大漠与草原深处,是和华夏地区完全不同的景象,人们赶着牛羊,择水草而居,幕天席地,到哪儿睡哪儿。用句艺术的表现手法概括:那是辽阔悠远的世界,是无拘无束的生活,但那是非常艰苦的,真实的生活往往是不艺术的。中华帝国则以天然之基,加之以人工、技术改造,将华夏之地变成一个大农场,其间散布着一个个自给自足的农业小家庭,“你耕田来我织布,你挑水来我浇园”,虽然大部分的劳动所得,都被国家、官吏、地主等一层层剥夺,但这种祥和的田园生活,在当时人看来,比那些游牧游猎民族的居无定所,四处漂流,要好得多。而事实上,各少数民族的居民进入中原后,很快就适应了农耕生活,再也不想回到以前的时代。这些人用脚表明了自己是要艺术,还是要生活。大多数人,无论是游牧民族还是农耕民族,都有贪图安乐、厌倦流浪的趋向。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也决定一个民族的心智。民族之间的互相认知与看法,同个人之间是一样的,有地位与贫富差距,就有仰视与俯视;差距程度越大,仰视与俯视的角度越高,当达到某个临界点时,就成了完全不同两个世界的人,以至天渊之别。物质水平为第一要素,其次才是所谓的文化。富贵者的生活方式和言行举止,因其所处位置,会被无限拔高,令底层人所艳羡不已,认为那就是格调,那就是文化。就如今天,喝红酒就比喝二锅头来得高档,吃西餐就比吃大排档有情调,打高尔夫就比打乒乓球上台面,如此等等,形成一系列所谓的高尚运动、高尚社区、高尚生活方式、高尚文化。我个人不明白这些“高尚”在什么地方,但社会主流是这么认同的。就如现在很多人向往西方,认为西方什么都比中国好,连月亮都更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西方富有吧。

有了物质的丰裕,才会有文化的博大,中原民族之所以能屡屡同化周边的少数族,首先是物质因素,然后才是文化因素,再其次是人口优势。少数族曾称雄过北方,还曾占据过全中国,但其经济比中原这边差,财物比中原这边少,文化也比不上汉族之博大厚重,人口也大为不如;虽有些少数族领袖,用了各种手段,强持本民族旧俗,保留本民族气性,但终还是淹没在被中原民族同化的大潮中。而这一切的基础,都是前文所讲的“物的同化”——将来自各洲各洋的作物移植到中国,使之能在中国落地生根、发扬光大,从而缔造了中国在古代时期的至强农业,并以之为契机,使其他各个方面均亦能繁荣发展,然后才有浩瀚的文化和艺术。

富强之资下,难免滋生骄矜之志。高傲之态,往往是凭其厚实家底,任何一种精神状态,其初期是与物质基础相关的,但长而久之,便会膨胀、升腾,脱离其先发的起点,即使其基础已空,照样高傲,自鸣得意,形成了典型的“精神胜利法”。

人的心智,民族的心智,同样是一种力量,只要是力量,就会有惯性定律在其中支配,久而久之便形成惯性思维;这种惯性思维又会成为民族的保护壳,即使面对民族的蜕变与挫败,也不愿承认,反以民族自豪感来安慰自己。就像某个大富豪,曾经风云一时,但慢慢地衰败了,从奢入俭难,大富豪一时半会丢不了旧毛病,也为了继续保持体面,依然挥洒豪情。再往后,更破败了,大富豪成了小富豪,可为了不让身价降低,偏偏要打肿脸充胖子,而且不许其他亲朋说自己不行了。再往后,大富豪成了大负债,这时不用装了,人都疯了,或者死了。“精神胜利法”的最终结局往往是死亡或疯狂,死了、疯了,万事无忧。

国家自居为“中央”、“天朝”,其民也就自居为“天民”了。相比起前几代,秦、汉、魏、晋、隋、唐诸朝,物产更为丰饶,国家更为富庶,在唐朝前期达到一个高峰期,那时各国、各族倾慕中国文明,纷纷来中国经商、学习、居住,有的还进入了朝廷做官,比如唐朝时的日本人晁衡。唐朝之大国之气,盈盛天地,大概就是那时候有了“天朝”的说法。中国人的民族自信心跟着国力,跟着其他民族的膜拜,达到了一个高峰期。两宋时,战力逊于唐朝,经济繁荣程度却过之,在战场上拼不过契丹人、党项人、女真人,可宋人就是看不起他们,因为他们是蛮夷,是野蛮人,而事实上契丹人、党项人、女真人建立的辽、西夏、金,都是实行类似宋朝的制度,学习着宋朝的文化。唐诗宋词以及各类文献中,充斥着藐视异族、抬高自身的诗句与记载。今天看来,无疑是狭隘的、言过其实的,但在当时,却为当权者所喜,为普通人所悦。当蒙古人的元帝国征服中国后,实行民族等级制度,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西夏、回回等西北各少数族以及外国人),三等汉人(金朝统治下的汉人和女真、契丹等族人),四等南人(原南宋臣民),最低两等级的汉人却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蒙古人是蛮夷,内心里鄙视之。汉民族积蓄的蔑视与仇恨在元帝国末期爆发了,让这个当时在地球上最强大的帝国瞬间崩解,遁回大漠。第二个成功征服中国的少数族——满族,吸取了元帝国不足百年的教训,其统治者与上层主动迎合中国文化,敬儒尊孔,倡导理学,大办科举,兼杂着弄点“文字狱”,搞得有声有色。到了清朝后期时,除了先天的特权、地位外,满人与汉人已没有多少区别。这个民族被同化了。而回到故乡的蒙古人,远离了中原,反而保持了自身更多的民族性。在明清以前,当中国在东方独大时,中国人或华夏族自视甚高,可以说是理所当然的,但航海时代的到来和西方殖民者的侵扰,让一部分中国人渐渐睁开了双眼。清朝后期,鸦片和枪炮叩开了中国的大门,西方人不等同于以往任何一种游牧、游猎民族,他们不是抢了就跑,不是仅靠火力强劲,还有精巧的机器,先进的工厂,性能优越的产品,以及更优良的制度。洋务派、维新派等开始尝试学习西方的技术或制度,但更多的是保守派,还在大谈天朝体统,斥责西方的科技为“奇巧淫技”,竟叫嚣“仁义救国”、“礼教救国”,对学习西方者,痛骂其丧心病狂,崇洋卖国。乃至清朝都亡了,还有一大堆的遗老遗少,拖着帝国的旧辫子,摇摇晃晃,蹒蹒跚跚地走进新时代。

自恋的羽毛

地域疆土就是帝国的骨架,这个骨架直接影响了一个国家的人口承载量、财富的容量。国小地狭,往往人口少、财富总量少。但也有例外,如现代日本。但光是地大域广也未必有用,还要看它的气候、雨水等环境因素。滚烫的沙漠或冰天雪地,寸草不生——那是长期被人们遗弃的孤儿。但这种情况不会一成不变,各个国家一旦意识到这下边可能蕴藏着石油、矿藏等资源的重要性后,就会对之“视若珍宝”,“逢地必争”,从而摩擦不断,甚至不惜发动战争。

物产就是帝国的血肉,它必须依附于骨架上,否则就是一摊死肉。中华帝国疆域宽广,而且气候带丰富,降雨充分、及时,这样的环境下,利于各种植物的生长,几乎各个地区的植物到了这片热土,都能顺利存续繁衍,使得这里成为全球农作物的博物馆,有了这个基础,加之农民的勤奋,导之重农的政策,中华帝国的农业也因此达到了古代时期所能达到的最高水平。

骨架和血肉连合在一起,构成了帝国的肌体。中华帝国宽广富饶的疆土,滋养万物,使中国成为财帛丰盛、物尽其有的富甲之地,曾一度成为周边各国人趋之若鹜的天堂。中华帝国这副华丽辉煌的肌体,艳压群芳,在古代历史上长期为各族垂涎三尺,钦慕思念。

越是美丽的鸟儿,越是珍惜自己的羽毛。

中华帝国小心翼翼地保护着自己的土地与财富,并用各种方式来抵御虎视眈眈的各游牧、游猎民族。天然所至,大海、山林、沙漠将中国的东西南三面紧紧保卫起来,中国人又通过长城与其他防御工事,将整个帝国包围在层层屏障之中。防御和内向型的中华帝国,保持了长期的统一与稳定,创造了灿烂的古典文明,安享了不知多少好岁月。因富有而知足,因丰饶而常乐,民族把目光都投向了内部,无心向外,帝国守着自己的地盘,不让外人打进来,也很少想着打出去,防备体系防住了敌人,也防住了向外拓展的雄健之足。因富而骄,因强而傲,整个民族越发娇贵怠慢,自视为天下中心,自视为最优秀民族,将其他国家和民族,以蛮夷或胡番蔑称之,目空一切。当被异族挫败与打击后,惯性使然的自豪感维持着这个民族。在这不知不觉间,整个帝国就像那只美丽的鸟儿,太过珍惜羽毛,舍不得拔掉无用的陈旧的羽毛,以至身体越负越重,想飞都飞不起来。直到食少体衰,羽毛掉落,鸟儿还无自救之心,反而是望着一地的羽毛,回味那曾经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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