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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旅行X小说(2)

Part 1:英国:伦敦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下雨

伦敦还在夜里,但我们已天亮了。

英国:伦敦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下雨

大四的时候,我第一次出国。学校与英国威斯敏斯特大学(以下简称威大)合作推出一个传媒暑期班的活动,学习时长一个月。我的专业是广告,而该校以媒体相关科系出名,所以我马上申请了。

当时主要考虑的是费用问题。那时的我即将毕业,更想快点工作让父母早点解下重担,而留学费用动辄几十万,我再读几年的话,父母太累了,因此当时的我选择了暑期班,圆一圆出国念书的梦,也不会加重家里的负担。

在我看来,家境并不宽裕的年轻人若想出国看世界,以体验国外文化为主要目的而非留学深造的话,打工度假(新西兰篇会详解)最省钱,一般初期投入在后期努力都能赚回来。如果抱有一定的学习目的,由于留学费用并不是每个家庭都能负担得起的,交换生计划和暑期班相对划算,交换生计划大多是派到国外大学就读一学年,主要支出是生活费,总体开支比留学少很多;暑期班则是短时间国外教学,适合简单体验一把留学生活。当时与我一起参与暑期班的同学,体验暑期班后觉得威大不错,来年就申请了该校的硕士。

伴随这次旅程的是一首无数次单曲循环的歌《英国的夏天》,是我最喜欢的男歌手苏见信唱的。我最喜欢里面的两句歌词“不是任性是迷惘才流浪”“答案必须靠自己慢慢想”。

那一路,怀揣着毕业生的迷惘,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我一直在寻找答案。

【在学习中逆袭】

暑期班的安排很不错,起先我以为学校只负责完成教学任务(电视节目创意、网页设计、视频剪辑等媒体课程),食宿都由我们自行解决,但没想到威大安排了单人宿舍,每层楼有一个大厨房。

宿舍里有一扇很大的玻璃窗,望出去便是绿树林与红列车,还有私人卫生间与保险柜。隔日便有一个巴基斯坦员工上门打扫空房间。我某日下课回来,发现房间整个变干净了,还以为遇见一个有洁癖的小偷,闯门之后还帮邋遢的我折好被子,后来清点一下,发现什么都没少,才知道在这里上大学多么惬意,不用忍受同居室友不合的生活习惯,连清洁都不用自己动手。

但我在学习方面遇到一点困难,出国的时候,我的英语只有六级水平,日常交流没问题,可是听全英授课有一定的难度。第一堂课我几乎没听懂什么,后来晕乎乎地跟着上机操作,好在我们的英方辅导员Graham娶了一个中国夫人,懂一点点中文,一直很热情地鼓励我们,我才拾回一点点信心。

那时我常常一整天都泡在多媒体教室里,对着苹果电脑剪片子(规定作业之一是拍一部伦敦宣传片)。

完成那一刻我真为自己感到骄傲,毕竟刚来这里的时候,我几乎没有拍片和剪片的经验,盲目地扛着摄影机在伦敦街头到处采风,到电脑上一看素材又杂又乱,每天都对自己的无能感到生气。

当我忐忑不安地交了作业,尤其是看到更有剪辑经验的同学交上了非常厉害的片子,我以为自己肯定要被当众批评,没想到教授看到这么幼稚的作品,居然耐心找出其中有创意的一点大赞“I like it.”然后告诉我在剪辑画面的时候注意与节奏匹配,比如背景音乐到了一个高潮,画面上那个男孩踩着滑板要是刚好冲向天空会更好。

从开始英语不好且技能渣渣,到最后一堂由BBC电视台资深员工主讲的电视节目课程,我的小组作业“Lover's Reunited(恋人重逢)”真人秀方案居然勇夺第一。我明显感受到自己进步了,不再害怕讲英语,因为外国人熟悉英语,就算你语法错误、发音不准,他们还是可以听懂;我也不再害怕去面对那个想法幼稚的自己,因为幼稚的想法往往无拘无束,稍加指正便充满了可能。

【生活不必汲汲营营】

因为周一到周五都有学习课程,所以我的自由时间仅限于下午放学时和周末,不能够去太远的地方,只能在伦敦周边晃荡。

那时,朋友们知道我在英国,纷纷托我带东西,妆前必备的猪油膏,戴妃喜欢的接骨木眼霜,国内论坛吹得神乎其神的可当面膜敷的婴儿护臀霜……以至于我的每个下午都是疯狂的采购,从学校到购物的牛津街(Oxford Street),需要在贝克街(Baker Street)中转。贝克街的地铁站到处是一个戴着猎鹿帽叼着烟斗的男人侧影,没错,是福尔摩斯,据说他住在贝克街221B号。

每次我放学后转来转去到达牛津街差不多都是六点多了,感觉没逛多久,天才刚暗下来,时间八点左右,商场里就传来提醒打烊的广播。我整个人是懵的。

本来时间就紧张,为了买一些东西,我还多跑了几趟。有一次是想给妈妈买一套不同风味的袖珍酒当礼物,但我当天出门忘记带护照了,英国买酒有年龄限制,我就很真诚地看着售货员,问:“你看我像个未成年少女吗?(那时我22岁了。)”售货员看了看我,果断地说:“还是请你拿护照再来吧。”我又磨了一会,对方还是不肯松口。亚洲脸在她们眼中似乎都显年少,然而他们恪守原则的精神,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好不容易等到了周末,我想这下可以好好逛街了,没想到许多铺子根本没开门,不少店主一样甩手去周末度假。想想租金这么贵,还不抓紧时间做生意,我这才知道另一种观念,赚钱是很重要,但是没有享受人生重要。那些在购物街工作的人,也想早点回家陪家人,开始美妙的夜生活啊!

为了买东西,我开始转战周末集市。那时候我超级迷休格兰特与朱莉娅罗伯茨的电影《诺丁山》,两人在诺丁山的一家书店相遇,于是我就开心地去往诺丁山集市,本来不知道路,但一下列车随着人潮涌动的地方前进必然不会错。

集市是各类艺术的聚集地。复古的银器在阳光下闪耀着光芒,仿佛诉说着自己经历的历史,一家服饰店里一整面墙都是不同时代的缝纫机,流浪艺人随性地坐在一片凉荫下就开始弹唱,许多摊位售卖的是老板自己手工创作的艺术作品,只此一家,独一无二……

我记得那时候一束光照在一件白色的长T上,手工染色的青色花朵从领口蜿蜒至胸口,我一瞬间怦然心动,在我眼中,那不是一件衣服,而是一件艺术品,对身材过于挑剔,更适合收藏。可惜价格略贵,我恳请卖家可否便宜一点,他却潇洒地回我,店主是他朋友,到海边度假去了,他只是帮忙看店,没有降价的权力。

我离开后又念念不忘,狂奔回去买下,如今每次看到这件衣裳,便想起诺丁山喧闹的集市,浓缩了我对伦敦的全部回忆,无处不艺术。

【在巴斯泡温泉】

说来惭愧,在英国一个月,我去的景点少得可怜,泰晤士河是在欢迎晚宴时顺道游览的,伦敦眼、大笨钟是在做宣传片作业时采风逛的,大英博物馆、BBC电视台、剑桥镇是学校一起组织参观的……

我独自奔赴稍远一点的地方便是巴斯,这里以古罗马时代的大浴室闻名于世,没有高楼大厦,只有美丽典雅的小镇风光,隐隐透露数百年积累下来的贵族风范。

当地最著名的传说应属这一则,相传曾有个王子染上了麻风病,被放逐到乡野生活,有一日他跳进有奇怪味道的池塘里赶猪,竟感觉分外舒服,多泡几次后,竟不药而愈,王子把这个池塘建成浴室,也就是如今的巴斯。

当我下了长途车,正感觉浑身疲惫,刚好可以去浴池泡一泡。收银处的金色卷发小哥带着我在巴斯的小巷左拐右拐,在一扇石门前告诉我里面就是浴池。

我走进去一看,浴池有古罗马的遗风,修建得极为宏伟,四周是一人合抱的大柱子,中间是蒸汽缭绕雾气蒙蒙的宽阔水面,当天仅有我一个亚洲女子入水,也不羞赧,因为水中实在太舒服了。

一想起写下《傲慢与偏见》的女作家简·奥斯汀亦经常来巴斯度假,这里还有她的纪念馆,她是否在巴斯泡温泉后文思如泉涌呢?

【人生不必害怕那些不知道的事】

在伦敦,除了紧张的学业,日子很慢,便像是一首舒缓的抒情曲。

这一趟不像以前的其它旅行,匆匆忙忙地走马观花,而是像个当地人一样细细地体味生活,在超市买菜,在宿舍厨房做饭,偶尔晚上去清吧尝试玛格丽特鸡尾酒,周末去附近的海滩走走,点一份炸鱼薯条,平日总在包里准备一把伞,以备伦敦无常的下雨天。

其实我喜欢别人所说的伦敦“糟糕透顶”的天气。

不知道什么时候下雨,不知道什么时候遇见什么人,不知道转角处又有什么新的故事即将发生。

原来人生不必害怕那些不知道的事,不如去期待那些不知道的惊喜吧。

【TIPS】

1.备一把雨伞。

2.备一套正装,有可能你出席正式场合会用到,我带的是一件有旗袍元素的云纹白裙,备受好评。

3.购物请注意商店关门时间。

4.伦敦地铁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地下铁道,虽然有点老旧,但很有历史感。请留意Embankment地铁站“Mind the gap(小心缝隙)”的提示音,这背后有个动人故事,地铁方曾经换下原有的提示男声,但是一位老太太提出,这是她已故丈夫录下的话,她希望还能听到,常常经过这个站就只是为了听听亡夫的声音,最后,地铁站满足了她的愿望。

Part 2:格林威治仍在睡梦中

伦敦还在夜里,但我们已天亮了。

【我对伦敦的熟悉从血腥玛丽开始】

我知道自己很雷人,脚蹬恨天高,身穿塑料壳,头上有尖锥。

有点惊悚,有点像Lady Gaga,可这一切都是为了展示我卖的东西。

“不买就一边去。”我凶巴巴地赶走那群想和我拍照的观光客。“要买的话,25镑,不议价。”

贵得咂舌。整个Liverpool的创意集市,属我的店最贵,也最门庭冷落。

我想这主要是因为我卖的都是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印染的T-shirt上面有吸血鬼咬人的瞬间,有些时候我晚上睡觉时,必须把货物盖得严严实实,免得自己半夜看了吓走三魂七魄。

一群白看不买的观光客被我赶走,我又孤零零了,听到旁边铺子热闹的声音,我“哼”一声,表示羡慕嫉妒恨。

他们都不懂格林的创作。

格林是我在伦敦认识的艺术学院的男生,他是台湾人,看着华裔设计师JIMMY CHOO一炮而红,深觉自己也具有那种时尚资本。

他设计些光怪陆离的东西,这次为了集市精挑细选了五十件,眉飞色舞地期待一个时尚买手发掘他,然后杰西卡奥尔芭那样的明星宠儿穿上他的作品被狗仔街拍,他终有一天突然就红了。

不过他没来,而是把生意交给我,自己则去布莱顿的海滩上寻找灵感去了。

每件东西他都定价25镑。以我节俭成性的性格一算,约250块人民币一件小饰品或背心,还是贵了点。可是我不敢露出为难的神色,因为他坚信自己的天分,而我也必须支持他。

一个成功的男人身后总有一个伟大的女人。我承认我就是被这句话毒害的。无悔付出,肝脑涂地。

其实格林不成功也没什么。

他知道我暗恋他,却以为我是被他的才华所吸引,其实我根本不懂他的艺术。

我只知道,两年前当我只身一人在伦敦的希思罗机场徘徊时,他对我笑着Say Hi。

那时他坐在COSTA咖啡的袅袅香气里,眉眼弯着,对着周围傲慢的朋友说了点什么,他们一点头,他就招呼我过去,说:“你挺可怜的,我们就当捡了一只流浪猫。刚来伦敦吧?我们带你熟悉这里。”

他们带我,我最先熟悉的是血腥玛丽,这种名字好听味道恐怖的鸡尾酒,伏特加里竟然有芹菜和番茄汁,我在地下酒吧里喝到,差点一口吐出来。

可我还是跟着他们一起群魔乱舞,目光穿越众人,离不开格林,台湾男子偶像剧版的温润长相,头发微卷,眼睛大而明亮。

【踢馆有什么好怕的】

“小姐!”

“25镑。”我没好气地回答,心里头盘算着收摊后我要去哪打工。

格林下周日就回来,如果看到成堆没卖出去的作品,他肯定又会大受打击,恼羞成怒,大骂那些游客有眼无珠,极端地撞墙什么。虽然酒吧工作到很晚很累,但我也认了。

我已经决定凭一己之力买下剩下的所有作品,小心翼翼地维护好格林的自尊心,那脆弱如搪瓷。

“小姐。我真不懂大白菜你怎么敢卖出鲍鱼价?”

嘣……我脑袋里一根弦绷断,回头时怨气深重,见是个年轻白净的中国男孩子,瘦瘦长长,穿着深蓝格子衬衫,微笑着。

他手里拿着的毒蜂尾针戒指有些眼熟。

格林每件作品都是手工,仅有一件,我记得这似乎是我前几天卖出去的,是群女学生来,叽叽喳喳,刚到伦敦看什么都新鲜,我听出她的江苏音,厚脸皮和她以江苏话套磁,不断说:“这戒指你带上去真是太好看了。”结果她也就傻乎乎地买了。

“能退么?我同学不好意思来退,我就帮她来退。”

原来是上门算账的。“货物出门,概不退换。”我面不改色。

“我就知道。我站在旁边观察你很久了。你就是搭个摊,卖些垃圾,骗骗不懂行情的观光客。刚刚你卖给一个女人一条背心,她穿上紧得都快炸开了,你还用粤语说这样很性感。你到底是江苏人啊还是广东人?”

被他识穿我装老乡的把戏,我面子上有点挂不住。可看到他轻蔑地把毒蜂尾针戒指随意一抛,说换不了,不要也罢,我顿时火冒三丈,把一杯水泼向他,然后跪在地上,在人来人往的路上找格林的戒指。

虽然我不懂欣赏,可是我绝不允许格林的作品被这样糟蹋。

一个一米九的红发男没看见老鼠一样的我,抬头望着旁边店高挂的围巾,一只脚就踩上我的手,也许没注意,腿长走得快,一下子就不见了。

这一天糟透了!

无聊的观光客,可恶的换货人,没长眼睛的红发男,还有晚上色眯眯的酒吧客。

我突然间受够了这一切,眼眶湿了,看着自己肿高的手发呆。

湿淋淋的男生走到我身边来,似乎为自己一时冲动有些悔意。

这时候我手机响起来,是格林在布莱顿还惦记起我。

我抹干眼泪,咳亮了嗓子,很愉快地回应他:“卖得非常好,供不应求呢。”

格林听了欣喜若狂。“是吗?那你去我的公寓,我还有十多件存货,你就一并卖了吧。”

我一下子僵住,倒吸了口冷气答应了。

新多出来的几百镑叫我去哪赚呢?那一瞬间我真想去买条丝袜抢银行。

“为什么说谎呢?”男生看着我,黑眼睛一下子洞穿了所有。不忍的眼神似乎在幻想一个天真无能的设计师和一个忠诚愚蠢的小粉丝。

“关你屁事!”我开始收店,看样子今天也不会有什么生意,我决定我还是早点去酒吧赚工钱比较实在。

“就当作道歉,你有事的话,我帮你看店。”

我想了想,反正这堆东西送人也不见得有人敢要,我又赶着去打工,他要有良心将功赎罪,我也就省得浪费集市的日租了。

“十点会面。”我看了下手表。

他点了头,说:“我叫陈明熙。”

【我希望早日习惯这种呛人的生活】

酒吧的工作结束后,讨厌的老板啰嗦着我没把桌子擦干净,借口留多我半小时。

我懊悔地奔向Liverpool,有点担心格林的设计和那个叫陈明熙的都不翼而飞。不过这样更好,我能到警察局报个案,格林听说东西被偷了,也许比东西没卖出去要好很多。

在伦敦的夜里,我到集市的时候,凉风刮着空摊位,天空深蓝如海族馆的上空,冰冰凉凉的。

我看见陈明熙安静地坐着,拿着支画笔在T-Shirt上涂鸦,阴森的吸血鬼被他加工上谐趣可爱的表情。

他把一叠英镑交给我,打了个呵欠,揉乱了头发,困倦地说:“这是今天卖的。”

他坐在这里,一边随心所欲地改造格林的作品,精彩的转变吸引了许多人驻足观看,一边热情地卖出了许多件改造品。

“我在国内读美院,开了个淘宝,卖的都是些手工设计。这次来是参加伦敦艺术学院的暑期班。”

哦。竟然和格林是同一家学校的。

虽然觉得格林可能不高兴自己的作品被改造,可是我总算不用再为货款焦头烂额,我对这个陈明熙还是有那么一点点感谢。

我从背包里拿出水瓶,倒了一杯血腥玛丽给陈明熙。

每晚在酒吧打工,我都央求调酒师偷偷给我调一瓶血腥玛丽带走,虽然不断努力适应,可我喝了还是直皱眉头,但我希望我能够早日和格林一样,习惯这种呛人的生活。

因为他拍着吐得要死不活的我的背,半真半假地说过:“哪天你会喝血腥玛丽,哪天你就是我女朋友。”

他明知我暗恋他,也享受我盲目的崇拜,却从来暧昧地让我觉得,他或许关心我,或许不过就是个游戏。

陈明熙喝到芹菜的味道,脸色极其难看,咽不下去。

我拍拍他的肩膀,大笑着说:“欢迎来伦敦!”

他喝的那一大口被我拍下去,表情痛不欲生。吞下后,他用手背抹去嘴角的暗红,突然就笑了,彼时月光穿云破雾洒在他皓白的脸上,居然有那么一丁点异类生物的万种风情。

【华生,这个案子有眉目了】

陈明熙来英国是读暑期班的,本来能在英国呆的时间就不长,但他在下课后宁可放弃难得的自由活动,连大英博物馆都不去,反而到我这来帮忙。

可是,格林的许多件作品还是卖不出去。

钱的事情让我像和一颗炸弹绑在一起,头疼死了。

我干脆把店交给陈明熙,自己白天去咖啡厅兼职,晚上去酒吧打工,从酒吧下班后我就去地铁里卖艺,因为我觉得放个碗在面前,好像挺能聚财的。

晚上,我让收店的陈明熙帮我在不远处把风,见到地铁工作人员过来盘查就通知我赶紧逃,因为伦敦的地铁里虽然允许卖艺,但是要流浪艺术家先去申请证件,我没那个美国时间去排队申领。

何况我吹的是半生不熟的葫芦丝,只学过几个月,忘得差不多,吹得很混乱,碗里面有硬币纯粹是外国人没见过这乐器,觉得有几分新鲜。

我就这样跟个拼命三郎似的,终于在格林回来前一天的下午三点凑齐了全部的钱。

那一刻我如释重负,揣着沉甸甸的钱,和陈明熙轻松地走在伦敦塔桥上,吓走一些胆小的鸽子。

有一对男女穿着婚纱骑着单车经过我们,单车轮子上绑着叮咚作响的易拉罐。我对着他们大呼祝幸福。

这只是一场简单至极的婚礼,却让我红了眼睛。

陈明熙站在我身边,轻拍着我肩膀,他的安慰无声而温柔。

第二天我满怀期待地去Paddington的火车站接格林,格林却搂着一个蚂蚁般细腰的女生出站,吻着她金子般的头发介绍,这是他在布莱顿认识的女生,他邀请她来当他的模特。

他们在布莱顿共度了一个月,沙滩、阳光、海鸥、Fish and Chips。

而这个月,我像只工蜂一样四处忙碌。

到头来,格林大大咧咧地像女王蜂一样刺伤了我。

我没力气去摆笑脸了,于是和格林简单吃了个午饭,就告了别。

我下午还要在地铁卖艺,爱情偃旗息鼓了,可我的日子还要过。我不像格林他们这群学设计的学生,含着金汤匙出生,我是我爸妈咬牙把我送出来,希望我有点出息的穷留学生。在地铁里卖艺的收入还是挺不错的。

这个月的生活费我都倒贴了格林,一分钱都没给自己留下。

陈明熙照旧在等我,帮我把风。我就摸出葫芦丝,呜呜地吹起来。

结果今天我运气极差,衰神罩顶,陈明熙吹声口哨打个暗号,意思是地铁工作人员来了。我收起葫芦丝,捡起地上的硬币没命地逃,随便跳上一辆刚停稳的地铁,像个疯子一样和陈明熙在车厢里对视狂笑,车门关上,我们对外面无可奈何的男人做个鬼脸。

车到了Baker street就不再走,我们在到处画满了福尔摩斯和他的大烟斗的地铁站下车。陈明熙表示我们既来之则安之,应该去寻找福尔摩斯的故居。

我傻眼,说我不知道福尔摩斯住在贝克街的几号。

来伦敦两年,我跟着格林像吸血蝙蝠一样深居简出,竟然什么景点都不曾去过。

“去旅游景点就像被加菲猫欺负的欧迪笨狗一样傻兮兮的。”他这样说,我也就不好意思提。

我只以为他不愿去,却没有想过他只是懒得陪我去。

格林就是知道我喜欢他,不用花心思对我太好,我也还是忠诚于他。

陈明熙抓着我去问路,我们问到贝克街221B号,走进福尔摩斯的博物馆,门铃一响,匆忙的脚步声从吱吱作响的楼梯传来,伴着一把笃定的声音:“华生,华生,这个案子有眉目了!格林他不喜欢你。”

装作福尔摩斯的陈明熙挡住我的阳光,挨了我一个巴掌。

【我要离开了,你会想我吗】

一个萍水相逢的陈明熙凭什么来审判我的爱情?

格林不喜欢我吗?

那他为什么要把我从机场捡回去,帮我张罗了一个房子租住?虽然那房子恰好是他朋友急于转租。

那他为什么每次聚会都叫上我?虽然我只是在旁傻笑着,对他们讨论创作那些深奥的内容露出崇拜的眼神。

那他为什么不和谁交往,身边的女孩子只有我停留最久?虽然他老是批评我穿得像个乡霸,我贪舒服,总穿着平底鞋,棉布白衣加一件宽松的牛仔裤。

我在数玫瑰花瓣,格林喜欢我,格林不喜欢我,真是蠢死了。

与此同时,我的爸爸打来越洋电话,委婉地问我学费还没有准备好,我这能不能可以缓交?

“行啊。”我盘算着不多的生活费和令人头疼的大额学费,硬撑着回答,又问,“爸。家里不是出什么事了吧?”

“一点小问题。”

“上次生活费是姑姑给我的。到底怎么了?”我爸肯定不会忍心女儿饿死街头,不会忘记给我存生活费,但是我账户里的钱很诡异的是姑姑存的。

“我有事,长途贵,就不多说了。”我爸掐断了电话。

我为什么还要呆在伦敦?

我总觉得家里的经济情况开始变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爸的小超市生意被一个同行围追堵截,几乎是卯着我们干。起先我爸把这个不断搞降价促销的对手当笑话说,到后来他严肃得再也不提。

当初中介把伦敦吹得天花乱坠,虚虚实实,但有一点确实没骗我们,伦敦一年得几十万,对我们家不是件容易的事,意味着我要挖空我爸妈的积蓄。

“你喜不喜欢我?”我披了件衣服出门,打雷闪电似的擂着格林公寓的门。他刚在洗澡,裹了条白浴巾就咬牙切齿地出来了。而我直截了当就问了。

我的成绩没有申请到伦敦的好学校,伦敦的生活费又贵得吓死人,我总守在超市晚上清仓的时候买打折的蔬菜水果,而且我呆在伦敦也没干什么正经事,多是围着格林团团转。

我想,如果格林不喜欢我,我就离开伦敦吧。

现在,我唯一想知道的是,格林是否喜欢我,以男朋友的心情。

格林揉了揉头发,被我认真的眼神吓一跳,嘀咕着:“喜欢吧?”

我喜滋滋地点头,转身就走,说不打扰他创作了。

绝望的我豁然开朗,心里盘算着我可以考虑一天打三份工,周末可以全天都打工,累得像个陀螺就能留在伦敦,留在格林身边了。

下了楼,我仍然觉得幸福得像要飘起来,无限憧憬地望向格林的窗户,看到半开的窗户那有个金发女子的剪影。

不如有滑板直接踩着我的脸滑过去好了!

我打电话喊陈明熙出来,像个醉鬼一样吼:“不是还没来得及逛伦敦吗?我带你逛!”

我们坐着轮船跨越泰晤士河,来到格林威治天文台,这里有一条本初子午线,即0度经线。游客极多,我也固执地排队排了一个多小时,分开两脚,跨过0度经线,在镜头前做出比哭还惨烈的笑容。

一天下来走了许多景点,我终于走累了,蹲在特拉法加广场上像只灰扑扑的鸽子,肥得飞不起来,陈明熙问我怎么了,我却趴在他肩头哭了。

他慌张地问我还想去哪,就算是游过英吉利海峡他也陪我。

我想了想,随便说布里斯托吧。

陈明熙就拖着半死不活的我去买票,我们就去了布里斯托,刚好是热气球节,无数个热气球飞上天,像工业时代一样,人们仰望着天空,渴望能像鸟一样飞翔。

我们也混进了一个载人的热气球,俯瞰大地,我像个白痴一样大吼:“再见了。格林。”

有部很感人的动画片叫《飞屋环游记》,两个小孩子一直有个梦想要去南美洲的天堂瀑布,然后他们结婚、老去,梦想只是梦想。直到老奶奶死去,卖气球的老爷爷决定实现两人的梦想,他把屋子系上成千上万颗气球,然后就飞起来了,经历风雨危险,终于着陆在天堂瀑布。

那是我看过最感动的片子。深爱一个人,就不顾一切达成对方的梦想。

那时的我在电影院独自哭泣,因为我也感同身受,为格林完成他的梦想。这条路不好走,我却蹒跚地走了两年。

【今后,他会永远记住我】

我向姑姑了解到我家超市濒临关门的情况,供货商天天催着我爸要货款,我爸连出个门都要从猫眼那看看有没有讨债的人守着。

我毅然决定找老师问了休学手续怎么办理。

我没再去问候格林,倒是他倒了两条地铁线,山长水远地来找我。

我一开门,他就把一件衣服丢我脸上,漂亮的脸有着妖异的美,问我是怎么回事。我把衣服摊开,看见一只惨白的吸血鬼在做鬼脸。是格林上次放在创意集市卖的东西,不过被陈明熙改造过了,最后被一个嬉皮士买了去。

“这是怎么回事?我的设计怎么会变成这副样子?”

“这样才能卖出去。”

我仍把门开得小小的,不让格林看到里面打包的行李,以及还没来得及打包,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的他的作品。

两年间,我没去过购物的牛津街,花在购物上的钱却数不胜数。他是我唯一奢侈购物的地方,我以各种方式买了不下一百件,却从来没勇气穿出去过。

“够了。你在藏什么?”格林疑惑地盯着我,强行推门而进。

我还是失败的,藏不住秘密就像我藏不住写在脸上的喜欢。

他的作品还被我挂在墙上,或是堆在桌子上,一目了然。我两年来小心呵护的他的自尊心在此刻崩溃。

他揪着我问:“你不是说这些都卖出去了吗?那些人还很喜欢,说下次有货再通知他们!”澎湃的眼泪已经涌出来。

我认识的格林,孤单地骄傲。他的作品老被严谨的导师皱眉,玩得要好的同学也从没有肯定过他的设计,直到认识我以前,恐怕是没有一个人把他的设计视为珍宝。他都忘了中国有句成语叫爱屋及乌。

我成功地让他相信他的作品在伦敦街头大卖,他有许多无名粉丝,他有朝一日一定能成功。他也就不再撞墙,更加高傲,像只不轻易落脚的夜莺。

“你为什么骗我?为什么骗我呢?”他将所有的东西都挥到地上,屋子乱成一团,他就蹲在墙角,像个被遗弃的孩子一样哭起来。

格林一哭哭到大天亮,今天他还有一场学生试验时装发布会,我替他盖上遮瑕膏,遮住他红肿的眼睛,叫了一辆的士送他出门。他一路头歪着,柔软地靠在我的肩膀上,像是虚弱极了。

所有的作品都赢得了喝彩,唯独他的作品上台的时候,全场鸦雀无声,就连他的女模特转身往回走的时候也没有底气,像只逃窜的五彩山鸡。

随后格林出来致谢,只有两个人的掌声响起来,有些寂寥,但我们两个人都把手掌拍红拍痛了,还算响亮。

我寻着掌声望过去,看见陈明熙。这是格林的学校组织的活动,他看到宣传海报就来参加了。

格林对我不讶异,但是看到有陌生的人为他鼓掌,他挺直了背,抿着唇笑着,拾回了他支离破碎的骄傲。

我向陈明熙投递一个感激的眼神,他微微一笑就离开了。

秀结束后,格林找到我,握着我的手很真诚地说谢谢。我说:“不用谢,你看今天不是有其他人为你鼓掌吗?”

他孩子气地笑起来,可是很难过,问我:“你要离开我了吗?”他怎么可能不注意到我房间里收拾好的行李?

我勉强笑着说:“是啊,哪天让我听到你的名字前冠着‘大牌设计师’吧。”

他抱了抱我,说对不起,以前只把我当作一个好用的小粉丝。但今后,他会永远记住我。

我便知道他是真的没喜欢过我,即便现在告别的时候他饱含热泪,可是我已经不会再踏上这一班晚点的列车。

【公主般的长眠】

过几天,我收到了格林寄来的支票,是上次创意集市的全部货款。

我把它寄给了爸爸。

我爸惊慌地问我怎么有这么大一笔钱。我简单地说不要他们独自承受压力了,我已经办好休学,可以等家里经济情况好一点再来读完。

我爸恼怒地说家里已经筹好学费了,我说:“爸。还是用来先给供应商吧。”他挂了电话,说了好几句对不起。

我们的父母已经足够好,却常常为他们无法为我们提供更好的发展条件而不停道歉。本来是我们欠他们的,却总像他们欠我们一样。

手续办好后没几天,我就跟着陈明熙所在的游学团混了一张便宜的团体机票,和他一起回国。

我们的位置明明不在一起,他却说动了老外和他换了位置,加上转机的时间,在我身边聒噪了整整17个小时。

他问我到北京后又去哪。我疲惫地说我要转机回成都。

他一脸诡笑,被我逼问了才说出来,他也要回成都。没想到我到处装老乡,却真的撞见了。

关灯后的机厢静得可怕,他偷偷打开遮光板,招手让我去看外面的霞光。

“伦敦还在夜里,但我们已天亮了。”

这是奇妙的时区之旅。

我看着外面刺目的阳光,轻轻吐一口气,突然觉得有如新生,格林已被我永远留在那片黑夜里。

我对他的喜欢,终归于公主般的长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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