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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兰德·查普林吹着口哨从溪边漫步上来,朝布朗·霍恩·崔格的木屋走去。他一边走着,一边翻阅手中的田野笔记,将路边灌木丛中的树叶和自己的素描进行比照。这是他这一年流浪生涯的目的之一,记录他在蓝岭山脉所见到的动植物,除此之外,还有这里的习俗、语言以及不同人群的文化差异。尽管他在哪个方面都不是专家——既不是艺术家,也不是博物学家,甚至不是个拔尖的人类学学生——但是追寻科学知识是他离开查尔斯顿,抛下家人期望,选择在山林荒野流浪一年的理由之一。

他打算在回家之前,用素描和相片的方式尽量多地记录途中的所见所闻。随着新世纪的曙光在十多年前冉冉升起,火车轨道渐渐如藤蔓一般,朝四面八方蔓延开来。他认为,再过一段时间,没有人类涉足的领地就将不复存在。他希望趁着文明的脚步抵达之前,去那些地方尽情领略纯粹的自然风光。他计划这几个月先在阿巴拉契亚地区的荒野地带游走,然后一路往西,走水路最后再乘蒸汽火车回家。

他让路上的石子绊得踉跄了一下,站定后才发觉旁边就有一株毒铁杉。兰德之所以能认出这株毒草来,还是全拜了骡夫所赐。之前有一次,他看见兰德把摘下的铁杉叶夹在纸页之间定型,便斩钉截铁地告诉兰德,一旦碰过这种毒草,他就绝对死定了,而且会死得相当痛苦。当然,这完全只是骡夫的玩笑话,但兰德信以为真了,那之后好几个小时,他一直默默等待着自己毒发身亡的迹象。由此可见,艾拉·尼尔逊或许是个称职的山地向导,却不是个好打交道的人。

一阵轻柔的叮当声响传到了兰德耳边,其时他正蹲在路边,仔细观察一小片已经开始展露秋意,看起来像是矮生高山菥蓂的植物。它并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他从没见过菥蓂会在洛基山脉以东生长的记录。可是,他去欧洲度假时,曾在山上看到过这种植物,而眼前所见的怎么看都像是同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他正准备摘下一片叶子撕开,想着若是能闻到那种熟悉而刺鼻的气味,就基本可以确认无疑了。他太过专注,全然没有在意那叮叮当当的声响,直到声音径直从头顶那条曾引领他抵达崔格商店的凹凸不平的马车道上传过来时,他这才醒悟过来,那个声响究竟意味着什么:骡夫已经赶着车要走了,却没有把他带上。骡子跑得很有节奏,铜搭扣敲在拖链上发出的声响。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的心脏仿佛停跳了一拍,接着,他迅速扯下一片菥蓂叶,没有顺着道路,而是直接跃过一株株越橘莓和一块块岩石,朝坡上的马车道直冲而去。树干不断从眼前飞速闪过,林间潮湿的青苔踩着有些打滑。还好,他速度够快,动作也敏捷,没几个月前,他还在预科学院的男子赛跑选题中夺得了冠军。

或许骡车在此时离开也只是骡夫开的又一个玩笑罢了。不过,兰德确实早就隐隐感觉到了不安。疤脸男和他那两个同伙出现之后,布朗·霍恩·崔格店里上演的交易戏码让兰德感到非常反感,他干脆告辞独自前往溪边散步。终于摆脱了弥漫在木屋里的那股恶臭,他觉得高兴极了。他不知道艾拉还要在这地方停留多久,其实他也并不在乎。这里有的是东西可看,而兰德的背包里也备着些牛肉干,他打算等有食欲的时候吃上一点,然后在附近扎营过夜。他开始沿着溪流慢慢溜达,享受着这份清静和路上的新奇发现。

现在,他开始担心,自己起初对于私酿酒、非法活动和凶恶歹徒的忌惮恐怕是正确的。骡夫显然是着急要走,骡子被役使得脚下直打滑,包着铁皮的车轮在满是石块和水坑的下坡路上持续颠簸。

当兰德终于穿过灌木丛冲到马车道上时,领头的那只骡子克里吓得急忙停了下来,它使劲顶住挽具,抵挡骡车继续前冲的惯性。

“你个蠢货!”千钧一发之际,兰德赶紧跳到了路边,艾拉也拉紧缰绳,放下刹车,终于将骡车停了下来,“你要把我们俩都害死呀。我跟你说过多少回,不要突然冲出来,我的骡子都要被吓坏了!”

“我听见骡车有动静。”兰德气喘吁吁的,几乎有些透不过气来。

“快扶鞍上马,小子。咱们得走了。”艾拉不耐烦地朝身后点头示意。

“现在就走?”“布丁脑袋”[8]是兰德在墨菲站下了火车之后买下的坐骑,此时它被绑在货车后头,仍像往常一样,跑得很费劲,将引绳拽得笔直。“布丁脑袋”这个名字,就好像当初出租马车的人担保说,去势的马儿最擅长走山路一样,与事实是不相符的。事实上,这马儿并不傻,倒像个愤世嫉俗的胆小鬼,对大部分所见到的东西都十分害怕,对剩余不害怕的则摆出一副极其反感的样子。“我还以为今晚要在崔格商店附近露营过夜呢。”倒不是兰德多么盼望能和布朗·霍恩·崔格还有派格勒格·莫莉做伴,他只想趁着等候的这段时间,能有机会把周边地区彻底研究一番。

“他们生意谈崩了,我可不想引火上身。”艾拉显得很紧张——兰德从没见过他这副模样,“要想在这种地方生存下去,你就得知道什么时候应该跑路,什么时候不能到处乱跑。你好像本应该在溪边才对吧。算你走运,没遭到黑熊袭击。小子,你自己长点心吧,我可不是你的奶妈。”

一声枪响突然从布朗·崔格的木屋那边传来,回音响彻山林,惊起一大群受惊的鸟儿。兰德望向枪响的方向,艾拉攥紧缰绳,稳住惊起的骡子。布丁在骡车后面慌乱地朝坡上爬去,不时因踩到松散石块和小树苗而左右摇晃。

“别管那匹马了,它跑不了。”艾拉转过身,瞪大眼睛看他,“小子,你是要爬上车来,还是想留在这里。随便你选。反正我现在要赶车走了,马上就走!”

兰德急忙快跑两步,手抓栏杆,脚踩车轮,翻身上了骡车。没等他把脚撤走,轮子便滚动起来,他一个倒栽葱,跌在艾拉遮挡货物的帆布旁边。

等兰德扳直身子爬到座位上时,骡车已经轧过溪流溅起阵阵水花。跟在后头的布丁抬起前腿,吃力地绷紧引绳,扑哧扑哧地直喘粗气,它似乎以为水面会漫上来将它全部淹没。它起跳,膝盖保持绷直,踏进溪水里,接着再起跳,所到之处全被搅得水花四溅。

“快跑,克里!快跑,路克!”艾拉狠狠挥舞长鞭,骡车刚到对岸便陷进了泥沼里。

“给它们点时间,伙计。”兰德有些看不惯,他向来无法忍受人们虐待动物。更何况,它们已经竭尽全力了。

“我们可没时间了。如果你那匹马再拖后腿,我就直接一枪崩了它,把绳子给割断。我绝不会心软。它把骡子的速度都拖慢了。快跑,路克!快跑,克里。快!快!快!”骡车又退回到泥地里,艾拉的鞭子使得更狠了,抽在满身是汗的骡子身上,留下一道道血痕。

兰德伸手就要去拦,这动作几乎是不自觉的,劝道:“用不着这么——”

话没说完,他的肋骨便被手肘使劲撞了一下,他痛得呼吸一窒,身体往旁边倒下,歪下来挂在骡车一边,被车轮溅起的烂泥几乎就要溅到他的头上。

“你可消停一会儿吧,屁都不懂。快跑,路克!快跑,克里!”

骡车慢慢动了,从淤泥中挣脱出来,发出很大的声响,他们开始继续向坡上攀爬。兰德龇牙咧嘴地好不容易在车上坐正。他身高六英尺四英寸,向来高过同龄人,因此他总以为,自己在与人进行身体对抗时会是很厉害的。然而事实却是,正因为他个头高,加上身边全是些要被培养成绅士的小伙子,除了男孩之间的小打小闹,他其实从未遇到过真正需要动武的时候。

可在这片山区,面对令人生疑的男人,以及恶劣的自然环境,一举一动都攸关生死。这对于兰德而言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他一边思索,一边平复呼吸。艾拉就在他身边,役使骡子跑了相当长一段距离,见它们嘴边开始喷吐唾沫,才总算将速度稍稍缓了下来。几头骡子背上的白斑都被血给染红了。

兰德没有为阻拦鞭子的事而道歉。“到底出了什么麻烦事?”

“他们原本在玩牌,玩着玩着就不对劲了,”这位老伙计头戴一顶久经风霜的二层皮帽,眯着眼睛回忆起来,“有个家伙把布朗·霍恩最宝贝的银鬃马赢到手了。”

兰德在脑海中勾勒出双方对峙的画面。“那确实是匹好马。”事实上,布朗·崔格的畜栏里关着三匹好马,兰德本来还想试着用“布丁脑袋”去跟他交换看看,“所以他们火拼是为了那匹马?”

“不是。那家伙后来决定把马留给布朗·霍恩,用那个女孩来交换。可是当派格勒格·莫莉出去找她时,她早已经跑了。不见了踪影。那人觉得布朗·霍恩在耍花样,便放出话说,如果崔格不把那女孩给找回来,他不仅要带走那匹马,还要把崔格给绑起来,挂在那几头死猪边上。我就是在这个时候,趁着他们都出去找人,急忙赶着骡车跑了。”

兰德脑海中的画面变得昏暗而模糊起来,“什么女孩?”

“就是我们刚到的时候,站在熏制房后边的那个。干干瘦瘦的,模样倒是长得不错。黑头发,蓝眼睛。如果撇开她的身份,倒是比那匹银鬃马还要值钱。你没看见吗?”

如果撇开她的身份。这句话又是什么意思?“可是,这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拿女人和马匹相提并论。”违反伦理道德不说,这样的事情,早在美国内战结束之后,也就是兰德出生八年之前,就已经被法律明令禁止了。

“事实上,她还只是个小女孩。大概十五岁。”

兰德觉得胃里酸酸的,觉得反胃。露辛达,他三个妹妹当中年纪最大的,今年刚好十五岁,正到了要在查尔斯顿社交界初次露面的年纪。一想到她的面孔,兰德立即转过身说:“这样的话,我们应该赶紧回去才是。”然而,他们已不知在这荒野中奔驰了多少英里,夜色也逐渐降临。事实上,艾拉没有停下来扎营,就挺叫人奇怪的了。他今晚真是一心只想着赶路。

骡夫瞥了兰德一眼,没等兰德反应过来,艾拉已从靴子里抽出手枪,放在自己腿上,对准了兰德的方向,“小伙子,你就在这儿乖乖坐着,感谢我今天救下你一命吧。别再胡思乱想了。我可不想被你连累,让那些家伙找我麻烦。我一点也不想掺和进去。”

兰德只好换个思路,“那就按法律来办吧。上哪儿可以找到法官或执法的人呢……”

“你最好现在就搞清楚,这里可根本不吃这一套。而且,就算真的有用,对于她那种人,也根本不会有什么区别。”

“她也是个活生生的人啊,真是的。放着伦理道德不说,她至少也享有法律赋予她的权利吧。”

艾拉摇摇头,枪管虽然还瞄着这边,但手指已经放松,只是虚搭在扳机护环上。“你想了解这片山区是吗,年轻人,那你要学的东西可还多着呐。那个女孩呀,她可享受不到半点权利。她是个默伦琴。”

“是个什么?”

“默伦琴人。她不是白人,不是有色人种,也不是印第安人。这些人谁也不会认她,也不会有哪个傻瓜愿意为她冒险。默伦琴人一直藏在这大山里,已经不知道多少年了。他们长得很有特点,就像她那样,深色皮肤,不是印第安人那种红色,一头黑发,加上蓝色的眼睛。他们的眼睛很会蛊惑人心,能要了你的性命。等你睡着之后,他们会割破你的喉咙,将阴气吹进你的身体,我母亲过去经常这么说。他们每只手上都有六根手指,能活活把人的心脏取出来,然后施上妖术。默伦琴人比木纹响尾蛇和女巫还要加倍阴毒。他们拥有邪恶的力量,能呼风唤雨,兴妖作怪。”

兰德感觉身上一阵恶寒,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刚过一天,喉间的胡茬已冒了头,该刮掉了。他又扭转脖子,朝身后望了一眼。他此时已经相信,那女孩真能夺人性命,尽管他还未曾好好看过她一眼。事实上,他从未见过活的默伦琴人。他曾经怀疑他们并不存在,同仙女、月球人,或者狼人——传说常在路易斯安那州的溪流和沼泽地带出没的怪物——一样,都是人们想象编造的产物。

在他看来,默伦琴人只是唬小孩的把戏,以防他们单独跑到树林里去。“别到处乱走,默伦琴人会把你抓走的。”哈斯特老妈妈,小时候看管他的老用人,就经常这么吓唬他。她特别不能容忍小孩到处胡闹。祖父带着幼年的他外出狩猎时,就曾用默伦琴人吓唬过他。有好些个晚上,为了以防万一,他都是蒙在被子里睡觉的,不过,就事实而言,他从不相信这世上真的会有那样的人。

直到这一刻。

“你可别犯傻啊。”艾拉再次警告他。

兰德感受到了手枪的重量,枪口此时正瞄准自己。先前的那个女孩,她是人类吗?还是别的什么物种?当时他忙着欣赏山间风景,观察男人寒暄交谈,虽曾与她擦身而过,却完全没有留意。显然,那绝不是什么孤魂野鬼,或者林中仙女,他知道,那种虚幻的东西压根不存在。这世间所有生物,没有哪一样不是出自上帝的恩典与创造。

那女孩有血有肉。在他看来,已然足够真实。

此时此刻,他被手枪指着无法动弹,唯一能做的,只有祈祷的上帝,像看护世间每个孩子一样,看护好那个可怜的女孩。

起初,办公室的敲门声显得那么遥远,如同山中的回声一般,穿梭在广阔山林里,回荡在幽幽深谷中,从嶙峋的岩石表面轻拂而过,将那声音的源头隐藏在迷雾之中。

有人在转动门把手,我突然反应过来,迅速盖上文件夹,抬头望去,正好看见罗杰把脸探了进来,“邮箱系统崩溃了。十一点半编辑部要开会,准备讨论下周例会的非虚构类策划。我怕你没看到消息,过来告诉你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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