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总理段祺瑞不问内阁事务,一心一意应付外交,一定要向德国宣战。为此他致电各省的督军、各特别地区都统来北京商议,打算解决宣战问题。山西督军阎锡山、河南督军赵倜、山东督军张怀芝、江西督军李纯、湖北督军王占元、福建督军李厚基、吉林督军孟恩远、直隶督军曹锟、安徽省长倪嗣冲、察哈尔都统田中玉、绥远都统蒋雁行、晋北镇守使孔庚纷纷赶来。此外其他省份也派代表到会。
四月二十五号,国务院召开军事会议。段祺瑞极力主张对德宣战,希望各位长官表态。各位督军和都统都是带兵打仗的武夫,又是段祺瑞手下,段总理说要和德国绝交,大家哪敢有意见?现在段总理要对德国宣战,更是没人出来反对。吉林督军孟恩远首先站起来表示赞成,随后大家都齐声附和,全部同意。段祺瑞看到全体支持,自然很欣慰。
散会后,段祺瑞立即告知黎总统,黎总统却非常不高兴,但是又不方便当面驳斥,只好淡淡地说:“宣不宣战,还是要经过国会决定的,要是光凭军人们的主张,那还要国会干什么?”段祺瑞说:“这当然要提交国会审查,希望总统拟定咨文。”黎总统请总理代理拟写,段总理答应后直接去了国务院,命令秘书长拟写咨文,送总统府盖章。黎总统看了一眼,里面写着“本大总统为促进和平,维持国际公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为与德国宣战很有必要”等话,不自觉地讥笑道:“什么叫作‘有必要’?国内的事情还没有搞定,又要跟外国人胡闹!”说到这里,他生气地盖上印章,让秘书送到众议院去了。
众议院接到咨文,议论纷纷,有一大半不主张宣战。于是议长宣布两天后开全院委员会,审查宣战是否可行。谁知道事情传了出去,顿时请愿书铺天盖地地递到了众议院,有的署名陆海军人,有的署名公民请愿团,还有的署名政学商界请愿团体等各种中国团体。五月十号,众议院开庭审查。议员们刚到齐,门外突然聚集数千人,手上拿着小旗子,写着各种请愿团体的意见。每个团体有十几个代表,手里拿着传单,跑到院里见了议员就分发传单。议员们看他们无理取闹,不愿接受,谁知道他们竟然出手打人,一时间众议院陷入了混乱。
最后还是议长汤化龙有点胆量,大声喊道:“你们都是爱国的有志之士,既然是请愿,就应该坐下来一起研究,何必要动手呢?况且我们也是为了宣战一事召开会议,也并没有反对或者倡议,怎么就得罪了各位呢?”话还没说完,就听到一片喊声:“把宣战案通过,我们自然就罢休!”汤化龙大声说:“你们是来请愿的,又不是来决斗的,何必要兴师动众呢?”汤化龙说的话倒也实在,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回答。
后来,汤化龙选出来六个人作为代表进行谈判。只听其中一个人说:“议长今天要开会审查宣战案件,现在的形势是不得不战,我们觉得没有必要审查。如果通过了,我们也就不说什么,万一没有通过,恐怕就不好办了。”又有两个人接着说:“如果议案没有通过,请议长声明,不许议员离开。”这种要挟也只有以前的袁世凯做得出来。汤化龙觉得有点好笑,说:“我可没有这种权利,既然几位来了,那就入座旁听,不要着急,我们会解决好的。”这六个人见他这么说,只好退下到旁听席坐下。
汤化龙看到场面稍微平缓,立即偷偷地打电话给国务院,希望能派兵镇压。两个小时之后,内务部长范源濂乘车赶到。过了一会儿,国务总理段祺瑞和巡警总监吴炳湘率领数百名警察,荷枪实弹来到议院。
当时天已经黑了,院门口的请愿团体还在那儿吵吵闹闹,不肯离开。段祺瑞看不下去,就命令吴炳湘好话劝他们离开,但是没有作用。于是吴炳湘仗着人马的威风,强行把他们遣散了。那六位代表见情况不妙,坐立不安起来,最后趁人不备偷偷溜走了。等到院里面安静后,已经是凌晨两三点了。有几位议员受伤,先回去了。一个日本新闻记者被请愿团体误打了,由警察总监吴炳湘派人送走了,这场闹剧才算结束。第二天,黎总统下令:
据内务部呈称:“本月十日,众议院开全院委员会,有多数请愿团,麇集院门,发布印刷品,致有议员被殴情事。当即严令警察厅驰往解散,并将滋事之人查究”等语。着司法部交该管法庭从速检察,依法究办,并责成内务部随时饬警,妥为保护,毋得稍涉疏懈!此令。
司法部长张耀曾接到命令后,看到这是件棘手的事,怕得罪人,竟然写信辞职。还有外交部长伍廷芳、农商部长谷钟秀、海军部长程璧光都写出辞职信,陆陆续续提交到总统府。这几位部长是国民党的重要人物,和段祺瑞的关系本来就不好,段祺瑞当初想化解党派之间的矛盾,特地邀请几个其他党派的人物入选内阁,黎总统也是国民党的,跟他们志同道合,当然意见一致。众议院的议员一半加入了国民党,这些人也不愿意和德国宣战,所以都反对段祺瑞。这次请愿派团体威胁议院,分明也是受主战派的指使,叫没有枪杆子的司法部怎么办?所以三位部长才一起辞职。偏偏黎总统不答应,只是一天天拖着。那些辞职的部长也不去国务院,正好逍遥快活几天。
段总理自己非常自信,一定要达到宣战的目的,今天去催众议院开会,明天催众议院表决,众议院却一直没动静。过了七八天,议员褚辅成提议:“国务委员大部分已经辞职,我们还是等内阁重组再讨论这件议案吧。”当下表决通过,告知国务院。段总理望眼欲穿,恨不得马上宣战,偏偏被国会牵制,不能由他做主,非常郁闷生气,于是他和督军们商量着改变现状。经过商议,他们决定不从宣战上着手,而是着手修改宪法。随后他们拟写了一篇改制宪法的呈文,由吉林督军孟恩远领衔,交给总统府,上面说:
窃维国家赖法律以生存,法律以宪法为根本,故宪法良否,实即国家存亡之枢。恩远等到京以来,转瞬月余,目睹政象之危,匪言可喻,然犹无难变计图善。惟日前宪法会议二读会通过之宪法数条,内有众议院有不信任国务员之决议时,大总统可免国务员之职或解散众议院,惟解散时须得参议院之同意;又大总统任免国务总理,不必经国务员之副署;又两院议决案与法律有同等效力等语,实属震悚异常。
查责任内阁之制,内阁对于国会负责,若政策不得国会同意,或国会提案弹劾,则或令内阁去职,或解散国会,诉之国民,本为相对之权责,乃得持平之维系。今竟限于有不信任之决议时,始可解散。夫政策不同意,尚有政策可凭,提案弹劾,尚须罪状可指,所谓不信任云者,本属空渺无当,在宪政各国,虽有其例,究无明文。内阁相对之权,应为无限制之解散,今更限以参议院之同意,我国参众两院,性质本无区别,回护自在意中,欲以参议院之同意,解散众议院,宁有能行之一日?是既陷内阁于时时颠危之地,更侵国民裁制之权,宪政精神,澌灭已尽。且内阁对于国会负责,故所有国家法令,虽以大总统名义颁行,而无一不由阁员副署,所以举责任之实际者在此,所以坚阁员之保障者亦在此。任免总理,为国家何等大政,乃云不必经国务员副署,是任命总理时,虽先有两院之同意为限制,而罢免时则毫无牵碍,一惟大总统个人意旨,便可去总理如逐厮役。
试问为总理者,何以尽其忠国之谋,为民宣力乎?且以两院郑重之同意,不惜牺牲于命令之下,将处法律于何等,又将自处于何等乎?至议决案与法律有同等效力一层,议会专制口吻,尤属显彰悖逆,肆无忌惮。夫议员议事之权,本法律所赋予,果令议决之案,与法律有同等效力,则议员之于法律,无不可起灭自由,与“朕开口即为法律”之口吻,更何以异?
国家所有行政司法之权,将同归消灭,而一切官吏之去留,又不容不仰议员之鼻息,如此而欲求国家治理,能乎不能?况宪法会议近日开会情形,尤属鬼蜮,每一条文出,既恒阻止讨论,群以即付表决相哗请,又每不循四分之三表决定例,而辄以反证表决为能事。以神圣之会议,与儿戏相终始,将来宣布后谓能有效,直欺天耳。
此等宪法,破坏责任内阁精神,扫地无余,势非举内外行政各官吏,尽数变为议员仆隶,事事听彼操纵,以畅遂其暴民专制之私欲不止。我国本以专制弊政,秕害百端,故人民将士,不惜掷头颅,捐血肉,惨澹经营,以构成此共和局面。而彼等乃舞文弄墨,显攫专制之权,归其掌握,更复何有国家?以上所举,犹不过其荦荦大者。
其他钳束行政,播弄私权,纰缪尚多,不胜枚举。如认此宪法为有效,则国家直已沦胥于少数暴民之手。如宪法布而群不认为有效,则祸变相寻,何堪逆计?恩远等触目惊心,实不忍坐视艰辛缔造之局,任令少数之人,倚法为奸,重召巨祸,欲作未雨之绸缪,应权利害之轻重,以常事与国会较,固国会重,以国会与国家较,则国家重。今日之国会,既不为国家计,是已自绝于人民,代表资格,当然不能存在。犹忆天坛草案初成,举国惶骇时,我大总统在鄂督任内,挈衔通电,力辟其非,至理名言,今犹颂声盈耳。议宪各员,具有天良,当能记忆,何竟变本加厉,一至于此。惟有仰恳大总统权宜轻重,毅然独断,如其不能改正,即将参众两院,即日解散,另行组织。俾议宪之局,得以早日改图,庶几共和政体,永得保障,奕世人民,重拜厚赐。恩远等忝膺疆寄,与国家休戚相关,兴亡之责,宁忍自后于匹夫?垂涕之言,伏祈鉴察!无任激切屏营之至!
呈文上的署名除了孟恩远外,还有督军团的其他代表,一共二十二人。另外此文还上呈给国务总理,通电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