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中华民族的道德生活画卷翻到现代生活的风云变化的一页。六十年来,中华民族在发展中探索,在探索中发展,经济条件、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国际条件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现代中华民族道德生活演出一幕幕活剧提供了现实舞台与社会基础。
从时间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刚刚跨越了六十年,但是这六十年的社会变化速度是空前的,因而中华民族现代生活的包容量也是空前的。从生活自身来说,它是整体连续的,像有机体的结构一样不能斩断和分离。但是试图将生活做毫无遗漏的呈现又是不可能的,因而文本的生活世界中所凸显出的总是具有代表性的点、线、面,它们是生活的“地标”,也是生活宣示其意义和价值的“凸点”,因此,要探讨现代中华民族道德生活的基础就必须聚焦这些“地标”或“凸点”。
第一节 经济条件
从1949年建国以来,中国的经济条件从社会凋敝、物资匮乏走向全面小康,从“一穷二白”逐步迈入经济大国行列,文明、古老的中国进入了现代化建设快车道,人们的经济生活亦在时代的大浪潮中悄然变换。这期间,有经济发展带来的欢欣,也有曲折经历中的痛苦与徘徊,这些都构成了现代中华民族的道德生活的经济条件。
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确立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这七年,中国基本确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1949年至1952年,全国人民集中力量完成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并进行了恢复国民经济、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的工作,同时也进行了某些带有社会主义革命性质的工作。1953年至1956年,中国基本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
1.国民经济的恢复
1949年至1952年,为巩固新政权,中国政府除了政治上继续追歼国民党残敌和大规模剿匪,和平解放西藏,实现祖国大陆的统一之外,同时在经济上为恢复国民经济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主要有:一是没收官僚资本,建立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二是通过“银元之战”和“米棉之战”,稳定物价;三是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促进国家财政的初步好转;四是在农村,引导农民开展互助合作活动,大规模兴修水利,在城市工矿业进行了民主改革和生产改革,促进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1952年底,国家财政经济明显好转,国民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初步发展,中国社会的经济成分(即生产关系)发生了重要变化。这集中地表现在公私比例的变化上。以工业为例,1949年至1952年,国营经济从33.9%上升到50%,私营经济从62.7%下降到42%。这种变化,用周恩来总理的话说,就是“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一天一天增加,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一天一天加强”。
2.社会主义三大改造
从1953年开始,中国开始按照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面展开。其中,一是实现农业合作化。1953年2月,中共中央下达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后经修订,通过正式决议下达执行。1953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又作出《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到1954年底,农村互助组增加到近1000万个,初级社发展到48万个。已成立的农村合作社80%以上都增产增收,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1956年底,加入农业合作社的农户达到全国农户总数的96.3%,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占全国总农户的87.8%,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二是实现手工业合作化。在农业合作化逐步发展的同时,手工业合作化也积极推进。当时中国的手工业工人近1000万人,手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在供应城乡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方面占有重要地位。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1953年11月20日至12月17日,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召开第三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会议指出,实现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和手工业劳动群众的觉悟程度,采取三种组织形式:手工业生产小组、手工业供销生产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逐步进行。1956年底,参加合作社的手工业者已占全体手工业人员的91.7%,基本上完成了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时,渔业、盐业、民间运输业中的个体经济和小商小贩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宣告完成。三是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1953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和确定了经过国家资本主义改造资本主义工业的方针。随后,又决定对私营商业也采取国家资本主义的方针。到1955年,纯粹私营商业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的比重,在32个大中城市占25%,在农村集镇剩18%。1956年初,在农业合作化运动快速发展的推动下,全国城镇普遍出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北京、上海、天津等50多个资本主义工商业比较集中的大中城市先后宣布实现全市的全行业公司合营。到年底,全国私营工业户数的99%和私营商业户数的82.2%分别纳入了公私合营或合作社的轨道,基本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中国绝大多数地区基本上完成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成为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历史任务。
3.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确立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中国继建立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之后,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建立起来了。这是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最主要的标志。1952年,各种经济成分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分别是:国营经济19.1%,合作社经济1.5%,公私合营经济0.7%,个体经济71.8%,资本主义经济6.9%。就是说,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合计为78.7%,占国民收入的绝大部分。到1956年,各种经济成分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分别是:国营经济32.2%,合作社经济53.4%,公私合营经济7.3%,个体经济7.1%,资本主义经济接近于零[1]。这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和基本上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公私合营经济合计为92.9%,占到国民收入的绝大多数。这是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成果。这表明,中国已胜利地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得到了全面的确立,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4.等级工资制度的确立
战争状态之下,中国共产党的党政军干部的收入分配采用带有平均主义的供给制,建国后,逐渐转向了等级森严的等级工资制。1950年,政务院颁布《关于各级人民政府供给制工作人员小、中灶伙食标准规定》,财政部颁布《中央直属各机关暂行供给标准》,1951年初,中共中央再度颁布《中央直属各机关一九五一年度暂行供给标准》,在后来的几年中,实行等级工资的地区不断扩大,等级标准和供给标准也不断加以调整和修改。1955年1月16日,周恩来正式向中共中央提出了7月份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全部实行货币工资制的意见。1956年6月16日,国务院通过《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在各行各业全面实行工资改革,这是牵动着全国各界数千万人利益的第一次全国性的工资改革,奠定了此后中国长达30年之久的劳动工资制度的基础。这次工资改革中,建立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几大类分配制度,其中党政机关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把干部分为30个行政级;企业工人分为8个(个别工种为7个)技术等级,专业人员如工程技术人员、教师、医务工作者、文艺工作者也都相应有了自己的等级系列。且各系列之间大致可以互相换算,如文艺一级相当于行政8级;高教8级相当于行政17级等。其中,每个级别之间的相差数各不相同,最多的差55元,最少的仅差2元,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之间的比例,约为28∶1。实行工资制后,毛泽东的家庭开支主要为9项,其中主食450元;副食120元;日用开销33元。这一标准一直持续到1968年,日用开销才增长至92.96元,说明毛泽东的家庭和中国普通百姓的家庭一样,工资收入主要用来糊口,吃饭占家庭支出的绝大部分。
5.票证经济的兴起
在战争废墟上刚刚成立的人民共和国,在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同时,各项供应非常紧张,物资十分匮乏。1950年,中国政府开始酝酿粮食及重要物品的计划供应,以保证全国经济、政治形势的稳定。1953年10月开始对城镇居民实行粮食、油料(包括食油)的统购统销政策。1955年8月25日,国务院下发《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全国第一套粮票正式流通,从而拉开了中国长达38年之久的“票证经济”的帷幕。当时,中国政府发行的粮票有全国粮票、地方粮票、军用粮票等14000多种。地方粮票在地方流通,到外省出差的人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去粮管所兑换一定数量的全国粮票。1959年以后,中国进入“三年困难时期”。这时需要凭票购买的不仅仅是粮食,还有日用百货。于是,粮票、布票、棉花票、肥皂票、手表票、缝纫机票等应时而生。总之,人们生活所需的吃穿用的诸多方面,都由票证实行严格的控制,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全面纳入全国统一分配的票证制度之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物资日渐丰富起来,曾经严格执行的票证制度出现松动。1985年,中国政府规定“取消粮食、棉花的统购,改为合同定购”,这是中国农产品统购统销转向“双轨制”的转折点。到1993年,粮油商品实现敞开供应,粮票正式废止。各种票证正式淡出流通市场,成为人们手中的收藏品。
二、现代经济生活的变迁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立以后,经过50多年的经济激荡,中国人民的经济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可以说,共和国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中国人民经济生活的变迁史。
1.“大跃进”和人民公社的兴起
1957年“一五”计划提前完成,极大地激发了全国人民在短时间内彻底改变祖国“一穷二白”面貌的斗志,同时增强了中国共产党人领导经济建设的自信心。在胜利面前,中央和地方一些领导干部滋长了骄傲自满情绪,忽视经济规律,急于求成,在没有经过试点与认真调研的情况下发动了“大跃进”与“人民公社”。1958年8月,党的八届二中全会召开,***在会上正式宣布“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2]。会后,农业提出“以粮为纲”的口号,各地竞放高产卫星;工业“以钢为纲,全面跃进”,各条战线掀起“大跃进”的高潮。随着“大跃进”推进,毛泽东和党中央进而产生建成人民公社化的设想,误以为农村集体经济的规模越大、公有化程度越高,就越能促进增产增收。1958年七八月,毛泽东在视察期间对小社并大社的做法予以肯定。同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北戴河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提出“应该积极地运用人民公社的形式,摸索出一条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具体途径”。9月初,《人民日报》公布了这一决议,在全国范围掀起了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高潮,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全国74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成为2.6万多个人民公社。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体制,其基本特点为“一大二公”。所谓“大”,就是规模大,原来一二百户规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被合并成拥有四五千户甚至一两万户的人民公社;所谓“公”,就是公有化程度高,原来经济条件各不相同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被合并以后,主要财产归人民公社所有,收入在全社范围内统一核算和分配,这样严重地脱离了农村的生产力水平,损害了广大社员和小集体的利益。由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的错误决策,加上当时的自然灾害和苏联政府背信弃义地撕毁合同、撤走全部专家,中国国民经济在1959年至1961年发生严重困难。
2.国民经济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