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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瓶子物语(2009年8月)(3)

全力想说我不去,可是全力的腿脚却没听她脑子指挥,自作主张地随着女人走出了咖啡馆。在街口等红灯的空隙里,全力问了一句话。其实话溜到舌尖她就后悔了,可话走到那个地步就有了自己的冲劲,她想拽也拽不住了。

“刘年,还跟你讲过我什么?”

她知道她在这个女人面前又矮了一截。

苏菲在墓区间的小径上蛇似的穿行,路熟得如同是自家的后院,全力一路小跑着才勉强跟得上她的步子。

“刘哥每趟来,都要看这个人。”苏菲在路边的一块墓碑前停了下来。

其实,把这东西叫作碑实在有些夸张。严格地说,这也就是一块石头而已——一块既是墓也是碑的石头。石头丝毫不起眼,藏在两棵松柏中间,小得稍微一眨眼睛就要错过。石头上长满了暗褐色的寿斑——那是风雨侵蚀过的痕迹。朝路边的那面雕凿着两行字,凹陷处嵌了些青苔和鸟屎,全力看了好几遍才勉强看清楚:

EUGENE POTTIER

1816-1887

“这是个什么人?”全力问。

“欧仁·鲍狄埃。”苏菲说。

全力觉得这个名字听起来有几分耳熟。她的脑子一下子伸出无数把铁耙子,飞快地刨着记忆表层的浮土,可是没用,她一无所获。

“《国际歌》,你不知道?《国际歌》的歌词就是他写的。”苏菲提醒道。

浮土纷纷扬扬地飞散开来,全力终于看到了埋在记忆最底层的那条根须。一串音符如游丝,若隐若现地从她的脑子里穿过。太久太久了,恍若隔世,唱那首歌的年代里,她的生活还是一张白纸。不,她的生活从来也不是一张白纸,只不过那时候,她生活的那张纸上还没有沾上那么多的污迹。

“刘年为什么要来看他,这个欧仁?”全力问。

苏菲惊讶地扬起了眉毛,仿佛在全力的话里找见了一条虫子。

“大姐你不知道刘哥最崇拜的就是这个欧仁?”

苏菲说这话时脸上带着一丝接近于天真的神情,全力却像挨了一棍子似的怔住了。她不能点头也不能摇头,她不能接应这个话头——一接应就露了她的短。

“刘哥第一次来,找了半天也没找着这个墓地,后来还是于勒告诉他的。”

“你敢把你的恩客介绍给你的丈夫?”全力问。

全力知道此刻她若有镜子,一定能照见那股从舌头流过牙齿的嫉恨的墨汁。其实这个女人除了年轻,身上再也没有一丝值得她嫉恨之处。刘年把他的婊子送到这么远的地方,就是为了让自己一辈子也没有机会发现这个女人。刘年色胆再大,也跨不过那道圈了他一辈子的沟坎,那道沟坎的名字叫良心。假如刘年把他的婊子送到洛杉矶、温哥华、悉尼,还有别的婊子成群结队的地方,她兴许还不至于这么动气,可是刘年偏偏把他的婊子送到了巴黎。她可以忍得下婊子,也可以忍得下巴黎,但她无论如何也忍不下住着刘年婊子的巴黎。

苏菲用指尖剔着牙花,那片菜叶从她的指甲缝里弹出去,在空中飞出一道轻盈的弧线,最后坠落在两块石板的缝隙间。

“于勒不是我丈夫。”她说。

全力“哦”了一声,说对不起,我忘了,婊子没有丈夫。

苏菲没说话。苏菲蹲下身去,抽下头发里的一个卡子,剔着墓碑铭文凹陷处的青苔,一下,又一下,狠狠的。全力知道她的话里有两个字终于刺穿了女人盔甲般硬实的脸皮,那两个字是“丈夫”。这一天里她已经打出了无数拳,每一拳都落在了棉花上。只有这一拳让她感到了疼——她知道她打到了实处。

“只要我哼一声,于勒随时可以和我结婚。”女人终于找着了一句话。

“可惜刘年不肯。刘年怎么能让他的儿子,认这么个老混混当爹?”

用不着看女人的表情,全力就知道她又打出了一记实实在在的好拳。

“为了讨他欢心,你就给他的儿子也取了个洋名叫欧仁?”全力在“他的”两个字上,坠上了格外的重量。

“我儿子在中国出生登记的名字,就叫欧仁,这是刘哥取的名字。”苏菲说。

全力觉得胸口一阵闷堵,呼吸有些艰难。苏菲接过了她的拳头,忍下了疼,然后再把她的拳头原封不动地送还给了她。她突然醒悟过来这个女人除了年轻之外,还拥有一样她到死也不会有的东西:儿子。她觉出了剧痛,却不能吭声,因为堵在她胸口的,是她自己的拳头。

“于勒说欧仁·鲍狄埃很穷,死了连墓地也买不起,后来是一群跟他一样的穷弟兄给他下了葬,做了这个东西。”苏菲指着坟盖上的墓饰说。

所谓的墓饰,其实也只是一块石头——一块被雕凿成一本书样式的石头。书摊开着,左页右页都刻满了字,除了名字和日期,全力什么也看不懂。全力只见除了生卒日期之外,左页的下角还标着一个日期“1905”,便猜想那是立碑的日期。心里悄悄地算了一下,那是他死后的第十八个年头。也就是说,这个叫欧仁·鲍狄埃的老头,在一座什么也没有的白墓里躺了整整十八年,才等来了这一块寒酸的墓饰。而就在这十八年里,他的歌被翻译成了无数种文字,在无数人的舌头上雷一样地滚过。

“于勒说右边的这一页上,刻的是欧仁写的诗的题目,最后那一行是《国际歌》里的词:‘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苏菲说。

“你只是穷怕了,刘年。”全力喃喃自语。

话一出口她就吃了一惊:这原本是她藏在肚子里的私房话,她没想讲给苏菲听。她非但没想讲给苏菲听,她甚至也没想讲给刘年听。刘年走了,她才知道刘年的身体不是她一个人的,刘年的钱也不是。刘年真正留给她一个人的,只有两样东西,一样是女儿思源,还有一样就是关于贫穷的记忆。

“两双他,天生就可怜穷人。”苏菲说。苏菲说这话的时候,嗓子有一条裂缝。苏菲的嗓子从来就是坑坑洼洼的,全力并没有在意。引起全力注意的,是苏菲那两排用油膏涂抹得极为夸张的睫毛上,那几颗闪闪发亮的东西。那是眼泪。

“两双?两双是谁?”全力问。

苏菲定定地看了全力一眼。

“大姐你不知道刘哥小时候的名字叫两双?后来参加工作了,才改的名字。”苏菲说。

全力的膝盖软了一下,身不由己地靠在树干上。从认识他的第一天起,他就叫刘年,她从来不知道他曾有过别的名字。他们认识快四十年了,他和她做了三十年的夫妻,他竟没有把他叫刘年以前的那段历史交给她保管——他宁愿把它交给一个婊子。她错了,她不仅不独占他的现在,她也不独占他的过去。他把他生命的一头一尾都给了一个别人,却只给她留下了索然无味的中间。

刘年两眼一闭,到底带走了多少她所不知道的秘密?

太阳不知道什么时候低矮了下来,天穹从苍白到璀璨,仿佛只经过了一瞬间。阳光从茂密的松针之间遍体鳞伤地挤进来,在欧仁墓顶那本爬满青苔的石书上,留下一团形迹可疑的猩红印记。

“他得病之后,你们见过吗?”全力颤颤地问。

苏菲顿了一顿,说大姐你真没认出我来?你不记得那天在病房里的事了?

全力茫然地摇了摇头。

“那天刘哥,打翻了一个,热水瓶……”苏菲犹犹豫豫地说。

全力的脑子唰地散成了一地的碎碴。那些碎碴在窸窸窣窣地四下爬动着,寻找着自己的路。渐渐的,飞尘落定了,每一片碎碴都找到了契合自己的那块地盘,模糊的记忆就凸显成一幅完整清晰的图,所有的细节都有了意义——她终于想明白了几个月前那出在她眼皮底下上演的戏。

“第二天我想让欧仁一个人找个借口进病房,谁知刘哥头天下午就走了。刘哥没赶上啊,他没赶上看欧仁一眼……”

全力听见空气里有些嘤嘤嗡嗡的声响,像雷雨前蜻蜓惶乱的翅膀,也像花丛中蜜蜂迷了路时的求救——那是苏菲在哭。苏菲哭的样子跟她的笑容一样烂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眉目蹙成一团找不到头的乱线。苏菲的哭声一下一下地磨着全力的耳朵,不是痛,只是闹心。全力很想大喝一声别哭了,可是她发现自己像剔了筋骨似的软绵,她没有力气开口。

那天,在拉雪兹公墓第九十五墓区,当两个女人乌眼鸡似的对峙着的时候,我开始紧张,我的身体冒出细细的虚汗。我预感到时机到了,我主人赋予我的使命,极有可能会在那一刻里实施,并且结束——我知道这项使命一旦开始,就同时意味着终结。我的主人将手伸进裤兜里,紧紧抓住了我,疼得我呻吟了一声。这不是第一次,这几天她一直在重复这个动作。可是从她手掌的温度和握住我的力气里,我断定这次和前几次有所不同。

这次她应该下了决心。

我屏住呼吸等待着她把我掏出裤兜重见天日,可是那一刻却迟迟没有到来。几秒钟后,她再一次松开了我。她抓住口袋里的另外一样东西,把它递给了站在她跟前的那个淌了一脸脏泪的女人。

那是一张揉成皱巴巴一团的手纸。

其实,他跟照片里的样子并没有多大差别,只是从照片搬到地上的过程中,他捡了一些东西,也丢了一些东西。

全力遥遥地望着他,心想。

捡的那样东西是活力。他是一群孩子里跑得最快的,他拿脚运球的样子,仿佛球和他的脚中间连着一根弹力很足的线,一会儿长,一会儿短,一会儿远,一会儿近,却始终撕扯不断。

那么,丢的又是什么呢?她想了半天才想明白,他丢的那样东西是蠢气。

照相机长着最毒的眼睛最刁蛮的手指,镜头能一下子把人骨子里埋得最深的那根筋挑到表面,轻轻一按,成为定格。所以照片里的他就有了那股子带着基因密码的蠢气。

那是静止的时候。

他跑动起来时,就有了速度。速度模糊了视力,速度遮掩了静止时才会浮上表面的东西。

他在上海长到四岁,才去了法国。那四年里她和他本该有千次万次的机会相遇,比如他坐在婴儿车里到公园晒太阳的时候,再比如他被带到医院做体检的时候,再比如他跟着大人去超市购物的时候。可是没有,她一次也没见过他。不过即使见到了,她也不会知道他是谁。她意识到他的存在,已经是他出生十二年之后的事了。

也许源源早就知道了他的存在,也许父亲也是。也许所有的人都是,唯独除了她自己。真相是一件厚实的棉袄,把她舒舒服服地裹在了里边。她离真相最近,所以她离真相也最远。

天暗下去了,风乘虚而入。在有些国度里,夏和秋的交接,往往是在一场雨一阵风里完成的。可是这些孩子并不知道,这些玩得很疯的孩子,他们还不知道秋天已经咬上了他们的脚后跟。

他浑身是汗,头发在额头蜷成一个个湿卷子,汗迹在那件灰色T恤衫的脊背上洇出两片大叶子。他混在那群洋孩子里,如鱼得水。若不是他的肤色,几乎没有人能辨认出他是个外来种。他开始长了,却远还没有长好,绷得紧紧的腿肚子上已经有了第一丝关于肌肉的联想,却依旧还是瘦骨伶仃,有些像刘年第一次上她家来时的模样。

刘年第一次来她家的时候,比这个孩子大不了多少。刘年那天坐在饭桌上的神情,拘谨得仿佛通身都绑着绳子,他害怕身上哪个部位挪错了位置,天就会塌下来在他头顶砸个粉碎。

不,这个踢球的孩子,绝对不是当年的那个刘年。这个孩子手指尖上有风,脚趾上也有。他头发梢上生着风,嘴角鼻梁上生着风,肩膀膝盖上生着风,身上脸上每一个突出的部位都生着风。那风替他嗖嗖地开着路,所向披靡。

要是他知道六年之后,当他长到十八岁时,他将成为一份亿万资产的主人,他还会那样放肆那样快活吗?她暗想。

他们,这群孩子,终于停了下来。他们已经踢得太久太久,她的眼睛一路追着他,追得几乎有些眩晕。他从同伴手里抢过那个已经停止了运转的球,随手一扔。球砸在她身边的一棵树干上,发出一声西瓜爆裂似的巨响。她吓了一跳。

他跑过来,捡起落到地上的球,对她抱歉地笑了一笑,牙齿上的金属箍亮得晃眼。他离她如此的近,她甚至看清了他T恤衫上洗得脱了线的袖口。六年,六年以后,他将成为财富的囚徒。那个日子在步步逼近,她甚至听见了镣铐砸在地上的狰狞脚步声。可是他不知道,他什么也不知道。他被蒙在一个大气泡里,他周围所有的人,都在小心翼翼地守护着那个气泡。

能捅破那个气泡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她。

她的心脏刹那间停止了跳动。她扶着树干站住了,颤颤地掏出了口袋里的那个瓶子。

可是他已经走了。她眼睁睁地看着他渐行渐远,化成了街上的一粒粉尘。

她知道她错过了最后一个认识刘年的机会。

她觉得嘴里有一丝古怪的腥咸,过了一会儿才知道,那是牙齿在嘴唇上咬出来的血。

我就是在那个傍晚离开了我的女主人的。

不,我应该说,是我的女主人离开了我。

我在学校操场边上的草丛里孤孤单单地躺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晨才被一个清道夫发现。

清道夫捡起我,对我端庄敦厚的外形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可是他对我的兴趣并没有停止在表面,就像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兴致不会停止在衣着上一样。他拧开我的帽子,凑过鼻子去闻了一闻,却被里边的那股馊味熏得几乎背过气去。他立刻把我严严实实地封了回去,我注意到他拧盖子的手在轻轻颤抖。清道夫在成为清道夫之前,曾在一家化工实验室里洗过瓶子,所以他凭着气味就知道了我肚腹里的液体到底是什么东西。

就是从他的嘴里,我第一次听说了这种液体的名字。

“工业用硫酸。”他喃喃自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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