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英国大使馆就要努力保持手脚干净。”
“也许这就是你们永远也不会了解南美洲的原因。”
——摘自《名誉领事》
我刚二十岁出头的时候,曾应“手枪玛丽”之邀同格雷厄姆·格林一起喝茶。玛丽是一位性格泼辣的老天主教教徒,她是在茅茅起义[1]期间在肯尼亚认识格林的。她住在里斯本郊外的一座小山顶上。格林和他的朋友利奥波德·杜兰神父每年都要开车穿过西班牙边界,去她那优雅的客厅里做弥撒。
我已无法回忆起第一次会面的细节,只记得和我握手的那个人是个瘦高个子,面部扁平,一双蓝眼睛水汪汪的,好像刚从大风中走出来。当时他住在法国的昂蒂布。他说他很怀念英国香肠和草莓。饮料托盘一送来,他赶紧冲过去拿威士忌瓶。他开玩笑说,在法国,他们管这种品牌叫“梵蒂冈六十九”。
不过,我还清晰地记得谈话中的一个小细节。我问他,他认为他的哪一本书最好。“《问题的核心》,”他说,“但我讨厌那个主人公。”他最喜欢哪一本?他不假思索地说:“《名誉领事》。”
他的回答令我非常高兴,因为《名誉领事》是我读过的格林的第一本书。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个人原因:该书出版那年(1973年),我的家人来到了布宜诺斯艾利斯。小说中所涉及到的许多境况我们都曾身临其境。那是后来被称之为“肮脏战争”时代的开始,天天都有人被绑架。自从人们断定我的父亲——他是总领事,后来又改任代办——是绑架目标后,便由六名前特种航空警卫队队员对他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这部小说之所以引起我的共鸣,还因为我曾经在事发地——阿根廷科连特斯省的一个大庄园里当过几个月牧牛工。那个大庄园很像查利·福特纳姆的庄园。后来,我想在维多利亚·奥坎波的木屋里完成一部小说。那座木屋在马德普拉塔。当时,格林已开始在那里写他的小说了。从十六岁第一次读到《名誉领事》,它对我的影响直到现在——格林诞辰一百周年的今天——我才开始认识到,并明白了格林为什么认为这部小说“也许是我最喜欢的一部”。
1969年(格林首次造访阿根廷也是在这一年),在汉堡大学发表演讲时,他描述了“不忠的德行”如何激励了他的创作热情。格林从很早的时候就了解了不忠行为的特征与表现。
《名誉领事》可能发生在南美洲中部,但同他的所有小说一样,故事的发生地却让人想到一个临近伦敦市郊,有林荫道的郊区。他的父亲曾在伦敦市郊的那个地方当过当地一所学校的校长。“那是第一个模子,”格林写道,“它就在伯克姆斯特德镇。通过那个模子,一模一样的人物会被源源不断地复制出来。”
尽管中产阶级家庭的生活保证他无衣食之忧,但格林的童年并不幸福。每当他不得不回忆起学校生活和父亲遥远的身影时,他都畏惧得要命。“我对他毫无感情。他太像当权者了。”格林对此做出的回应——在他的小说中把父亲重新塑造成当权者压迫人民的鹰犬——正好反映了《名誉领事》中那个游击队员兼诗人阿基诺的态度:“在我的诗里,父亲一生都在模仿孩子变脸——他先是教师,然后是牧师、警官、监狱看守,最后成了斯特罗斯纳将军本人。”
格林很羞怯。同学们讥笑他是校长的儿子。他形象地把自己上学的经历比作乔伊斯[2]在其小说《青年艺术家的自画像》中所描绘的地狱。那时候,他所谓的魔鬼是一个名叫卡特的男孩子。有一次,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一个名叫沃森的男孩子向卡特出卖了他。这一经历使格林受到了极大伤害。他暗示,是沃森的抛弃和卡特的戏弄激发了他要写出复仇的欲望,以证明自己不是一无是处。在《名誉领事》一书中,他再次把抛弃与出卖搭配而成的模式挖掘了出来。
和许多不幸福的孩子一样,书籍为格林提供了最初的逃避之门。格林的祖父于圣基茨去世。十几岁的时候,他酷爱维多利亚时代的英雄。那些英雄希望看到一个强健有力、四海皈依的基督教——“在公正的共和国里,”格林在《上校与敌人》一书中写道,“一个人能够随时发迹,没有人大惊小怪,也没有人无事生非。”
在其涉及拉丁美洲的八部小说之一的《名誉领事》一书中,格林主要通过对一个孤独的英国人普拉尔这一人物的描写,显露了自己的文学情趣。普拉尔也就成了我们认知格林文学情趣的主要向导。“小时候,他的父亲经常给他读英雄故事,战火中抢救伤员的故事以及奥茨上尉走进暴风雪中的故事。”格林的父亲不仅给他读这些故事,还把他对柯南·道尔[3]、切斯特顿[4]、斯蒂文森[5]的偏爱传给了他——格林能够靠这些作家为他提供“缺失的心搏和衰退的欢乐”。被强烈性欲痛苦折磨的通奸者、受手下人威胁的探险者、昏暗的马路上的阴影投下的图案——这些全都是在青少年时代的格林头脑里闪烁的幻影。
《名誉领事》中里瓦斯神父阅读的那部侦探小说对于揭示作品的意图就像《圣经》一样不容忽视。十二岁那年,格林最喜欢的小说中的人物是狄克逊·布雷特侦探,最喜欢的作家是约翰·巴肯、马乔里·鲍恩和赖德·哈格德。就像《人性的因素》里的双料间谍莫里斯·卡瑟尔一样,他也梦想过效仿“他孩提时代心目中的英雄阿伦·夸特梅因……走向这个黑暗大陆的腹地,希望能在一个无须发誓效忠就能被接受为市民的城市里找到一个永久的家。这个城市不是上帝之城的天堂,也不是马克思之城的动乱之都,而是一个名叫‘心境平静’的城市”。
于是,他动身去了哈格德[6]和亨蒂[7]笔下描写的地区。他想象着,在那些“正义共和国”之间的差别中他能够找到他自认为的另一番景观,而且确实找到了。他把这种景观通俗地戏称为“格林兰”[8]。“我只能够说,我在这块土地上度过了一生中的许多岁月。”
何为格林兰?作者宣称他不喜欢这块领土。对待他的话你无论如何认真都不为过分。那通常是一个穷乡僻壤的边远地区,到处弥漫着警察局的气息。白天,人们在阳台上喝着粉红色的杜松子酒,唯一不知忧虑的只有那些小孩子们。上帝与魔鬼兀鹫似的在界桩上方盘旋。松动的篱笆将好人与坏人隔开。
在其余生中,格林像一只绿头苍蝇一样为这一不死不活的地区所吸引。刺激他的小说家天赋的是存在于人与职务、信念与行动、不妥协的教义与妥协的对立面——怜悯、爱情、“人性的因素”之间的豁口。他相信:“一位小说家的位置是在正义与非正义、疑惑与清晰之间的边界上。”他向那个敏感的空间发出了嗡嗡声。
在格林的世界里,最容易拯救的人是那些破坏规则,因失足而出格的人。在格林兰,你可以不轻蔑权贵,但通过对权贵的怠慢你更接近了体面的状态。原因何在?在《问题的核心》结尾,一位牧师解释说:“教会知道所有教规,但它不知道一个人的心里想的什么。”格雷厄姆·格林笔下的主人公也不知道这些。他笔下的那些男男女女可能会背叛他们对天主教或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可能会背叛他们护照上的国家,但他们按照良心的要求行事,仍不失为一类较好的爱国者。“你、我和萨姆,我们都有自己的国家,”在《人性的因素》(即格林为写绑架英国外交官的故事而半道停下来的那部小说)一书中,萨拉对卡瑟尔说,“你们从没有背叛过那个国家。”
在格林兰的所有边远地区里,最具有象征性,或者说最能引起读者感情共鸣的,莫过于《名誉领事》的背景地。
“普拉尔医生很欣赏边境地区的危险。”
科连特斯内河码头坐落于四国交界处:阿根廷、巴西、乌拉圭以及“被世界抛弃的”共和国巴拉圭。四个国家都曾经处在军事独裁的统治之下。1969年,正在创作《与姨母同行》的格林接受《星期日电讯报》的委任,乘船从布宜诺斯艾利斯去亚松森。晚上,船到科连特斯只停泊半个小时,但有这半个小时也就足够了。“这个城市的气氛中有某种东西激发了我的想像力——我不知道它是什么,”据法国记者玛丽-弗朗索瓦·阿兰在《另一个人:与格雷厄姆·格林交谈》(1981)一书中透露,格林当时告诉她,“什么也看不到,只有一个小小的码头和几所房子,但却具有一种鬼鬼祟祟的魅力。”细看他本人在《逃亡之路》(1980)一书中的描述,你就能够看出格林兰与众不同的特点:“沿码头有几盏路灯,货栈外孤零零地站着一个哨兵,小公园里矗立着一座古典庙宇似的建筑,一条大河水波不兴……”眼前的景象刺入了我的想象,他写道,犹如注射了第一针麻醉药。
诚如格林所说,这部小说源于一个与本书毫不相干的梦:“我梦见了一位美国大使——女人心目中的男神,网球高手。我曾在一家酒吧里遇到过他——但我的梦中没有绑架,没有游击队,没有错认身份。没有任何东西能表明它与《名誉领事》有关联。如果说有的话,那就是:那个梦莫名其妙地在我的脑海里盘踞数月而挥之不去。就在那几个月里,查利·福特纳姆和普拉尔医生这两个人物悄悄地在我梦中微不足道的大使周围走动,最后又不声不响地清除了他。”
余下的就是格林寻找故事的背景地了。他回忆了在科连特斯度过的那半个小时,便决定返回那里。巴拉那大河旁边的那座小城吸引着他,就像那个瘦小的妓女吸引着普拉尔医生。普拉尔医生第一次见到她,是她在自己的小房间里弯腰铺床的时候。“当地有一句老话:你一旦发现了科连特斯,就一定会返回那里。”
酝酿创作《名誉领事》的时候,格林接受了一位朋友的建议:所有小说家都应当在写字台上方的墙上用图钉钉一张字条,上面写着:“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原封不动地照搬进去,这样的小说千万别写。”格林对他在科连特斯的经历所做的变通,显示了他作为小说家的写作方法——那就是,他承认,他对那些对所写的主题没有直接知识而胡编乱造的人嗤之以鼻。
据他在《逃亡之路》中所述,他在科连特斯度过了愉快的两个星期。“我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朋友们无法理解,为什么我会对一个只在船上匆匆瞥过一眼的城市感兴趣……什么也没有,他们向我保证说,科连特斯真的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然而,科连特斯并非死水一潭。第一天早上他躺在床上的时候,翻阅了当地的《海岸报》。“在重要新闻一版,我看到了和我要写的故事极其相似的内容——从科连特斯附近的一个镇子来的巴拉圭领事被误认为是巴拉圭大使而遭到绑架。绑架者要求释放的政治犯已被移交给正在阿根廷南部钓鱼度假的斯特罗斯纳将军。”
第二天,奥斯卡·马图列特神父被当地的大主教开除教籍;警方在第七步兵旅的支持下关闭了四座教堂;牧师在空无一人的教堂里做弥撒,教徒们聚集在教堂外面,打着横幅“还我们的牧师”。
第四天,格林和机场主管散步,看到两个警察守护着一具尸体。尸体上覆盖着一大张褐色的纸。先前,那位主管曾碰见过那个凶手,还对他说:“他是你的朋友。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凶手说:“他比我壮实,但我有刀子。”几天之后,天主教教堂里发现了一枚小型炸弹;一名男子开车载着妻子儿女冲出防波堤,一头扎进巴拉那河里。
这些事件中有些后来被写进了《名誉领事》里——尽管格林并没有下功夫做过调查。“我需要福特纳姆,也就是那个‘名誉领事’,去科连特斯的一家妓院里会见他未来的妻子克拉拉,但我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听说,最近的妓院也有大约六公里远。现在妓院不合法,只有一些为富人服务的私人妓院还存在。幸运的是,到达科连特斯后,我遇见了一位见多识广的英国人,福特汽车公司的代表。他告诉我说:‘那都是胡扯,这可是一个军队驻防的城市。’他领我去了那个叫作‘鲨鱼’的地方。在那里,我们看见妓院的老鸨就在外面马路上,躺在一张帆布折叠椅上打盹。”
这就是《名誉领事》的背景地。然而,他为什么非要跑到科连特斯来写,这其中又有什么样的故事呢?
绑架的想法源于格林儿时对斯蒂文森(他的远房亲戚)的崇拜,而且自他离开牛津大学以来一直在心里酝酿着。1924年,格林去法国占领下的德国领土特里尔旅行。在那里,他遭遇了一个绑架居民并把他们偷运过边界索要赎金的组织。四十五年后该组织如何又卷土重来,格林语焉不详。这正是格林的特点。他有可能掌握了这一时期(1969—1971)科连特斯邻近地区发生的好几起绑架事件的资料。
在他搬到阿根廷之前,我父亲在里约热内卢担任新闻专员。他经常邀请和蔼可亲的《巴西日报》记者费尔南多·加贝拉外出吃午餐。哪成想,那人竟是革命组织MR-8[9]的秘密成员。1969年,该组织绑架了美国大使查尔斯·埃尔布里克。
两年后,1971年1月8日,英国驻乌拉圭大使杰弗里·杰克逊爵士被图帕马罗城市游击队[10]队员绑架。格林在写给《每日电讯报》的信中否认自己在写作《名誉领事》时使用了杰弗里·杰克逊爵士的经历。“早在杰克逊爵士被绑架的大约十五个月前,我已经动笔了。”然而,格林也注意到了杰克逊爵士被绑架事件与自己小说的一些有趣的相似之处,其中包括杰克逊的天主教信仰、他对侦探小说的喜爱,以及他写给妻子的那封信。“他相信,绑架他的人中间甚至还有一位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