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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李麦所在的学校在本城也没多少人知道,学校领导班子倒是自我感觉很牛气,热衷于提升学校在全国同类院校的排名。作为全校少有的名牌大学生,刚刚进入这所学校时,他是挺有抱负的,中文系系主任对他也很热情,和他一起吃了顿饭,久久握着他的手,鼓励他要为学校带来“名校风采”,又说知道他发表过不少小说,希望他能带动学生的文学热情。他很有些激动,脸红红的,一个劲儿点头。上课不到一个月,他胸口那盆火就彻底熄了。他所教授的写作课有一大半是公文写作,连他自己都觉得枯燥乏味,更不用说听课的学生了。偶尔,他会发挥一下,讲讲文学方面的事儿,他自己是激动了,可发现学生仍旧无精打采。有一次,他在课堂上讲陀思妥耶夫斯基,一个男生懒洋洋地当堂问他,老师,你讲的什么东西死鸡啊。学生们哄堂大笑,瞅着他看他怎么回答。这些学生真是没法教了。他皱着眉,头微微上扬,看着天花板,忽而笑了,挥挥手说,我讲的就是死鸡。

系里的写作课老师不止他一个,还有一位女老师,比他长三岁。她刚见到他,就笑了,说她叫林红,“林花谢了春红”那个“林红”。你真年轻啊,她说,你今后就叫我林姐吧。他没叫她林姐,犹豫了一下,直接喊她林红。她又笑笑,露出非常白的牙齿,嘿!这么一点儿便宜都不让我占。他不知怎么,脸腾地就红了。

林红是办公室主任,就领导他一个人。林红也是外地人,和他一样住学校分配的宿舍,宿舍离学校两三公里,林红一下班就回去了。他多半不回去,办公室里有一张可折叠的简易床,白天搁在高大的书架后。林红觑他一眼,说你真努力。他又红了脸,说不是努力,宿舍里太冷清,在办公室睡,他还能看看楼下来来往往的学生,他刚离开学校,挺怀念学校生活的。好一会儿,林红说,唉,看不出你还挺怀旧的。李麦有些难为情,嬉笑道,其实是因为办公室有空调,这城市太热了!

在这城市快十年了,却还不能适应。夏天太热,冬天太冷,汽车太多,人也太多,他不时会冒出逃回老家的念头。他对女友赵南说过,有时挺想回家乡工作的,回家乡他肯定会受重视,而对于这个城市来说,他这样的大学生根本没什么稀罕。赵南听他这么说,瞥他一眼,赌气道,那你回去啊。他淡淡地笑笑,很有点儿无奈地叹口气。他确实想不大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哭着喊着非要留在这个城市呢,他甚至听师兄说,宁愿留在这儿要饭,也不回家乡。当他研究生毕业,轮到他做出决定时,很奇怪的,他也那么拼命想着留下了。他对自己说,那是因为赵南。刚在师院找到工作时,他和赵南都很兴奋。待他一算看上去不错的工资,才发现,要想在这城市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仍旧缥缈得童话一般。他越来越多地把时间投在工作上,和赵南见面开始屡屡迟到,有时候还会不由得犯迷糊。有一次,他们在影院看电影,赵南说,以后咱们每个月来看一次吧。他说了句什么,赵南不高兴地说,那我跟别人来。他懒懒地说,那好啊。后来,赵南提出分手时很伤心地回忆了这件事,说才不过看个电影,一个月一次,一年才多少钱,别人买好票请她去看她还不愿意去看,她真是太傻了。他有些茫然,心想,当时怎么会那么说呢。

和赵南分手后,李麦仍旧时常犯迷糊。最初的热情消退后,他上课时常出些纰漏。有一天上课后,门口来了个老师,问他这节课难道不是某某课吗?他说不是,是应用文写作。那老师略一沉吟,微笑着走了。他心里好笑,怎么会有这样的老师,上课都走错门。一节课讲完了,才有学生小心翼翼跟他说,老师,你讲错了,他不耐烦道,讲错什么了?学生说,讲错地方了!不知系主任怎么知道,不再顾及他名牌大学生的面子,着实说了他一顿。回到办公室,林红还没走。林红笑笑地瞅着他。

林红说,大学生,犯错了吧。

李麦说,师院里都什么老师啊?别人进错地方了他也不说一声。

林红小女孩似的捂着嘴笑。

李麦正不好受,给她这么一笑,更是烦闷,又不好说什么,只闷闷地坐着,烦躁地舔着下牙内侧那颗小刺。那颗刺越来越尖利了,他不止一次试图用手抠,可手总找不到它的方位。他此时很想伸出手指再抠一抠——林红怎么还不走?

林红说,别烦了,到我住处去。

李麦说,什么?

林红说,试试我的手艺。

林红的住处和李麦的住处同在教师小区,如果不是一片葳蕤的香樟隔着,他们可以趴在阳台上远远地打招呼。李麦还是第一次到林红住处,一进门,就问道一股似有若无的清香。屋里整洁、明亮,房间是一室一厅,厅就巴掌大小,却让林红布置得很宽松。李麦有些不自在地站在门口,林红在他腰上轻轻一推,他才走进去。他想要跟进厨房帮忙,又被林红轻轻一推。你坐客厅里看书吧。李麦并非真想进厨房,顺水推舟,就在客厅上坐了。客厅后有一个漆成乳白色的小巧的书架。李麦一看,兴奋得不得了,其中一格全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他的手指触摸着淡蓝色的书籍,在《少年》上停住了。那是他唯一没看过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多年来他一直找不到。他翻开一页,看到这么一句话:“如果你苦闷得不行,你就努力去爱一个什么人,或者爱一样什么东西,或者简直就迷上什么东西。”他举着书,拉开厨房门,辣椒刺鼻的气味扑到脸上,他咳了两声。

李麦说,唉,林红,你这儿怎么有陀思妥耶夫斯基这么多书?

林红回过头来,一大蓬白烟笼挡在他们之间。林红说,你说什么?

李麦朝她挥挥手中的书,你怎么有陀思妥耶夫斯基全部的书?

林红说,他是我最喜欢的作家。

一会儿,李麦又挥着一本书跑来了。这时林红正在煎荷包蛋,随着歘的一声响,诱人的蛋香在小小的厨房间弥漫开。

李麦说,唉,唉,林红,这些杂志上的林红是你吗?

林红回过头,脸红扑扑的,朝他微微一笑。林红说,让我想想——我和她确实很熟。

这顿饭吃得很漫长。李麦很兴奋,吃不上几口,又停下来,看着林红。

李麦说,我怎么一点儿没看出来,你这么厉害。

林红说,我怎么厉害了?不就领导你一个人嘛。

李麦说,我不是说这个,我是说,你那么喜欢陀思妥耶夫斯基,还发表过那么多小说,那些杂志都是有名的文学期刊啊。

林红撇撇嘴,慢慢地往碗里夹着菜。小说发了也就发了,没什么大不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是我个人觉得最了不起的作家,不过就看过他两部小说,最先看的是《白痴》,后来又看了《罪与罚》,之后我就把他所有能找到的书都买回来了,但再也不敢看了,写作对他来说简直是自我折磨,那种感觉真让我害怕。林红说着抬起头觑一眼客厅里的书架,一排陀思妥耶夫斯基蓝色封皮的书沐着夕阳。

李麦激动了,说你知道吗,他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他的书我差不多都看过,第一次看到的也是《白痴》。这么多年,我还是第一次碰到像你这么喜欢他的人,我们真算志同道合了。李麦脸红红的,说,我真想喝点儿酒。

林红停下筷子,脸也红红的,说我也想喝点儿酒。

李麦到楼下罗森买回四瓶啤酒。他们一面喝酒,一面说老陀,说写作,酒喝光时,天色也暗了。没有酒就如同没了润滑剂,再说老陀或者写作,就觉得干巴巴的。林红望着窗外淡淡的暮色,李麦意识到了什么,脸红了一下,站起来告辞了。

这之后他们不时会在一起吃饭,喝酒。李麦感觉从未遇上这样一个人,能够在读书、写作方面如此理解自己。他不禁心动了,他想,难道和女友分手,是为了遇见她做准备吗?她和他说过,她还没有过男朋友,或许也是为了等他?这个想法令他激动。林红喝上两口,脸就红了,眼睑都红了,目光迷离地瞅着李麦。李麦还清醒着,被她这么一看,手脚都没地方放。他又说起老陀,可林红生气了。林红说,我又不是老陀,你干吗老说他?林红也不喜欢他老说写作,说写作本来就虚空,你老说,不是更虚空吗?他不知道说什么,就慢慢地抿着酒,傻笑。林红还是不高兴,满脸红霞,嗔怪地瞅着他,说你也说句话呀,怎么一个人喝上了。李麦尴尬地笑笑,说什么呢?李红说,我做了这么多菜,你就说说这些菜也行呀。李麦低头看看满桌子的菜,抬起头盯着林红看。林红相貌很一般,又不懂得打扮,和赵南没法比。想到赵南,李麦心里疼了一下。

李麦的冲动来得很突然,他说,林红你知道吗?我从小就想找个会做很多菜的老婆。

林红微微张大嘴,脸红得更透了,眼白好像都带上了一丝丝红色。林红站起来,离开桌子一段距离,说,你瞎说什么!

李麦愣了一下,说你别乱想,我不是那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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