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诚蛮有兴致地回头,探究看他:“下去看看?”
那人不动声色靠了回去,懒散道:“不去。”
小诚淡淡一笑,知道他是不想凑这个热闹,自己向来也不好这个,于是便也在车里观望。
霍皙收了名片,朝程聪抱歉一笑:“谢谢,但是我没有名片。”
“没事儿,来日方长,以后你就知道我了。”程聪笑眯眯摆手,往后退了一步,大度表示自己不介意。
天要下雨了,程聪催她:“今天真是不好意思,耽误你了。”
霍皙升上车窗,礼貌跟程聪点了点头,驱车离开。
程聪在原地一直目送霍皙离开,半晌又摇头晃脑的往自己车上走。
小诚问:“怎么着了?”
程聪叹气:“我还以为是武杨呢,结果是武杨一朋友,那一露脸,咱简直太露怯了,话都不会说了,你没瞧见,那皮肤,那脸,那身段儿……”
小诚笑着啐他:“人家车窗降了一半儿你就能看出身材?甭扯瞎话了,是蓓蓓吧。”
说完,小诚琢磨琢磨觉着不对劲儿。
程聪认识蓓蓓,要真是她,不会露出刚才那个惊讶表情。
他问他:“你真不认识?”
程聪信誓旦旦:“真不认识,从来没见过,刚才那漂移你也看见了,蓓蓓哪会这个,武杨厉害啊,不声不响就能认识这么号儿人物,对了,那姑娘姓什么来着……”
想了半天,程聪一拍方向盘:“对!姓霍!”
他声音很大,好像车厢里都有回音,这一嗓子下去,车里忽然变得非常安静,谁都没有再说话。
可是程聪却兴奋起来,嚷嚷着要给武杨打电话问个明白。
小诚不疾不徐地劝:“改天吧,他今天晚上好像有任务,不方便接。”
说完,小诚手机震动了两下,是信息回复,他看一眼,又无声无息的按掉。
程聪那阵儿兴奋劲过去了,才想起来后排的人。他回头看了一眼,挠挠头。
“哥,我这一路上这脑子光想别的了,忘了问了,给你送哪儿去?”
后排的男人大半个身体处在漆黑昏暗的光线里,看不清表情,但是能听到他的声音。
“回大院。”
“不回家?”
“临走的时候把车扔礼堂后面了。”
“成嘞。”
不知为什么,程聪对这人总是带着敬畏,那眼里看他时的尊重,更像是一种小辈对长辈的顺从,那是只有打心眼儿里服气时才会有的神情,
车子一路飞驰,最后停在了大院几十米处的路边,程聪机灵的下车去后排开门,小诚也跟下来。
“你等等,我跟你一起回去。”
总后大院的路灯下,宾利里一前一后下来俩人,使得整晚窝在车里看不清面容的男人,这才彻底暴露在灯光下。
先从副驾驶下来的这个,宁小诚,穿着灰色圆领的线衫,一个美国很小众的休闲品牌,一条米色休闲裤,脚上是TODS的经典款式。那是一身气质很温和随意的穿着,仔细看他,嘴角还似乎总是向上翘,挂着浅淡笑意的。
而从后排下来的这个——
先是一双黑色皮鞋,质地细腻的小牛皮,上头没有任何金属装饰。
然后是熨的笔直的西裤,白衬衫,一身蛮普通的装扮,唯独腰间那条皮带低调了些,是部队常服统一配发的07式。
那是张清隽斯文的面孔,不动声色的时候,静的就像一潭水,可他一旦动了什么歪心思,那眼里深不可测的精光就乍了出来。
带着点顽劣,又带着点孩子似的稚气。
他眉毛很浓,是很英挺的剑眉,思考什么的时候嘴唇会抿的很紧,曾经有人说,他天生就是一张寡情的脸,冷静,认真,又好像什么事儿都不放在心上。
比如像现在,他靠在路灯杆子上,眼里盯着大院门口某个空旷的地方,嘴里含着烟,衬衫袖子被他卷了几下窝在手肘位置,很心不在焉。
他问:“门口剃头那老潘,走了?”
小诚点头:“走了,等了你两个多小时。”
他沉默抽烟,不再说话了。
他不说话的时候,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小诚望着他,想了几秒,叫他的名字。
“斯亮?”
他偏头看他,眼神平静无波。
小诚狠下心,终于开口:“今天武杨车里那人应该是……”
他叼着烟,仰头喷出淡淡白色烟雾,平静说:“霍皙。”
小诚惊愕,不可思议地看着他:“你找人盯她?”
沈斯亮忽然笑了,笑的有点痞气,有点嚣张,可那笑意是未及眼底的。
他跟小诚说,你信不信,有个人,她一出现,不用露脸,不用说话,只要在你方圆百里,你看她一眼,就能知道她是谁?
好像她身体的每一寸都在你心里,你比她,都要熟悉她自己,
小诚愕然醒悟。
他说的是。
在车里,霍皙伸手接程聪名片那一瞬间。
他和他无声对视,眼神里有着不为一件事却又十分相同的无奈茫然。
为女人,为爱情,也为自己。
这是宁小诚。
一个妥帖细致,温文尔雅,事事于无形的人。
也是一个对自己茫然,却把别人看的透彻清醒的男人。
这是沈斯亮。
一个深沉精明,斯文内敛,事事要张狂的人。
也是一个和霍皙有着深仇大恨,更是爱霍皙爱到骨血里的男人。
说起他们两个,那是儿时在这一片叱咤风云的人物。也曾是这高墙后面的一方天地里,众多孩子心中的传奇。
早年间,这一带往西驻守的部队大院很多,海军的,空军的,一师的,其中,以他们后勤这帮人最为出名,为此,民间还流传着一句谚语。
玉渊潭,门朝北,不出流氓,出土匪。
他们打架,无畏,还没院子里杨树苗儿高的时候就敢开汽车连的绿卡车威风凛凛,他们仗义,胆大,热血,重感情。
他们看起来正直,坦荡,充满男子汉气概,可是他们也坏,心眼儿也多,坑起人来毫不手软,那种坏是骨子里的坏,是满不在乎,不不计后果的那种坏。
他们的光荣事迹被很多人知晓,也在后来被人乐道。
他们极具煽动能力,往往是引发事情的开端,他们在这院儿里发动纷争,引起动荡,事情被挑起来,变得不可收拾的时候,偏偏这两个人又置身事外,好像一切与他们无关。
兄弟两个勾肩搭背站在外头,就那么笑嘻嘻地看着,眼睛里透着狡黠的光。
后来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再提起小诚和斯亮,同龄的孩子都会极为得意地说,那是我哥,我们一块儿穿着开裆裤长大的亲哥。
有人说,这俩孩子,别看平常不声不响,实际上,那骨子里,忒精明。年纪不大,可笼络人心,大势所趋那一套,其实看的比谁都透。
再后来,人家读了高中,上了大学。沈斯亮和宁小诚又成了这不大的地方里,最给爹妈长脸的人。
一个去国外念了MF全额奖学金,一个去了南京读军校。
有外人眼红他们兄弟感情等着看他们笑话,把话说的阴阳怪气。
都不是当初的小孩儿了,其实谁跟谁当朋友,心里都有数着呢,以前他们横,是仗着一个院儿里住着,合起伙来 欺负人。
现在分开了,作鸟兽散,人情世故,社会险恶,不定变成什么样儿了,到时候你且看着,这帮人,还敢不敢像当初那么嚣张。
话传到沈斯亮耳朵里,人家也只是微微一笑,什么也不说。
只等四年以后,宁小诚学成回国,瞅准了房地产和风险基金,给人家做投资顾问,干了两年攒了点钱,手里有了资本,就自己下海做起了生意。沈斯亮在南京读的是国际关系学院,学的又是重点专业,回来了自然要干老本行。
两人归京,又联络上了这四年一直没彻底断了联系的朋友武杨,三个人,这下才算是彻底凑齐了。
今天是沈斯亮出差回来的日子,本该说好是小诚去接的,结果路上遇见程聪,小诚犯懒,便让他开着车,一道去了机场,只是没想到,中途出了这样一个意外。
小诚最是了解沈斯亮的。
从他看见霍皙回来那一刻起,一言不发那样子,他就知道,他一准儿是憋着什么坏呢。
俩人沿着大院的林荫道走着,慢悠悠的,像是散步。
小诚劝他:“得饶人处且饶人吧,她这三年过的不易。”
沈斯亮反问他:“你怎么知道她过的不易?”
小诚大他一岁,对他话中明显的挑衅视而不见,反而包容笑了笑:“对,我不知道,你应该比我知道的清楚。”
十一点多,除了路灯,哪里都是黑漆漆的,偶尔有警卫巡查,碰上他们用手电照了照,沈斯亮不耐烦抬眼看过去,人家认出来,迅速收了手电。
小诚跟对方蛮有礼貌:“车在礼堂,拿了马上就走,给你们添麻烦了。”
带队的排长认识俩人,在这院儿里住的时间比他们这些人都长,赶紧说了句不要紧。
在外头折腾了半个月,车马劳顿,沈斯亮精神确实是有点不太好。他一只手勾着行李箱,脖子往后仰了仰。
这是沈斯亮累极的状态,他一累,就不爱说话。
等那一队警卫走远了,小诚才又开口道:“我估计武杨今天没答应程聪这局应该是去接霍皙了,不是冲你,要不就是蓓蓓没办法了才找的他,你别……”
“我知道。”沈斯亮说。“他本来也不太爱程聪那帮人在一块儿,我没多想。”
“那就行。”
礼堂广场外停了不少车,路灯一照,很亮堂。宁小诚跟他在里头绕了两步,走到沈斯亮车前。
他的车是很低调很大众的款式,黑色奥迪,沈斯亮打开后备箱把行李扔进去,拎了两瓶矿泉水。
水是车上常年备着的,国外进口来的拓地,价格昂贵,沈斯亮这人对随身用的东西一直有种变态的专一和热衷,也很讲究,牌子从不轻易更换。
沈斯亮拧开瓶盖灌了两口,半晌,才靠在后备箱上低低叫了宁小诚一声。
“小诚。”
“嗯?”
“当初……你们是不是觉着我对她做的挺过的。”
过吗?能不过吗。
一个刚刚大四的姑娘,二十出头,好端端的,硬是被他逼的退学离开了北京,在外风雨漂泊三年,无人敢问生死,如今回来还得胆战心惊,不敢让他知道。
可是要说过分,倒也不过分。
好歹,那是一条人命。
宁小诚张了张嘴,却又什么都说不出来。那是人家两个人之间的事,外人,关系再怎么近也是插不进手的。
沈斯亮温吞拧上瓶盖:“她之前给我打过电话。”
小诚诧异:“什么时候?”
“半个月前吧……”沈斯亮微微蹙起眉,好像在回忆:“接起来,没人说话。”
那天他刚上班,在办公室屁股还没坐热就通知要出差,他站起来往外走,手机扔在桌上,回来的时候屏幕正好亮着,一串他不认识的生号。
想了想,还是接了。
那边没人说话,他喂了两声,电话就挂了。
小诚不置可否:“你怎么知道是她?万一打错了呢。”
“不可能。”沈斯亮蛮嘲讽:“打了电话又不敢出声,这事就她能干出来。”
“不管怎么说,就一句话。”宁小诚打开他递给自己的那瓶水,仰头也灌了一口,舔舔嘴唇:“二朵挺怕你,这个坎儿,你能过去,皆大欢喜。”
“你过不去,也一个人挺着,别得不偿失。”
他是告诉他,也是威胁他,别乱来。
沈斯亮紧紧盯着他,眼里温度骤降,宁小诚也毫不躲闪的和他对视,气氛忽然变得很冷。
一秒,
两秒,
三秒。
沈斯亮忽然笑了,他点点头,眼神和缓几分:“我知道了。”
他说他知道了,就是真听进去放在心上了。宁小诚也笑,拍拍他的肩膀:“回去吧,明天有空儿了,约上武杨,一起吃顿饭,也好长时间没聚了。”
“下周吧,这周有个会,得开几天。”
“什么会?”
“我也不知道,关于国际安全方面的吧,老刘也在受邀之列,得发言。”
沈斯亮从南京毕业以后,一直在外事局的二处工作,老刘是他的直属领导,也算是他们半个长辈。
宁小诚知道他忙,点头应下了。
沈斯亮上了车,隔着车窗,宁小诚叫住他:“你最近跟那谁……”
沈斯亮装傻:“谁?”
又将他。
宁小诚不吃他这一套:“别打马虎眼,就说有没有吧。”
沈斯亮倒车:“八字没一撇的事儿,甭听人瞎传。”
宁小诚踢了他车屁股一脚,笑骂他:“滚吧!”
沈斯亮一个人开着车,出了大门,他开始漫无目的在街上乱转,绕了一大圈,最后还是把车停在了原点。
已是深夜。
街上空旷无人,偶尔有过往的出租车开过,呼啸着带起一阵风。
沈斯亮点了根烟,渐渐望着街对面那一幢幢灰色家属楼出了神。
霍皙这一夜睡得都不安稳。
一闭上眼,梦里那些人和事不停在脑海里回放,折磨的人浑浑噩噩,筋疲力尽。
早上六点,她蜷缩着在被窝里醒来,一摸鼻尖,冰凉。已经开春,城里早就停了供暖,又是老房子,常年没人住,一说话,屋里都有回音。
她在被窝里搓了搓脸,想赖床,等了几秒,还是一个猛子坐起来。
今天是去报社报道的日子,不能迟到。
她当年离开北京的时候,大学还没毕业,但是之前学校组织的招聘会上,霍皙已经提前跟一家报社签了合同。
三年期限,双方见她辍学,想解约,可是又舍不得那笔违约金,思来想去,干脆给她发配到了下属杂志期刊做记者,月薪非常少。
那是个地理杂志的风景摄制组,杂志每季度出一本,因为经费紧张,一次采风往往要拍够一年的素材。霍皙吃苦耐劳,跟着摄制组什么地方都去,一干就是三年,三年期满,本来打算不再续约,恰逢她要回北京,杂志社的领导私下里找她谈话,问她愿不愿意去总部报社工作。
杂志社的领导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儿,早年从报社退休又返聘的,干新闻这行四十多年,很有眼光,也很严厉,霍皙虽然学历是个硬伤,但是好在工作能力不差,有股子韧劲,老头儿挺喜欢她,便在一次去北京出差的时候跟报社主编提了一嘴。
报社正是缺人的时候,用谁都是用,老头儿在这行里挺有威望,主编当卖他一个人情,就同意了。
虽然是个实习编辑,工资不高,可总算是在北京给自己找了个落脚的地方不是?
霍皙叠好被子起床,路过镜子,她无意瞥了自己一眼,忽然,就惆怅叹了口气。
在外头混了三年,人都混糙了。
她收拾停当,拎包下楼,走出单元门,暴露在阳光下,于是便彻底呈现在众人眼中。
有人从食堂回来,路过家属楼门前,惊喜叫她:“霍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