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梦在殷商时代确实已经出现了一种政治化的倾向,这在高宗梦傅说的故事中就能体现。汉代司马迁在《史记·殷本纪》中记载:“武丁夜梦得圣人,名曰说,以梦所见,视群臣百吏,皆非也。于是乃使百工营求之野,得说于傅险中。是时说为胥靡,筑于傅险,见于武丁。武丁曰‘是也’。得而与语,果圣人,举以为相,殷国大治。”这个故事的大意是:高宗(武丁)继承盘庚帝位,结束为期三年的守丧之后,依然默不言政。于是,群臣进谏,但是武丁说自己的道德修养还不够,正在默默地思考治国之道。思考的结果,据说是武丁做了一个非常特别的梦——上帝赐给了他一位贤德的辅臣。于是武丁根据梦中这位大臣的貌象,派人四处去寻找,后来在傅岩发现了一个奴隶叫傅说和梦中的大臣非常的像。于是武丁就把傅说立为了国相。这个故事不仅出现在《史记》之中,在《尚书·说命上》、《国语·楚语》、《史记·殷本纪》和《帝王世纪》中都有记载,这些可以证明这件事在当时是具有轰动效应的。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个梦很可能是高宗为了破格用人而杜撰出来的。明代的杨慎就曾指出,武丁(高宗)曾避隐于乡野而后即位,他在民间已经得知了傅说的才能,但是,如果把他举任为国家的宰辅,臣民们可能不会轻易听从他的指使。因此,武丁用占梦告诉天下,这是圣人的“神道设教”。但是,无论如何,一国之君借用“梦”的预示来选拔良材,这也体现出了殷商时代对于梦的信奉。
从一些史料和考古发现之中不难看出,在殷商时代主要使用的占梦方法有两种。第一种就是在前面讲述的武丁选贤臣的故事中的直接法,即将梦象直接和现实生活中的人事一一对应。另外一种就是借助占龟(龟卜)的方法来占梦。龟卜占梦之时,首先要在龟壳上刻上种种卜辞,内容也涉及人物、牲兽、山川、草木、天象等。占梦之时根据抽取的卜辞来对梦象进行解释。龟卜占梦法可以根据卜辞内容以及兆纹的形状、方向来对梦象进行解释,这就将梦象解释的范围扩大了。在殷商时代的实际解梦活动之中,人们往往将直接解释梦象和龟卜交叉起来使用,如果遇到了可以直接解释的梦象,就用一一对应法;如果是没有办法直接解释的梦象,就采用龟卜法来进行。但是,在大量的占梦事例之中可以看出,殷人主要使用的还是一一对应的直接解释法来占梦。此外,殷人占梦,除了运用甲骨占卜的方法以外,也有用蓍草占筮方法。根据《周礼·春官大卜》之中描述的,“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赞三兆三易三梦之占”。可见,对殷商时代的人来说,他们更重看占卜。因此,殷商时代的占梦,是以占卜为主的。
周代占梦活动的发展
在殷周时代,虽然国家大事都须先占卜而后定,但是殷人占梦之中的政治功能还并不突出。但是周代,凡是有关政事的占梦,必召太子前来,占梦需要在神圣的明堂,占为吉梦,更要向上苍神明膜拜,以感谢上苍的保佑。可见占梦在当时不仅具有了政治色彩,还较殷商时代更加的受到重视。占梦活动的方式到了周代,则发展成为了龟占、易占、占梦三者相参的形式,其功能都是“以观国家之吉凶,以诏救政”,并且采取“吉则为,否则止”的态度,对占出的凶兆采取一些补救的措施。
在《周礼》之中就对周代的占梦活动做出了记载,其中值得注意的就是周代的“致梦”、“觭梦”、“咸陟”这“三梦之法”了。这三种方法指的就是在占梦之中利用龟卜来取兆的具体方法。虽然“三梦之法”是得梦之法,但是《周礼》当中也对做梦之后作出吉凶预测的方式加以了说明。在《周礼》论及“三梦之法”以后,又说道:“其经运十,其别几十。”元代的郑愕曾经对此作出了比较恰当的解释,他说道:“十运者,梦之运变也。精神之运,心术之动,然后见于梦。”意思是指如果有一种占梦方法,梦象就会出现几种不同的情况;如果有十种占梦方法,就会出现几十种不同的情况。占梦的方法是有限的,但是其变化的情况却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占梦之时需要选择哪种占梦方法,是要根据精神、生理、心理等不同的境况而定。
除了灵活地选择占梦的方式,周代人还将地面气候、天上日月星辰的变化运用到了占梦活动之中。由于这种占梦法涉及到了阴阳五行、日月星辰的变化,因此学问十分的高深,并非一般解梦之人可以应用。由此可见,周代占梦活动所采用的方法比殷商时代又有了新的发展。
除了占梦的方式演变的更加复杂,周代占梦活动中的政治色彩则也比殷商时代更加的浓厚了。在周人灭殷的过程中,梦的传说和占梦活动就极为频繁了,这些也都具有非常明显的政治意义。在《尚书·太誓》中记载的武王伐纣之时就在其誓词中说:“朕梦协联卜,袭于休祥,戎商必克。”意思是说,我的梦象同我的卜筮一致,都是大吉大利,我们一定能攻克商都。而在《帝王世纪》中曾经记载:文王曾经梦见自己“日月着其身”。在这个梦境之中,日月象征着天帝,而“日月着其身”则预示了文王受命于天。在《逸周书·成寤解》中记载的周武王母亲太姒所做的梦,则更具体、形象:“太姒(武王母)梦商之庭产棘,太子发(武王)取周庭之梓,树之于阙间,梓化为松、柏、棫、柞。寤觉以告文王,文王乃与太子发占于明堂,王及太子发并拜吉梦,受商之大命于皇天上帝。”故事中提到的“棘”属于灌木,生在商庭,即代表了殷商。而梓为乔木,既在周庭,即代表了周人。周庭之梓被移到商庭的棘间,并化为松、柏、棫。柞之类的大树,其象征意义就十分明显了。所以,他们认为这是皇天上帝把“商之大命”给予周人。
可见,周代的占梦已经成为了一种政治舆论的工具,这也不可避免地包含着虚构的内容。但我们也能从中看出,在这个梦例之中,虽然文王父子一起将此梦“占于明堂”,文中既没有说是进行占卜,也没说是占筮,而直接就占出了是个吉梦,我们据此推测,他们很可能已经运用了象征法的手段来释梦。梦境之中的商庭产棘,呈现出一片荒芜景象,这是商朝已日薄西山、气息奄奄的象征。而太子发取周庭的梓树种植在宫阙间却化为了松树、柏树、柞树这些常青之树,呈现出了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周人将此象征为周庭将在太子发手中“受商之大命于皇天上帝”。可见周人当时已经懂得利用象征占梦法进行占梦了,而在《斯干》、《无羊》之中所述的梦例、占法也与其有一脉相承之处,我们不得不说这是周人对占梦术的一种发展。除此以外,占梦在周人生活中已经占有了极其重要的地位,而作为统治者,周王对梦的态度,似乎比殷王更加的严肃和敬畏。
周代的占梦之官
周人十分重视占梦活动,他们不但配备了专职的占梦之官,而且设置有专门的占梦机构,甚至还有着一套讲究的占梦制度。在《诗经·小雅·正月》中曰:“召彼故老,讯之占梦。”这表现的就是周王召人为他占梦的情节。“故老”可能指的就是太卜,也可能是那些深知世故的官员,占梦即占梦官。在《小雅·斯干》之中也说道,“大人占之:维熊维罴,男子之祥;维虺维蛇,女子之祥。”这里说的是占梦官为天子占梦,所谓“大人”即占梦官,意思是指:王妃梦见熊罴是生男的吉兆,梦见虺蛇则是生女的吉兆。
按《周礼》中的的官制,太卜是周王占卜事务的总管,他领导着一个编制七十八人的庞大机构,主要执掌有关龟占、易占、占梦的“三兆之法”、“三易之法”和“三梦之法”,包括如何致梦、如何占梦等程序。占梦官的机构有中士和史官二人、徒役四人,具体进行占梦。《小雅·斯干》有“大人占之”一说,因此很多人认为其中的“大人”就是对占梦官的尊称。实际上,周代的占梦官在每年的年末,还有着“献吉梦”和“赠恶梦”的职责,除此以外,“掌其岁时,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也是他们的重要任务。我们也可以据此推测,占梦官们的占梦活动也利用了当时观测出的天象知识。
周代的占梦官还将梦分为了六大类,在《周礼·春官》之中记载:“占梦(官)……占六梦之吉凶。一曰正梦,二曰噩梦,三曰思梦,四曰寤梦,五曰喜梦,六曰惧梦。”《周礼》之中的这种分类,是按照梦的内容以及其心理特征作为标准的。其中的“正梦”指的是自然的普通之梦;“噩梦”指的是恶梦;“寤梦”指的是醒着时的白日梦;“思梦”指的是梦中有思虑的活动;“喜梦”、“惧梦”则都指的是有有惊奇也有欢喜的梦。周代的占梦官将梦做出了如上分类,是有其理由的,这和占梦的经验有着密切的联系。占梦讲求的是无占不验,因此如果一成不变的坚持原有的占法是很难应验的。为了使占梦更加准确,占梦官们就会在占梦活动之中结合梦者当时的情形和心理状况来释梦。这样按照梦的内容和人的心理状况就被占梦官们当做了区分梦之类别的工具。
周代的占梦活动,比殷商时代更加严肃。占梦活动也往往会遵循一定的程序来进行。根据《逸周书》和《庄子》提供的材料,凡王室成员之梦,似必须按程序报告:
《程寤解》:“太姒有梦,寐觉以告文王。”
《文儆解》:“惟文王告梦”,“诏太子发”,“诏有司”。
《寤儆解》:“惟四月朔,王告(梦),儆召周公旦。”
《武儆解》:“惟十月(有)二祀(年)四月,王告梦。”
《史记解》:“惟正月,王在成周,(宿惊梦),昧召三公,左史、戎夫。”
《田子方》:“文王于臧梦一丈夫钓,明旦属(嘱)大夫。”
以上文献资料之中的告梦者有太姒、文王、武王,被告者有文王、武王、周公、三公、左史、有司等。左史、有司当是太卜、占梦所属的官员。虽然周王是否每梦必告、凡梦必占,还不大清楚,但是事关重大的事件,则必定会非告不可、非占不可。不仅周天子热衷于占梦,这一占卜形式也逐渐被民间所接受了。《小雅·无羊》记载:“梦见水中有好多鱼,是丰年有余的象征,梦见绘有龟蛇和鸟隼的旗帜,则是家中人丁兴旺的征兆。”由此可见,当时上自天子,下至普通的民众,都很热衷和信赖占梦。
外国古人的解梦观
与中国古代人探求梦境的行为相同,很多外国古人也有着探梦的历史,他们也因此形成了各异的解梦观。
巴比伦和亚述人的解梦观认为:恶魔和死者的灵魂会在梦中给人带来恶劣的骚扰,庙里的祭司可以在巴比伦的梦女神曼缪的协助下,使用法术击溃这些试图骚扰的魔鬼。
埃及人的解梦观则不同于巴比伦或亚述人将梦境看做魔鬼的降临,而与之相反,埃及人认为梦是神明带来的信息。在梦境中,神灵扮演三种角色,他们或向做梦者即将遇到的危险加以警示,或解答做梦者内心的疑问,或让做梦者在梦中忏悔赎罪。古希腊人最早认为梦是由于“梦人”以神或者鬼的形态来造访处于熟睡中的人所产生的。古希腊人认为,求梦者在神庙之中睡觉就会在梦中得到神明的指示。但是,随着这种指示的较少出现,解梦祭司的角色就变得越来越重要了,这些人通常会将梦境的内容加以引申,从而给人们带来忠告。
淡出庙堂来到人间——春秋战国的梦文化
在商周时代,由于占梦主要服务于龟卜,所以其自身还缺乏独立性。但到了春秋战国以后,占梦活动就有了新的发展和变化,也逐渐地走出皇宫庙堂,来到了平常生活之中。这也是占梦活动世俗化的重要一步。
春秋战国时代占梦活动的新变化
在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周天子王权的沦落,周天子的地位也不断地下降,神权的权威也日益削弱。在这时,人们已经很少再梦见诸如“上帝”之类的神了,出现在人们脑海中的大多是一些亲近了和平民化了的“祖先的神灵”。但是,神权权威的下降并不能扑灭人们对占梦的热情,只能让占梦这种活动在士庶之间焕发新的生机,而活跃在政治舞台上的各国的诸侯自然也有着占梦的习惯。根据《左传》、《国语》以及《史记》等史书之中的材料,这时诸侯们占梦的内容,主要有战争、祭祀、君位继承、彼此往来和个人祸福生死等,可见这些内容已经远远超出了政治性占梦的范围。战国时期,由于人的作用得到了充分的显示,无神论也空前活跃,这也使得占梦在上层统治阶级中的市场逐渐缩小。
值得注意的还有一点,在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官制中,我们已找不到占梦的名号。各国诸侯以及其臣僚们的梦,大多数都是由官吏来占释。如鲁国的梓慎占星(占梦)、秦国的吏敦、卫国的胥靡赦等,他们一方面记言书事,同时主持占卜,包括占梦。这一时期,虽没有了专职负责占梦的官员,但是诸侯的梦则可以让朝中有知识的大臣、贵族们占卜,同时人们也可以根据自身的经验自占其梦。由于占梦正由官方的神道迷信活动逐渐的走向世俗化,因此在这一时期,民间也有一些既非政府官员又非巫觋之流的占梦家。
依旧带有政治色彩的解梦
虽然占梦活动在春秋时期家国大事上的重要性较商周时代有所降低,但其还是在社会政治活动中产生着相当大的影响,一些诸侯国之间邦交、战争、国家政权巩固、国家管理等领域之内的事件还是要通过占梦的方式进行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