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一步讨论之前,我最好解释一下我跟着拉杰调查蒂姆事件的原因——如果那真的是事故的话。第一,剩余类小组应该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更详尽的记录,尤其是刑事案件。这话听上去是为他人着想,可事实上我主动为大家介绍背景是出于私心。卡米拉说我很单纯,世上还有其他许多我不知道的事情。她说的“其他”是指除数学外的一切。约什不同意这个说法,他认为世上的一切都需用到数学,数学甚至可以说是万物之本。
约什教我数学,而卡米拉则教我怎样生活。照她的意思,我应该学习一切不具备逻辑性的知识。比如我的脑袋明明不是红色,只有发色是红的,而不是整个头部,为什么我还是被人叫作“红脑袋”。其实我的头发也并不是红色,而是橘红色。我上网查过色谱,对比了一下我头发的颜色,一点也不红。想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意思,查查“浅粉色”就行了,它的十六进制代码是##FFA07A,根本就不是红色。
又比如说,我的皮肤明明黄中带粉,布满黄褐色雀斑,为什么要说我的肤色是“白色”而不是“斑点色”呢?
就这样,我开始研究肤色。我研究得越深入,反而越困惑。就拿上尉杰米尔·布朗来说吧,人家说他是“黑”人,但拉杰的肤色比上尉的深得多,可没人管他叫“黑”人。拉杰黑成那样,跑得大汗淋漓你也看不出他脸上有油光。不过大家从来不给他起外号,连“印度人”都不说。
按理说,他应该被称作“印第安人”,但你不能那么叫他,因为南方乡下佬是这么叫美洲原住民的。除了我的朋友玛娜,她说她不喜欢被人叫作“美国土著”。她喜欢别人叫她“纳瓦霍人”,尽管只有她母亲是纳瓦霍族人。我不知道该如何称呼她的父亲,他是新墨西哥人,可我见过玛娜的T恤上印着“既不新,也非墨西哥”。
说起没有逻辑性的事物,那就要数性这个东西了。我在书上读到过,但它对我没什么吸引力,一点都没有。可是为什么我还老想着它?还老做这样的梦?这实在是太不合逻辑了。
不过,性明摆着跟体操大同小异。我看过卡米拉那本《爱经》。高中的时候我上过体操课,因此以我的柔韧性,也许除了那个叫作“凯旋门”姿势,完成其他姿势根本不成问题。为什么会这样?体操课就够让人头疼的了,可是所有新生都要上,连女生也要上。也许我们现在就该为了成熟的那一天做准备。卡米拉不愿解释,只说等我满了十六岁,就什么都明白了。
可为什么现在我还不算“够年龄”呢?我的胸部发育了啊。我的胸比索尼娅的大,不过当然没有海伦的那么大。可海伦似乎只喜欢数学和挣钱,对性没多大兴趣。索尼娅倒是颇有兴趣。她离开之前,我们总是在讨论性,不过她跟我一样,还什么也没试过——反正没动过真格儿的,尽管她年纪已经够大了。
索尼娅说首先必须要结婚。在我看来,这是她那个信基督的父亲对她说的话。但也有可能是她从那个内布拉斯加伪君子身上总结出来的经验。不过,要是我们只能通过结婚来学习关于性的知识,我们又能学到什么呢?
我敢肯定拉杰能教我们。他总被围绕着莺莺燕燕时刻围绕着,但每次我问那些女孩们和拉杰发生关系是什么感觉,她们总是笑而不语。想必拉杰定精于此道。也许他在印度上幼儿园时,老师们把《爱经》作为教材使用,不过对此他从来闭口不谈。
何况他也做不出什么来。反正不会和我们做,这是肯定的。剩余类小组就像一个大家庭,他就像我们的兄弟。因此和他发生关系有悖道德,卡米拉说过那可不是什么好事。我嘛,我一个兄弟也没有,所以我也不清楚。
卡米拉看来想必是喜欢发生关系的。我与她和约什同住的时候,能听见她的声音透过墙壁传来,哪怕那栋房子的墙厚得跟堡垒一样。
好吧,卡米拉,如果你正在读我写的东西,我向你保证不会实践《爱经》——不过,是你说要是我想解决所有问题的话,我就应该学着留心一切的。在数学上我已经所向披靡,但我还应该多学学生活中除开数学以外的东西。
当然啦,她的结论所依据的唯一一个例证就是我在所谓“新手谋杀案”中的表现。那时我冒着生命危险去救索尼娅,可卡米拉说那根本没有必要。我试图争辩说我们破获了那桩案子,但卡米拉只说在这个世界上我要学的还有很多。
也许我的确要继续学习,不过自从那次之后,布朗上尉已经就其他四件案子寻求过我们的帮助了。他管我们叫“罗斯蒙特搜救组”。这是他个人的叫法,而我们真正的名称是“罗斯蒙特剩余类小组”。我试着跟他解释什么叫作剩余类,可他只是翻了翻他的棕眼睛,对此嗤之以鼻。
我倒是能明白为什么他叫我们“搜救组”。我们协助过的其中两件案子都是搜救工作,我们运用数学方法制定出了正确的搜寻方案。一次是搜索一个绑架自己幼子的父亲,另一次是寻找在校园后的树林中与野餐的父母失散了的两岁小孩。毫无疑问,最终都是靠着希斯克利夫的鼻子才找到了他们。
大多数时候玩儿侦探游戏还是很有趣的,但在那四起案件中,我们找的可不是像连环杀人凶手纳米德那样危险的人物。不过由于蒂姆的车技高超,不可能发生那样的车祸,因此拉杰才怀疑我们面对的是一桩谋杀案。
卡米拉说当一名侦探可不是在玩游戏,因此我们必须多加小心。可约什又老说数学就是游戏,要是我们束手束脚,那就永远也得不出任何重要结论。因此,我想谋杀案也是一样,这也是我跟着拉杰来到印第安尖叉汽车竞速场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