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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如果我笔下的艾略特·坦普尔顿让读者认为是个卑鄙小人,那我着实冤枉他了。

从某方面来说,法国人会用“serviable”来形容他,不过据我所知,英语里找不到对应的词。词典里倒有“serviceable”这个词,这个词在古义中是“乐于助人”“友善”的意思。这正是艾略特的为人。他十分慷慨,虽然在早年他买花、买糖果给熟人的举动或被诟病为别有用心,现在继续这么做已无必要,但他仍然照做不误,而且乐此不疲。他热情好客,家里的厨子能跟巴黎任何厨师媲美,到他家吃饭保管能吃上最早的时鲜美味。他家的酒更能证明他是品酒的行家。没错,他的客人都是根据他们的社会地位而定,并不一定得到志趣相投的伙伴,不过,他至少会邀请一两个能说会道的客人,所以他的宴会上几乎从来不缺少好玩的东西。人们总在背后笑他,说他是个龌龊的势利小人,但每次收到邀请的时候,都会屁颠屁颠地前往。他的法语非常流利,语法没问题,口音也很完美。他花了很大的气力学习像英国人一样说英语,你得有一对非常灵敏的耳朵,才能偶尔听出他的美国腔。只要你设法不让他谈论公爵和公爵夫人的话题,他绝对是个非常健谈的人,但即使谈到这类人,特别是他跟你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也能把你逗乐,反正他的地位已经不容置疑了。他说话刻薄,却能逗人发笑,那些达官贵人的流言蜚语都会传到他的耳朵里。我从他那里听来了很多八卦消息,比如某某公主最后一个孩子的父亲是谁,某某侯爵的情人又是谁。照我说就连马塞尔·普鲁斯特也不如艾略特·坦普尔顿那么了解上层社会的逸闻趣事。

我在巴黎的时候,经常跟他一起吃午饭,有时在他的公寓里,有时在餐馆里。我喜欢逛古董店,偶尔也会买一两件东西,但更多时候只是看看,艾略特很喜欢陪我去。他懂行,而且真心喜欢漂亮的艺术品。我想巴黎的古玩店就没有一家他不知道的,而且他跟老板也混得很熟。这家伙喜欢讨价还价,我们出发的时候,他都会跟我说:“如果你真想买什么东西,自己不要开口。给我使个眼色,余下的交给我就行了。”

他最开心的事情是帮我买一件我喜欢的东西,只需原价的一半。看他杀价也是件乐事。他会软硬兼施,先是争执,然后连哄带骗,发一通脾气,想办法叫卖家心软,之后还会讥讽对方,挑商品的毛病,威胁永远不会光顾,他会叹气,耸肩膀,正言相告,还会愠怒地朝门口走去,等到最后谈下他出的价钱的时候,他会伤心地直摇头,像是吃了很大的亏一样。然后他会用英语小声对我说:

“赶紧拿下,即使价钱翻倍都便宜。”

艾略特是一位狂热的天主教徒,他在巴黎住下不久后便遇见了一位神父,这位神父曾让许多异教徒皈依天主教,名头不小。此人应酬颇多,出了名的巧言善辩。不过,他的教务活动仅限于那些非富即贵的人家。虽然此人出身卑微,却被一些重门深锁的豪门府邸奉为座上宾,艾略特必然想结交这样的人。于是,他私下告诉一位最近被这名神父说服皈依天主教的美国阔太太,说虽然他的家人都是圣公会教徒,而他本人却一直对天主教很有兴趣。一天晚上,美国太太邀请艾略特吃晚饭,席间安排他跟神父见面,在场的就他们三个人。神父一番高谈阔论,女主人趁机将话题引到天主教上,神父饶有兴趣地谈及这样的话题,丝毫不见迂腐,尽管身为牧师,两个深谙世故的人却相见恨晚。艾略特发现神父对他了如指掌,不免有些受宠若惊。

“旺多姆公爵夫人上次还跟我说起过你呢,她觉得你是个特别聪明的人。”

艾略特脸都红了,特别高兴。他的确经人介绍去拜访过公爵夫人,但从没想过她会把自己记在心里。神父心胸开阔,对时事的看法跟得上潮流,态度宽容,谈论天主教的一番言辞见识卓越,却又和颜悦色。听他谈论教会,艾略特总觉得那里就像一个高级俱乐部,任何一个有教养的人都应该加入。半年后,艾略特便加入了天主教。皈依了天主教,再加上他在教会举办的慈善活动中慷慨解囊,过去那几扇对他关闭的大门也被他叩开了。

他放弃祖辈的信仰也许动机不纯,但他皈依后,对天主教极为虔诚。他每个礼拜日都会去上流人士常去的教堂做弥撒,还会定期去神父那里忏悔,每隔一段时期还会去罗马。后来,他便因为这种虔诚的行为被封为教宗侍从,又因为恪尽职守被授予圣墓勋章。他作为天主教徒所取得的成就一点也不比周旋于上流社会取得的成就少。

我时常问自己,他这么一个才华横溢、心地善良而又知书达理的人怎会被势利蒙住双眼呢。他绝不是个暴发户,他的父亲曾是南方一所大学的校长,祖父则是一位颇有威望的神学家。艾略特这么聪明,不会看不出那些接受他邀请的人只不过是为了得到一份免费的饭食,那些人有的十分愚钝,有的毫无价值。想必是他们响亮的头衔晃得他眼花缭乱,看不到他们的缺点罢了。我只能这样猜测,跟那些家世古老的人套近乎,给那些贵妇人鞍前马后地跑腿,能带给他一种永不生厌的成就感。我想这一切的根源定是狂热的浪漫主义情调,他能在那些孱弱的法国公爵身上看到当年追随圣路易[9]到圣地的十字军战士,在咋咋呼呼、猎捕狐狸的英国伯爵身上看到跟随亨利八世远赴金衣战场的祖先。跟这些人在一起,他觉得自己生活在过去那种广阔、雄伟的天地里。我想当他翻阅《哥达年鉴》[10]时,那里面的一个个名字定会让他梦回远古的战争,史诗般的攻城略地之战,著名的决斗,让他联想到诡谲的外交谋略、帝王的风流韵事,总之,这就是艾略特·坦普尔顿。

我正在洗漱,准备应艾略特之邀去参加他的午宴,这时,前台打来电话说他已在楼下。我稍感意外,但我一收拾好便下楼了。

“我觉得还是过来接比较保险一点,”我们握手的时候他说,“我不知道你对芝加哥熟不熟。”

我看出他的这种感觉许多在海外生活过的美国人都有,总觉得美国是个艰难之所,甚至是个危险的地方,让一个欧洲人独自去找路是会出岔子的。

“反正还早,我们可以走一段路。”他建议道。

空气中有些寒意,但天上万里无云,活动活动腿脚倒也惬意。

“我觉得在你跟我姐姐见面之前,最好还是先了解她的为人。”我们一边走,艾略特一边说,“在巴黎的时候她在我那里待过一两次,不过我记得你好像不在。当时参加宴会的人不多,只有我姐姐和她的女儿伊莎贝尔,还有格雷戈里·布拉巴宗。”

“那个室内装潢师吗?”我问。

“是的,我姐姐的房子难看得要死,我和伊莎贝尔都希望她将房子重新装一遍。我正好听说格雷戈里在芝加哥,所以今天我姐姐也叫他来吃午饭。那人虽然品行不怎么样,却很有品位。他为玛丽·奥利芬特装修过拉尼城堡,还为圣厄尔兹装修过圣克莱门特·塔尔伯特府。公爵夫人喜欢他。你亲眼去看看路易莎的房子就行了。我就不明白了,这么多年了,她怎么住得下去。既然说到这件事,我也不明白她怎么能在芝加哥待得下去。”

原来布拉德利太太是个寡妇,带着三个孩子过活: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但她的两个儿子比女儿大很多,早就成家立业了。一个在菲律宾政府供职,另一个则子承父业,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外交部门工作。布拉德利太太的丈夫过去曾在世界各地工作过,在罗马当过几年一等秘书,后来又被派往南美洲西海岸的一个共和国当公使,人也是在那边去世的。

“当年她丈夫去世的时候,我希望路易莎把房子卖掉,”艾略特继续道,“但她对那栋房子有感情。那宅子在布拉德利家族手上有些年头了。布家也是伊利诺伊州最古老的家族之一。他们是一八三九年从弗吉尼亚迁过来的,在离现今芝加哥大约六十英里的地方置下田地,现在那些地方仍然归他们所有。”艾略特犹豫了一会儿,看着我,想知道我会做出怎样的反应,“你也许会觉得当时在这里安家的布拉德利一家只是农民。我不清楚你是不是知道,大约在上个世纪中期,中西部开始开发的时候,许多弗吉尼亚人,都是些殷实人家的子弟,受到未知事物的诱惑,离开了锦衣玉食的故乡。我姐夫的父亲切斯特·布拉德利发现芝加哥很有前景,便进了这里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反正他挣的钱足以让儿子过上富足的日子。”

尽管艾略特解释得头头是道,但从他说话的神情可以看出,那位已故的切斯特·布拉德利离开祖传的豪宅,撇下良田万顷,进入一家律师事务所肯定另有隐情。但他毕竟攒了一大笔钱,至少可以补偿他的部分家财。后来,布拉德利太太给我看了一张他们在乡下“房舍”的照片,艾略特很不高兴。我看到照片上是一间普普通通的木房子,外带一个很小的花园,但谷仓、牛棚、猪圈什么的都隔着一箭之遥,周围是一片荒芜的平地。我不由得想,切斯特·布拉德利先生舍弃这些到城里去寻找出路,心里是有数的。

过了一会儿,我们叫了一辆出租车。车子在一幢褐石房子前面把我们放了下来。房子窄窄的,很高,要爬上一段陡峭的台阶才能上到前门。那里有一排房子,房子位于通往滨湖大道的一条街上,即使在晴朗的秋日,房子的外观也极其阴郁,让你不由得想,什么人会对这种宅子有感情呢。看门的是一个身材魁梧、头发花白的黑人管家,他把我们领进客厅。进入客厅后,布拉德利太太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艾略特把我介绍给她。她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个大美人,尽管五官稍微有点儿大,但长得十分端正,眼睛也很漂亮。不过那张几乎完全没有涂脂抹粉的蜡黄色脸孔皮肤松弛,看得出来,她显然是在跟中年发福的战斗中败下阵来,我估摸她并不甘心接受失败。因为落座的时候,她的腰杆在直背椅上挺得笔直,像她那样穿着硬如铠甲一样的束身内衣,坐在直背椅上显然要比坐在加软垫的椅子上舒服。她穿着一件蓝色的长袍,袍子镶了不少饰带,硬邦邦的高领是用鲸鱼骨衬着的。她一头漂亮的白发密密匝匝地烫成波浪形,头发盘得极其繁复。她的另一个客人还没到,等待的间隙,我们东拉西扯地聊着天。

“艾略特告诉我,你是打南边的路线来的,”布拉德利太太问,“你在罗马落过脚吗?”

“是啊,我在那里待了一个礼拜。”

“亲爱的玛格丽特王后好吗?”

她的问题让我惊讶,只好说我不认识她。

“噢,你没去瞧过她啊?她人挺好的。当年在罗马的时候,她对我们极好。那时布拉德利先生还在那里当一等秘书。你为什么不去看看她呢?你不会跟艾略特一样可恶吧,连奎里纳尔宫都进不去吧?”

“哪里话,”我笑道,“我本来就不认识她。”

“是吗?”布拉德利太太说,像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似的,“可这是为什么呀?”

“实话告诉你吧,作家一般不会跟王侯过密地交往。”

“可她真是个好心肠的女人。”布拉德利太太劝告我,像是我不认识皇室成员是非常傲慢的行为,“我相信你一定会喜欢她的。”这时,门开了,管家把格雷戈里·布拉巴宗领了进来。

除却他的名字外,这位格雷戈里·布拉巴宗跟浪漫可沾不上边。他又矮又胖,那个秃头活像个鸡蛋,只有耳朵旁边和脖颈后面有一圈黑发,那张光秃秃的大红脸像是马上就要生出满头大汗,灰色的眼睛骨碌碌地转动着,充满肉欲的嘴唇,厚厚的下巴耷拉着。他是英国人,我在伦敦文人骚客举办的宴会中见过他。他天性快活,有着一副热心肠,总是喜欢哈哈大笑,但你识人的本领无须多厉害,也能瞧出来他这种嘻嘻哈哈的亲热劲儿只不过是一种掩饰,内里则是一个精明的生意人。这么多年来,他在伦敦就是一个颇为成功的装潢师。格雷戈里声音洪亮,一双肥嘟嘟的小手极富表现力。他只须做出一番生动手势,再加上那番慷慨激昂的说辞,就能让一个犹豫不决的客户浮想联翩,客人几乎无法拒绝这样的交易,像是接受这样的交易等于自己受到很大的恩惠似的。

这时,管家用盘子端着鸡尾酒再次进来了。

“我们不等伊莎贝尔了。”布拉德利说着端了一杯鸡尾酒。

“她去哪儿了?”艾略特问。

“她去跟拉里打高尔夫了,说可能晚点儿过来。”

艾略特转头看着我。

“拉里的全名叫劳伦斯·达雷尔,伊莎贝尔应该跟他订婚了。”

“我不知道你喝鸡尾酒,艾略特。”我说。

“我本来就不喝,”他喝了一口酒,冷冷地答道,“但这个野蛮的国家不是禁酒了吗,你有什么办法?”他叹了口气,“巴黎有些人家也开始喝鸡尾酒了,滥交朋友只会败坏品德[11]。”

“真是胡说八道,艾略特。”布拉德利太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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