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实在无事可做,我拿起一张摊在地板上的报纸并读了起来。上面有一则克鲁什盐业公司的广告,我给剪了下来,将它贴在了一本旧相册上。这是我的一个癖好,读报的时候,一碰见感兴趣的内容,我就会剪下来贴在这里。之后,我洗了洗手,最后,我去了阳台。
我的卧室正对着小区的大街。午后天气不错,不过马路很脏,路上的行人很少,而且都行色匆匆。首先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家人,他们正在享受着星期天下午的散步时光:两个小男孩穿着海军式衣服,短裤过膝,尽管在最美好的星期天下午,他们看起来不安、无聊极了;接着是一个头上扎着大粉红色蝴蝶结的小女孩,她脚上蹬着一双黑皮鞋。走在最后面的是他们的爸妈,妈妈长得很胖,穿一身咖啡色连衣裙;爸爸则是一个相当瘦小的男人,我之前还见过他。他头戴草帽,手拿一根手杖,脖子上打着蝴蝶结。一看见他和他夫人站在一起,我忽然明白了为什么认识的人说他出身高贵却娶了一个配不上他的妻子。
接着走过来的是一伙来自郊区的年轻人,只见他们头发锃亮,系着红领带,上衣在腰部收的很紧,口袋上绣着花,还穿着方头皮鞋。我猜他们出来这么早,而且一边大声说话,一边大笑,一定是去城里看电影去了。
这群小伙子走过之后,整个街道渐渐没人了。我觉得,到了这个点,所有的活动一定都开始了。只有几家店主和猫还在街上。街道两旁种着无花果树,树上面的天空虽然没有一丝云彩,却有点暗淡。对面人行道上卖烟的商贩,从店里搬出一把椅子,放在门前,盘腿坐在上面,两只胳膊耷拉在椅背上。几分钟前还很拥挤的电车,现在几乎没人了。靠近烟店的那家叫“比埃罗”的咖啡厅也空空如也,只剩下几个服务员在打扫卫生。这的确是一个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星期天呀……
我转了转椅子,并像卖烟的那样坐下,因为我觉得这样坐下非常舒适。吸了几根烟之后,我走回了房间,拿了几块巧克力,又回到窗户前吃了起来。不久,天空中乌云密布,我以为快下暴雨了。结果,这些乌云竟渐渐散了。可是,这些原本会带来雨滴的乌云,使得天空更加灰暗。我坐在椅子上,盯着天空观察了好一阵子。
五点钟的时候,电车隆隆地又驶过来。这辆车从郊外的体育场而来,那里有一场足球比赛,车里挤满了看球的人:有的人挤在了门口,有的人则站在阶梯上。接着又一辆满载运动员的电车开过。他们提着小手提箱,通过它们,我认出了他们是运动员。他们在吼叫着他们的团体之歌,“小伙子们,动起来!”其中的一个甚至冲着我喊,“打败他们!”我向他们挥了挥手,喊道,“干得好!”从这会儿起,路上的小汽车逐渐多了起来。
天空又变了脸,只见屋顶上空的天渐渐变红,像燃烧起来了。一入傍晚,街上的人瞬间多了起来。大家散步回来了,在茫茫人群中,我又瞥见了那个又矮又瘦的男人和他的臃肿妻子。孩子们一边小声嘀咕着,一边磨磨蹭蹭地跟在他们后面。几分钟后,观众开始从这附近的电影院里涌出来。据我观察,那些年轻人迈着大步子,浑身充满活力地从电影院走了出来,毫无疑问,他们一定看了一些比较惊险刺激的电影。那些去城里看电影的人回来得稍微晚些,而且看起来比较严肃和疲惫,尽管他们还在笑。他们之间的一些人在我窗户底下的人行道上溜达了起来。一群姑娘这时手挽手走了过来,那些溜达着的小伙子乘机追上她们,而且还冲她们喊了几句俏皮话,这让她们回头笑了起来。我认识其中的一两个女孩,她们抬头向我打了打招呼。
正在这时,街上的路灯全部亮了,这让天空中初升的星星霎时暗淡下来。看着人行道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和街上的点点灯光,我觉得眼睛累了。路灯照亮了湿漉漉的街道,时不时经过的电车闪过一束束灯光,照亮了女孩子的秀发、开心的笑容与她们胳膊上的银手镯。
不久以后,电车少了,树木的上空也渐渐变黑了,不知何时,街道上的行人也稀稀疏疏了,渐渐地路上竟没有人了,直到一只猫悠闲地穿过街道,才打破这空寂与荒芜的世界。
忽然间我想起来,我该吃晚饭了。由于在椅子上趴了太久,我的脖子变得酸痛。下楼买了点面包和麦片,我自己做起了晚饭,而且站着吃完了。我打算站在窗口再吸一根烟,可是夜深了,我觉得有点冷,于是只好作罢。关上窗户,我回到了房间,看见了镜子里的桌子一角上还放着一盏酒精灯和一点面包。这提醒我,不管怎样,这个星期天,我是过去了:不仅安葬了妈妈,而且明天还要正常上班。的确,我的生活从来没有过变化。
第三节
今天上午,我在办公室里可忙了。老板心情不错,他甚至问我是不是累了,接着还问我妈妈多大了。想了一会,为了保险起见,我回答说,“大概六十岁了。”听我说完,他看着轻松了许多——我不知道其中的原因,连想都想不出来——而且,他还觉得这解决了一桩什么心事。
桌子上堆了许多等着我去处理的文件。去吃午饭之前,我洗了洗手。每天中午洗手是我非常喜欢做的事情。晚上的话,洗手就变得不那么有趣了,因为公用毛巾用了一天,早就湿透了。有一天,我向老板反映了这件事。他觉得有些抱歉,可这只是无关紧要的事情。中午下班,我出来得稍微晚些,直到十二点半,我才和艾玛努埃尔一起离开办公室,他在发货部上班。公司外面就是大海,骄阳高照下,我们站在台阶上看了会轮船。这时,伴随着阵阵链条发出的哗啦声和轰隆隆的爆炸声,一辆卡车开了过来。他提议我们应该跳上去。我开始跑了起来,卡车很快就超过了我们,可是跑了一段,我们又重新赶上了。发动机里产生的阵阵热浪、尘土与噪音横冲直撞,我觉得快要晕了。只能感觉到自己在拼命跑,四周是绞车、机器,半空中晃动的桅杆以及停在附近的轮船。我纵身一跳、一把抓住了卡车,使劲跳了上去。接着,在我的帮助下,他也爬上了卡车,并安然坐在了我身边。我们两个都累得上气不接下气,而且卡车还很颠簸,这让情况更糟了。他咯咯笑了起来,气喘兮兮地说道,“天呢!我们做到了!”
来到了赛莱斯特饭馆,一路上,我们俩的汗水就没干过。赛莱斯特还是站在门口附近的老地方,大腹便便的肚子上系着围裙,花白胡子飘在前面。他一看见我就向我表示同情,“希望你不要太伤心!”我回答说,“是的,”并且告诉他我很饿。我很快地吃完了饭,而且还喝了一些咖啡。之后,我醉醺醺地回家了,因为喝多了,还小睡了一会。
当我醒过来时,我没有立即起床,而是躺在床上吸了一根烟。上班快要迟到了,我只能跑着去坐电车。办公室里的气氛很压抑,我埋头苦干了一下午。直到下班后我一个人沿着凉爽的码头慢慢散步的时候,我才感觉到些许轻松和自在。绿绿的天空,逃离沉重的办公室,在户外溜达是一件多么惬意的美事呀。尽管如此,我还是直奔家的方向,因为我得回家自己煮土豆。
上楼的时候,整个楼道都黑黑的,我差点踩到了和我住一层的沙拉马诺老头。和平常一样,他牵着他的狗,这条狗已经跟了他八年了,而且他们一直形影不离。这是条西班牙猎犬,因为感染了皮肤病,浑身的毛全掉了,剩下了硬皮和褐色的疤痕,难看极了。可能因为长时间和这条生病的狗呆在同一间小屋里,他也变得和这只狗有点相像了。主人脸上长了很多浅红色的硬痂,头发稀疏泛黄。而那条狗在主人潜移默化的影响下,学会了弯腰驼背式的走路方式,行动的时候,狗也嘴巴朝前,脖子佝偻着。可是,尽管是如此之像,他们却互相讨厌。
一天两次,分别是早上十一点和傍晚六点,这个老人雷打不动地牵着狗去散步,整整八年了从未换过散步路线。人们经常看见他们沿着里昂街溜达,狗在前面使劲拽着主人,直到老人趔趄了一步,甚至差点摔倒为止。这时,老人赶紧一边喊着狗的名字,一边打狗。狗吓得蜷缩在后面,这下该轮到主人拖着狗走了。很快,狗忘记了不快,再次挣着跑起来,结果又一次被痛打一顿。这时,他们在人行道上暂停了一会,开始互相瞪着对方。狗眼睛中写满了恐惧,主人眼中则怒火直冲。每一次他们出门,这样的事都少不了。有时候,狗想要尿尿,主人偏不让它如意,使劲拖着它走,狗只能淅淅沥沥尿了一路。可是,如果狗敢尿在屋子,这意味着它又要被痛打了。
八年来,一直是这个样子,赛莱斯特一直喊着,“这只狗太悲惨了!我们应该做点什么事情。”可是实际上,大家没人清楚到底怎么了。当我在楼道里遇见沙拉马诺的时候,他正在咒骂这条狗:坏蛋、没良心!这只狗在一边哼哼着。我向他打招呼说,“晚上好!”可是老头没听到,接着骂了起来。于是我问他这条狗怎么惹他了。他还是没回话,反而接着骂,“坏蛋!”模模糊糊地,我看见他低头摆弄着狗项圈上的什么东西。我重新提高声音问了他一遍。可是,他并没有转过头看我,还是一味怒火冲冲地嘟哝着,“讨厌的畜生,一直就是这个样子!”说完,他就要拉着狗走,可是这条狗还在抵抗,因此,他不得不走一步拖一下。
正在这时,和我住在同一楼的另一个男人也从街上回来了。流传比较广的一个观点就是他靠拉皮条生活。可是假如有人问他是干什么的,他会说自己是一个仓库管理员。其中一个比较确定无疑的事情就是:他在这条街上不受欢迎。可是,他每次见我都会和我打招呼,而且还时不时地去我家和我聊天,因为我总会听他说话。事实上,我觉得他的话比较有趣。因此,我的确没有什么不搭理他的理由。他叫雷蒙·桑太思,个子矮小,肩膀却不窄,长着拳击手式的塌鼻子,经常穿一身正装。谈到沙拉马诺,他也说这个老头多么令人羞耻呀!并且问我对此是否感到讨厌,这个老头竟然这样对待他的狗。我回答说,“不。”
我们一起上了楼,在我正要进屋的时候,他说,“我家里有香肠和酒,我们一起喝酒怎么样?”
我想着这样一来就可以免得我自己动手去做晚饭了,于是我道了声“谢谢”,就答应了。
他和我一样,也只有一间屋子,另外还有一个不带窗户的小厨房。只见他床上摆着一尊白粉相间的仿大理石天使雕像,对面墙上贴着一些体育冠军的照片和几张裸体女人的图画。床上很乱,房间里的其他地方也很脏。他点了一盏煤油灯,接着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卷脏兮兮的纱布,将它们缠在了右手上。我问他怎么受伤了。他告诉我刚刚和一个惹怒他的家伙打了一架。
“我不是那种主动找茬的人,”他解释说,“但我的脾气有点火爆,那个家伙挑衅我说,‘如果你还是个男人,就给我从电车上跳下来。’我回答说,‘闭嘴,我可没有招惹你!’他竟敢说我是胆小鬼。那好啊,这下我可要好好收拾他了。我下了电车,并且对他说,‘赶紧给我闭嘴,否则我就会给你点颜色看看。’他回答说,‘哥哥我等着呢!’这时,我突然一拳冲他的脸打去,他立马倒了下来。一会儿,我想扶他起来,可是他乘机踢了我一脚。结果,我又补了一脚,而且还扇了他几巴掌。等我打完,他已经满脸是血。我问他够了么,他说,‘是的。’”
他一边说着,一边忙着固定好绷带,我坐在床上听着。
“你可以看出来,”他说,“这可不是我的错误,全都是他自找的,是吧?”
我点了点头,他接着说,“实际上,我正想在一些事情上征求你的意见。你在社会上已经混出了一些名堂,我敢说你一定能帮助我。而且我们以后会成为好哥们的。对那些帮助过我的人,他们的滴水之恩,我会涌泉相报的。”
当时,我没有说什么,他问我愿意和他做朋友么,我回答说,不反对。他看起来很满意。他拿出了香肠,将它放在煎锅上,煎好后,又忙着摆好桌椅,并且把两瓶酒也放在了桌子上。在忙着这些的时候,他一句话都没说。
我们开动了晚餐,那时,他开始将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我,开始的时候,还有些犹豫。
“这里面还涉及一位女孩。我们定期约会,也就是说,作为我包养的情妇,她可没少花我的钱。那个我打趴下的家伙就是她的弟弟。”
见我没说什么,他又补充说,自己非常清楚邻居在背后对他的评价,可是他们错得离谱。像大家一样,他也是一个有原则的人,并且是一个如假包换的仓库保管员。
“哎呀,”他说道,“我接着讲我的故事……突然有一天,我发现她欺骗了我。”而他已经给了她足够多的钱来过日子,尽管没有剩余。她的房租和每天20法郎的吃饭钱,都是他掏腰包支付的。“三百法郎的房租,六百块钱的伙食费,我还偶尔送给她双袜子和其他之类的东西。也就是说,每个月我在她身上要花一千法郎。但是这笔钱还是不够这位女士花。她整天嚷着入不敷出。因而有一天,我对她说,‘你为什么不找一个临时的活干干呢?即使每天只忙几个小时,这也会稍稍减轻我的负担呀!这个月,我给你添了一套新衣服,每天我还要帮你交房租和每天二十法郎的生活费。但是看看你干了什么,你每天下午和你的女友们去咖啡厅浪费钱。你请她们喝咖啡,可是,花的却是我的钱。我全心全意地对你,而这就是你对我的回报。’然而,她还是每天喊穷,就是不肯工作。有一天,我终于发现了真相,原来她做了见不得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