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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给你委屈的人,也给你治愈(1)

【情人是一时的,情敌是永远的】

玫玫的情敌,瓜子脸,梳两条麻花辫,辫梢总搭在锁骨下两寸处。

那时,大学校园里只有情敌一人坚持麻花辫的造型,所以,在食堂、操场,或是林荫道上,只要看见麻花辫子闪过,玫玫的心就会抽紧——情敌来了。

一切都源于当时的男朋友。

男朋友是玫玫的师兄兼老乡,他亲手把玫玫接入大学的门——不到一个月,两人就陷入热恋,不到两个月,情敌就堵在了玫玫的教室门口。

那天,穿白裙子、梳麻花辫的情敌赢来玫玫男同学的一片口哨声,可她却径直走向玫玫,厉声说:“唐玫,你破坏了我的幸福!”

教室里顿时安静下来,玫玫手足无措,哭着去找男朋友。

他解释,情敌是他的同班同学,暧昧过,却还没进展到男女朋友——是玫玫的出现将他们的暧昧打回原形。

当年,刚上大学的玫玫被同系的情敌师姐折腾得够呛:

上自习,情敌总出现在玫玫和男朋友常去的教室。

看电影,玫玫总能在出口或进口处与情敌相逢,而她总高傲又鄙视地看玫玫一眼。

系里有活动,情敌总联合其他师姐,与在座所有人大声谈笑,把玫玫晾在一边。

学生会竞选,玫玫表现得再出众,情敌也有办法四处打招呼,死活不让她出线。

当时当地,玫玫觉得被挑衅,她开始反击:

她苦心经营爱情,一碰到情敌就秀恩爱。

她努力和每个人搞好关系,直到把男朋友的同学都拉入自己的阵营。

她次次考第一,每学期都拿一等奖学金,学生会终于主动邀请她加入。

她载歌载舞于每一场系办、校办的晚会上,有时甚至和情敌同台。

也许没有情敌,玫玫的大学生活就不会那么丰富多彩。

她的好人缘、好成绩,她得的那些奖项,她参加的每一场比赛,都因和情敌赌气,变得寸土必争。

玫玫后来回忆起那段时光的爱情,反倒没什么印象。

男朋友在他毕业后的第一个春节与玫玫分手,而那时,玫玫正忙着考研,因为情敌考到了本校研究生院。

玫玫给我看情敌的照片。十几年了,她还没有忘记情敌。

那是一次大合唱。玫玫站在第二排左侧第二位,情敌站在第一排右侧第四位。照片上,两人的面孔都只有指甲盖点大,她们穿着一式的印着活动名称的黄色大T恤,如果不是两条麻花辫,我真的看不出情敌和玫玫有什么区别。

玫玫在一旁等着我对情敌的评价,我敷衍她:“看起来很一般。”她仿佛有点失望:“噢,这张照得不清楚,其实她本人挺漂亮的。”

我后来才注意到这就是玫玫对情敌的态度。

她提起情敌,结束语总是情敌“其实”如何如何——“其实挺漂亮的”“其实挺优秀的”“其实挺多人追她的”。

玫玫说得诚恳,丝毫看不出有一丁点敌意或醋意。

或许是时间让她淡忘了?可是又不像。

起码好几次在KTV,我听玫玫说过同样的话:“我至死不唱《麻花辫子》,也不许你们唱。”

每当此时,我都想说,要是你不提,谁又会想起《麻花辫子》这样的老歌呢?

玫玫和情敌邂逅于地铁。

那天,我走进办公室,发现玫玫坐在转椅上,转椅被她拖得离办公桌有一丈远。

她焦躁地翻报纸,发出哗啦啦的声音,一会儿又把报纸扔到一边,站起来走一圈。等她终于消停,在我面前坐下,她说:“我今天遇到情敌了。”

我吓了一跳,看着她。

她说,情敌带着一个七八岁的女孩,和玫玫的儿子差不多大。

情敌穿烟灰色大衣,系红色掺金线围巾,烫卷发。

情敌不见得比大学时代胖,脸上的妆却有些浮,腰也明显粗了。

情敌的眼神有点木,不再黑白分明,要不是情敌的女儿梳着两条麻花辫,轮廓依稀有情敌当年的影子——“我都快认不出她了!”

“她怎么变得这么老……”玫玫像文艺版的祥林嫂,一遍遍重复着。我漫不经心地回答:“她又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已经是孩子他妈,你还指望能怎么样……”

玫玫看起来有点落寞。

半晌,她很文艺腔地说:“我们都老了。”

她的神态可笑又可怜,我走过去拍拍她,想给她安慰。我只听说老情人见面会生出许多感慨,没想到老情敌重逢也会如此。

“你知道,这些年,我一直在和她比。”玫玫说。

我知道。

我知道,和情敌比已经成为玫玫的一种惯性,从学生时代持续到现在——她升学、找工作,无一不是将情敌作为假想敌;我知道,她经常浏览校友录,登录前男友所在的班级,不是为了他,而是为了看有没有情敌的最新消息。

情敌一直是玫玫的假想敌,是她青春期最深刻的记忆。起码玫玫和我提过不下十五遍情敌的故事,每一次玫玫提起情敌都是神采飞扬,似乎自己还是少女,有姿色争风吃醋,有力气争强好胜。

玫玫的心理很微妙,她不希望情敌过得很差,因为那是她的对手,但她也不希望情敌过得很好,最起码不能比她好。

现在玫玫发现情敌老了,就仿佛在情敌的身上看出自己也不再年轻。

于是,她情绪低落了好几天,很久没提起情敌。

我在地铁上,翻看《红玫瑰与白玫瑰》,突然想到玫玫和情敌的故事。

也许再次见到红玫瑰的不是振保,而是白玫瑰,白玫瑰也会伤心。

每个年轻又好胜的女孩,都曾有过一个或更多的假想敌。她可能是你最亲密无间的朋友,也可能是你最势均力敌的对手。她是你的影子,你是她的镜子。她盛开,你也正当花季;她衰败,你离凋零也不远,所以你惦记她,其实只是惦记自己。

我给玫玫发短信,可是她一直没有回应。

【那个弃你的人,那个渡你的人】

逸兰读书时,成绩很一般。

一日,她翻杂志,杂志用了两个整版介绍一位诗人。

诗人剃寸头,戴眼镜,T恤衫下的两条胳臂上肱二头肌鼓鼓的;再看他的诗作,才华横溢,逸兰瞬间被吸引了。

这时,逸兰17岁,高三。对未来,她突然有了清晰的目标——去西北,直指诗人执教的高校。

整整一年,那本杂志都被她压在枕下,她曾指着诗人的照片对闺密说:“这个人,我一定要和他谈恋爱。”

竭尽全力,心想事成。这年9月,读会计的逸兰在中文系旁听时遇见诗人。

她还加入学校的诗社,着意研究、模仿诗人的作品。

一次,诗社成员郊游,诗人作为嘉宾也参加了,当诗社主席介绍到逸兰时,用“小李杜”代称——“李杜”是诗人的笔名。

两年后,逸兰终于和诗人出双入对。

当然是她发起的攻击。她旁听了诗人的所有课,总坐在第一排;她每周都拿着新诗去求教。“有灵气、用心。”诗人赞她。持续不断地一对一辅导,诗人爱上了她。

许多年后,逸兰笑称,诗人影响了她一生。

说这话时,逸兰正端坐在茶室的一角,宽袍大袖,皓腕凝雪,澄黄的茶汤被她抛成一条好看的弧线。

其实,逸兰很多地方像诗人的复制品。

和诗人在一起后,逸兰陆续发表诗作,在当地的诗歌圈成了名人。她毕业后,先当会计,彼时,诗人下海,办杂志做主编,她帮着、看着,后来干脆转行——为避嫌,诗人推荐她去一个朋友那儿当了编辑。

逸兰在新岗位上兢兢业业,她的两任领导都对她青眼有加,第一任有一半是为了诗人,另一任则纯为她的工作能力。

逸兰唯一一次挨批,还是和诗人分手时。诗人坦言有了别人,但他没和“别人”分手,也没说要离开逸兰。僵持了半年,逸兰快疯了,一日,在单位,她抓起电话,一边哭一边骂,最后她把话筒掼掉,电话线拽着话机咣当落在地上。

“再这样下去,只能走人了。”领导把她叫进办公室。

“走人就走人!”逸兰的心情糟到极点,再一想,本来这份工作就是诗人给的,“都还给他!”一个声音对她喊道。

逸兰离职前,将潮湿的手心按在办公桌的左右两角良久,一如多年前,她在诗人的宿舍里嬉笑着模仿他在讲台上的模样。

电脑前的仙人掌,用来练字的字帖、毛笔,是诗人送的。

座位隔板上贴着作者、同行的联系方式——他们中的大多数是诗人介绍的。

左侧柜子第三个抽屉里的伞,是诗人上次下雨接她时带来的,他说:“特地多拿一把,放在办公室,留着备用。”那时,他们多么要好,她曾惊叹于他的细心、体贴,全然没想过,这些他也会用在别人身上。

最后,逸兰只用文件袋装走从业以来所有的获奖证书。

剪碎诗人所有的领带,逸兰拖着行李去了另一个城市。

从租房到买房,从几人一间的办公室到专享一间,逸兰的这几年,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事业成功,生活孤单。

她和诗人彻底失去了联系。

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之间已无交集。

比如,今天,她收到最新的诗歌年选,第24页是她的作品,而扉页的评委名单中,赫然印着“李杜”。

时间能够治愈一切伤痛,此时的逸兰已不介意提起当年之事。

但转角遇到旧爱,哪怕在纸上,她还是有些恍惚,她将自己的名字和“李杜”二字看了又看:不知道,他在案头看到她的诗作、她的名字时,有无一样的感慨?

逸兰拨通了他们之间共同的朋友的电话。

她问起李杜。

“李杜一直说,在不同场合都说过,你是他见过最有灵气、最用心的。”

评价一如当年。

“他后来总说对不起你……”朋友稍后的话逸兰都自动忽略了,被她忽略的还有朋友对她的恭喜,她的一本新书在图书排行榜上创造了佳绩。

“最有灵气、最用心的。”

逸兰想起,诗人第一次这么说时,还是在大学诗社,那一刻,她站在众位女生面前,带着征服的窃喜。

是的,最初,她只为吸引他的注意才不断地写,把自己掏空了去写;后来恋爱结束,她发现和诗人在一起时迎合、复制的种种,包括诗、职业、事业、爱好、习惯,早变成她自己的。

朋友问:“你要不要李杜的手机号……反正,你们现在都还是单身。”朋友干笑着。

“不不不……”一句话将逸兰拉回现实,她极力推辞着,仓皇地挂断了电话。

几天后,逸兰在茶馆等人,看到一本杂志。

杂志的情感信箱里,有女生问专家,怎么解决对前男友的恨。

专家答:“换个角度想,他可能是那个促成你离开故乡到大城市闯荡的原因,你取得今天的成就,很多因素可能是因为他不经意的促成,他即使不是陪你终老的人,也是你的命运派来渡你的人……”

事实上,这几天,逸兰无时无刻不在想她和诗人的旧事。

这段话让她沉默,她想起一本类似的杂志。

杂志上,那个寸头、戴眼镜的诗人后来真的和她恋爱了——没有他,她也许连大学都考不上,也许正在某家公司当会计……

分手后长达一年,她夜夜恸哭到天明,她如碎片,如她亲手剪掉的那些领带。但不可否认,这些年在她努力成为更好的自己的途中,他曾推过她一把,她因之多看了风景、多体验了精彩。

手起壶倾,姿势娴熟,面前的人问她:“嘿,你什么时候开始精于茶道的?”“因为前男友,一个诗人,他爱喝茶。”“哇!那……写诗也和他有关?”

“是。”逸兰笑着说,“他算是影响了我一生。”

多年来的怨恨也该放下了。

【第三次表白】

陈丹17岁时就向齐星表白过。

可惜,因为表白方式太隐晦,时隔七年齐星才明了。

此时已是2004年6月,在北京。齐星邀陈丹去看演唱会,散场后,出工体,人山人海。打不着车,两人便一路走一路聊,忽然,齐星说,今天是我生日;陈丹笑,我知道。

齐星愕然,他没提过他的生日是哪天。

陈丹歪头看他,笑了一会儿:“我真知道,我还送过你生日礼物,只是你不清楚是我送的罢了。”齐星挠了半天脑门,也没在记忆里搜出所谓的礼物。陈丹提示着:“高二”“小熊”“早操后”“座位上”,几个关键词拼接起来后,齐星如拨开层层迷雾,回到了七年前的那一天,他恍然大悟:“原来是你!”眼睛瞬间蒙眬起来。

七年前,陈丹是青涩的,更是羞涩的,尤其是在齐星面前。她喜欢齐星,却从未和齐星单独说过话;她总在每天早上广播体操转体运动那一节,一回身,在人群中慌乱地撞上齐星的眼睛——到此为止,仅此而已。

那天,是齐星的生日。

陈丹不知怎的打听了来,在精品屋买了只小熊玩偶和同样图案的发卡。大伙儿都去做操了,她从书包里掏出小熊放在齐星的座位上。她摸摸小熊胸口上写着的红色花体字“I love you”,又摸摸后脑勺上的粉蓝发卡上凸起的图案,然后小跑着奔向操场,小熊在她后脑勺上一晃一晃的。

一整天,同学们都在打趣齐星,但直至放学,也没人注意到玩偶和发卡的巧合。晚上,陈丹辗转难眠:“齐星看都没看我一眼,想都没往我这儿想,可见心里没有我。”少女的心在寂静的夜散发着淡淡的哀伤。

“没想到吧?”陈丹笑,像在说别人的故事。

齐星十分尴尬,不知该怎么回答。是啊,他是说“谢谢你的爱”还是“现在才告诉我,你好坏”?还是陈丹一语化解了尴尬:“现在想想小时候的事儿,真有意思。”

这是他们在异乡重逢的第114天,在此之前他们已经失去联系好几年。

若不是那日在国家图书馆复印资料的时候,陈丹张口便喊出齐星的名字,两人便擦肩而过了。当时,齐星身边还站着个高个女孩,她微微笑着,静静看着齐星和陈丹的相认。齐星突然想起来,把她推到陈丹面前:“我女朋友。”

一直没打到车,走到陈丹的学校时已是凌晨一点。

眼看要到宿舍楼了,陈丹却跺着脚喊糟糕——这个时间宿舍楼早锁门了。齐星抱歉地说:“都怪我,拉你去看演唱会。”他提议,反正第二天是周末,不如去看通宵电影打发时间。陈丹看看他,一晚上一直在嘴边徘徊的问题——“你女朋友呢”——终究没说出口。

两人穿过校园,只听见彼此的脚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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