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篇〗
【1 从圣经时代到工业革命】
与诸多文明的起源一样,推理小说的起源一直以来都存在着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在官方警察机构和私家侦探出现之前,是没有推理故事的;另一种则认为早在《圣经》和希腊神话中,便纠结着各式各样的调查与反调查,那就是早期的推理小说。
按照第一种说法,推理小说应该始于1841年。这一年,美国作家、诗人、评论家埃德加·爱伦·坡创作了第一篇推理小说——《莫格街凶杀案》。毫无疑问,以今天的观点看来,这篇小说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但不可否认它已经具备了推理小说的三个最基本的元素——侦探、谜和推理;同时,小说的气氛渲染也做得相当成功。不过,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如果赞同此种说法,那么推理小说似乎就成了不符合进化论的“怪胎”。任何一种新生的文学类别都没有“横空出世”的道理,因此,即使埃德加·爱伦·坡在1841年发表《莫格街凶杀案》可以看作推理小说诞生的标志,我们还是要追溯这何种类型文学的史前史。
《圣经》被很多人看作西方文化(特别是西方文学)的源头,推理小说也不例外。《圣经》在开篇便为我们讲述了两桩罪案——金苹果疑案和该隐杀弟案。第一桩罪案中,夏娃触犯了人类最早的律法,而这条律法是由上帝制定的。完全无辜的亚当被赶出伊甸园,终身劳作以求温饱;更严重的是,当时还未出世的亚当和夏娃的孩子——今天的人类——受到牵连,从此世世代代与天地苦斗。而且,不管后世子孙多么优秀,多么崇敬上帝,也无法得到生命之果,无法拥有和神一样的永恒生命。在第二桩罪案中,残忍的该隐因为“羡慕、嫉妒、恨”,杀死了更讨上帝喜欢的弟弟亚伯——这是人类历史中第一桩谋杀案!不管上帝对这两桩罪案的判决是否公正,至少可以确定,这类“非常事件”自人类诞生之日,就以一种别无选择的姿态陪伴着我们。我们可以认为,“犯罪”与“救赎”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命题。如此一来,日后出现的推理小说便有了无限的用武之地。
在被看作欧洲文明起源的希腊神话中,这样的事件也随处可见。两场家族阴谋使得众神的统治稳定下来——先是克洛诺斯颠覆了老爸乌拉诺斯的统治,尔后宙斯变本加厉地让父亲品尝到了祖父不久之前的失落。此后,神界、人界、海界以及冥界便都在宙斯——这个暴戾、专横、淫虐的主神——制定的律法之下悲惨地运转着。所以,我们会无限尊敬盗取天火的普罗米修斯,会为赫拉克勒斯的12件丰功伟绩喝彩,会对第一智者奥德修斯将众神戏耍得团团转喜闻乐见。由此可见,后来推理小说中的“惩恶扬善”,是有着悠久传统和反抗精神的。
当然,文学不可能总是停留在传说和神话阶段,文学中人物的反抗也不应该停留在简单粗暴的层面——那样就轮不到侦探大显身手了。
历史进入了复兴与启蒙的时代。
思想家伏尔泰在他的小说《查第格》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王后的狗和国王的马不见了。查第格说自己没有看到它们,却知道母狗长了一对长耳朵,左前腿瘸了,而且最近怀了小狗;马则有五尺高,马蹄很小,尾巴有三尺半长。他还说,马的蹄掌是用银子做的,而那用金子做的嚼子上还有装饰物。当他坚持说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狗和马时,国王和王后因为无法相信而鞭打了他。在狗和马被找到之后,查第格的推理被证明是正确的。母狗下垂的耳朵和乳房在沙子上留下了记号,而且一只脚留下的脚印比另一只深;马吃光了五尺高的拱廊上的叶子,尾巴扫过的灰尘有三尺半长,石头上留下的记号则说明了马嚼和蹄掌的情况。伏尔泰撰写这个精彩片段的目的并不是想说明推理的力量,只是表达了一种无可奈何的讽刺。不过,站在推理的角度上看,一方面,国王和王后的律法“蛮不讲理”;另一方面,推理的效用立竿见影地体现了出来。
《一千零一夜》里的很多故事都存在着诡计和谜团,通常是以“利用机智摆脱困境”的例子而出现。乔叟的《修女和牧师的故事》里,一只公鸡被狐狸抓住,它说服狐狸张开嘴巴,然后逃走。类似的故事我们在另一本脍炙人口的经典《伊索寓言》中更是屡见不鲜。在意大利作家薄伽丘的《十日谈》和英国人的骄傲莎士比亚的一些作品中,与犯罪斗智的桥段堪称生动深刻,其中典型的案例是莎翁喜剧《威尼斯商人》中对那个吝啬鬼的惩戒。
在漫长而黑暗的中世纪里,恶魔披上了宗教与法律的外衣,肆无忌惮地蚕食着人类的心灵;而文学作为当时最为先进的“生产力”,试图摆脱这种阻碍与束缚。这样看来,后来推理小说的出现及繁荣,也就显得水到渠成了。
资本主义时代如约而至,但在其初级阶段,我们千万不要被什么“自由、民主、博爱”的口号蒙蔽。在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的初期,这个制度可以说是漏洞百出的。君主、贵族、教会等特殊阶级依然拥有特权,经济层面则呈现野蛮生长的状态。所谓新制度下建立的新型刑侦机构,几乎是维护特权阶级、自以为是的“走狗部门”。因此,由特权阶级制定、由“走狗部门”执行的所谓新型法律是何等货色,也就可想而知了。
这里仅举一例。著名推理小说作家阿瑟·柯南·道尔曾受人之托调查过一桩冤案。一位牧师因为是有色人种,一贯受到歧视和非议。一天雨夜,牧师村子的一匹马被杀,警察马上逮捕了牧师。他们粗暴地把一块从马的尸体上割下来的肉和从牧师家找到的雨衣放在了一个袋子里,因此得出了牧师的衣物上有血迹的结论;他们把牧师的皮鞋按在现场留下的鞋印上,得出了足迹完全一致的结论……就这样,牧师被判定有罪!在判决引起公众强烈不满、纷纷要求重审此案时,政府竟然委任当时力指牧师有罪的一个人作为“中立人物”负责重审此案!要知道,这桩奇事可是出现在资本主义制度已经相当成熟的维多利亚时代!推理可知,在这一制度建立之初,所谓法律究竟是何等模样。
不过,另一方面,我们又必须看到,尽管资本主义制度逐步确立的过程令人啼笑皆非,但最重要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各项制度逐步得到完善。
首先,私有制被承认,个人权利高于一切,私有财产得到国家的认可和保护,任何试图威胁他人的行为被明令禁止。这使得犯罪行为变得“不可饶恕”,为推理小说的出现奠定了思想基础和法理依据。
其次,伴随着一个叫瓦特的英国人改良了蒸汽机,资本主义世界的生产力空前发展,民众有了更多财富。新兴阶级(特别是中产阶级)的壮大,让这个主流群体产生了一个共识——这样的时代最好永远存在下去,这样的秩序最好永远不要被破坏。因此,当他们毫无悬念地被罪犯盯上了后(因为富足),必须依靠某种力量的帮助才能活命,才能保有当下的生活现状,而这为推理小说的出现创造了客观环境和存在价值。
再次,司法制度的完善使得侦探的工作合法化,福尔摩斯们可以告别罗宾汉、红花侠、梁山好汉等等“法外行走”的窘境,以绅士的姿态正大光明地出现在调查中。而且,侦探们获取的证据,也可以通过合理的程序提交官方,最大程度地发挥其作用。这样一来,侦探的出现变得普遍而合乎情理,也为推理小说中人物和情节的塑造提供了无限宽广的空间。
最后,工业革命的成果推动了科学技术的发展,这成为推理小说诞生的必要条件。化学检验、血型检测、指纹鉴定等许多今天大家耳熟能详的技术,在那个年代里成为了侦探们的撒手锏,使他们的推理有了切实证据,令罪犯无所遁形。可以说,没有科学技术领域的突破,侦探所有的推理就只是自说自话,不会产生任何实际功效。如果这样,推理小说将被视为“幻想小说”,从而失去进一步发展的可能。
可以说,推理小说诞生在资本主义时代绝非偶然。这种文体符合人类天性,从未被文学领域忽略;它是资本主义初级阶段的矛盾产物——既得益于各项制度的完善,又因为制度还存在种种漏洞而显得非常必要。当然,以上只谈到了推理小说诞生的社会基础,还有一些更为具象原因也不应忽略,比如生活素材和灵感来源。因此,我们不得不谈一谈人类历史上第一位侦探——尤金·弗朗索瓦·维多克。
这个法国人是一位与众不同的人物。他并不是一位作家,也不是某部作品中虚构的人物,而是一位真实存在的、对推理小说的发展起到重大作用的传奇。
维多克曾经是一个罪犯。我们对维多克早年的犯罪经历知之甚少,只知道在十多岁的时候他便偷了母亲2000法郎。后来他参了军,六个月里参与了15次决斗。22岁时被判刑八年。“为了当上诚实的人”,他决定做警方的线人。他写信给巴黎专区的地方长官,表示愿意为他效劳。他回忆说,自己曾经在监狱里待了21个月,之后让警方安排自己越狱,以此获取罪犯的信任。由于表现出色,维多克在1811年当上了保安局局长——恐怕只有分不清危险和浪漫的法国人才会成全维多克。同时,他还揽了一些私活儿,开办了一家名为“包打听”的侦探事务所。
一开始,维多克只拥有四名手下,后来增加到28人。他的手下几乎都蹲过监狱。不断有流言传出,说他们中一些人——甚至包括维多克本人——策划抢劫,然后摇身一变再去处理案件。他们这么做也是因为制度的驱使——他们拿不到工资,但抓到罪犯却可以获得报酬。因此,这些行径完全是有可能的,只是从来没有得到证实。
因为引起了巨大的争议,上司不得不免去维多克的职务。之后,维多克一度官复原职,但很快又因为手下无法无天的行径被再次免职。最后,由于当局不断给维多克制造麻烦(当然,他也没少让当局费心),事务所终于关门大吉。在最后的20年里,维多克依旧承揽了一些侦探事务,空暇之余则为自己传奇的一生著书立说。
维多克对侦探领域的贡献不容忽视。他首创了许多调查方法,如形体观察、足迹鉴定、乔装易容、逻辑推理等。他还是第一个建立犯罪索引档案的人,为后来的追随者省去了无尽的麻烦。维多克在其《回忆录》(这部书几乎被后世所有推理小说作家视为经典)中写道:“我经常光顾那些臭名昭著的房屋和街道,采用不同的乔装方式。的确,迅速改变的衣着和方式都说明了一个人渴望隐藏起来,不被警察发现,直到我每天都遇到的流浪汉和小偷坚信我和他们是一伙的。”诚然,维多克在本质上是一个罪犯和英雄的混合体。他的这种属性直接影响到后世推理小说的创作和侦探的塑造。夏洛克·福尔摩斯在某种程度上便是维多克的化身——一个经常为维护正义而犯罪的英雄。大文豪巴尔扎克是维多克最好的朋友。他在自己的作品中经常通过某个人物映射维多克,《高老头》中的沃特林(又名杰克斯·柯林)便是其中之一。
可以说,维多克在最恰当的时间以最恰当的姿态出现在西方世界里。那些为推理小说储备好了一切、唯独缺少灵感的创作者们,几乎原封不动地把现实中的维多克搬进了虚拟世界,令其成为这类作品的主人公。维多克就是那根导火索,他引燃了推理小说,使其最终形成燎原之势。
可以说,人类的历史就是一幕充满矛盾的闹剧,而矛盾最极端、最戏剧化的体现,无疑就是犯罪。因此,在圣经时代,对犯罪的描绘是人类天性的写照;在黑暗年代,对犯罪的描绘是人性深处的呐喊;在工业革命时代,对犯罪的描绘则成为了精神领域不可或缺的宣泄。于是,到了后工业革命时代,所有零散的描绘最终系统地形成了一种全新的文学类型,并被固化下来,也就成了一种必然。
忽略1841年之前的历史,孤立地思考推理小说的出现,显然是不科学的。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任何事物的出现总需要一个标志性事件和一位标志性人物,因为具体的工作总是要有具体的人来承担。因此,我们还是要把推理小说的诞生定位在1841年。这一荣誉的拥有者——美国人埃德加·爱伦·坡——将是下一节的主人公。
【2 坡的游戏】
谁是埃德加·爱伦·坡?
推理小说的创造者,天使与魔鬼的矛盾体。
大文豪萧伯纳曾经说过,美国文学史上只有两位大师——马克·吐温和埃德加·爱伦·坡。
1809年1月19日,埃德加·爱伦·坡出生在美国波士顿。他曾在一封信里声称自己的家庭是“波士顿最古老、最体面的家庭”。坡的祖籍在爱尔兰,祖父是一位纺车制造商。和千千万爱尔兰同胞一样,他带领全家在新大陆打拼,并且在独立战争中有出色的表现。当地人习惯称呼这位老人为“坡将军”。年幼的坡一直视祖父为传奇人物,虽然老人在他7岁那年便已离世。从坡后来的经历中不难看出,祖父的冒险精神和反抗精神毫无保留地传到了他的身上。
坡的父亲大卫是家中第四个男孩,自幼接受了良好的教育。然而,大卫的性格与父亲完全不同,他腼腆、忧郁,甚至还有几分怯懦。20岁时,大卫违背了父亲的意愿,加入了弗吉尼亚的一家剧团,试图实现自己的演艺之梦。在剧团里,他结识了同为演员的霍普金斯。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并在1806年结为伉俪。之后的几年里,长子亨利、次子埃德加和女儿罗莎莉相继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