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于1853年的《荒凉山庄》是狄更斯的代表作之一。这部作品算不上推理小说,却对推理小说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主人公巴克特探长熟悉那些犯罪者,对他们的习惯了然于心。更重要的是,他对于犯罪者有着一种人文主义关怀,并因此得到了这个群体的尊重。毫无疑问,他的推理能力比起杜宾先生差了不止一个档次,但他更人性化,更能被读者接受。
狄更斯在晚年创作了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推理小说,名为“杜德鲁疑案”。小说只在杂志上连载了六期,就由于狄更斯的辞世而终止,故事的结局也成了千古悬案。
狄更斯的好友、英国人威尔基·柯林斯同样贡献良多。相比狄更斯,柯林斯对于推理小说的帮助要更具象一些,从实用主义角度上看也更重要一些。让柯林斯青史留名的是创作于1860年的《白衣女人》和1868年的《月亮宝石》。前者更像一部犯罪小说,而后者则是不折不扣的推理小说。
埃德加·爱伦·坡认为,推理小说里要有严谨的逻辑;查尔斯·狄更斯则强调纯技术范畴的推理并不是唯一的目的,应该注重作品的人文色彩。如此一来,柯林斯面临的首要问题是:怎样在篇幅有限的作品里,既体现出技术性,又体现出思想性?
柯林斯给出的回答是——讲好故事。前面已经说过,推理小说不是学术论文,作者的思想和情怀是不能直截了当地嘶吼出来的。读者购买的是一部小说,故事性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故事讲好了,技术性和思想性自然可以体现出来。
柯林斯具体的做法是——扩充小说的篇幅。于是,《月亮宝石》成为第一部公认的优秀长篇推理小说。实际上,案件的主线只有那么多,想把四万字的短篇写成40万字的长篇,这似乎需要一些技巧。还好,柯林斯处理得不错。
《月亮宝石》的故事并不复杂:月亮宝石是一颗世代相传的印度宝石。一个英国军官从印度佛寺掠走了宝石,于是,宝石辗转来到了英国。此后,受到诅咒的宝石夺走了一个又一个持有者的生命……
换作埃德加·爱伦·坡,这样的故事五万字绝对可以搞定;还好,柯林斯使用了一些全新的方式,让整个故事丰满起来。作者采用多视角叙述模式,身份不同、立场不同的人物从自己的角度讲述所见所闻,进而展开案情。读者无法在短时间内了解案件全貌,暂时得到的只是一块块零散的拼图。只有跟紧作者,才能把拼图完整地还原成真相。
这种模式在今天看来稀松平常(尤其是在日本推理小说中,可以说比比皆是),但考虑到这是诞生在一百多年前的作品,我们就不得不对作者肃然起敬了。这样的处理使得情节变得更加复杂而有趣,读者需要面对更多谜团(至少看上去是这样),作品的吸引力得到了保障,逻辑的严谨性和思想的深刻性落实到了故事上,不再是空中楼阁。
柯林斯对于推理小说情节架构的贡献影响深远。阿加莎·克里斯蒂每部作品的结构,都有《月亮宝石》的影子。试想,如果一种类型小说没有长篇作品,或者长篇作品非常糟糕,那么这类小说的下场应该不难预料。从这个角度上讲,柯林斯的尝试绝对不是可有可无的。
当然,这种模式的弊端也在《月亮宝石》中体现出来——情节过于拖沓,每个人物都如同祥林嫂一般,对于读者心知肚明的线索依旧唠唠叨叨,令人生厌。但是,瑕不掩瑜,谁又能要求柯林斯在那个年代把推理小说的所有问题一次性解决?
除了对于情节的贡献,柯林斯在《月亮宝石》中对于人物的塑造同样意义深远。在这部作品里,读者结识了一位名叫卡夫的探长。这位探长出现的最大意义在于,他是推理文学史上第一位现实主义侦探。
在卡夫之前,推理小说中的主人公无不弥漫着一股浪漫主义气息;说直白一点,就是种种表现都相当地“装”——典型的代表自然是埃德加·爱伦·坡笔下的奥古斯特·杜宾。而卡夫探长“则可以视作为对浪漫主义的修正”,在他身上体现出了柯林斯所追求的“一丝现实”。
卡夫探长身材挺拔,有着一双银灰色的眼睛,仿佛可以窥视每个人的内心世界。他喜欢顾左右而言他,喜欢漫不经心地四处走动,有着超乎寻常的洞察力。柯林斯在《月亮宝石》中这样描述自己的主人公——
我刚到门房那儿,从火车站来的一辆轻型马车就驶到了门口。车里走出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头,骨瘦如柴,好像身上哪一个地方都割不下二两肉来。他全身穿着古板的黑衣服,脖子上扎着一条白领带,一张瘦削的脸,皮肤又黄又干,就像秋天枯萎的树叶。可他那银灰色的眼睛,要是抓住了你的目光,就会让你张惶失措,好像能把你肚子里的事儿全都看透似的。他步子轻快,声音却令人伤感。他那过于瘦长的手指,弯曲起来就像鸡爪子。他本该是位牧师或位殡仪馆老板,或者是其他什么人,而不是像他真正的身份那样。
我们不难发现,卡夫探长的影子出现在后来绝大多数侦探身上,包括那位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其影响可见一斑。
艾略特评价《月亮宝石》是“英国第一部最长的、也是最伟大的推理小说”。是不是“第一部”,研究界一直存在着争议,例如查尔斯·菲利克斯创作的《诺丁山谜案》在1862年就开始连载,不少人认定这才是第一部长篇推理小说;不过,毋庸置疑的是,《月亮宝石》的成就和影响远远超过同一时代所有长篇推理作品,“最伟大”这个称谓可以说当之无愧。
当然,之前已经不止一次提到,谜团的设置和解谜的过程是推理小说最基本的特征,自然需要后来人不断进化。在这一点上,一位法国人起到了表率作用。
这个法国人名叫埃米尔·加博里奥。威尔基·柯林斯对加波里奥备加推崇,他的《月亮宝石》很明显地受到了加波里奥作品的影响,尤其是后者创作的《勒鲁菊血案》。这部作品在报纸上连载了很久,使得加波里奥成为了第一位推理文学领域的畅销作家。
加博里奥对警察工作颇感兴趣,不仅对保安局的运作情况了如指掌,还对法官和地方警察的职能一清二楚。因此,他的作品中有了之前的推理小说中不具备的元素——丰富的方法论。这些方法论在《勒鲁菊血案》中的主人公塔巴勒老爹身上就有所体现,而最极致的展现,无疑是创作于1868年的《勒考克先生》。
勒考克是第一位掌握了科学侦破方法的侦探。他擅长观察(注意,是观察,不是看),擅长易容,对于追踪术也有着独特的理解,获取指纹、脚印等蛛丝马迹更是手到擒来。不可否认,这个人有些自大,但他的确有这样做的理由——其高超的侦查技巧屡屡令罪犯无所遁形。
勒考克之前的侦探推理能力固然高超,但仅仅停留在理论阶段。如果拿不出切实的证据,推理小说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可以说,勒考克的出现是里程碑式的,他为逐步建立起来的推理世界观找到了相应的方法论,保证这一新兴的文学类型可以用科学的方法体面地存在下去。
读过福尔摩斯的读者应该记得,我们的大侦探曾经对两个人不屑一顾——一个是侦探鼻祖杜宾;另一个就是加波里奥笔下的勒考克。
勒科克是个成事不足的蠢货。他只有一个优点,就是他的精力。那部作品简直让我恶心,不过是弄清一名罪犯的身份,这个问题我能在一天之内解决,可是勒科克却用了六个月。这么长的时间,真应该给侦探们写一本教科书,告诉他们不要去做什么。
福尔摩斯毫不掩饰对于勒考克的蔑视,但在得出某种结论前,我们不妨看看勒考克的调查方法。一次,在查看了旅馆外雪地上的足迹后,勒考克声称——
当凶手正在和两个女人谈话时,他的同伴或是帮凶——我认为我可以称其为“他”——在这儿等凶手。他是一个中年男子,很高,戴着软帽,穿着一件蓝色的羊毛大衣。他大概结婚了,因为在他右手的小指上戴着结婚戒指。
似曾相识吧?是不是和福尔摩斯先生的口吻完全一致?尽管对于勒考克的方法颇为不屑,但不可否认,福尔摩斯很多成名绝学,完全是拜这位前辈所赐。福尔摩斯的创造者柯南·道尔更是不止一次说过,在创作推理小说前,自己反复阅读了三个人的作品——埃德加·爱伦·坡、威尔基·柯林斯以及埃米尔·加博里奥。
可以说,加博里奥的出现,从侦破方法层面进一步优化了推理小说,为其在下一个时期的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埃德加·爱伦·坡之后,推理小说能“撑到”那个黄金年代,诸多天才的贡献是不可抹杀的。查尔斯·狄更斯让它变得更具文学性和思想意义;威尔基·柯林斯奠定了情节布设的模式和技巧;埃米尔·加波里奥则提供了行之有效的调查方法,让侦探们从空谈家成为了实干家。从1841年开始,天才们的探索大概持续了将近半个世纪,目的只有一个:让推理小说不断进化,日臻完善。在种种模式都被确立以后,推理小说有了发展和腾飞的基础和条件。
读者期盼着,有没有这样的推理小说——它承袭了埃德加·爱伦·坡的奇幻色彩,有着狄更斯的深刻,情节比柯林斯更完美,推理层面比加波里奥的勒考克更精妙……如果有这样的作品,全世界的读者一定会将其奉若神明,推理小说也必将被引入一个空前繁荣的层面。
会有这样的推理小说吗?
当然!在1887年,有个叫“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家伙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