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年初,柯南·道尔开始创作自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一团乱麻》,里面的两个主人公叫做夏里丹·霍普和奥蒙德·夏克。最后,小说定名为“绯红色的习作”(旧译“血字的研究”),主人公也变成我们熟悉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和约翰·华生(华生医生的名字来源于柯南·道尔的一位好友詹姆斯·华生)。到了1886年4月底,小说终于完成了。柯南·道尔把它寄给了《康希尔杂志》。一个月后,杂志编辑回信说小说无法发表,因为对于一期杂志来说它太长了,建议直接送到出版社碰碰运气。
于是,柯南·道尔把稿子寄到阿罗·史密斯出版社。回信虽然彬彬有礼,却断然拒绝,认为小说的水平对于他们这样的知名出版社来说是不够格的。医生没有灰心,又把稿子寄到费雷德·沃恩出版社,同样不被赏识。
柯南·道尔在写给母亲的信中流露出了沮丧的情绪,但他坚信自己的小说会开花结果。他找到了沃德·洛克出版社。出版社的主编贝坦尼没有时间阅读这部“小作品”,不过,他的妻子是位文学爱好者,常常代替丈夫阅读新人作品。她用了一个晚上就读完了《绯红色的习作》。
第二天,她跑到丈夫的办公室高喊:“这是个天才小说家!你想象不到他的小说有多棒!”
几天后,主编读了《绯红色的习作》,也觉得不错,便向董事会征求意见。董事会把它定位为“廉价文学”,觉得会有人愿意读它。于是,出版社写信告诉柯南·道尔,作品会在下一年出版,并支付了25镑稿酬。
即便当时的英镑拥有极强的购买力,这个价格也显得十分苛刻;况且,出版社对作品的定位也让柯南·道尔很不高兴。不过,他别无选择。1887年冬天,《绯红色的习作》在出版社旗下的《比顿圣诞年刊》上发表了——现在,这本刊物成为了收藏家的至爱,仅有30余册存世,每本售价都超过了15万美元。
故事并没有引起太多的关注,不过,至少它被发表了。柯南·道尔再接再厉,于1890年在《利平科特杂志》上发表了以福尔摩斯和华生为主人公的第二篇故事《四签名》。《海滨杂志》很喜欢《四签名》,主动向柯南·道尔约稿,请他继续创作福尔摩斯的故事。
1891年,第三篇故事《波希米亚丑闻》和读者见面。这部作品构思精巧,将福尔摩斯的智慧发挥到了极致,还塑造了艾琳·阿德勒这个经典形象。几乎在一夜之间,福尔摩斯和华生成为了风靡英伦三岛的知名人物。
后面的故事就变得很简单了,我们可以把柯南·道尔和福尔摩斯当作一个人来介绍。
由于读者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海滨杂志》迫切需要福尔摩斯先生再度出山,并为其支付了每篇50英镑的优厚稿酬(后来干脆变成了12篇故事总共支付1000镑)。于是,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接连处理了24件奇案,后来被编辑成《福尔摩斯冒险史》和《福尔摩斯回忆录》两部短篇集。
之后,福尔摩斯遭遇了一生中最大的危险。在《最后一案》中,他与生平最大的敌人詹姆斯·莫里亚蒂教授坠入瑞士赖兴巴赫瀑布,最伟大的侦探就此告别了他的拥趸。这样的处理主要因为创作者柯南·道尔厌倦了推理小说,希望把更多精力用于纯文学的创作。读者当然不会接受这个结局,表示出了强烈的愤怒和不满,甚至有人对柯南·道尔发出了死亡威胁!
1902年,福尔摩斯早期解决的《巴斯克维尔家的猎犬》被公开,重新唤起了读者对这位侦探的热情。到了1903年,在《空屋》一案中,福尔摩斯死里逃生,最伟大的侦探回来了!一组新的故事陆续问世,在1905年以“福尔摩斯归来记”为题出版。1915年,福尔摩斯又成功地解决了《恐怖谷》事件。
因为年龄问题,福尔摩斯退居二线,隐居在萨塞克斯郡,以养蜂为乐。1917年的《最后致意》和1927年的《新探案》,讲述了福尔摩斯先生在世界大战期间为国效力的经历。尤其是在《最后致意》中,60岁的侦探又和华生医生站在了一起,为祖国贡献着最后的力量。
从1887年《绯红色的习作》开始,福尔摩斯总共为读者留下了60篇故事,包括四部长篇和56部短篇。这些故事被编辑成了九部单行本,无一例外地成为了推理小说领域的圣经。
1902年,阿瑟·柯南·道尔被大英女王赐封为爵士,理由是他为政府在南非的战争进行了辩护。但是,在封爵的过程中,福尔摩斯的影响力究竟发挥了多大的作用,谁也说不清。
露易丝为柯南·道尔生下了一儿一女,可惜儿子金斯利不到30岁便去世了。1906年,露易丝病故。1907年,柯南·道尔与珍妮·莱基结婚。莱基为柯南·道尔生下了小儿子阿德里安·柯南·道尔。父亲非常宠爱阿德里安,把几乎所有的财产(包括福尔摩斯的故事)都留给了小儿子。
1930年7月7日,伟大的阿瑟·柯南·道尔爵士与世长辞,享年71岁。在爵士的墓碑上,清晰的字迹准确地概括了他的一生:“真实如钢,耿直如剑。”
“亲爱的华生,我们应该把‘不可能’和‘不常见’严格区分,不能混为一谈。”
当头戴猎鹿帽、手持烟斗的福尔摩斯这样教导他的同伴,我们就会知道,又一桩奇案被解决了。这对住在伦敦贝克街221B的伙伴如同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和霍雷肖,如同塞万提斯笔下的堂吉诃德和桑丘,早已超越了类型小说的束缚,成为人们心中的经典形象。
这位侦探身高六英尺,异常瘦削,鹰钩鼻子,下巴方正而突出,目光锐利。他头戴猎鹿帽,身披宽松外套,手持烟斗,喜欢乘坐马车和火车,喜欢阅读报纸和电报。他穿梭于伦敦的浓浓大雾中,奔走在英国乡下的田野间,纵横驰骋在读者的脑海里。
关于福尔摩斯的形象,不得不说,这是一个阴差阳错的误会。
福尔摩斯的故事刊登于《海滨杂志》,这本杂志热衷为刊载的小说绘制插图。杂志社把这个任务交给了一位叫帕杰特的年轻画家。可是,帕杰特家有两位成名的画家,分别是哥哥西德尼和弟弟沃尔特。《海滨杂志》本打算把工作交给弟弟,但约稿函却到了哥哥手中。
西德尼接到任务后,把弟弟沃尔特作为原型模特——本来的画家变成了对象绘画。福尔摩斯迷必须感到幸运,因为沃尔特是个仪表堂堂的帅哥。不然,我们简直无法想象福尔摩斯会是个什么样子——说不定会长着络腮胡子!
“我看得出来,您去过阿富汗。”
这是福尔摩斯和华生说得第一句话——初次见面,大侦探就已经看穿了一切。
福尔摩斯保持着侦探最本质的特征——把推理看得高于一切!华生说过,他是世界上最精密的仪器,容不得任何错误或不严谨。为了突出这一点,柯南·道尔甚至大幅度削弱了大侦探的其他所有技能——
1.文学知识——零。
2.哲学知识——零。
3.天文学知识——零。
4.政治学知识——相当贫乏。
5.植物学知识——有所侧重。对于颠茄和罂粟等有毒植物非常了解,对于实用园艺学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非常有限。能马上分辨出不同的土质。在某次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裤子上的泥点展示给我看,并且根据泥点的颜色和质地指明其来自伦敦哪个区域。
7.化学知识——渊博。
8.解剖学知识——非常精准,但不成系统。
9.冒险文学知识——渊博。对本世纪发生的所有恐怖事件了如指掌。
10.小提琴拉得很好。
11.精通棍术、剑术和拳击。
12.精通英国法律,了解充分,非常实用。
这是华生见到福尔摩斯后为他列出的一份总结性清单,还特别强调他连“地球围着太阳转”的道理都不懂。不难看出,柯南·道尔深受埃德加·爱伦·坡和杜宾的影响,试图把福尔摩斯也打造成一台推理机器。但事实证明,随着推理文学的进化,单纯的智力博弈已经很难打动读者了。读者希望看到一位神探,但更希望看到一位有血有肉、嬉笑怒骂的神探。
道尔很快修正了这一点。在后面的故事里,福尔摩斯的形象和性格渐渐丰满起来,技能也越来越多——他可以讨论黄赤交角,他能随口说出莎士比亚的名句,他很喜欢美食和音乐,他会因为同伴受伤而失去理智……
福尔摩斯有很多缺点,毒舌、不能公正评价女性、生活极不规律、有使用可卡因的嗜好……但这些和他的优点(尤其是独步天下的推理能力)构成了有机的整体,让这个世界最伟大的侦探不再只是推理工具,从而一跃成为了经典文学人物,将推理小说提升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
福尔摩斯的故事,对推理小说的发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毫不夸张地说,之后任何推理小说流派,都是按柯南·道尔设定的路线前行的。
福尔摩斯的故事设定了三个大方向,笔者概括为以谜为本、以国为本和以人为本。
“以谜为本”最好理解,即推理小说的核心在于谜团的设置和解答。之后出现的黄金时代的所有作品、日本本格和新本格作品,以及《达·芬奇密码》一类悬疑作品,都是本着这个原则创作的。
“以国为本”的“国”是指广义上的客观世界。我们不难发现,福尔摩斯的经历大多与时代及社会背景有关——当权者的隐私、金钱的交易、道德的背叛、伦理的谴责……在谜团背后,起决定性因素的往往是人性的善恶,而柯南·道尔恰恰格外注重对人性的暴露。这一点在后来西方冷硬派和日本社会派作品中得到了最好的发展。
“以人为本”主要体现在对于福尔摩斯个人英雄主义的渲染。他的智慧、他的勇气、他的思想,甚至是他的缺点,无一不散发着巨大的魅力。对主人公侦探标签式的处理,在以后的推理作品中再常见不过,很多创作者甚至以自己的人物拥有更多怪癖而沾沾自喜。这种以人为本的精神在后来的间谍小说和好莱坞大片里,几乎被用滥。在诞生于新千年的《神探夏洛克》中,创作者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以新时代的标准在“人”上下足了功夫,获得了受众最大程度的认可。
福尔摩斯的伟大在于几乎没有给后来的作家留哪怕一丁点儿空间,基本上穷尽了推理小说所有创作方向。从这个角度来说,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系列无疑是最伟大的推理小说,没有“之一”。
时势造英雄,英雄又会引导时势。维多利亚时代成就了福尔摩斯(1887年是女王登基50周年,正好也是福尔摩斯第一次登上推理舞台),福尔摩斯又引领了推理小说。
他不仅仅是一位侦探,不仅仅代表着理性和严谨。他是时代的产物,是繁荣、富足、安定、理想主义的象征。读者也许会忘记福尔摩斯处理过了某桩事件,但,那疾驰而过的四轮马车、那彻夜长明的煤气灯、那象征着效率和文明电报和火车……是任何人都无法忽略的。
每个中国人都以汉唐为荣,每个中国人都有“梦回唐朝”的理想。福尔摩斯对于英国人、对于西方世界、对于推理小说而言,就是“强汉盛唐”,就是一种无限怀念又注定无法复制的情结。
因此,夏洛克·福尔摩斯必然是不朽的。
【2 医生与神父】
人类的理论来源于实践,在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得失,积累经验,最终形成正确的理论。理论不会终止在这个阶段,而是回归实践,去指导实践,确保实践活动更有效率,取得更辉煌的成果。接下来,更辉煌的成果会被提炼成更高端的理论……人类社会就是在这样一个循环往复中不断进步的。
其实,笔者想说的是,推理小说也是这样的。
埃德加·爱伦·坡无心插柳,创作了五篇“小作品”;这些小作品启发了阿瑟·柯南·道尔,为其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理论指导,因此,我们看到了比杜宾更具魅力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同理,福尔摩斯取得的非凡成就,不可能被后来的推理创作者忽视。这一空前成功的实践活动,必然会被升华为高端理论,对接下来的创作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在这一节里,我们要说的,就是福尔摩斯被理论化的过程。简单地说,这一过程是由一位医生和一位神父完成的。
福尔摩斯最具吸引力的地方究竟在哪里?是他处理的一桩桩奇案吗?不是,至少不全是。
笔者相信,绝大多数读者并不能记住每一桩案件的细节,甚至已经忘记了真凶究竟是谁。比如,有多少人可以复述出《修道院庄园》是个怎样的故事?又有多少人可以不暇思索地说出《肖斯库姆老宅》一案的真凶姓字名谁?
我们之所以喜爱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经常使用这样一个小套路——
委托人进门,还没自我介绍,福尔摩斯就已经不慌不忙地说了起来;
对方的身份、职业、收入、健康状况、家庭状况、癖好习惯,甚至今天一早乘坐什么交通工具赶到贝克街,全都逃不过大侦探的眼睛;
委托人和华生一脸震惊,福尔摩斯则带着一脸坏笑,猛地吸了一下烟斗,缓缓说道:“这些都是显而易见了,好了,说说您来到这里的目的吧……”
是的,显而易见,因为我们的大侦探有一套成熟的方法。
按照性质分类,福尔摩斯的方法大致有两种。
其一。他断定某位委托人来自伦敦某条大街,因为这位客人的鞋上沾了一些泥土,而这种泥土是那条大街上特有的;他断定另一位委托人是乘坐马车过来的,而且坐在了马车左侧,因为他的身上溅了许多泥点,而且泥点只出现在左边的衣袖和裤腿上,右边一侧却非常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