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很小的时候,尘末跟着母亲与父亲,下放到一个北方的小村庄,那里夏天清凉,冬日飘雪,很是美丽,民风淳朴而豪放。
父亲与母亲都是知识分子,肩不能抗手不能提,在那个靠工分吃饭的时代,其实都靠了那些善良的村民才存活下来。他们的邻居是个疑似“特务”。可其实只不过是一个看起来很文弱的男子,曾经是某部队的文书,参加过辽沈战役,只不过一场战役,只存活下他一个,当时没什么,可现在翻出来,却已然是说不清楚。他的夫人是个美丽娴雅的女子,长长的乌黑头发,似一匹绸缎一样光滑。她很喜欢领着自己的小儿子到自己家串门,和母亲拉家常,两个温柔的女子,絮絮的谈着家长里短,言语轻柔,现在想来,那是很温馨的一件事!
母亲与父亲是青梅竹马,所有的感情看起来都很平淡,母亲很羡慕隔壁的女子,说她是个传奇!
一个大家闺秀,在举家欲迁走的情况下,将自己下嫁给仅有一面之缘的教书先生,这是何等的勇气与决绝,在婚后的第一天,部队征兵,他的良人满腔热血,拳拳壮志欲报效国家,可是刚娶的新妇,诺大的家庭,年老的父母,让他举步不前,是她,将包裹收拾好,告诉他,一切有她!之后是漫长的等待,村里同去的有人牺牲了,有人残废,转了回来,唯有他音信皆无!她等!就这样,日复一日,终于有一天,有人捎回了口信,说他死了,言之凿凿!她还年轻,她还没有孩子,她的哥哥亲自过来接她,她的公婆劝说让她改嫁,不要再耽误青春,她大病了一场后,将哥哥送走,跪在公婆面前,求她收自己为女儿,从此不言婚嫁!
他回来了,她欣喜若狂,与他生儿育女,安守清贫。可惜好日子并没有多久,他的良人又成了“特务”,她仍然笑容温婉,他被批,她就在台下,趁空隙给他喂水擦汗!运动后,一起相扶着回家。不运动的时候,他仍然教书,虽然家里并不富裕,仍然周济着那些贫寒的孩子,她呢,则在空闲的时间,将那些寄宿的孩子接回家,给他们做好吃,缝补衣服,其实,往往过后,他们自己反而要啃几天窝窝头,但她毫无怨尤!
母亲说他们是真正的鸳鸯情侣,比翼齐飞,肝胆相照!
尘末偶尔还会想起那对夫妻,也许因为这样的爱情在浊浪滚滚的都市,以属奇迹,所以分外绚烂,令人回想!
在母亲们细语相谈时,邻家的小儿子,总是牵着她的手,与他一起做游戏,他比她大了两岁,总是以哥哥自居,他给她捉蟋蟀,将蟋蟀放在她的手里,结果把她吓哭了,被闻讯而来他的娘亲,按在腿上,好好的揍了一顿屁股,她很内疚,以为他不会再来了,结果第二天,他仍然不记前嫌,拉她一起玩,“还疼吗?”她轻声地问他,他挠挠头,很不好意思地样子,“哪里疼,那里的肉很厚。”“那你为什么哭?”尘末很好奇他当时哭得地动山摇,如何不疼,他嘿嘿的笑了,“不哭,妈妈还会使劲揍得。”他真聪明!年少的尘末觉得那就是智慧!
他们也有不好的时候,可是第二天,他肯定还会来找她,“尘末,别生气,我领你玩好玩的。”
他所谓好玩的,就是下河捉鱼,上树逮鸟,可是,每次,他都让尘末坐在岸边或者树下,他将捉到的鱼,让她拎回去,美丽的鸟,给她做玩具,在她做主,放生的时候,也不生气,和她一起放!多么好的岁月,以为那平常的场景,其实想起来,温暖了一生中很多寒冷的时刻!
他的母亲,看着他们总是同进同出,便开玩笑的对母亲说“将来他们长大了,就让尘末做我儿媳妇吧。”母亲开玩笑的说“好啊。”从此后,他的母亲每次见到她,都叫她“儿媳妇”,每次吃好吃的,总往他家送一份,母亲不要,她便说,“谁说给你的,那是我养儿媳妇的,你推辞算怎么回事,难道看不中我的儿子?”母亲便也无法,只能收下。
伙伴们经常在一起玩过家家,如若尘末做强盗甲,他必定作强盗乙,如若尘末愿意做一家子的妈妈,那么他肯定去做爸爸,记得有一次,一个小男孩缠着非得要做“爸爸”,他像一头小豹子,将人家打得鼻青脸肿,当然又免不了一顿臭揍,他仍然哭得地动山摇,不过这次,好几天,没有敢坐凳子,不过看见尘末红红的眼睛,他说“没事的,不疼,我就是骗骗我妈,让她下次打轻点。”
什么时候疏远的呢,是三四年级的时候,小小的女孩开始渐渐的矜持,知道害羞,每次在听到他的母亲叫她儿媳妇,心里便有些生气害羞,渐渐的躲着走,最可气,是同级的小伙伴,总是在他们接近的时候,管她叫小媳妇,越加的生气,渐渐的不理睬,他仍然来找她,在她日益疏远的态度后,他渐渐的少来,有的时候,有好玩的他总是交给母亲,让她在转给尘末,有好吃的,只是偷偷的放到她的桌堂,在不如年少时的两小无猜!
如果,没有以后,也许他们会渐渐长大,有一天也许这样的情感也能萌发出爱情,是不是就可以如他父母一样,肝胆相照,因为彼此都是如此的知根知底。
但然后,父母相继回了城,虽然离去时,彼此热泪盈眶,不忍分离,说好了长通音信,但仍然渐渐的淡离,终于音信杳杳,在无踪迹!
后来,她一路顺风,小学,中学,高中,高中的时候,美丽的尘末开始有男子悄悄的往她的书包里塞纸条,她只是当一个笑话,将它返回原主,告诉他,她的目标是那所北方出名的大学,并无心力在顾其他。尘末是那所高中有名的冷美人,曲高和寡,目下无尘。至于为什么是那里?也许潜意识她是想回去的,想回归那种纯真和温暖,但阴差阳错,她去了比家乡更远的南方!
其实虽然遗憾,但尘末还是很喜欢这所南方的校园,百年名校,气韵天成,尘末爱那清静的湖,喜那清高的竹,那几层楼高的图书馆,真真是她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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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若没有遇见孟新亚,会不会那里也会成为自己魂牵梦绕的地方,其实很难说,人难以逃离宿命,而孟新亚,于她,是劫,而自己,在劫难逃!
那个夏天,当尘末从图书馆里出来的时候,才发现,外边不知何时下起了雨,下午还有选修的课,尘末很相信自己的身体素质,临一场雨,又能怎么样呢?她将书裹在怀里,匆匆的跑进雨里,有人就在这时,拦住了自己,将手里的黑伞,塞在自己手里,就匆匆的跑开了。在那以前,她不认识他,在那以后,她忘记,在没有想起那个男子,因为这样向她献殷勤的男子太多,而她酷爱郁达夫的“曾因酒醉鞭名马,生怕情多累美人”。
她总是相信爱情会在某个瞬间,若光照流火,烟花突放,一个相遇,一个眼神,就能让她心甘情愿的烈娥扑火,不计生死,只为伊人!所以她拒绝,所以她孤独,因为这样的几率在整个人类史的概率都不会高于大乐透头奖!而她虽美,但貌不足以倾国倾城,才不足以普渡众生!
其实,要怪谁呢,只能怪自己下铺的大师姐,她总是孟新亚如何如何,他又写了什么诗,他今天又看了她一眼,害得她心口扑扑跳,某某才女写信被孟新亚拒绝了,这样的话题每天层出不穷,足足一年,终于让她有了些好奇,这孟新亚何许人也?!
所以有了留意,在再次遇到时,他们同时被聘为校园文学社的编辑,她有些新奇,所以多看了几眼,然而失望,因为离大师姐所描述的,和她所构想的,相差太远,不过是个长得还算清雅,有些才华,瘦高的男子,仅此而已。如果没有大师姐夜以继日的摧残,恐怕她连看一眼的兴趣也无。
而他,只是淡笑着问“你何时还我的伞?我只有一把,还是你想下雨的时候和我同伞”
无聊男子加小气鬼!更加让她看低。
可是大师姐,总是让她找借口,将他带回宿舍,好朋友,好姐妹,总是要帮忙的。渐渐的熟,然而也只是朋友!大师姐越加的郁闷,并没有因为心上男子的来临,而高兴,因为那双眼睛里始终无她!而他屡次的来,既不是为自己,只能为她?!
心是酸的,谁又愿意为别人的爱情做嫁衣裳呢?!其实许多宿命的孽不过是一转眼的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