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西下的时候,出租车载着我们离开了这个呆了四天多的小镇。带了几张饭票做纪念,以及那些残羹剩饭的照片。但我想有些留在记忆里的东西会更加难以忘记,比如雾气朦胧的早晨里那张一边微笑一边流泪的脸。夜里十点多的时候,在新昌县城下榻,洗了澡躺在软软的床上,第一次觉得能安安稳稳的睡一觉就是人生最大的幸福。人啊,不受点苦还真不知道啥叫幸福,真他妈的贱。拉开窗帘,看着楼下灯火通明的小镇,第一次学习抽烟。淡淡的烟雾从喉间经过,呛得直咳嗽。那一点星火在指间闪耀,渐渐湮灭,灰飞烟灭。
清晨的时候再次启程,匆匆赶着去上虞乘火车,七月,继续漂泊。从上虞到杭州,几乎一路都是睡过去的。下午两点半的时候再次踏上杭州的地界,有种物是人非的感觉,垂头丧气跟败阵的逃兵。由于火车票的原因,需要在杭州逗留到次日下午两点。出来这么多天了,早已是囊中羞涩,那近于天价的旅社让我们望而却步。大家商量了一下决定在火车站呆一天一夜,坚决不给黑心的资本家剥削的机会。四点的时候我觉得就这么回去太不值得了,来一趟杭州起码得知道西湖啥样,要不就白来了。问了值班的保安,知道西湖不仅免费而且一天二十四小时开放,更觉得非去不可。我们花了两元钱坐公交车到断桥站,心情终于不那么沉闷,毕竟这么多年的江南情节来了,开始有无法抑制的兴奋。
在刻着“断桥残雪”的石碑前逗留了很久,坐在木椅上看着满池的荷花,心里满是欣喜。博物馆,画船,孤山,亭台楼阁,一直走到太阳光着屁股下山。夜里在湖边露宿,坐在木椅上看着湖那边灯火通明的街市,一边人间烟火,一边飘然出尘,我们把行李放在木椅上,准备露宿西湖。依着杨柳坐在湖边的石头上,把脚泡在暖暖的湖水里,心里一阵得意:起码咱用西湖水洗过脚,这一趟也算值了。
看到武松和苏小小的墓,为一个北方汉子埋骨江南感到好奇。只是不知她们是否会穿越时空在午夜时分携手共游西湖?觉得有趣,黯然失笑。十二点多的时候突然下起了小雨,急忙转移阵地,在一个亭子里歇息。几个撑着伞垂钓的老头在河边闲聊,谈着过去的那些陈芝麻烂谷子,十年二十年的回忆那些物是人非的过去,似乎看透了那些富贵荣辱,让人好生羡慕。
第二天七点的时候俩同伴儿说困了回火车站再迷瞪会儿。我说你们先走吧我还没看玩呢,来一趟不容易。在孤山前面分开后,我把苏堤白堤逛了个遍,在手机里留下许多美丽的画面,想着以后回家了也可以在哥们面前炫耀下。十二点半的时候上公交车准备回去,毕竟时候不早了,再不回去就赶不上火车了。也许昨夜睡得不安稳,一上车我就睡着了,毕竟终点站就是火车站也不怕坐过了。迷迷糊糊中听到手机响,一看是同伴发过来的,说再有半小时就该上车了问我在哪儿呢。我突然觉得不对劲儿,这都快一个钟头了按说早也该到了怎么现在公交车还一个劲儿往前走呢。问了司机后心一下子就凉了,我竟然坐了反方向的公交车。这么一耽搁,两点铁定是赶不上火车了,只好给同伴解释了情况,让她们坐本次列车先走,我再去改签。幸好行李和车票都是随身带着的,要不才倒霉呢。赶紧对司机说我要下车,再坐下去那离车站可是越来越远了。
下了公交车我就蒙了,这是哪儿啊。翻翻钱包更让人崩溃,吃过早餐只剩下一块五了。连坐公交回去的钱都不够,彻底无语了,今儿个真的是穷到姥姥家了。坐在路边的台阶上看着这偌大的繁华都市,心里一阵无力感。终于明白不管在哪儿多牛逼的地儿,没钱的,永远是孙子。我开始顺着公交站牌往回走,毕竟不能一直就呆在这儿。也许是我人品没坏到极点,等到再一次回到断桥的时候,我竟然遇到了一个熟人。
当我看到在写着“断桥残雪”的石碑前看到萧瑜的时候,直觉得这是幻觉。
“萧瑜?”我试着叫她的名字。
“你是……木扬……?”她扭过头看了我半天,总算认出我来。感谢上帝,这么多年了咱的脸没太大变化。
“是啊,真不容易啊在这儿也能碰上你。”我禁不住感慨。“他乡遇故交”真的让人开心,特别是在我这样的境地。
萧瑜是我老乡,属于从小玩到大的发小。小学五年,我们做了三年的同桌。在那个频繁调动座位的年代像我们这样的情况实属罕见,也许这就是缘分吧,不过当年的我是不会明白缘分为何物的。
她属于那种很素雅很安静的女生,长相平凡但笑起来很温馨。小时候的事过去这么多年了,记住的都只是寥寥无几的片段,像剪辑过的旧电影胶片,断断续续的不成样子。譬如不小心把蓝墨水洒到她白色连衣裙上的尴尬;占去了大半个课桌导致她悬着一条手臂做笔记的内疚。在那段像冬日雪野般单纯的童年,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地提起的事情,又似乎每一刻都因为散发着淡淡梅香般的温馨而显得弥足珍贵。初中的时候,我们去了不同的学校。等到初中毕业以后,我上了小城的高中,而她辍学去了南方,自此就失去了联系。算来距离最后一次见面,也已经过去五六年了。
我们坐在湖边聊天,渐渐知道这些年她也跑了好多地儿,一直在南方打拼。刚来杭州没多久,现在在一家叫“下午茶”的宾馆打工。她问我怎么会在这儿,我很无奈的给她说了近一个星期的经历,感觉特丢面子。她说正好她们宾馆还缺一个后厨帮忙的,反正你回去也没事就在这儿干吧。我觉得这主意不错,毕竟这么灰头土脸的回去也不是我的风格,所以就跟她一起去了那家宾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