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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玉芬为修相机做点心显厨艺

玉芬家住在岳家的隔壁,和岳家一样,是个典型的小四合院,正房三间,一明两暗,由玉芬的父亲住,东厢两间,是玉芬的书房和卧室,西厢两间,暂放杂物。这院子房间不多,人口也少,但在玉芬悉心经营之下,依然四处充盈着“花鸟虫鱼天然趣”的老北京风情。在砖墁的十字甬路中间,一个充当了天棚的大葡萄架已经硕果累累,衬托着那对儿茶叶末色儿金鱼缸中的点点莲花有些残落。夜已过半,父亲早就睡去,而玉芬养着那只调皮的大花猫也已爬上石榴树,跳到屋脊去赴它的佳人之约,院中除了挂在房梁上的蝈蝈时不时的“丝扎-丝扎”的叫两声以外,不再听得到别的响动。

在这一片静谧之中,玉芬正埋首于写字台前,为把她的相机恢复原状而励精图治着。她已经足足努力了一晚上了,只差一个小反光镜片没有放回原位。可当她小心翼翼的用夹眉镊子将其送入相机最内部构造之中的时候,“枯嚓嚓~!”,零件又一次的散落成堆,功亏一篑。“该死的程逸仙!我这辈子再也不想见到你!”看着写字台上解体了的相机,玉芬发出歇斯底里的怒吼。她的相机被逸仙撞了以后,虽然不至于彻底废掉,但零件却怎么也恢复不了原位。本来她是打算让逸仙赔给她的,可逸仙傍晚在会仙居对她的态度,让她一时激动,放过了他。这个官宦子弟,以为有点钱就了不起了,还以为我要讹他,哼!照他那么说,再让他赔岂不是真的成了要讹他了?唉,反正既然已经说了不让他管,那么一切后果,就只能由自己承担。不过现在玉芬终于意识到单靠自个儿是弄不好这玩意儿了,必须得找个懂行的人帮忙修修,而京城修相机最好的人,恐怕就要数她家店里的老伙计梁子叔了。他和父亲一起把正阳照相馆从小做到大,只要是关于照相的事儿,没有他不熟落的,修个相机自然不在话下,不过此人向来尖刻,心胸狭窄,很少帮人,而且听说自从店里来了那个不爱说话,只爱干活的伙计后,他和父亲关系也愈发紧张了起来,还曾扬言要离开正阳。唉,眼下这个情况,想必是老板的女儿有求于他,他也不见得就肯帮忙。玉芬想着,随手从写字台上小玻璃瓶里拿出了几个她自己亲手做的果子干丢到了嘴里,在酸酸甜甜中,她突然有了主意。

玉芬是个特别能干且麻利的姑娘,家里头的活儿,没有拿不起来的,除了好针线赢得了邻里夸奖外,炒菜做饭更是把好手,尤其是她做的各种北京小吃,不仅“味儿正”,还有自己的独到之处。其中她最拿手的要数豌豆黄、驴打滚、艾窝窝和萨其马了。这些小东西即香甜可口呦营养丰富,可真的制作起来,步骤繁冗复杂,讲究多了去了。

先说艾窝窝和驴打滚,制作它们的最重要环节,那就是蒸江米。在把江米充分的浸泡后(至少四个小时,且时间越长越好),把水空出来,上锅干蒸。十分钟后再向江米中倒入开水,边倒开水边搅拌,使江米充分吸收水分。等到江米完全被搅拌成糨粥状就将其取出,再用擀面杖将米粒碾碎。这样做出来的江米才会有劲儿,有拉力,吃的时候口感才好。取适量处理好的江米,放在面粉上来回搓揉,按扁后包上由白糖,芝麻,还有碾碎的核桃仁搅拌在一起的糖馅,最后再在上面点缀一小块山楂糕或绿果脯,就成了艾窝窝。如果在案板上洒一层黄豆面(炒过的),把江米面放在上面擀成一个大片儿,再将红豆沙均匀抹在上面,然后从头卷成卷,再在最外层多撒点黄豆面的话,就成了驴打滚。

再说豌豆黄,必须挑选上好的白豌豆,稍磨去皮,用凉水浸泡后倒入烧着水的铜锅中(不能用铁锅),加碱,待豌豆煮成粥状后用带着汤过箩。然后将过箩的豌豆粥放入锅内加白糖翻炒,炒的过程中必须要不停用木板捞起豆泥,当豆泥往下淌得很慢,淌下去的豆泥不是随即与锅中的豆泥相融合,而是逐渐形成一个堆,再逐渐与锅内豆泥融合的时候,即可起锅。起锅后把豆泥倒入模具内,晾凉后即可食用。

最麻烦的要数萨其马了,首先说制油炸条。把面粉过筛后,在粉堆中央开凹糖,把搅拌后的鸡蛋倒入凹糖,接着加水把面粉揉成光滑的面团,醒上一会儿,再把它切成面条,刷去干粉,投入到油锅中,炸至黄色后捞出,再在上面均匀的涂上一层糖浆。然后把它摆放在撒了一层干粉和一层白芝麻的定型木框内,铺平,再在其表面上撒果料,待晾凉后切成块形。

由于这些东西制作麻烦,所以每次玉芬都会做出很多,她和父亲吃不了,左邻右舍的就跟着沾光。前些天她正好做出了一批,这几天报社忙,还没来得及往外送,正好可以用来贿赂梁子叔。于是第二天一大早,玉芬就拎着她精心制作的各种小点心到了位于前门外火车站的正阳照相馆去找梁子叔帮她修相机。可令她失望的是,梁子叔叔虽然对她送上门来的东西照单全收,却还是以店里太忙没时间为由,婉言拒绝了她的请求,当然,作为长辈,他还是给她指出了一条明路——找你爸修去。呵呵,玉芬心里想,我要是敢找我爹修,我还找你干嘛?要是他知道我把相机弄成这样,肯定得把我的相机没收了。哎呀,这个不讲义气的梁子叔,会不会把这事告诉我爹啊,收了香火不显灵也也就算了,别一会儿来个“恩将仇报”啊!真是烦人,亏我那么辛苦的给他弄小点心。正在玉芬正着急生气的时候,忽听背后有人喊她,回头一看,原来是店里的伙计,木头。他是后海广化寺玉山方丈的远房亲戚,因家乡连年灾祸,来京投亲,那段时间店里正好缺人,玉山师傅便把他推荐了过来,而马老板见他踏实肯干,便收留他在店里。别看他来了快一年了,玉芬从没跟他说过话,一来是玉芬到店里的时候不多,二来他实在是太不爱说话到了玉芬曾以为他就是个哑巴的地步。

“我帮你修好可以。不过你别跟别人说是我帮你修的。”

“恩恩恩”玉芬听他这么一说,立马笑逐颜开,高高兴兴的把相机交到了他手里,还真心实意的说,“以后我天天给你做好吃的。”

就在和他十指相触的那一霎,玉芬突然叫道:“哇哟!你的手怎那么好看啊!”他的手比玉芬的还要白皙滑嫩,而那修长的手指宛若玉笋,根根挺秀。再抬眼看他,玉芬这才注意到,他长得真是眉清目秀,尤其是皮肤,华润白皙的简直可以说是肤若凝脂。别看他来了这么久,玉芬这么仔细瞧他,还是第一次。他被玉芬看的有些发毛,怯怯的低下了头。玉芬到是大方的一笑,说:“你要真能帮我把相机弄好了,我就给你做身新衣服。”他穿着的那身破衣服真的让玉芬看不下去了,洗的都快透了,这眼瞅着天就凉了,那小薄板体格哪扛得住啊。就算他一般不出来接待客人,可这身行头对店里的形象着实影响不好,玉芬突然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都说她爹是奸商呢,对员工真是苛刻。

“我哪里有那福气。”他面无表情的说了一句,转身走了。玉芬突然觉得他和逸仙背景很像,都是高挑嶙峋中透着一股莫名的坚韧。不过相似的只是背影,他们俩长得虽说都不错,但逸仙是帅气,而他是秀气。眼神相距的更远,逸仙的眼神是小溪,清澈见底,欢畅着激荡着,即便偶尔落下的石子,溅出的水花也是晶莹透明。而他的眼神像是大海,深不可测,说不定什么时候便会变幻风云,电闪雷鸣。想着逸仙,玉芬不由得暗骂,这个缺德玩意儿,没他相机能坏么?说不赔就真把这事儿给忘了,也不知道他现在跑哪去了?这时一辆很普通但包裹着特别严实的骡车“叮叮当当”的从她身畔驶过,随即,她便警觉了起来,因为她以职业记者的直觉和经验判断,这里肯定坐着角儿,而且,这个角儿是去赴一个不同寻常的约会,还有,这个角儿十之八九是张碧莲,只因,她看到了袁宗良的拐杖正横放在车把式的身后。呵呵,又有新闻可以写喽~!玉芬兴奋的追着那辆骡车跑了下去。

2009-1-1100:19

注:在老北京,由于原料所限,每种小吃都有供应的时限,本文中忽略。艾窝窝限于春夏,豌豆黄只在春季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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