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黑夜寂静,没有外人。我直截了当地说:你打不过我的。
对于我戳出问题的关键处,刘六毫不回避,说:你可以走。
我说:你并没有打算抓捕我回去。
刘六说:是。
我对自己知法犯法违法抗法逃法感到惭愧,神情有点不自在。
刘六说:我理解,你走吧。
我觉得生活没有着落,没钱可就没着落啊,我说:可以把那五两银子给我吗?
刘六说:换酒喝了。
环顾四周,我才发现自己真是无处可去,离开牢房真愚蠢,毕竟那里可是管吃管住的。我说:可以去你那睡一晚吗?
刘六施以援手。
刘六的住处很糟糕,我觉得我确实应该在牢房里睡到天亮再出来的。可是不知为什么,潜意识里终觉得干越狱这种高难度的事就应该在夜黑风高的今夜子时。在桌上我发现了一张图,山山水水之外是三个古字——藏宝图。
我问:图里有多少钱?
刘六神色不变地说:明天就知道。我说:刘六,图哪里来的?
刘六有点得意,说:强盗。
我恍然,刘六是强盗。而那强盗真是奇怪的倒霉。
第二天刘六与我依图而行,这是一个振奋人心的行动。寻宝确是一件激发好奇心的活动,虽说好奇心会害死猫,可毕竟我们不是猫。
刘六分析了一下自己目前所处的形势,说:我已经不会再回去了,这是我的安身立命之本,希望这宝藏能让我回本。我知道你不是一般人,我希望以后能跟随你。
我对刘六带着宝藏倒贴我感到汗毛直立,这是一件诡异的事情。我说:可以。从今以后你必须与我保持一丈距离就可以了。
刘六没有反对。可能是因为这是我的第一个命令的缘故吧,当官的都知道新官上任总是要烧上那么几把火的。
刘六说:老大,快到藏宝地了。
刘六对我的称呼使我不自禁的想起的老大,才分开没几天我就和老大地位平等了?我仔细打量着刘六,总感觉有点怪异。我恍然这一切并非我的主导,这是一种失控的感觉。之前,我从未被控制,也没有控制他人。老大其实和我是平等的,这是本质。
刘六憨笑里的精明一闪而逝,我承认他也是如同我的老大那样是一个谜一样的人物。我说:刘六,不要这样称呼我,直接叫我名字即可。
刘六说:是的,老大。
宝藏的地点是前天的那片林荫,两颗外貌古朴的老树中间下挖三尺,宝箱现。
宝箱上沾着清新湿润的泥土,宝箱崭新。
刘六肯定地说:以它的体积可以装下一箱的黄金。
我想了一会儿,说:它也可以装下一箱泥土。
小心翼翼地打开,我说:它装下了一箱的空气。
刘六说:不要大意,通常这个时候秘密就隐藏其中。分拆了它。
箱破,果然发现了一张肮脏的羊皮——你等挖地三尺,实有雁过拔毛之劣质。黄金如黄金,蠢物尔。现赐你等一地的——草。
环顾惘然,一地是无法自拔的幽绿野草。
我与刘六非牛非马又非羊,所以没有低头吃草,似懂非懂中我们扫兴离去。
前路茫茫,我等具不知归往何处。刘六说他现在一身清白,可往任何处。我只记得老大的话,闯荡江湖。
我说:我们去闯荡江湖,如何?
刘六说:好。
每个人心中其实都有一种不安分的潜在因子,那是对白色迷茫的探求欲望。在某些因素下,这可是会燃烧的。
我和刘六放下了宝藏的事转而向扬城出发。在我的记忆里这是一个充斥着诗情画意的古城,因为我对它仅有的了解是来自诗书。
一路上风餐露宿,苦不堪言。刘六说这是穷光蛋的痛苦。我知道他是不爽于跟随了一个穷光蛋的老大。他小声抱怨了三天。他的这副样子使我对他改观不少。最后,我一脸深沉地说:不滞于物。
刘六对这四个高深莫测的字表现出了他应有的崇敬,他终于闭嘴了。
其实我感到很尴尬,我不适合做老大啊!老大只有老大才能做啊!
终见扬城身影,我们都很激动。
刘六没有任何犹豫地进入了一家明显高档的酒楼,豪气地点了一桌菜。
事已至此,我只能享用刘六的孝敬。
这一顿饭我们吃得极其酣畅,即使是囊中羞涩也没有半分影响我们用餐的美好心情。
临结束时,刘六说:该结账了。
我说:没错,就你留下来刷碗抵债吧。
刘六表示反对。
我看了看他身上不崭新的捕快装,说:我们走吧,反正你披着虎皮,他们会理解的。
刘六依旧一脸正气,嘴角一动不动。我猜想我是冒犯了他。
我说:那……
刘六说:找那人要点钱。
随着刘六手指指示的方向是另一桌。只有一人独自饮酒。他头戴黑纱斗笠见不得光,腰悬三尺利剑。这是一名江湖人士。
我走上前,说:朋友,江湖救急,五两银子。
那人说:我救穷不救急,抱歉。
我大喜,说:我们又穷又急,十两银子。
那人神态自若,说:没脸皮的穷酸鬼,滚!
此时的我陷入了两难境地,不知何去何从,犹豫间刘六在不远处大声喝道:暴力夺取银两。
下意识的,我一掌推出。
打实,在我那堪称鬼魅般的速度下那人毫无反应之力。他嘴角流出一缕鲜血,眼中射出惊异不定的神色,脱口而出:葵花真气!
我理解他的震惊,因为他被我打后就乖乖取钱出来,是二十两。
他交钱后就立刻离开了。而且没有付账。
我过意不去就帮了他一把,都不容易啊。
得手后我和刘六心中都踏实了不少,我们又叫了一坛好酒。
偌大的酒店寂寥无声,看过这一幕的客人在经过一阵寂静后终于开始议论纷纷。
有说:抢劫是可耻的,抢得光明就是光荣的。
有说:捕快原来不是帮凶啊,是真凶。
有说:那被抢的真孬,亏他还带着凶器。
有说:关键是识趣。
有说:那两人很潇洒,特别是那个年轻人,有霸气。
有说:霸气是什么?
有说:就是把别人气走的一种真气。小孩子不懂一边呆着去。
高楼上的狂爷看到我露了一手大感兴奋。狂爷是扬城赫赫有名的斧头帮老大,在扬城说一不二。可是任何人都是有烦恼的,他虽然是地头蛇,但是经常有一些江湖高人高来高去,不把他狂爷放在眼里。江湖高人打心底看不起狂爷式的爆发富,他们认为“帮”是一种俗气又涉黑的低级组织,上不了台面,因而不把狂爷的话当人话听。出来混的讲究的就是轻飘飘的面子,狂爷从纤夫混到一帮之主,靠的就是讲面子讲义气。等级就是这样一步步提升的。他手下打手无数,一向讲究人海战术,斧头战法更是他的最爱。可是江湖人士单体实力强悍,狂爷对他们是讲面子下的单挑,结果可想而知。
狂爷是一名传奇的人物,他靠着一柄锈迹斑斑的小斧头劈出了一个偌大帮会,据说小时候曾砍过一颗小樱桃呢。他是高傲的,故——故高傲。
行至桌前,狂爷说:两位兄弟好高的身手啊,可以当我的手下吗?
狂爷潇洒不羁,快人快语。
我说:有什么好处?
狂爷说:钱,权,女人,在这扬城可以得到最大的满足。男人嘛!不都是这样。
刘六略一犹豫,说:可以考虑。
我说:不必考虑。
狂爷与刘六同时盯着我,我说:可以。
狂爷心中喜忧交加,喜的自不用说,担忧的是貌似高手不应该这么容易答应的,也太没骨气了吧!
我说:我有一个要求。
狂爷一喜,说:请讲。
我说:你们的帮标和武器都是斧头吧!我不要带那种东西。
狂爷豪爽地说:高手总是有点要求的,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