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山贼将刘小娣带到半山腰的一个岔路口:“刘二哥,您沿着这条小路一直走到尽头,那里就是神机军师的院子了。”
辞别这位带路的小山贼,刘小娣抱着那坛子好酒,继续往前走去。山路蜿蜒,一块块青石板铺就了通往军师宅院的道路。只是这石板一块与另一块之间的距离很宽,刘小娣必须将步子迈得很大,才能确保自己的每一步都踏在石板上。
为了走得更稳当一些,她目不斜视,视线越过怀里的酒坛,牢牢注视着脚下的石板。这样一直走了大半天,愣是走出了一身汗,还是没能到达目的地。
刘小娣停下来擦擦汗,这才有空闲看看四周的景致。
哪想到,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
她已经不知不觉之间,快要登上少华山的顶峰了。清晨的薄雾围绕在她身周,身子左边盛开着一种白色的小野花,散发出淡淡的清幽。好美。
刘小娣向身子右侧看去,吓得她浑身哆嗦。原来,她的右侧竟然是悬崖。悬崖深不见底,若是不慎失足,一定粉身碎骨。她抹了一把冷汗,抬眸望向远处的云海。云朵翻腾,带着从旭日之上沾染的金光,徐徐移动着。
就好像自己正立于云端一般,整个人都仿佛多了一丝仙风道骨。
看来,这位神机军师,确实是个古怪的人物呢。刘小娣越发好奇,单手将酒坛举过头顶,加快了脚下的步伐。
终于登上了山顶,山路转过最后一个弯,直直绵延到一道柴门的前面。篱笆墙挡不住院内的风光,刘小娣分明看到几只鸡鸭,在一只鹅的驱赶下,从笼子里钻出来,在院子里撒欢奔跑,四处啄食。
倒是别有一番野趣呢!刘小娣想起了自己老家的土房子,和这个院落颇为相似,心中便多了一分亲切。
她三步并作两步走到柴门前面,礼貌地敲门。
无人应答。
“有人吗?”刘小娣朝着院子里大喊。那些鸡鸭抬头看了她一眼,又自顾自地抢食去了。刘小娣觉得奇怪,难道军师不在家吗?
真是的,白跑一趟。刘小娣转身欲走,余光扫到脚边有一个鼓鼓囊囊的小布包,小布包下面还压着一张纸。她将酒坛放下,蹲在那里展开纸条,上面用端正的小楷写着:“每日三次,煎服,可治风寒”。
嘿!这军师真真奇了!他与自己素未谋面,不光料到了她今天会来这里拜访,而且未卜先知,居然算到她感染了风寒!刘小娣将装满草药的布包收进袖笼里,心情大好。
她哼着小调儿往回走,已经走了好远,才想到自己没跟军师道谢,实在太不礼貌了。于是她又返回去,走向那扇柴门。
“呯!”就在她回身的这一刻,北厢房的房门猛地关上了。
干嘛啊!明明有人在啊!为什么不开门?刘小娣继续敲门,边敲边喊:“军师军师,谢谢你给我的草药!”
仍然没人开门。
刘小娣退后两步,打量着这扇看似普通的柴门。她心想,若是柴门不够结实,那她就直接冲进去了。这种被人死死吊着胃口的感觉,实在太糟糕了。
这时,她才看到柴门两侧,刻着一副对联。上联是:阵法方诸葛。下联是:智谋胜范蠡。
呵!这军师口气不小啊,居然把自己与诸葛亮和范蠡相比!刘小娣不由得发出了不屑的笑声。但是转念一想,这位军师敢把自己比作诸葛亮,就能够解释他为什么不给自己开门了。
不就是想玩“三顾茅庐”那一招嘛?嘿嘿,那咱就陪你玩玩!不用三顾,今天只用敲三次门,就能保证军师出来见她。
刘小娣看了看那一大坛尚未拆封的美酒,计上心头。她用嘴模仿着大口饮酒时候的吸溜声,还故意抬高了声音赞叹道:“好酒!好酒!”
门内有凳子磕碰的声音,虽然细微,但是被竖起耳朵偷听的刘小娣听到了。她知道鱼儿上钩了,便故意将脚步放得很重,一边离开,一边高声感慨:“这么好的酒,是我专程拿来孝敬神机军师的,没想到,他居然不在家!可惜可惜!这酒就只好便宜了山上的兄弟们啦!”
说完这些话,刘小娣已经将自己藏在了一个鼓起的山包后面,只留了一只眼睛,小心观察。
果然,柴门被打开了。一个身着浅青色长袍的俊雅男子,蹑手蹑脚地探出门来。他看到门口的酒坛,面露惊异的神色,然后在确定了周围没有人之后,他一把抱起酒坛,反身进屋。
眼看他就要关上那扇柴门,刘小娣连忙奔出来,口中大喊:“军师,军师,别关门,等等我!”
谁知那军师一听到她的声音,移动的速度陡然加快,刘小娣只觉得眼前一花,不光柴门紧紧地关上了,北厢房的房门也在一瞬间就关闭了,哪里还有那个俊雅男子的身影?若不是地上洒下的酒渍仍然散发着酒香,刘小娣一定会怀疑是她看花了眼。
古里古怪的。难道非得“三顾茅庐”才能见到这个人的庐山真面目吗?
刘小娣蹲在门口想了半天,也想不出把那人引出来的办法。她气鼓鼓的,心道:本来自己只是出于礼貌,上来向他道谢。谢谢他亲手为武大郎的客栈做了一面牌匾,还有一面旗子。想他一个大老爷们,刻匾倒不算什么,关键是能亲手在锦缎上面,绣出那么精致的几个字,实在难得……
咦……
刘小娣灵机一动,有啦!她看了看柴门附近的荆棘,一边大声喊道:“军师先生,既然你不想见我,那我就改日再来拜访。我走啦!”一边故意将衣摆向荆棘上面挂去,然后猛地一转身。
刺啦!衣摆扯了很大一条口子,几乎裂到了衣领处。
刘小娣有些恼,她的衣服本来就不多,每件她都很珍惜。原本只想划个小口子,弄出声音就够了,结果……一不小心弄成了这样,这件衣服恐怕以后再也不能穿了吧。
她回头看看柴门,连脚步声也没想起。算了,看来这招也没用。还是回去吧。
“唉……在这里等了半天,不光没见到神机军师,还赔上一件衣服……真倒霉……”刘小娣一边抱怨,一边垂头丧气地往回走。
才走了三五步,柴门“吱呀”一声开了。方才那位俊雅的男子,正一脸黑线地站在门口,无奈地看着她:“进来吧。”
“好咧!”刘小娣立刻欢呼雀跃,一蹦一跳地进了院子。
那军师也不看她,自顾自地进了北厢房,取出针线盒来,熟练地穿针引线,弄好之后,冷冰冰地对刘小娣说道:“把外衫脱了吧,在下为你缝补一二,很快就好。”
“好!”刘小娣正发愁这衣服是不是要报废了呢,她自己的女红可是糟糕的一塌糊涂。听到那人这么说,她就打算脱衣服来着。但是转念一想,不行啊……她虽然绑了束胸布,但仍无法完全消除胸部的轮廓,全靠松垮的外衫来掩盖了。若是当着这个人的面脱下来,她的性别岂不是就暴露啦……
那军师扫了她一眼,清亮的眸子里闪过一丝不耐烦,冷冰冰地说道:“在下知道你是女儿身,不必掩饰了。拿着这个去里间换吧。”说罢扯下自己身上的淡青色长衫,朝刘小娣一丢,那衣裳就稳稳地落下,披在了刘小娣身上。
“你怎么知道我是女儿身?”刘小娣换好衣裳,一边将破碎的外衫递到对方手里,一边好奇地问道。神机军师的长衫散发着淡淡的药香味,很好闻。
“天机不可泄露。”对方轻描淡写地答道,伸手去接刘小娣的外衫。
两人的手指不经意间碰到了一起,双双愣了一下。刘小娣之所以发愣,是因为无论前世还是今生,她都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手,更何况这手还是一个男人的!十指纤纤,宛如小葱。皮肤白皙,吹弹可破。保养良好,光滑如缎。
而军师发愣的原因,恰恰与她相反。他从未见过这么粗糙的手,而且是一个女人的手。即便是农家女子,手上也不过是一些老茧,顶多再加上皱纹。最不济,也是在寒冬腊月,手上布满冻疮。而眼前这名女子的手,手背上全是血笳。一看即知绝非冻疮,而是每日练拳所致。
军师的心尖颤了一颤,不自觉地生出一丝怜惜之情来。他认真地看了一眼刘小娣,那眉目间流露出来的倔强的、死也不肯服输的神情,深深地烙在了他的心里。
“你是如何知晓在下喜欢饮酒的?”那男子手指如梭,快速地缝着刘小娣的衣服,针线翻飞,令刘小娣眼花缭乱。
“我猜的。”刘小娣实话实说,“你们落草为寇之人,没有一个不爱饮酒的。对了,我叫刘小娣,就住在山下,是武……刘大郎的弟弟,哦不,妹妹,我来替他谢谢你。敢问军师尊姓大名?”
“寇”这个字眼,是这个男人所不喜欢的。他眉头皱了一下,想要发作,却又发现刘小娣说的是对的——他确实是落草为寇之后,才开始饮酒的。
“在下朱武。”男人已经将刘小娣的衣服缝好,递了过来,“穿上吧。你何以知道只要弄破衣裳,在下就定然会请你入内?”
刘小娣一边穿衣,一边老老实实地答道:“还是猜的。一般男子,可做不出那么精致的旗子。我觉得,如果不是出于热爱,身为男人的你是根本不可能对绣活儿感兴趣的。而人一旦爱上某件事,就会有一种类似强迫症的执念。所以我赌你听到衣服破裂的声音之后,绝不会让我离开的……”
“嗯。”男人原本皱着的眉头舒展开来,他再次郑重地注视着刘小娣的眼睛,想看看她的所言是否真实。但那清澈的眸子告诉他,她从不撒谎。
刘小娣也仔细地观察着对方。朱武的头发乌黑,用一方鹿皮包裹成一个发髻,并且扣着一个白色的发冠。他朴素的衣衫,与他住的简陋宅子一样,都在努力传达着“淡泊以明志”的信号。然而他的五官却出卖了他的真实想法。
他的双眉如剑,飞入鬓角。双眸如鹰,犀利而冷酷。鼻梁如山,一派刚正不阿的架势。唇瓣红而单薄,仿佛只要一开口,就能将家国大事娓娓道来,一挥袖,就定要挥斥方遒,且不容置疑。
他的蛰伏、他的野心、他的抱负,昭然若揭。
这个人,一定不是等闲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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