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一句交代也没留下,橙子是在他去了富婆城市的第三天,才从F曾经驻唱的小酒吧老板那里知道了实情。
橙子起初不信,以为是F给她开的玩笑。他以前就喜欢戏弄她,说她恼羞成怒的样子特别可爱。那之后的一周,橙子几乎找遍了整座城市全部的酒吧,甚至脑抽地跑去警察局要认尸。
月底房东去收水电费,告诉她F把第二年的房租预交过了,橙子终于相信F是真的从她的生命里离开了。
三年的感情,再浓的喜欢,其实也不堪一击。
爱情,若是锦上添花,必然特别美。而雪中送炭诚然可贵,但到底脱不了量力而行。如果对方自给尚艰,炭火不够;如果雪天太长,夜太难捱;那么赶在两个人一起受冻被漫长寒冷活活拖死之前,一个人先抽身离开,归根究底,又能怎么责怪呢?
后来F的确出了一张专辑,走深情摇滚风。
专辑封面是他的近照,感觉和以前不太一样了,可又说不出哪里不同,似乎老了。照片里,还有一个软软小小的女婴,一脸恬然睡在他怀里。胖嘟嘟的,眼睛很像他。单眼皮,笑呵呵看着世界,薄情的样子。
专辑定价不高,一张四十五元,橙子花了两个月的工资从唱片行订购了一百张。
打算等以后F举行签售会,和童瑶两人抬着那一箱子的专辑去拆台。但最后还是作罢,因为那张专辑销量惨到不忍直视。据F的百度百科说,一共只卖出去四千三百五十张。其中四千是F自购以防唱片公司赔本,除开橙子的一百张,F此生唯一的一张专辑,其实只卖出去了二百五十张。
所有的一切,如同一场黑色幽默。
F走后,橙子在他以前的小酒吧找到了工作。后来酒吧亏损严重,老板转了门面偷偷摸摸就跑了,员工工资都忘了发。
那时候童瑶正好高考完,六月天待在橙子的出租屋照顾她。某天橙子出门找工作不在家,童瑶把那一箱保存全新的专辑搬到附近一所大学旁边的夜市卖了,一张十块、十五地卖给大学里的文艺青年。卖了一周,竟然也凑了一千三,足够橙子生活到找到工作。
自那以后,再没听到过F的消息。也许是看清了自己不是拯救音乐界那块料,沉寂下去,投入生活中了吧。
橙子辗转了几个酒吧,前前后后遇到过许多驻唱的小乐队,但一直没再过问F的事情。她说,她没办法想象F穿西装打领带和人谈生意的画面,那太搞笑了。她也不愿意听人说F围着围裙上厅堂下厨房,她曾见过,何必再听人说?终归是有骄傲的。
橙子并不抵触恋爱,她只排斥和爱追梦的文艺青年谈恋爱。风险太高,必须敬而远之。
出租车车前灯明黄灯光驱走派出所门口的黑暗,童瑶抬起头,望见从出租车上下来的人,拉起围巾盖住半边脸,又把头埋下。
棕色的RW短靴慢慢步至台阶下,停住了。
“喂,下来吧。”一百年都不会变生硬得让人讨厌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