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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后,我见到当初逼我离开的男人。他问我:“恨我吗?”我说:“恨。”他抿唇浅笑,“好过你忘了我。”当我拨开当年离开迷雾,才发现不过是一个画地为牢的圈套。他抵着我的下巴,狠戾道:“容颜,我又何尝不在此牢中。”后来,我拖着一副破败的身子,望着阁楼铁栏外的阳光。“三万两千一百五十。”他出现了,他抱起我,对我说:“阿颜,不会了。”我看着这个男人,低低地笑了:“容越,我真的不会忘记你了。”因为恨永远比爱更深刻。时间开出了花
那些费尽心机想要忘掉的事情,真的就可以不再想起了吗?很多年前,当她还是一个伪文艺小青年的时候,时常揪着那个人“拜读”她最新出炉的大作。堂堂C大金融系才子的他,苦不堪言之余,实则是心甘如怡的。有一回偶尔翻阅到一篇她登在校刊上的小说,还夸过那个题记——回忆是倒在掌心的水,摊开或是握紧,最终都会从指缝间,一点一滴,流淌干净。这些年,她时常会想起那句话。若真如此,该是多好。可是,属于他和她之间的回忆,固执冥顽,竟生生烙成了手心的掌纹。每每触及,便教她钝痛不已。四年了。她没有想过会再回到这座城市。流浪是一种大境界,不论是关于脚的还是关于心的。她没有这样的境界。她只是,必须,将自己放逐得足够远。豪门霸爱:厉少,来追呀
“厉少!洛小姐把您一千万的合约弄毁了!”“随她。”“厉少!洛小姐说您这里百依百顺她呆腻了要出去看看!”“备专机。”“厉少!洛小姐要逃走,说您女朋友怀了您的孩子她很不满意!”“拦下!”厉夜辰立刻起身,一溜烟的追了出去。洛笙歌浅笑,却很讽刺:“你爱的,本就不是我,何必装的这么真呢?”“好,那就不装了,咱们这就做成真的。”三天三夜后,厉夜辰咂咂嘴,意犹未尽:“虽然只有六次,少说也有上百亿种子,不知道会有几颗发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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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人们以诗为食粮果腹,以诗为空气呼吸,以诗下酒,以诗会友,以诗传情,最后以诗殒命,以诗殉葬。作者以文字传递一种温柔的、唯美的、无际涯的细微知觉。深信:每个人内心的曲折宛转,如若不断,终会触及那些遥远的相同的灵魂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