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没有再出门。每天与小秦姨谈论着以前的往事,话题的中心仍然离不开父母,但随着内心伤口地愈合,那些敏感字眼不会再在心底激起大的波浪,反而能平静地吐露着对逝去的怀念。
每当深夜无眠时,我会偶尔拿出那个“手电筒”,对准那块窗户,播放着父母的影像,一遍又一遍。有时,楼梯传来一声响动,“手电筒”便立即被收起,静候一阵,却没有了声响,或许只是我的多心产生了幻听。
一日白天,张可兴冲冲地从室外走进客厅,那天雾霾强烈得让人感觉像瞎了一样。
“明达哥,看我给你带来了什么?”
我正在书房漫无目的地看着书,听见声音,放下书迎了出来。
“什么东西啊,这么高兴!”
张可左手在我眼前一晃,一块泛着蓝光的液晶方块,仅有眼镜片大小,两端似乎缀着皮质的带子。
“这是什么高科技啊?”
我好奇地盯着那个蓝色的发光体。
“拿去看看,我特地买给你的!”
我伸手接在掌心上,仔细端详,蓝色的方块像是一个液晶显示屏,上面是电子时钟,两端的带子是纽扣形式的锁带,质地十分细密。
“原来是块高级手表啊,不错,不错!但这么贵重的东西我可不能收!”
我嘿嘿地笑了两声,然后恭敬地递回给张可。
“明达哥,你再仔细瞅瞅。”
张可没有接,而是露出了神秘的微笑。
“嘿!你落伍啦,时钟啊只是它的附属功能,这是一款最新的红外通讯设备,就是类似于三十年前的手机。”
张可得意地看着我。
“哦?!”
经张可一说,我到是来了兴趣,双手捧起这块小物件举到亮处观察了起来。
蓝色方块长宽比与我印象中的电子表并无不同,显示小时和分钟的数字中间,有两个分隔的圆点在不断地闪烁,频率与秒钟相同。液晶屏的下端有两个黑色的橡胶按钮,应该是调节时间的,两侧的表带呈现柔美的弧形,放在手腕处与腕部轮廓十分贴合。
乍看之下,这确实是一块电子表,且做工相当精美。
当我手指滑碰到蓝色方块的右侧时,明显觉出有两个圆形突起。将其侧过来一看,突起的形状像极了按钮,在突起的上面分别印着两个符号,一个绿色,一个红色。符号虽不复杂,但却有些难以理解。
我琢磨了半天,还是无法领会深意。
“张可,这两个符号是什么意思啊?”
我举着不是手表的蓝色方块,将侧面朝向张可。
“这就是关键喽,嘿嘿,你看看它像什么?”
张可故弄玄虚地问我。
“看不懂,不过,倒像是一个金属杆在发射信号,以及关闭信号,可这怎么也没法与手机联系起来啊。”
我有些沮丧。
“不卖关子了,这个就是现代的手机,俗称镜反机。名字很怪吧,其实啊,这是根据它接收信号的原理而得来的雅号。”
“噢?这我倒要仔细听听,电子表是如何逆袭手机的!”
我来了兴趣,拉上张可坐到书房里,边听张可绘声绘色的讲解,边欣赏着这蓝色的方块。
原来在我沉睡的这三十年里,雾霾日益严重,除了人们的身体受到了巨大的影响,通讯电子设备也承受着前所未有的考验。
究其原因竟是通讯设备的工作环境被彻底破坏。随着雾霾浓度的增大,粉尘颗粒的体积和硬度不知何种原因也莫名的增大,于是,人们日常使用的手机开始出现频繁失联的现象,甚至造成某人失踪的假象。有时,还会被一些社会不良团体利用,进行敲诈勒索。
刚开始,人们敏感的神经并未过度发作。几家大的手机运营商联合起来,不断地投入手机信号基站的建设,多少弥补了一些雾霾造成的影响,人们的手机只会在一天的某些特殊时间,或者特殊地点失灵,其他情况下仍如以前一样正常工作。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雾霾的浓度加大了,无论人们采用何种手段,利用何种高精尖的技术,最终都不得不败下阵来,手机渐渐失去了它的作用,人们不得不将它放在家中的某个地方,束之高阁。由此,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大。
“甚至有段时间,人们竟想起了很久没有使用过的通讯手段——写信,哈哈!明达哥,你说讽刺不!”
张可笑着拍起了大腿。
“后来,混乱了将近半年后,这种镜反机出现了!”
“它是怎么做到的呢?”
张可的双眼露出兴奋的光芒,笑着将我手中的镜反机拿在手中。
“你瞧,这是一块非常光滑的液晶玻璃,当有信号投射到上面时,它会将投射源几乎毫无损耗地反射出去,通过一块玻璃与另一块玻璃不间断地传递投射信号,结果就实现了通讯功能。”
“哦!是这样!”我惊呼。
“嘿嘿。现在每个居民家中安装的玻璃都是这种可以反射信号的液晶玻璃,同时,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每隔一段距离就会有一个加强信号的玻璃基站,于是,这种通讯手段就应运而生啦!”
“Amazing!太神奇了。”
我不禁从张可手中抢过镜反机,左看看,右瞧瞧,激动之情难以言表。
“好啦,说了这么多,还没告诉你怎么用呢!”
“哦,对,对!”我连忙急切地将镜反机递给张可。
“看,这个绿色的符号,按住它,然后说出我的名字,它就会发出信号,传输到我的镜反机后,咱俩就可以对话啦!”
张可一本正经地介绍着。
我连连点头。
“嗯!嗯!嗯!”
“那这个红色的按钮就不用我说了吧!”
几天后,清明节到了。
不知为何,那天早上天不亮,朦胧中听到了父亲的声音,我猛然睁开眼,便再也没有了睡意。
没等闹铃响起,我便默默地穿上前一晚小秦姨买来的灰色便服,没有特殊的修饰与裁剪,简单的深浅变幻,但穿在身上却显得很庄重。
来到楼下时,小秦姨已经起床,餐桌上摆好了几样简单的早点。此时,小秦姨正坐在沙发上安静地等着清晨的到来。
我朝小秦姨一笑,看来这样的日子让这位头发花白的老人同样难熬。
“小秦姨,早啊!”
“哦?明达,你怎么起的这么早!昨晚没睡好吧?”
小秦姨由衷地问道。
“是啊,太久没有见到爸爸和妈妈了,多少有些兴奋吧!”
我勉强笑了笑,但显得有些僵硬。
此时,门铃声响起。
“我去看看。”
小秦姨示意我不用动。
当她点开“门镜”时,屏幕上出现了一张熟悉的面庞,不用猜,一定是张可。
人影一闪,张可走了进来。
今天的张可一身黑色西装,打理得十分整洁,戴了一副棕色的眼镜,口罩的颜色与西装的款式也相得益彰,看来是经过细心挑选的。
摘掉眼镜与口罩,张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哟,明达哥也起来啦!嘿嘿,大家都挺早嘛。我也睡不着,跟小秦姨打了声招呼,就过来了!”
张可边说,边走进客厅。
“是啊,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难免会让人失眠。”
“在门外我就闻到了小秦姨的饭香,果然没猜错,小秦姨、明达哥,快来吃饭吧。今天得早点儿出门呢,那块公墓人气相当的旺啊,要不然会堵在半路的。嘿嘿!”
说着,张可便操起了筷子。
我和小秦姨也随着张可坐到了餐桌旁。
“爱吃,就多吃点,今天可要耗费些体力呢!”
小秦姨将一碟碟精致的小菜推到我和张可面前。
不知怎么,面对这些色香味儿俱全的早点,我的肚腹还是感觉没有常日的胃口。
“那是一块怎样的墓地呢,离家远吗?”
我味同嚼蜡般吃着食物。
“不远,不远,平日开车的话,半个小时左右就能到。那可是一块风水宝地,有山、有水、有花园,地势又好,明叔和秦姨真有眼光……”
似乎感觉到在这样的场合有些失礼,张可吐了吐舌头,继续吃起了饭。
“哦,听起来还不错呢!”
我欣慰地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