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想要平淡地过一生,还是选择一个轰轰烈烈留名于世的机会。
我托着腮思考,人类寿命短暂,倒可在数十年间来个轰烈,好与坏弹指间都是身后话,对神仙来说不同,若是轰烈一把落得遗臭万年,漫漫长日无边,互相打照面都觉得尴尬的日子数尽天上的星宿也不一定能完。
于我来说,外面的世界,出则蜉蝣于天地,虚无缥缈,任他如何流转和我无甚相关,而琅山里头的日子则是墨于白纸,分明可见。
简单来说我在外头啥也不是,但在琅山还是颇有威望的,虽仅限于我的一众小弟之间。
如此地位的秘诀除了打得一手好架,就是抱得一手好大腿,其实主要是关系户,虽不是嫡亲的那种,但在狼窝里入了谱的狐狸只我一人。
作为琅山的君,我阿爹,腿够粗够壮,抱好了不仅能得廊上的豪华带院屋子,口粮还管够,福利实在。
我大哥呢是琅山上最最最英明神武的人,重点是很宠我,作为下一代琅山的接班人,腿也够粗够壮,自从抱紧了我大哥的腿,人生那叫一个顺风顺水。
至于我二哥,空有一副好皮相,五百年来不曾做过一件正经事,虽然如此,但他的大腿还是要敷衍一抱的,做好了样子才有人给我背黑锅。
作为一只混在狼群里长大的狐狸,我很有自知之明,所以上有我的祖辈们狐假虎威,下有我借狼威之势,总之我现在是山中一霸。
关于我的身世有各种版本。
阿爹端起桃花酒抿了一口:“是从青丘的山沟沟里头捡的,我当时从别处吃酒回来。”
他又抿了一口,咂了咂嘴:“那天的雨下的可大,积起来的水有腿肚子那么高,你就被放在一个篮子里头,里面积了不少水,浮浮沉沉的。”
“你坐在里头哭,那声音,惊天地泣鬼神,我险从云头坠落,一看底下竟是个粉嫩嫩的小娃娃……诶,怎么走了,酒留下,留下!不孝女!”
阿爹捶胸顿足抖着手里的空杯,我白眼一翻,我也算博览小说话本,这明明是那个什么什么游记来着。他一天一遍拉着我讲,换的故事谱也多,没一个是真,我客套地听两句,掺着水的酒酿摆上桌,权当地界酒馆的说书故事,也许篮子里头是只皱巴巴的白毛狐狸更可信一些。
于是我找上了我英明神武的大哥。
他放下笔,仔细端详起我,而后一本正经地回答:“我觉得你是天上下凡的仙女。”
我一时语塞,我忘了我在大哥眼里就是一朵花,人见人爱的那种,虽然我不通药理,但我想可能古籍上会有记载,这也许是不为人知的一种疾病。
至于我二哥,他笑嘻嘻地同我说:“阿蘅,我觉得你是阿爹买煎饼果子送的。”果然,我对他的期望太高了。
我颇为郁闷地坐在台阶上,我的一帮小弟,一个个挤着脑袋凑上前来,无比崇拜地说:“老大,你这么英明神武,力能扛鼎,我们一致认为您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
我觉得我脸上的笑容一定和蔼可亲,嗯,马屁拍得真好,你们才是石头里蹦出来的,最后这些个人都被我打发去后山开荒了,只要你们锄的地够多,也可以扛鼎。
好在我是个开朗的,虽然至今品种不详,但自觉美貌不逊于他人,而且天天有糕饼果子吃,日子过得也逍遥自在,一想也没什么大不了。
当然,逍遥的前提是不惹祸,而我又是只好事的狐狸。
这不,酷暑难耐,连带着我的狐狸心都燥热起来。
说起来这琅山样样都好,唯一的瑕疵就是夏天太过闷热,而我那霁雪阁又恰好处在光照极盛的地方,当初说什么取天地之阳气便于修习。更多是被晒蔫吧得如同咸鱼。
左右晒匀了面,一个挺身,就在风和日丽的下午捞起朔方瞒着阿爹,打算去地界逛上一逛。
我原是想寻个茶馆喝口冷茶,听那说书人讲讲凡间的趣事,回去的时候再捎上些零嘴解馋。
可朔方觉得这样太过无趣,三两个故事下来,大手一挥决定给我找些乐子。
于是我被拉着和一群纨绔子弟们斗蟋蟀喝花酒,末了,还打算带我去花楼,美其名曰:长见识。
说起花楼,那可是我二哥常挂在嘴边的词,我曾不耻下问,二哥的眉梢微挑,一双潋滟的桃花眼半眯着,嘴里叼着半截青草,似笑非笑地望着我:“那可是个好地方,但凡是男子都会喜欢,可惜你阿蘅不是个男子。”
我搓着自己的手臂,抖一抖新起的鸡皮疙瘩,仍旧困惑,凡是男子都会喜欢的地方,那是什么样的。
我跑去问大哥:“你喜欢花楼吗?二哥说那是男子都喜欢的地方,所以里面有什么?”
大哥好看的眉毛蹙了起来,双手扶住我的肩膀,很认真地告诉我,那是一个吃人的地方,进去了就出不来了,阿蘅那么乖,千万不要去。
我点头,又反问了一句:“可是二哥每天都去啊?”
大哥拿起笔,轻飘飘地说道:“因为你二哥不是人。”
我又点头,好像哪里不对,却又很有道理。
比起不靠谱的二哥和英明神武的大哥,我选了后者。
于是,我冉蘅乖了五百年,到现在也不知道所谓花楼里面是怎样一番情景。
现下朔方在我耳边百般怂恿,加之好奇心作祟,我也只是面上矜持了一番就同他们去了。
那群纨绔们熟稔地在前头领着路,我在后头慢悠悠地跟着。
不过才几月未下界,这凡间较之先前便大有不同,我打量着四周,一时走神,撞上了朔方的后背。
我揉着自己被撞疼的鼻子,刚想骂两声就听见前头传来“到了”二字,生生将我的火气给压了下去。
我抬起头,入眼的是一栋花团锦簇的高楼,敞开的大门外站着一排衣着艳丽画着浓妆的女子,香粉四溢,纤细的手臂拢着薄纱,流转生媚的眼波十分勾人。
那几个纨绔刚在门口站定就被几位女子缠着胳膊拉了进去,速度快得让我咋舌,我眼睛一下没眨,也只看清他们入门前翻飞的衣袂。
我在琅山呆了几百年,何曾见过这样的场面,当时就愣在了原地,站着的脚不知道是该往前伸还是后退。
在我的迟疑中又有好些个男子被拉了进去,其中还有个白白净净的书生混杂在一群人当中三两步踉跄被带了进去。
啧啧,果真如大哥所说是个吃人的地方,我刚打算离开,身子却猛得前倾,一股力道将我从人流中推了出去,我趔趄几步,勉强站稳了身子。
一抬头,和一个姑娘对上了眼,我咽了口唾沫,她冲我笑了笑,我被吓得不轻,后退了一大步,耳边传来朔方抽气的声音,他正打算进门却被我踩个正着,冲我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我同样翻了回去,活该,谁叫你刚才推我出去。
他有些好笑地看着我说道:“你光站在这里不进去,莫不是怕了?”
朔方说的这话,三分嘲笑,七分挑衅,而我又是个好面子的,自然不能在这时候打退堂鼓,让他笑话我一番。
于是我听见自己说道:“怎么不去,适才我只是看风景罢了。”朔方点头拉着有些僵硬的我,毫不犹豫地走了进去。
若我知道之后的种种,一定会狠狠地抽现在的自己一大嘴巴子,怎么就答应了呢!
不对,听着怪疼的,该是朔方的错,都是他出的馊主意。
我为着不想待会做了蠢事既丢面子又要被阿爹训斥,所以此番特地变作我那纨绔二哥的模样。
说来我那纨绔二哥平日里游手好闲,沾花惹草,到这种地方也不是一次两次了,阿爹知晓他的性子,平日里也不管他,只要不捅出什么大篓子也就无事。
我自以为万无一失,却忘了我二哥这张脸也曾招惹了不少桃花,那些个女子全然招架不住,被我二哥的俊俏模样迷得七荤八素,只可怜我被她们拼了命地灌酒。
我酒量浅,几杯酒下肚脑袋便有些发晕。
我看向坐在另一桌的朔方,瞧见他变出两个脑袋正在和别人拼酒,我觉得这样很不好。
我喊了他一声,周围很吵,将我声音盖了去。
边上的女子端了满满一杯酒凑过来:“别找什么朔方了,有奴家在这呢,奴家叫小芳。”
我瞧了她一眼,果然好身材,胸是胸屁股是屁股的,可我骨子里还是个母狐狸,你这招实在不顶用。
“朔方!朔方!”我又拔高了声音喊。
那个小芳又给我灌了几杯酒,我脑袋晕乎得厉害,面上不显,心里却生出几分着急,再这样下去我就难回霁雪阁了。
我可是瞒着阿爹下界的,要是被阿爹知道了,全都赖朔方和那什么小芳,到时候阿爹同我算完账,我再同他们算。
我这么想着,天旋地转之中好像看见朔方向我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