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洛无涯还在呼呼大睡的时候,林汐的闹钟已经响起来了,林汐睡眼惺忪的爬起床来,走去卫生间准备洗漱,转身的时候,发现有一只猪还在客房呼呼大睡,于是林汐走进客房,准备叫醒洛无涯。
洛无涯还睡得真甜,像个小孩在一样安静的熟睡着,长长的睫毛柔柔的搭在眼皮上,胸膛随着呼吸一起一伏。林汐叹了一口气,长得帅还真是好,容易吸引异性甚至同性的眼光,自己虽说不太喜欢他的死缠烂打,胡搅蛮缠,但是还是对他的相貌心生仰慕的。
洛无涯开始大声呼唤洛无涯起床,只见他傻乎乎的睁开眼睛,一看到林汐,就换了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林汐一看到他那副模样就觉得不喜欢,虽然很多少女会拜倒在玩世不恭上,但这在林汐眼里就是吊儿郎当。林汐大叫:“我才不会让你白白住在这里呢,快起床用你的脸给我去招徕生意去。”
洛无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只好乖乖的起床。但是他这种总是一觉睡到中午的人哪里知道早上也是一天做事的黄金时间,他困得眯着眼睛去洗手间把脸洗了,冰凉的水泼在脸上有一种清醒感,他自恋的照照镜子,嘿,还是这么帅。
林汐在外面大声叫着:“快出门,我要开车了。”
“等我一下,马上就来。”洛无涯瞬间就清醒了,把脸快速擦一擦,套上干净的衣服,跑了出去。一边跑洛无涯想着自己的衣服都脏兮兮了,要拿去干洗一下才行,可是囊中羞涩,虽说自己这么看的开,可是没了孔方兄,谁愿意出力呢。
“你想吃什么早餐。”林汐一边开车一边说:“我要去便利店买。”
洛无涯略加思询了一下,早餐他很久很久都没吃过了吧。哦不是,以前和那个女子是去吃过的,呵呵,那个女子,为什么离开了自己的生命这么多年都阴魂不散。自己依旧爱着她吗?未必见得。为什么总是念念不忘?大抵是的不到的爱都是遥远的珍贵的,这就叫做劣根性。
林汐见他良久不出声,知道他又去神游太虚了,说道“那我帮你买一份糯米鸡,一份豆浆吧。那家的糯米鸡很出名的。”
“好。”洛无涯赶紧回答。身边的女子是生动鲜活的实体,她努力,踏实,相信爱情。而那一个,她不相信自己,最终远渡重洋。
怎么不经意把她们两人相比了,他们两人本来就不是一类人。
捧着林汐给他买的早餐,打开糯米鸡的荷叶包,咬一口,糯米和肉还有咖喱配合得恰到好处,吃起来唇齿生香,这个女孩子就是如此的可爱,讲究吃喝,但是不讲究名牌,一切以自己舒服快乐为主。豆浆浓郁,虽然不是很甜,但是还是非常好喝,洛无涯咕噜噜就喝完了,还有些意犹未尽,回味无穷。
不一会儿就到了世纪大厦,据说这一道街都是由一个姓名里有“世”的人投资的,林汐的办公室在世纪大厦的第二十四层,她喜欢高楼层带来的感觉,从窗子里望出去,可以望到目力穷尽的地带,极目楚天舒,大抵就是这样的。城市由于工业污染的缘故,天早就不是蓝盈盈如宝石,透亮如水晶了,但是蓝天依旧还是蓝的,只是有些悲戚般的灰蒙蒙。
林汐把洛无涯扔在下面的大厅,自己坐着电梯上了楼。自己的办公室依旧是昨天的样子,自己的人却不是昨天的人了,花瓶碎了,同时也碎了她心里的最后一份期待,她说过,会一直等他等到花瓶粉碎的那一天。即使是海枯石烂,沧海桑田也是有期限的,现在的幸运女神也患上了石癌,距离石烂也并不遥远了。这个不安定的社会,说不定下一秒大海就干成沼泽,石头分分钟会化为尘埃。
她不责怪洛无涯,一切都是天意,人总是受到命运的操控的,无论一个人怎么骄,怎么傲,怎么强,也逃不出相聚离开,生老病死的永恒的轮回。天也叫她不要等了,那就不要等了。
她拿着早餐,一边吃,一边看着秦助理送上来的相亲的资料,昨天的盈利还真够多的,不少人点了名要认识洛无涯。她挺高兴有这么多人关注着洛无涯,反正不喜欢他,把他卖了还真开心。
林汐叫秦助理把洛无涯分给各个女士约会去,谁叫他昨天住了自己的房子呢,还这么随便,就叫他在万花丛中走一遍,即使他一心想片叶不沾身也叫他踩一脚泥。她有一种小时候把猪头偷偷贴在同学背后的恶作剧的感觉,像小时候一样笑了。
不一会洛无涯的电话就打过来了:“我说我亲爱的美丽的林小姐啊,你怎么能这么残忍什么恐龙,猪扒,鸡扒,牛扒都给我安排约会啊。你还要不要我活啊。”
“你不是自称风流浪子吗?这下给你安排了这么多女人轮流给你约会,你应该高兴才是啊。”林汐在电话那边不顾形象的狂笑着说。就像小时候成功作弄了同学。
“别这样啊”洛无涯心里充斥着无奈:“我也是有挑选性的呢。”
“好啦,好啦,就说这么多了挂了啊。谁叫你要住在我家欠我人情呢?”林汐挂掉电话,心里很高兴,不止是高兴作弄了洛无涯,也高兴自己能又做些相亲的生意,毕竟一个女孩子独自闯天下,还是不容易的,握在自己手里的钱才终究是硬道理。
洛无涯有点无奈,谁叫自己不但要住在别人家,还把别人的花瓶打破了呢,这不是活该是什么,唉,拿人的手软啊。正想着给他安排的第一个女士的车就已经来了,一台有点破破烂烂的夏利开了门等他进去,他老不情愿的拉开了副驾驶座,车子里有皮革混合汗水酒味的脏脏的感觉,他不禁开始怀念韩瑶的那辆奔驰,干净,清洁,散发着淡淡的香水味。但是他面前摆着的是这样的一部车,他只能硬着头皮登上去。
那个女人倒是很喜欢他,一见到他就裂开大嘴笑了,牙齿黄黄的。洛无涯觉得她简直像捕获猎物的猎头族,是在想把他生吞好还是活剥好。
那个女人为了表示自己的善意,又张大了嘴笑笑:“我的名字叫斯琴玫瑰。你以后就叫我玫瑰就好。”
其实她叫什么名字还在纠结座椅是否干净的洛无涯没听清,所以他只好陪出笑脸:“斯小姐,我叫洛无涯。”
“斯小姐”也不以为然:“我不姓斯,我的名字是复姓,我姓斯琴,名玫瑰,你叫我玫瑰就可以。”
“噢噢,玫瑰,你好。”洛无涯有点无奈,女人都是渴望年轻的啊,多少岁了都想自己是玫瑰,这位斯琴小姐,都是半老徐娘,还觉得自己是玫瑰。
斯琴小姐很高兴,说:“你长得真好看,我们去满居那里吃点点心好吗?”
“好的。”洛无涯有些诧异,这位斯琴小姐居然会知道满居,这是他妈妈最喜欢和那些无所事事的太太们去下午茶的地方,虽说现在是早上,那里也供应早茶点心,但是一个开夏利的人会知道那里,真让人啧啧称奇。他随口问了一句:“玫瑰你也喜欢去吃满居呀?”
玫瑰听到洛无涯这么叫她,虽然语句里面听不出什么真心实意,但是还是开心得笑得眯起了眼睛,眼角的鱼尾纹一根根凸显出来。“想当年我还时常和王夫人去那里喝茶呢。”她一脸自得的说:“你知道王夫人么?就是王氏集团的王夫人呢。”
“哦,真看不出玫瑰你这么厉害。”洛无涯全身抖了一下,王夫人,是他最熟悉的人。而这个开夏利的徐娘半老的女人,又是怎么认识她的呢,他的母亲王夫人,哪里过过一天平淡的日子?
玫瑰收了赞扬,自然是高兴不已,一张脸都是布满了笑意。洛无涯觉得有些不忍卒睹,仿佛她脸上的粉动动都在簇簇的往下掉,虽然这么说她是不应该的,但是她的确如此。
玫瑰说:“当年就好啊,我一个穷家女嫁了个好人家,日日跟着吃茶。谁知突然就有这么一天那个家就垮掉了,我那时候的丈夫给车撞死了,我就离开了那个家。”她有些难过的跟这个几乎是素不相识的大男孩博取同情一般说着。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你也会有再发迹的一天的。”洛无涯跟着她附和着。脑海里渐渐浮现出了她的样子。他快要知道她是谁了,她曾经就是陈家二儿子的妻子。他以前是个那么随和的姐姐,美丽而又温婉的那个姐姐,一步步走进了豪门的那个姐姐。
她们两个,在他的脑海里,难以重叠起来。她进了豪门,丈夫死了,家族垮了,他们说她是扫把星,把她赶了出去,她现在成了这样,她在他记忆里是哪个简单的白布裙摇曳生姿的女孩子,现在却布满皱纹。
世事一向难料,他长成帅气的少年背叛家族,而她却被夫家抛弃,无端端蹉跎了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