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宁的葬礼结束后不久,宁珂就启程回了法国,随后我们就开始了漫长的异国恋,为了顺应宁珂的时间,我的白天和黑夜完全颠倒了过来,就这样持续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我的脸色变得极为憔悴,脑袋也一直昏昏沉沉的。
异国恋期间,宁珂回来过一次,但停留的时间不长,只有三天而已,我和冬歌就带着她在我们各自的校园转了一圈,然后冬歌就拉着宁珂兴致勃勃地去逛街,买上一堆她从来都不穿的衣服和很少见她背的包,有时候一个包的价格抵得上我一年的学费。但即便几乎从来都不背,冬歌也从来都不只买一个。我曾经问过冬歌,你买这些包又不背,买它干什么呢?
冬歌则是这么解释的:“别人花钱买东西,属于等价交换,这个钱买这个东西,这个东西就得发挥它的价值,不然花得多亏。我花钱不是等价交换。”
“那你花钱是什么?”
“我花钱,是钱太多,反正花不完,管它值不值。”
当冬歌在商店里大肆挥霍的时候,宁珂只是在她身旁笑着陪着她,冬歌问她想不想买什么的时候,她只是摇摇头。这时候冬歌就会给我一个轻蔑的眼神,然后对宁珂说:“宁珂,你不知道,挑男朋友可有学问了,你不能挑自己喜欢的,你得挑愿意为自己花钱的,像温言这种,手里有一百万,但连包都不舍得给女朋友买的,以后结了婚,日子根本过不下去。”
听了她的话,导购小姐意味深长地笑着看了我一眼,我急忙解释道:“你可别胡说,宁叔给我的钱,我全部给宁珂了,她想怎么花怎么花,一天花完我也没意见,找男朋友就得找我这样的,知道自己主动上交存款。”
冬歌反驳道:“你那叫什么存款,那本来就算是宁珂的钱,你那叫物归原主。”
“嘿,”我说,“这我和宁珂的事儿,你管得着吗?”
宁珂饶有兴趣地看着我俩斗嘴,然后对冬歌说:“我哥没有不舍得给我花钱,他给我买的手链我可喜欢了。”
冬歌看了一眼宁珂手上戴的那条手链,颇为不屑地说道:“那才几个钱。”
我揶揄道:“那是,您这千大小姐,我们这些凡夫俗子送的礼物哪能入得了您的眼。您多阔绰,人家逛街是买店里的东西,您逛街是买人家的店。”
冬歌笑着回敬道:“我买店叫投资,你懂什么。”
晚上的时候,我们一起在方叔那里吃了晚饭,末了又去看了一场电影,宁珂就和冬歌回了她的公寓,而我则独自回到学校。我一个人走在路上,回想着白天发生的一切。虽然已经和宁珂在一起有段时间了,但每次想起我们两个是情侣的时候,还是会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总觉得自己是在做梦,又怕真的是梦,我想到我们小时候的种种经历,再想到我们如今亲密地拥抱彼此,亲吻彼此,心里仍旧会泛起一阵阵悸动,又夹带着一些不切实际的幻觉感。
等到这年初夏的时候,宁珂从法国回来了,她说自己提前毕了业,想要回国发展自己的音乐事业。但我知道,她其实是想尽快结束我们的异国恋,也是后来我才知道,宁珂远比我想象中的更加害怕失去我。她回国以后,没有和冬歌住在一起,而是在我学校不远处又另外租了一套公寓,还把茉莉和小茉莉们接了过去。每个周末,我都会去找她,然后我们两个就会待在房间里一整天,她练琴的时候,我就坐在沙发上陪着她,或者随手拿起一本她正在读的书。她练完琴,就会赤脚走向我,然后躺在我的腿上,仰头看着我,问我在看什么。我说:“《约翰·克利斯朵夫》。”
她起身换一个姿势,像只小鹿一样坐到我的腿上,然后轻轻抽走我手中的书,双手交叉着搂着我的脖子,一双楚楚动人的眼睛望着我,流露出满足的神情,对我说:“我们终于可以一直在一起了。”
我看着她,她的样子美极了,棕色的卷发随意散落下来,却刚刚好落成一个优雅的弧线,两条像柳叶一般又细又长的眉毛斜斜地挂在她像是喝醉了酒一样微醺的面颊上,乌黑的眸子随着脸颊的粉红也逐渐柔情起来。就那么注视着她,我的心也变得柔柔的,暖暖的,甚至也有些紧张,好似一切忽然寂静了,只剩下我的心跳和呼吸,而她的眼睛则像是会说话一般,跟我的心在说着什么。我慢慢地搂住她的腰,轻轻地吻向她。她看着越来越近的我,呼吸变得热了起来,一双眼睛时而一动不动地注视着我,时而又看向别处,既害羞,又有些不知所措。我的心弦被她的眼神一阵阵触动,变得热烈而又深情。
“我们永远在一起吧。”
在她温热的呼吸中,我深情地对她说。
……
宁珂回国后的发展并没有她在法国时顺利,她在国内没有什么知名度,也没有自己的作品,所以很多演出经纪公司都不愿意签约她,最后还是在她的一位法国教授的引荐下,她加入了一支当时在国内比较小众的的古典交响乐团。加入初期,除了每天的排练和偶尔跟着乐团外出演出,宁珂还担任起了打杂的工作,所以她每天几乎很晚才回家,茉莉和孩子们也由一日三餐,变成了一日两餐,偶尔只有早上一餐,后来宁珂担心她们的身体健康,于是拜托我去照顾茉莉和小茉莉们。于是从那开始,每天午休和傍晚下课的时候,我都去宁珂家里给她们做饭吃,好在宁珂住的地方离我不远,我当时也已经临近毕业,准备实习,课业也轻松了许多,所以有时候我干脆一整天都待在宁珂的公寓里,等晚上喂好茉莉们后,我就叫一辆出租车,去宁珂的乐团接她回家。好些次我到的时候,乐团的其他成员都已经回家了,只剩宁珂一人打扫着排练室的卫生,我走过去帮她一起打扫,抱怨着这些成员的自私自利,宁珂只是笑笑说没关系,自己本来就是新人,帮大家做一点事也是应该的。
我问她:“她们难道没看过你弹琴吗?不知道你这个新人的水平吗?”
宁珂点点头,说:“大家还没看过我弹琴。”
我有些惊讶地望着宁珂,她都来乐团这么久了,怎么连琴都没弹过,她难道被欺负,被孤立了吗?于是我这么问她,然而她却回答:“没有啦,是因为君姐还没有离职,乐团说等君姐离职了,我才能正式加入。”
她的眼神看上去还是不免有些失望,我走上前去,给了她一个拥抱,轻轻吻了吻她的额头,把她右鬓垂下的一缕头发挽到耳后,然后捧着她的脸颊,笑着对她说:“相信我,等她们见识到了你的天才,一定会惊掉下巴。”
宁珂抱住我,头枕在我的肩膀上,像是疲惫极了似的,慢悠悠地说:“其实我觉得这样也挺好,以前我在法国的时候,从来不觉得我在追逐自己的梦想,因为那些机会总是自己找上门来,我甚至还可以挑来拣去,随意放弃,现在我每天只能打扫卫生,看着大家排练,我反而有了追逐梦想的感觉,我想抓住每一次能够让我弹琴的机会,证明自己。”
我笑了笑,说:“我们宁珂现在像个大人了。”
宁珂在我怀里咯咯笑了两声,把我抱得更紧了,对我说:“哥,你今天晚上不要回宿舍了吧。”
我说:“我本来也没打算回去呀,我马上也要实习了,我打算搬来和你一起住。”
“真的吗?”宁珂兴奋地看着我,“什么时候搬?”
“你这么激动干嘛?”我笑着看着她她。
“我想和你在一起呀。”
“我们不是已经在一起了吗。”
“不是那种在一起。我想和你一起生活,每天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起床,一起看电影,一起看书,弹琴……”
宁珂热情地对我讲着我们住在一起后的生活,末了问我:“哥,你觉得好不好。”
“嗯…”我故意拉长了调子,做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还有一件事呢?”
“什么事?”宁珂看我冲她挤眉弄眼的样子,立即反应过来,厌恶地说,“哥,你又想什么呢!”宁珂嫌弃地看了我一眼,随后走下舞台,一边补充道,“你满脑子就是这些。”
我哈哈笑了起来,追上她的脚步,穷追不舍地问她:
“我什么都没说,你怎么知道我脑袋里想的什么?”
“哎呀!”宁珂终于被我惹得“恼羞成怒”了,停住脚步回头瞪了我一眼,又扭头继续朝屋外走去,我走到她身边,牵起她的手。她“哼”了一声,嘟哝道:“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我真是太冲动了。”
我哈哈笑了起来,对她说:“你没听过这么一句话吗,上了我的船,就要和我一起远航。”
宁珂也笑了起来,对我说:“你没听过这么一个词吗?非主流。”
“是吗?有这个词吗?”我笑着看着她,我们俩走出剧场,一边散步,宁珂一边听着我瞎编乱造的解释,“不过我倒觉得这词是一个褒义词,主流的东西不一定就是好的,有价值的东西呀,相反,它可能是平庸的,乏善可陈的东西,而所谓非主流的东西,可能是超前的东西,需要人们提高自己的审美意识才能理解和接受的东西……”
“行行行,大作家,”宁珂打断了我的长篇大论,无可奈何地看着我说,“你说得都对,咱们先回家吧,好吗!”
我故意装作没听见,仍然坚持着自己的解释。宁珂“哎呀”一声,甩开了牵着我的手,捂着耳朵自己跑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