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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三年大梦

因为放心不下那个为了烤鱼而不小心烧了整个村庄的小孩子,我没有在给村民们修改记忆后立刻离开,而是给他们的记忆中加了一条我是志愿到此支教的老师的信息。

经过数日的相处,我基本上弄清楚了整个村庄的情况。

这个村庄叫做忘仙村,村庄的名字来源于一个村庄里流传的古老传说——村庄里的先民曾是某朝的王孙贵族及其部属,幸得一名名叫忘仙娘娘的神仙的相助,才得以逃脱灭门之灾,并来到了这里躲避战乱,过起桃源般的生活。

事实上,这个隐于山涧之后的山谷之中的村庄也确实与传说中的桃源村有几分相似——数百年来,我是第二个进入这个村庄的外人。而第一个进入这个村庄的人,就是我最初遇到的那个小孩子的父亲。

我最初遇到的小孩子叫做苟二,并不是本地人。他之所以会来到这里,是因为他的父亲娶了这里的大户人家的女儿成为了这里的上门女婿。不过,虽然说是大户人家,其实也不过是刚达到小康水平的人家。但是对于家乡异常贫困的苟二的父亲来说,这个能够自给自足的村庄简直是天堂一般的存在。所以,纵使他知道自己带来的与前妻所生的孩子在遭受虐待,也选择了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由于久离“世俗”,忘仙村中保留了所有封建时期的制度和文化。因此,他们对于我这个外来的女性‘文化人’并不是很待见,不过幸好的是,我曾经帮助过他们救火的事情我并没有从他们的记忆中抹除,所以他们对我还算是很客气。

小孩子们倒是很喜欢我,特别是那三个刚刚重伤痊愈但是身上还留存着触目惊心的烧伤痕迹的小孩。

这三个小孩子分别叫做黄栌、司卫和黑岩。不知道为什么的,我总觉得黄栌这个名字似乎在哪里听说过。不过……我们国家那么的大,同名同姓的人又岂止一两个,所以我并未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但是我很在意苟二的家庭环境,不过若非如此,我也就不会选择暂时留下来了。

可是,这里的封建思想已经是根深蒂固了,所以,要想救助这个被‘强权’控制的小孩子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我思前想后后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只能让这个村庄融入现代社会了。但是,这是一个十分重大的工程。不过我对于人类的好奇心是十分有信心的——只要有好奇,改变就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然而,这个村庄当真是太过于远离现代社会了——忘仙村的周围都是原始森林,距离忘仙村最近的城市竟然在两百多公里外。

当然了,两百多公里对于我来说并不算什么。不过,我觉得有些奇怪的是,这个看起来还算繁华的名为开花城的城市竟然没有大型超市——虽然那些杂货店里的商品还算是齐全的。然而,我更惊讶的是,整个城市竟然都没有售卖智能手机的商铺——甚至连售卖电脑的店铺也没几家,并且那些电脑竟然都是一些笨拙的老款。

然而最苦恼的事情并不是没有大型超市没有现代化3C店,而是我的银行卡居然不能使用?

正在苦恼没有钱的时候,我突然看到了一张魔术团的海报……当我用御火术凭空召唤出了一个小火球后,眼前一亮的魔术团团长便果断同意了让我参演。

魔术团的表演结束之后,魔术团团长对我赞许有加,因为今天的演出收入翻了一倍。因此,在把当日的打工费交给我之后,团长再三向我表示——只要我有赚钱的需要,随时可以入团参演。当然了,最好的就是让我彻底加入他的魔术团。

在魔术团得到的打工费有限,所以我带进忘仙村的第一件现代科技产品是一只相对比较便宜的傻瓜照相机——当我照片洗印出来展示给村民们的时候,他们都惊呆了。不过,经过我的再三解释,他们很快就明白了,这个小盒子并不是在吸取他们灵魂,而是在展示他们的美好。

在让他们了解了相机之后,我给他们修建的流水发电站也建好了,当第一盏路灯亮起的时候,他们差点又要集体跪下,高喊“谢谢忘仙娘娘!”不过,只需解释一番他们便了解了,这并不是什么神技,而是现代生活所必备的生活条件之一……

我最初的目的是想让‘现代化之风’吹入忘仙村,令村民们知晓封建社会已经是过去式了。以此,好让苟二摆脱‘强权’的控制。

一眨眼,三年就过去了,苟二的后娘早已经放下了封建思想,待苟二越来越好了,而忘仙村也越来越像一个现代化村庄了……只是这地理环境还是有些限制他们与外界交流。不过,因为我频繁的从开花城采买物资带去忘仙村,忘仙村这个犹如传说中的桃源的村庄的名号已经传遍了开花城的每一个角落。所以我觉得我差不多可以功成身退了,因为开花城的政府已经在商议为忘仙村修路和进一步开发的事宜了。

听说我要离开了,村民们都非常的不舍,特别是那几个早已与我相熟的孩子们,在送我离开的时候竟然都哭了。但是,人生哪有不散的宴席。即使不舍,我也该离开了。

“老师!你会回来看我们的吧?”

“唔……嗯。”

“真的?!”

“嗯。”

“什么时候?”

“唔……等到叶子又黄的时候吧!”

“那我们等你!你一定要回来!”

“嗯。”我点了点头,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所以我没有听到了他们后来的对话。

“黄老师应该会回来吧?”苟二问自己的小伙伴们。

“嗯!她不是已经说了会回来嘛!”司卫肯定的道。

“可是,她却没有说是哪一年的叶子再黄的时候。”小大人黄栌道,“所以,我觉得她不会回来了。”

“不!我不信!”司卫激动的道,“黄老师一定回来的!”

黄栌笑了笑,道,“我是不会等她回来的。”

“为什么,你不是也很喜欢老师吗?”司卫不解的道。

“因为……”黄栌坚定道,“我会去找她的。”

——————————————————————————————

离开了忘仙村后,我便在三年来频繁出入的森林中迷失了方向。不!准确的说应该是,我不知道离开了忘仙村之后,应该前往何处。因为直到这个时候,我才突然发现一个事实——我好想忘记了一些什么事情?

我到底忘记了一些什么事情呢?我百思不得其解。而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我竟然在不知不觉中来到了那片我曾经昏睡过的荒草地上。

这片荒草地位于距离忘仙村两公里外的当地人称之为忘仙迷森的原始森林之中。

在忘仙村的三年内,我曾多次‘不经意’地来到这里。

但是,即使来过这里数百次,我也想不起来我当日为何会睡在这里。

之前我一直都在忽略‘想不起来’这件事,但是看样子今天我是得在这里寻找个答案了。

然而自己无法解答的问题的答案不是说找就能找到的,很快地,悬在半空中耀眼的太阳便变成了朦胧的月亮。

突然地,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把我的注意力从月亮上移回到了我翻找了一天的草丛上。

是野兽么?我心想。

然而当我严阵以待的准备给想象中的野兽当头一棒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黄栌?天都这么黑了,你怎么会跑到这里来?”

“啊!老师!你果然在这里!”黄栌兴奋地看着我,眼中熠熠发光。

“你还没有回答我,大半夜的,你为什么跑到这里来?”

黄栌支支吾吾地道,“我有些睡不着,所以就想出来散散步……”

“散步哪会散到这里来?”

“……”

“快点回去吧!你父母会担心的。”

“……老师才是!你不是说要回家吗?怎么会跑到这里来?”

“我……”

“莫非老师真的就是传说中的忘仙娘娘?”

“为什么这样说?”

“因为这忘仙迷森就是传说中的忘仙娘娘的家,而老师说要回家却来到这里……”

“别胡思乱想了!我怎么可能是忘仙娘娘。我只不过是……”

“只不过是什么?”

“大人的事情,小孩子不要多管。你还是赶紧回家吧!你父母现在一定在担心你。”

“不会的!他们现在睡得正死,不可能会发现我跑出来找老师的!”

“……嗯?跑出来找我?”

“啊!说漏嘴了。”

“你为什么会觉得来这里会找到我?”

“因为……因为……”

“因为什么?”

“因为……我曾经偷偷地跟着黄老师出过几次村。然后发现老师总会来到这里……所以,我想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这里看看……老师说要回家,是不是会回到这里……”

“……”

“老师,你真的就是忘仙娘娘吧?请你告诉我真相!我一定会替你保密的!”

“……什么真相不真相的……我不知道。”

“你怎么会不知道呢?”

“我感觉……我好像忘了一些事情,一些非常重要的事情。但是,我想不起来了,想不起来那些重要的事情是什么。”

“呃……这是传说中的失忆吗?”

“我……失忆?”

“嗯。听你的描述,应该是的。”

“是吗?失忆么……”

“老师!”

“嗯?”

“我发现你好像很喜欢看星星。”

“星星?有么?”

“有啊!可是,为什么你从来不给我们讲星星呢?很多电视剧里不都有老师教授学生看星星吗?可是老师你那么喜欢星星,却从来没有跟我们讲过,这是为什么呢?”

“星星……”

“莫非你是从星星上来的?所以你才不想给我们讲星星。”

“哈哈!你这小脑袋里装着的突发奇想还真多!”

“那么就是因为关于星星你有很多回忆?”

“星星……回忆……”

“老师!老师!你怎么了?”

“好痛……我的头好痛!”

“啊!我该怎么办才好呢?”

“2004年……”

“嗯?”

“十一月十一日……”

“明天怎么了吗?”

“他……离开了我,永远的……离开了。”

“他?他是谁?”

“师父……愚者……笨蛋!你真是个大笨蛋!”

“啊!怎么突然骂人了?”

“明天……你刚刚说……明天?”

“嗯!明天就是2004年11月11日。”

“明天?!明天是2004年11月11日?”

“对呀!”

“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

“明天怎么会是……忘仙村,黄栌……黄栌?!”

“在!”

“你……你是黄栌?”

“对呀!老师你忘记了吗?”

“你……你真的是黄栌?”

“我真的是黄栌呀!”

“然后,你刚才说明天是2004年11月11日?”

“是的!”

“不行!我得去!”

“去哪?”

“去救他!”

“救他?”

“对不起,黄栌,我现在得走了。”

“去救他?”

“嗯,我要去救他。”

“等等!老师……”

“啊!对了,黄栌,请你转告卫丝,我一定会回来的,所以让他安心的等着,千万不要做坏事!”

“卫丝?我……”

“好了,我走了。黄栌,加油!你一定会成为一位优秀的军官的。”

“军官?怎么突然提到这件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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