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白兄,怎么突然有兴致去看白菊了?”余子书记得他今早提起时,夜白兄还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
今日出门也只是为了尝尝这边的美酒佳肴。
“这没了雍容华贵的牡丹,路边的几朵野花也是可以看看的。”李夜白不以为意的道。
“走,那边有个少年,挺好的!”说着他就拉着余子书的手。
“诶,你钱还没给呢!”小贩叫住了两人。
余子书有些尴尬的看着李夜白道:“给舍妹买的胭脂水粉,这次回来忘了给她带礼物。”
“哦哦,这样啊!”李夜白打着哈哈一副我信你的模样。
真没想到这一届的新科状元郎,原来还在乡下还有了相好的。
真不愧是进百年来最年轻的状元郎,果然和我等一样都是性情中人啊!
三人行。
一路有这位话唠李夜白的存在,让青衫和余子书这两个有些沉默寡言的人都不觉尴尬了。
“青衫兄是本届院试的应试考生?”余子书问。
“嗯,今年应考的。”青衫道。
“前面的童生试考的难吗?”余子书再问。
“今年县试和府试考的都是往日里背下的各种贴经、杂文,策论往日都是写过的,只要平日里不偷懒,基本都能背下。”说完青衫总结了一句。
“死记硬背就可以的东西,其实也没什么难的。”
“说的好!”余子书点头,深以为然。
若非都是考些死知识,现在的大荣王朝何至于衰败至此。
“你们读书人每天都背这些,日日年年都如此,不觉无聊吗?”李夜白兴致缺缺的打着哈欠,腰间无酒只觉人都没精神了。
“夜白兄出身世家,自然不用背这等无用的四书五经。”余子书顿了顿又道:“我等凡人,若不考取功名,身在乱世中又怎么会得你等保护。”
“这话不是……”废话两个字,他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到了,看菊花去,这破地方什么野花都能吸引人了!”李夜白看着路边摆放的白色小菊,三三两两的,开的一点朝气都无。
“今年南方多地干旱,西南这边的很多良田都缺水,哪来的好菊花!”余子书道。
“这刚下完几天的雨,地上的积水昨日才干,南方哪来的干旱?”李夜白闻着空气中都带着湿润的味道,真看不出哪来的干旱。
一脸他被骗了的表情。
“南方的城池,可不止一座,而且这一座小小的县城也没法代表整个西南境内的南方城池。”余子书说到此不由想起连日来收到南方各地的粮食申请。
在这个自力更生的时代,那些大城池在灾难来临的时候终于又想到了互通有无这个词。
只是余子书也明白,守护着白县的那一批人迟早会因为扛不住上头的压力而选择倾囊相助的。
与其说是压力,不如说是诱惑还好些。
可白县产的粮食连自给自足都不能勉强达到,再捐,不过是把自己的口粮掏净。
“那别的地方干旱,关白州城什么事?”李夜白听懂了余子书话里有话,但是这又关他什么事呢?
他只是来走过过场的,等这次监考结束,他的家族定能为他讨分好差事。
青衫听的有点头晕,应该是那酒的后劲终于来了。
从这两人的谈话来看,来头肯定不小,还知道那么多内幕,有这么大的竞争者在,看来这次想要考头名,是悬了。
还有这一路看来菊花开的着实有点上不得台面,还不如镇上野花开的绚丽多彩,若不是有这两人和路人在一旁评头论足,他还真看不出自己是来赏菊的。
他们的话题青衫没想接,因为他知道自己不是今天的主角。
旁听够了,他就借两人停顿的功夫,说要给家里的未婚妻挑点东西回去。
那李夜白本来还想强行留下他的,但是被同行的余子书制止了。
嗯,还是这余子书比较善解人意。
青衫也是在李夜白说余子书是因为要给家里的妹子买胭脂水粉而和自己走散时,就动了买胭脂水粉送余舒的念头。
还要给家里的娘亲也带一份回去。
从一些小贩的口中得知徐记的胭脂水粉最受欢迎,且物美价廉,而最好的确是许记老板娘卖的胭脂水粉。
据小贩说,这徐许两家水粉本是一家,后因徐记老板有了新欢舍旧爱,才闹了出劳燕分飞的戏码。
最后徐记一分为二,原徐记胭脂水粉凭借着祖传秘方做大做强,想用物美价廉的优势来整垮对方,却不想那老板娘也不是省油的灯。
原本的老板娘早就不满之前一成不变的配方,研究水粉十余年,早就有了改良后的新配方,只是这新配方只给少数贵妇人用过,且一直都被老板娘拿来当笼络达官贵人的法宝,于是就成了私人交易。
由于保密工作做的好,就连自己的前夫都不清楚。
现在徐记一直打着物美价廉的招牌,卖着自己的胭脂水粉。而许记则卖起了高端限购的标签,胭脂水粉都是少量供应的。
东西好不好,小贩自己也没买过,但是买过的人都说好。
“这少年人真好!”小贩看着少年还未走远的背影,顺手将白得的三文钱放入钱袋。
徐记许记两家胭脂水粉店仅一字之差,一墙之隔,人来人往的徐记,门可罗雀的许记。
单看这人气,青衫若不是从小贩口中得知许记的更好,他都要从大流了。
走进许记的大门,入眼的装璜朴素而淡雅,有种所有热闹喧嚣都隔绝在外地宁静致远。
“公子你好!”一个绿衣侍女上前。
“姑娘好,我想买两份胭脂水粉,一份是给我喜欢的姑娘,一……哦不还要两份送长辈的。”青衫想到了未来岳母也是位女性。
“好的,公子请稍等!”绿衣侍女说完就在柜架上翻找,不一会就取出三份胭脂水粉来。
“公子,你看一下,一共是五两黄金。”绿衣侍女说完,就取出盒子包装起来。
两黑一粉均是花纹精致的木盒子,青衫没想到这里的胭脂水粉都是金价。
他拿出拿一定十两重的金子,虽然感觉贵了,但是只要东西好,买一次就够了。
若买的不好,十次也是惹人厌。
“这个时候,也不知道姝儿回书店没有。”青衫在马车上,有些百无聊赖的翻看着三个木盒子。
这上面的花纹真精致,回头可以给老四做个参考。
他也很好奇里面的胭脂水粉长啥样,就打开了其中的一个木盒子。
木盒子里面有一支翠绿的白毛笔,那顺直的毛一看就很柔软,比他写字用的狼毫还漂亮,还有那翠绿的笔杆,应该是翡翠吧!
这时候马车一颠簸,吓得青衫赶紧合上了盖子。
刚才买的时候所有的注意力都在金子上了,这会本想仔细瞧瞧这以黄金来交易的东西到底长啥样,可这马车弄不好在下一刻就得来一个大的跟头。
里面的东西看着都是易碎的,离开了盒子,一不小心就会摔坏了。
到了寒山书店门口,人有些乏累,但是想着万一能见到余舒呢?青衫整理好衣着,再下车,就没了刚停车时狼狈的样子。
付了车夫五十文钱,这时候日头已经落到半山腰了,寒山书店的客人已经不多了。
零零碎碎在一旁翻看着那些半新不旧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