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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思美如狂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司马相如

关于白惜墨,晨昱知道,应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可每次涉及到他,晨昱即便是想坦白,也会变得失语;想抗拒,可惜身不由己。

晨昱坚定地相信自己至死,乃至到来世,心中也能烙印关于白惜墨的一切记忆……

如果说一男两女的相遇,女主只有一个的情况下,晨昱不得不有些沮丧地承认女主角应该不是自己,但她却理直气壮地认为——女主角应该是自己。

三年前的这个时候,同样是金秋九月墨菊飘香,同样是开学报到(高中),晨昱和柳璇paw in paw(爪子拉着爪子)像两只春天的小鹿徜徉在校园,一时兴奋难免蹄子蹿得快了些,虽然有失淑女风度,却也不失真性情。

在风度和性情博弈中,柳璇不小心撞到了人。晨大小姐则由于地球引力和惯性原理,一时收不住脚步,就是因为这个,她才错失了这场邂逅场面的女主角色。尽管,她只距离男女主角的暧昧现场不足两米之遥。

因为柳璇不长眼,将对方手里的书本和水杯撞了个天女撒花,晨昱在两米开外,看着不锈钢的水杯远远滚去,本能地突发善心帮忙去捡。

却不想两米外,柳璇和那个男生一起弯腰去捡地上的书本,就像肥皂剧和老套的言情小说的狗血桥段一样,他们的狗爪子不长眼地按在了一起。

不同于肥皂剧和言情小说的是,柳璇没有右手。尽管红着脸慌忙将“手”缩回。而这位男主角显然受到了惊吓,居然不知死活地说:“你的手……你的手怎么回事?”

两米开外的晨昱都不用劳驾脚趾头去想,都知道出事了。慌忙蹿了过来,不由分说把杯子往男生手里一塞,回头重新拉起柳璇的“手”,关心地问:“璇璇,没事吧?”

柳璇没有说话,长发掩住了脸颊,看不见表情。不过以晨昱与柳璇相识三年的交情和对她的了解,也不难猜到。

男生喃喃地说:“你的手……你的手怎么回事?不会……好像……不是我弄得吧?”

晨昱感觉自己的七窍快要冒烟了,怒道:“哎,我说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呀?我们不小心撞了你,是我们不对,我们给你道歉,帮你捡东西,即便是摔坏了我们赔偿也没什么大不了。可你一大男生也不能欺负人呀?”

男生似乎还没有回过神儿来:“我……我……我只是……”

“只是什么?没错,我家璇璇生下来就没有右手,可那又怎样?这丝毫不能影响她的美丽善良!再说,是她希望这样吗?你一大老爷们儿欺负一个弱女子算什么男子汉……”

晨昱似乎骂着不过瘾,还打算用犀利的眼神杀死对方。在她抬眼看到白惜墨的那一瞬间,时间停止,宇宙停止旋转。

白衬衣蓝牛仔,身材修长,光洁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迷人的色泽;那浓密的眉,高挺的鼻,绝美的唇形,无一不在张扬着高贵与优雅。

如果非要说一个缺点的话,多年后晨昱才勉强归结出一点,那就是,白惜墨当时有几分不好意思的尴尬表露在脸上,显得不够潇洒大气。不过,虽然欠缺完美,却丝毫不影响他的英俊帅气,也不影响晨昱和柳璇对他的倾心仰慕。

当时的白惜墨不理会她俩人花痴泛滥、垂涎欲滴,慌乱间连连道歉,没等俩女生说话,匆忙捡起地上散落的书本仓皇而去。剩下晨昱和柳璇魂不守舍、呆呆傻眼。

高一,柳璇和白惜墨分到了同一个班,为此晨昱对天长叹,抱怨上天不公。可能是因为入学第一天的偶遇,白大帅哥对柳璇很是照顾。帮她打热水,帮她值日,当然对于学习不咋地的柳璇,白大帅锅帮她复习功课,也是在所难免的。鉴于白大帅哥平日为人沉默寡言,虽不至于冷若冰霜却也不苟言笑,加之他对柳璇照顾有加,区别对待,因此倒为柳璇平添不少花痴女生的嫉妒和白眼。可白大帅哥对柳璇除了照顾外,貌似没有其他的想法。

而晨昱,惭愧地说,是因为近了柳璇这个楼台才渐渐靠近了白惜墨这个“月”。

这所重点高中是寄宿制的,大多数学生都是住校的,只有极个别学生通过申请可以例外。而晨昱有幸和白先生同在例外之列。

一次放学,在校门口发现白大帅锅独自步行的身影,晨昱忍住心跳,故作坦然,缓缓绕到他身边。不过在这之前,她对着手机屏幕整理整理头发,努力使自己笑的好看,也好让左颊的酒窝显得更深邃,更漂亮。

忘记是谁说过的,天下几乎百分之九十九的邂逅,背后都是刻意和别有用心!

晨昱承认!她就属于这百分之九十九!

“嗨,白惜墨?!真的是你呀?回家吗?要不要一起?”晨昱缓缓骑行经过他身边,强忍着自己眼中的红色大桃心和几欲跳出胸腔的心脏,深呼吸一口,装作漫不经心地问。

没想到的是,白惜墨一个箭步蹿上自行车后座,晨昱一个猝不及防险些摔倒。某人这才淡淡地说:“看来你的技术不太靠谱呀,不如你我换换位置,换我来载你吧。”

天哪!是老天终于听到她的祈祷,还是哪位好心漂亮的天使姐姐遂了她的心愿?

这是晨昱自从认识白惜墨后,从他嘴里听到的最悦耳动听的话!

晨昱记得那天云淡风轻,鸟语花香,微风调皮地钻进他的白色衬衫,鼓鼓地撑起,摩擦着她的发丝面颊,麻麻地、痒痒地,却是甜甜地。

从此后,他们放学就一起走。

刚开始俩人不怎么说话,晨昱是没出息,心跳的几欲窒息,记得很多书本上描写初恋都说是心如撞鹿,以前晨昱不怎么理解,心怎么能像小鹿一样呢?自从认识白惜墨,她明白了,心何止如撞鹿呢?鹿都快要把她的心撞坏踏碎了!!!

跟白帅哥说些什么呢?晨昱平时诗词歌赋,野史趣闻说起来口若悬河,也不知道为什么一旦到了白惜墨面前,就变得吞吞吐吐,不知所云了。白惜墨见晨昱不怎么说话,本来就不是话痨的他就更加沉默了。

两人都这么装哑巴这不是好兆头。晨昱在请教了李哲曦之后,得到的启发是——找俩人都比较熟悉的人或者感兴趣的东西。

晨昱思索一下,白惜墨感兴趣的是什么?不知道!

帅锅感兴趣的能是啥?脚趾头想想也应该是美女吧!

可同性相斥,晨大小姐才不要在心上人面前提什么美女!别说美女,就是丑女也不行!

那就找个两人都比较熟悉的……自然是非柳璇莫属啦。晨昱感谢白童鞋对好友的帮忙照顾。并对他讲自己和柳璇在初中的友谊。他微笑着说可能认识的人不多,所以柳璇是他第一个见过的残疾人,哦,不是,应该说是有些缺陷的人。他只想尽自己微薄之力帮助她。

后来,慢慢熟了起来,他们的话题就从柳璇转到了热播电视剧、名著、热点之类。无可否认那段时光,放学回家成了晨昱最幸福、最期待的事儿,为此她多次阻止并拒绝父皇老爸的车接车送。为此没有少挨李哲曦和唐冰的嘲笑。不过,她不在乎。

高二文理分科,晨昱终于如愿以偿地分到了柳璇那个班,想到能和白同学同窗苦读,顺便可以眉来眼去、暗送秋波,光是想想就觉得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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