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子风心想,现在是什么情况?他是被那碗凉粉卖了吗?
鬼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管他呢?芙蓉镇的这碗美味凉粉还真不是盖的,好吃。
路子风心里那句管他呢?不知在他心中演习了多少遍,我害怕啥?
我一个大男人,路子风你现在是大男人了,你害怕什么,他们那些老人家,还能把你卖了不成,还有什么可怕的,尽管来吧!
丢了钱包,我都没怕呢!
我害怕他们把我卖了,接新媳妇,就接新媳妇,老人家也挺可怜的,接个未过门的新媳妇,还替他儿子操心!
路子风还没等他点头确认,老驴叔又从里面那个屏风包间里面,形色匆匆的两步跨进路子风坐着的双人餐桌前。
路子风反应都没反应,驴叔的大手掌抓着他的格子衬衫的衣领,一把揪住他,拉进了酒馆里另一间单间。
路子风没见过,还没见过,小镇的老乡那么的热情好客,逮到一个外乡旅游的游客,二话不说,就找了两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把他汗渍酸臭的衣服扒了下来。
接下了,是啥情况!
路子风彻底晕了,他们给他穿的是什么衣服,是结婚穿的中式礼服吗?
红色锦缎对襟锦绣龙凤长袍马褂,他这是来离家出走的吗?
穿越了?逃到芙蓉镇,成了接亲的新郎官,等等,路子风此时此刻,脑袋有些短路了,他不是真的穿越了吧!
那两个芙蓉镇的大膀汗,从他被驴叔拉进来后,一句话也没说,从他们扒了他的衣服,到给他穿上中式新郎礼服,不到十分钟。
这速度,会不会是拍电影呢?
路子风头上飘浮着一团团的乌云,一朵朵的云,又是一个个悬疑的弧度问号!
不管了,豁出去了,就算现在镇上那些野蛮的镇民,直接绑了他娶新娘子,他也没啥可担心的,他也不吃亏。
害怕啥!路子风,你个怂货,又不拉你去砍头。
路子风脑袋里混乱的不能再混乱,他只吃了一碗凉粉,只吃了一碗凉粉,这代价也太邪乎了吧!
不会吧!拍电影吧!抢新郎?
这时代,小镇子结婚,我没看错吧!骑马,大红轿子?
一路上,迎亲的队伍就像他看过所有旧电影,娶媳妇的情节一点儿没差,他还以为自己现在去接的是高粱红里的九儿!
路子风仿佛做了一场梦,媒婆、花轿、嫁妆、开道锣、民乐队、龙凤旗……一个不少。
芙蓉镇的男女老少都来围观,凑着热闹看着老驴叔家花了血本,举行的芙蓉镇上最热闹,最浩浩荡荡的一场中式婚礼。
驴叔在酒楼后院,气得直跺脚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我的小祖宗啊!你死哪去了,不接新娘,你也别跟你老子玩失踪啊!驴家的活祖宗啊!那是你媳妇啊!接别人替你接,难不成你让别人替你洞房吗?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不争气的东西!嗨!嗨呀!嗨呀!不争气的臭东西。”
后院的青石板砖,被驴叔跺的直颤悠,小驴子的姐姐,姐夫们火急火燎的跑遍了整个芙蓉镇,地毯式的人肉搜索,逃了婚的小驴子!
现在,等等,有点懵了,新娘没逃跑,新郎先跑了,这场婚礼还真是芙蓉镇上,百年不遇,启齿大笑的荒诞婚礼……
凌家小院里,凌小洛的爹站在院子里像一只无头苍蝇,脸红脖子粗的一顿咆哮:“该死的,驴家小子,这整的叫什么事,接新娘的时辰都快过了,不吉利,不吉利啊!”
院子南墙根,那片开满粉色芙蓉的一角,花儿们像霜打的茄子,耷拉着头,它们都在为它的小主人,洛感到叹息。
说起凌家院南那片鲜艳欲滴的粉色的芙蓉,它们还有个小小的故事,洛8岁的时候,一天放了学的午后,她和以往一样,跳着欢快轻盈的舞步,追赶着几只彩色的蝴蝶,沉迷在她幻想的美好世界里,独自欣赏着自己的风景。
那个明媚的午后,她似乎忘掉了家中一切沉重的灰暗,忘掉了他那个两个游手好闲的哥哥,忘掉了,他那个扒眼看不上女孩,活在封建民俗陈旧思想里的父亲,忘掉了那个她出生长到孩提,都没亲吻过她细滑柔软,婴儿肥小脸蛋的妈妈。
洛,那个家,从她来到这个世界上,从她1岁长到18岁,她就像个无人管教,自生自灭的野丫头,爸爸几乎没正眼儿看过她一眼,妈妈也不曾把她抱在怀里,像别人家妈妈那样温馨的亲吻着孩子的小手和额头,心中默默的为她的孩子祈祷,让她的宝贝快乐的,开心的,自由的健康成长!
那一天,洛追着那几只彩色的蝴蝶,追逐到忘了一切,一个被人类世界遗弃的孩子,她的内心是多么热爱那个无声却时刻孕育着新生的大自然!
洛爱美一朵花,爱每一个株草,爱每一棵树木,甚至芙蓉镇上每一个小生灵。
她爱它们,爱它们的自由自在,爱它们的天生天养,洛甚至有的时候,傻傻分不清她和它们有什么不同,她只不过比它们多了一些人类自以为是的智慧。
洛,好奇的盯着芙蓉镇大瀑布下,一个陌生的青年男子,那个男子的装扮,一看就不是本地人,上半身,黑色宽松英文字母长卫衣,下半身宽松肥大的牛仔蓝休闲裤。
他头发颜色有些怪怪的,咖色为主流,前额刘海处有几根轻飘飘的紫,像芙蓉镇夜晚的大瀑布,沉溺与黑夜与星芒间那一道道顺流而下,妖娆幻灭的紫光。
那男孩儿站的比挺,他面前的画板与他湖蓝色眸子平行相互对视,他欣赏这它,它也欣赏着他。
男孩儿右手拿着画笔,左手拖着颜料盒,心如潺潺的溪流,流淌着激荡四溅的水花,正如他心中的火热激情般涌动。
他笔下的芙蓉瀑布,在平铺的白色画纸上,一笔,一笔的栩栩如生。
洛,好奇的不由自主的被他的画吸引过去,她也想有一天,她要是可以像他一样该多好,把一切美丽的事物与风景,都付诸于笔端。
不觉中昏黄渐次的演变成黄昏的落寞,男孩的目光由瀑布移至洛的身上,洛,一个俏皮可爱的小镇丫头,水汪汪的眼睛如一汪澄清透亮的湖水,亭亭玉立在山水间。
男孩心想哪来的丫头,闯进了他风景的画面,神采奕奕的他,目光如炬,他落笔勾勒的线条,神奇的把洛装进了他的画面。
洛背着一个斜挎的帆布书包,那是哥哥们背剩的书包,她眼睛盯着男孩的画,惊得满眼欣喜:“大哥哥,你是怎么做到的,你把那流动的瀑布画活了,还有我,真像!”
男孩笑笑:“小妹妹,你喜欢,这幅画?”
洛,频频点头:“嗯,喜欢,太美了!”
男孩把那张画好的画,从画板上取了下来,他把它送给了一个懂得欣赏它的小丫头:“送你,还有一个镇上阿婆送我的花籽,芙蓉花的种子,你们小镇上的人都很纯朴,很乐于帮助别人!”
洛,双手接过大哥哥送给她的那幅画和几颗芙蓉的种子,她开心的忘记了,她贪玩后回家的命运,她忘了妈妈手里紧紧攥着的那根鸡毛掸子。
大男孩一边收拾他的画具,一边温和的与洛聊着天:“小妹妹,一切你心中美好的东西,都是需要你自己去亲手种下,用爱的水滴,浇灌它,用时间培养它,有一天,它会长成你心中最美丽的模样,遇见你我很开心,我要离开芙蓉镇了,有缘,我们再见!”
男孩转身背着画板离开了芙蓉镇……
洛,那时候还不知道,那个写生的画家,是个有名的青年画家,他是个中俄混血儿,他的世界,是她们这些小镇子里的孩子,向往的自由生活吧!
洛,想走出小镇的想法从那一刻,开始在她幼小心灵里萌芽,随着她年龄的增长,她走出小镇,走出陈旧家庭观念的家,是支撑她走下去,活出新生唯一的信念。
洛,看的第一本书是夏洛蒂·勃朗特《简爱》,那本书是凌乔用妈妈编的斗笠跟外国游客换来的。
洛,相信每个人都有改变命运的能力,而她的命运要靠书与智慧,走出去,看外面的世界,离开芙蓉镇她才可以去看更广阔的天地,她的梦才可以驰骋飞扬。
而今天,洛的梦同那副青年画家送给的画一样,被她的父母随意的处理掉了。
她没有能力反抗,也不知道该如何反抗,她现在唯一可以做的反抗就是无声,除了无声,还是无声。
她的梦破灭了,她以后要如何过着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那麻木不仁形同行尸走肉的日子。
凌小洛的那个妈妈,女儿今天都要出嫁了,她还是生她时那副冷漠,还是她呱呱坠地时那副漫不经心。
凌乔的计划失败了,被他爸爸看了起来,不准他出门捣乱,那个揪住凌乔耳朵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爸爸。
凌乔的爸爸是个老实人庄稼人,凌家弟兄属他心眼实,可人穷志短,这句话在凌乔和他爸爸身上,一一应验。
凌乔这些年的学费,还是凌爸爸莫开了脸,朝他大哥借来的,他哪能理直气壮,让自己的儿子跟这儿捣乱。
凌家大门口,迎亲的队伍堵塞色着巷子的咽喉,凌小洛湿润的眼睛紧紧闭着喃喃道:“认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