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已经在海德堡住了三个月。一天早晨,教授夫人对他说有一位名叫海沃德的英国人要来这儿住。当天晚上吃饭时,他见到一张陌生的面孔。一连好几天,全家都沉浸在激动的气氛中。首先,天晓得是靠什么花招,是靠低三下四的恳求呢,还是凭未明说的威胁,和特克拉小姐订婚的英国年轻人的双亲邀请她去英国看望他们。她动身时,带上一些水彩画,以显示自己的多才多艺。同时,还带了一大扎书信,以证明这位年轻人已经做出了多少有损于自己的名誉的事。一个星期以后,赫德威格小姐满面春风地宣布:她所深爱的轻骑兵中尉和他的父母快到海德堡来了。中尉的双亲一方面被儿子死乞白赖的纠缠弄得精疲力竭,一方面为赫德威格小姐的父亲提出的嫁妆而心动。于是,同意途经海德堡时前来和这位姑娘会面。会面的结果令人满意。在市立公园里,赫德威格小姐得意扬扬地让教授家所有的人都和她的情人见面。连挨近教授夫人端坐首席的沉默的老太太们都心绪不宁。当赫德威格小姐说要立即回家举行正式订婚仪式时,教授夫人不惜破费请大家喝酒,以示祝贺。厄宁教授自夸会调配一种清淡的饮料。晚饭后,一大碗莱茵白葡萄酒掺苏打水、上面漂着香草和野草莓的饮料被郑重其事地摆在客厅的圆桌上。安娜小姐取笑菲利普,说他这下要与情人告别了。他心里感到很不是滋味,无限伤感。赫德威格小姐唱了好几首歌,安娜小姐演奏《婚礼进行曲》,教授唱《莱茵河畔的卫士》。在欢乐的气氛中,菲利普很少留意这位新来的中尉。晚饭时,他们面对面坐着。可是菲利普只顾和赫德威格小姐谈话,而那位陌生人不懂德语,只好一言不发地闷头吃饭。菲利普看到他系一条淡蓝色的领带,立即产生反感。他二十六岁,长得眉清目秀,经常漫不经心地抬手抚弄波纹状的长发。一双蓝色的大眼睛,不过是很淡的蓝色眼睛,看起来已显得很疲乏。他的脸刮得很光,尽管嘴唇薄,但嘴形长得很美。安娜小姐对相面术很感兴趣。后来,她要菲利普注意观察中尉的颅骨的形状如何好看,脸的下部如何差劲。她说,他的头是思想家的脑袋,可是下颚却缺乏个性。命中注定要当一辈子老处女的安娜小姐高颧骨,鼻子又大又难看,很注重个性。他们正议论他时,他就这么站在一旁,以愉快而有点目空一切的神情观看这闹哄哄的聚会。他身材修长,摆出一副优雅斯文的样子。美国学生中有一个叫威克斯的看到他独自在那儿,便走过去同他攀谈。这两人形成了奇怪的对照:美国人穿戴整洁,黑外套、椒盐色的裤子,长得又瘦又干瘪,举止中多少带有牧师的热忱;而那位英国人身穿宽松的花呢服,四肢发达,动作迟钝。
菲利普直到第二天才和新来的房客谈上话。午饭前他们发现只有他俩在客厅的阳台上。海沃德跟他攀谈。
“你是英国人吧?”“是啊。”“这儿的伙食老是像昨天晚上那么糟吗?”“差不多就是这样。”“糟透了,是吧?”“糟透了。”菲利普根本没发现伙食有什么不好。其实他胃口好,吃得津津有味,饭量很大。可是他又不想让人家看出自己是个优劣不分的人,别人认为伙食恶劣,自己却视为佳肴。
特克拉小姐去了英国,妹妹安娜就得操持更多家务,再也抽不出时间经常出来做长时间的散步了。那位金黄色的头发梳成长辫子、小脸蛋上长有狮子鼻的卡西里小姐近来有些厌恶社交。赫德威格小姐已经走了,经常陪他们散步的美国人威克斯也到德国南部旅行了。菲利普很孤寂。海沃德有心结识他,可是,菲利普有个不幸的怪癖,或许由于腼腆,或许由于某种穴居祖先的返祖遗传,他对初次结识的人总是心生厌恶。只有跟他们混熟了,才能消除最初的印象。这使他令人难以接近。他羞怯地接受海沃德的亲近。一天海沃德邀他出去散步,他只好答应,因为想不出一个得体的托词。他照常表示歉意,同时,对自己不禁又满脸绯红感到恼火。他企图一笑置之,以掩饰这种尴尬的局面。
“恐怕我走不快。”“天啊,我散步又不是要打赌谁走得快。我倒喜欢溜达溜达。你还记得佩特[1]在《马留》一章里谈到悠闲的散步是交谈最好的助兴剂吗?”菲利普善于倾听他人谈话,虽然他也常想说些佳言妙语,可是,往往说话的机会已错过了,也难得想出一两句。海沃德很健谈:任何一个比菲利普更老练的人都会看出海沃德喜欢别人倾听自己说话。他那目空一切的傲慢态度给菲利普留下很深的印象。菲利普不禁怀着敬畏的心情称赞这样的人:他蔑视许多菲利普视为近乎神圣的东西;他对运动不盲目崇拜,把热心于各种形式运动的人斥为“以奖品为唯一目的的运动员”。菲利普没有意识到,他这只不过是以一种迷信代替另一种迷信罢了。
他们信步登上了城堡,坐在台阶上,俯瞰整座城市。城市坐落在风景宜人的内卡河流域。从烟囱冒出来的袅袅青烟弥漫在古城上空,化作一层淡蓝色的雾气。高耸的屋顶和教堂的塔尖给城市带来一种惬意的中世纪的风味。
海沃德谈到《理查·弗浮莱尔》和《包法利夫人》,谈到魏尔兰[2]、但丁和马修·阿诺德[3],当时,菲茨杰拉德[4]翻译的莪默·伽亚谟[5]诗集还只为特权集团所知晓,海沃德能背给菲利普听。他很喜欢背诵自己的或别人的诗歌,他以单调的节奏背诵,到他们回家时,菲利普对海沃德的猜疑已经变为热情的颂扬了。
他们每天下午一起散步,不久,菲利普了解了海沃德的身世点滴。他是个乡村法官的儿子,父亲不久前去世,他继承了一笔每年三百镑的遗产。他在查特豪斯公学学业成绩太优异了,以致他上剑桥时,“三一学院”的院长特意向他表示欢迎。海沃德准备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他跻身于最出类拔萃的知识界人士中:他热情地诵读勃朗宁的诗,却对丁尼生的诗嗤之以鼻。他知道雪莱和哈丽特的不幸姻缘的全部细节。他涉猎艺术史(他房间的墙壁上挂满了瓦茨、伯恩·琼斯和波提切利[6]等人的画作的复制品)。他写出了具有悲观主义格调的诗。朋友们奔走相告,说他很有天赋,才华横溢。他们预示他将来要取得的卓越成就时,他听得很入耳。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他成了文学艺术方面的权威。他深受红衣主教纽曼的《辩护》的影响,罗马天主教教义的生动逼真迎合了他敏锐的美感,只是害怕父亲的盛怒,他才没有改变宗教信仰(他父亲是个朴实、直率而又思想偏狭的人,平时喜欢读麦考莱[7]的作品)。当他毕业只得了及格的成绩时,朋友们都惊讶不已。可是他耸耸肩膀,巧妙地暗示他不愿意受主考人的愚弄。他力求令人觉得,第一流的学生多少总有些庸俗。他饶有兴趣地描述了一次口试:一位围着令人讨厌的领圈的人向他提问逻辑学问题。这次口试确实冗长乏味。忽然,他发现主考人穿着一双紧口靴,怪模怪样的,很可笑。因此,他思想开小差,想起了金斯教堂哥特式建筑的美来。确实,他在剑桥还是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的宴会比他所认识的任何人的都丰盛豪华;他对在他房间里的高谈阔论迄今还记忆犹新。他给菲利普引用了如下的精辟的警句:“他们告诉我,赫拉克利特[8],他们告诉我,你已经死了。”
现在,当他提起主考人及他的靴子的那段栩栩如生的考场逸事时,便哈哈大笑起来。
“当然,这是件蠢事,”他说,“确实,那是一件有着微妙之处的蠢事啊!”
菲利普心里一阵激动,认为这太了不起了。
后来,海沃德到伦敦去学法律。他在克莱门特法学协会的宿舍里租了几间漂亮的房间,都是镶有嵌板墙壁的。他设法把它们布置得像“三一学院”里他过去住过的房间一样。他多少有些政治抱负,自称是辉格党人。他被推荐加入一个自由党的俱乐部,但这个俱乐部的绅士气息很浓。他想开业当律师(他选择了大法官法庭,因为它比较不那么残忍)。一旦为他而做的各种许诺实现了,他就当一名某个合意的选区的议员。同时,他经常上歌剧院,并结识少数几个志趣相投的风流人物。他加入一个座右铭是“全、佳、美”的聚餐俱乐部。他和一位比他年长几岁的夫人建立了柏拉图式友谊。她住在肯辛顿广场。他几乎每天下午同她在昏暗的烛光下品茶,谈论乔治·梅瑞狄斯和沃尔特·佩特。任何傻瓜都可以通过律师会的考试,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因此海沃德只是疲疲沓沓地应付学业。期末考试他考不及格,却把这看作是主考人有意与自己过不去。就在这时,肯辛顿广场的夫人告诉他说,她丈夫马上要从印度回来休假,丈夫是个思想平庸之辈,尽管各方面无可指责,但见到一个年轻人频频来访,恐怕会产生误解。海沃德觉得生活充满着丑恶。一想到他还得再次面对玩世不恭的主考人,便打心眼儿里感到厌恶。他发现,把脚边的球干脆一脚踢掉,倒是个绝妙的办法。他负债累累,每年靠三百镑在伦敦过绅士般的生活是很困难的。他心中向往着约翰·拉斯金[9]描绘得神乎其神的威尼斯和佛罗伦萨。他觉得自己不适合干律师这种庸俗、繁忙的事务,因为他发现,在门上挂起自己的名字来接受诉讼案件是远远不够的;况且,现代政治似乎也缺乏高尚情操。他觉得自己是位诗人。他退掉克莱门特法学协会宿舍的房间,到意大利去。他在佛罗伦萨和罗马分别度过了一个冬天。现在,他又来到德国,在国外度过第二个夏天,以便可以阅读歌德的原著。
海沃德有种极为宝贵的天赋:他对文学有真切的感受力,能够滔滔不绝地表露自己的激情;他能够与作家在感情上产生共鸣,看到作家身上最宝贵的东西,并能中肯地加以评论。菲利普读过很多书,可是他能拿到什么书,就读什么书,毫不加以鉴别。现在,遇到了这么一位能指导他的欣赏力的良师益友,实在太好了。他向市里的小公共图书馆借书,开始阅读海沃德提到的那些奇妙的书。虽然阅读对他并非一直是种享受,但他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地读下去。他渴望自己能有所长进,他觉得自己太无知、太渺小了。到八月底威克斯从德国南部回来时,菲利普已全然置于海沃德的影响之下了。海沃德不喜欢威克斯,他哀叹这位美国人的黑外套和椒盐色的裤子,一谈起他那新英格兰的良心,海沃德总是轻蔑地耸耸肩膀。海沃德辱骂有意同他友好亲善的威克斯,菲利普幸灾乐祸地听着;但是,威克斯对海沃德说出几句不太中听的话时,菲利普却大动肝火。
“你的新朋友看起来像个诗人。”威克斯说,焦虑而刻薄的嘴角上挂着一缕淡淡的笑容。
“他本来就是个诗人。”
“他这样告诉你的吗?要是在美国,我们会管他叫大饭桶。”
“可是我们又不在美国。”菲利普冷冷地说。
“他多大啦?二十五岁?可是他除了待在公寓写诗,什么事也不干。”
“你不了解他。”菲利普生气地说。
“不,我了解他!像他这样的人我见过一百四十七个了。”
威克斯的眼睛闪闪发亮。但菲利普不懂这美国人的幽默,噘着嘴,板着面孔。在菲利普看来,威克斯像个中年人。但事实上,他不超过三十岁。他身材修长,像个学者似的,有点驼背;脑袋长得又大又丑,头发浅淡稀疏,皮肤呈土褐色,薄薄的嘴唇,细长的鼻子,额骨突出,样子显得粗野。他的态度冷淡、刻板,既无生气,也无激情;但他有一种奇怪的轻浮的气质,这使那些一本正经的人仓皇失措,而威克斯出于本能,自然与这些人混在一起。他在海德堡学神学,但在这儿的其他本国神学生对他却持怀疑态度。他的异端思想使他们望而生畏。他那异想天开的幽默激起了他们的非难。
“你怎么能认识一百四十七个像他这样的人呢?”菲利普一本正经地问。
“我在巴黎的拉丁区见过他;我在柏林和慕尼黑的寄宿公寓里见过他。他住在佩鲁贾和阿西西[10]的小旅馆里。在佛罗伦萨,他这样的人成打地站在波提切利的画前,他这样的人占满了罗马西斯廷教堂的席位。在意大利,他喝葡萄酒多了一点;在德国,他喝啤酒毫无节制。凡是正确的东西,不论是什么,他一概赞美。在不久的将来,他打算写一部巨著。想一想吧,有一百四十七部巨著蕴藏在一百四十七位伟人胸中。可悲的是,这一百四十七部巨著一部也写不出来。然而世界照样在前进。”
威克斯说得很认真,可是长篇大论结束时,他那双灰色的眼睛闪烁着。菲利普脸红了,他明白这位美国人在取笑他。
“你胡说八道!”菲利普生气地说。
注释
[1]佩特(1839-1894),英国散文家、小说家和文艺评论家。
[2]魏尔兰(1844-1896),法国诗人。
[3]阿诺德(1822-1888),英国诗人及文艺批评家。
[4]菲茨杰拉德(1809-1883),英国诗人、翻译家。
[5]莪默·伽亚谟(1048-1122),波斯诗人及天文学家。
[6]瓦茨(1817-1904),英国画家、雕塑家;伯恩·琼斯(1833-1898),英国画家;波提切利(1445-1510),意大利画家。
[7]麦考莱(1800-1859),英国历史学家、作家。
[8]赫拉克利特,公元前5世纪的希腊哲学家。
[9]拉斯金(1819-1900),英国作家、美术评论家、社会改革家。
[10]佩鲁贾和阿西西皆为意大利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