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因为没有监控,无法获得第一手也是最直观的资料。因此经过马丁等人协商决定,只能使用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去访问目击者。
访问小组分为三个,分别访问当时的三个目击者。当然等到其它被烧伤的其它目击者出院以后,访问组的数量还会再度增加。
刘易斯和乔作为搭档,自然被分到了一个组里,访问的是当时自称在车厢里打架的博姆。而且打架的对象还是当天刘易斯和乔一起救出来的那个大胖。
至于打火机,第五分局有专门的指纹鉴识人员,可以直接查询洛圣都警局犯罪信息库。如果是初犯,还有总局的DNA专家可供节制,完全不用担心。
临走前,保罗扔给刘易斯一支车钥匙。
这个举动让刘易斯感动的泪流满面:敢情自己干了半个月警察今天终于开上车了!
但是由于刘易斯驾照还没来得及考,所以开车的人是乔。这家伙年轻的时候当过巡警,还参加过热力追缉,对开车尤其是开警车熟悉的不要不要的。
车子是洛圣都警局的特供车(因为这款车是刷不出相应车型的平民车的),没有品牌,市场上边完全见不到。要是哪天哪个非警务人员开着这车上街,只怕是要被抓到警局审问一番车子的来路。
车子的两边整整齐齐地刷着大大的POLICE字样,使整辆车即便混迹车流中也能有着极高的辨识度。涂装采用的是洛圣都警局惯有的黑白相间。车头安装了一块充满硬汉气息的防撞梁(这是瞎掰的,为了更符合美利坚警察的特质),完美的护住了整个车头。
车尾画着一部座机的电话线,旁边写着全美利坚统一的报警电话911。车顶上写有这部警车的编号,但都仅仅是一个三位数(正常是两位数,但偌大一个洛圣都怎么可能只有99部巡逻车?)全洛圣都的警车在编号方面都是无一重复。
现实中的洛杉矶警局在开早会分派任务的时候总是以警员的对讲机呼号(好像是这样)开头然后加上警车编号,老林第一次接触这样的电视时总是感觉热血上涌,充满了专业气息。
作为全洛圣都最常见的一款警车,这款车的用途在洛圣都的大街上真是随处可见(这也是瞎掰的,因为如果不打mod的话老林记得除了大桥底下总局那附近的地方好像其他地方都不怎么刷警车),有时候玩家被通缉了也会看到大马路上的警用车型清一色都是这个牌子。
于是,刘易斯满怀激动的心情,钻进了这部警车的驾驶室。
按照洛圣都警局的惯例,每个分局都会有那么五六辆车子放在警局处于备勤状态,因此除非是像刘易斯那样天天钻地铁的警员基本上天天都有车开。尽管洛圣都一个分局的地位在国内也就相当于是个大点儿的派出所或者是个小点儿的公安分局,但档次可是大大的不一样,也由此体现老美的财大气粗了。
在拉车门的时候,刘易斯很明显地感受到一股厚重感,废了不小的力气才拉开这个车门。因为,门是防弹的,能够抗住手枪霰弹枪甚至是小口径步枪的攻击,放在洛圣都街上巡逻正合适,即便是在最危险的帮派聚集区也能一定的来去自如。
车内的配置和一般巡警车辆无二,因为这些车子有时候也会临时客串一下巡逻车,该有的东西自然全都有。驾驶座的右侧边是一部警用电脑,这玩意在国内还没普及,但是人家洛圣都警察已经在每部巡逻车上都安了一台。
通过对LSPDFR模组视频的观看,我们可以得知这玩意儿的性能也是神通广大,查得了驾照看得了车牌,不可谓不厉害。
驾驶座和副驾驶座中间插着一条泵动式霰弹枪,由于是一部备勤用的车子,车上自然没有卡宾枪。但这霰弹枪其实有放没放都没什么区别。因为,刘易斯没有带子弹,整个就是一烧火棍。
再往后就是一片防弹的挡板,有效地隔离开了前座和后座。因为在美利坚,后座那是用来专业载犯人用的。因此,这个后座的空间也设计的极其狭小,就算是刘易斯这种“苗条”的华夏人钻进去都直不起脑袋,更别说那些膀大腰粗的美国佬了。
由此可见,这部车真的是洛圣都的巡警们的首选!
乔熟练地插入车钥匙,车子“呜呜”地就发动了起来。老美就是老美,连发动机的轰鸣都听得这么带感。很久以前有洛圣都市民评价这款警车,说这是平民车的外表,肌肉车的驾感还有装甲车的防御。
尽管这话说的有半开玩笑的性质,但刘易斯现在看起来似乎真有那么一点儿道理。
(GTA里边貌似没有细化车钥匙的设定,因此什么引擎的轰鸣声都是不存在的,就是“掐”的一声响表示钥匙已经插进去了。)
整部车坐起来的体验略有一点儿颠簸,但总体来看感觉还不错。最起码,比起坐洛圣都地铁的感觉来是要好到姥姥家去了。而且这坐警车是产生的颠簸,和洛圣都垃圾到家的基建也有很大的关系。
一路上,乔对刘易斯讲起了自己当年当巡警的故事:
“当年我在当巡警的时候,也是像你这个年纪。当时我可不想你这个倒霉鬼,一上来就被分发给我来看地铁。而当时我的搭档也是我的师父,也就是像我现在这个年纪。当时我和他的组合就有点儿类似于你和我……”
“我当时处理的第一桩案件就是在这条街上,那会儿我们开的还是老式的福特车。当时那个家伙闯了红灯,我师父就鸣笛把他拦了下来。但是那人也太听话了,开完罚单连个屁都不放就走了……”
“当时的洛圣都警局还不像现在这样贪污成性,队伍整体素质还算好,市民满意度也高,我们干活儿也很有动力。不像现在……”
听乔接二连三侃出的大山刘易斯算是看出来了,这些小老头要是讲起当年的故事来那是一个比一个有劲儿。比如,之前那个武装国度的空降兵老板。
由此可见,不管是在华夏还是美利坚,这些“老人家”喜欢“想当年”的毛病都是一样样的。
刘易斯自然是对此表现出极大的兴趣,毕竟乔当警察的年代和自己老爹一般无二。而老爹由于年代太过久远以前讲得什么也都记不太清,这是一种说不清楚的感觉,或许,就是好奇。
两人谈笑间,乔手上的方向盘转过了一个大弯,停在了一栋五层楼高的公寓楼门前。
这里便是博姆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