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我们正在上自习,忽然校长带着一个没穿校服的新生走了进来,还有一个端着一张大课桌的小校工。打瞌睡的学生惊醒过来,个个站了起来,仿佛刚才一直都在用功似的。校长做了个手势让大家坐下后,转过身去,低声对班主任说:“罗杰先生,这个学生交给你了,让他上五年级吧。要是他的功课和品行都够格的话,再让他升到高年级班里去,他的岁数已经够大的了。”
这个乡下来的新生坐在门背后的角落里,门一开,几乎谁也看不见他。他大约有十五岁,个子比我们大家都高,头发顺着前额剪齐,像乡下教堂唱诗班的歌童,看起来挺懂事,但显得很不自在。肩膀不算宽,可是那件黑纽扣的绿呢外衣可能太紧,袖口被绷开了,露出红红的手腕,想必是卷起袖子干惯了活的。浅黄色的长裤子被背带吊得太高,露出了穿蓝袜子的小腿。脚上穿了一双擦得不亮的钉鞋。
大家开始背起书来。他竖起耳朵来听,专心得好像在教堂里听讲道,腿不敢跷,胳膊也不敢支在书桌上。到两点钟下课铃响的时候,要不是班主任提醒他,他也不知道跟我们一起排队。
我们平时有个习惯,一进教室,就把帽子扔在地上,好把手腾出来,而且一跨过门槛就得扔,帽子从凳子底下穿过,掀起一片尘土。这已经成为老规矩了。
不知道这个新生是没有注意到我们这一套,还是不敢学着跟大家一样做,课前的祷告做完之后,他的鸭舌帽还是放在膝盖上。他的帽子是个四不像,看不出到底是高筒帽、骑兵帽、圆顶帽、尖嘴帽还是棉睡帽,反正看着寒碜,说不出的难看,活像哑巴吃了黄连后的苦脸。帽子是椭球形的,里面用撑条撑着,帽口有三道滚边;往上镶拼着用红线隔开的菱形丝绒和兔皮;再往上是口袋似的帽筒;帽顶是多边的硬壳纸,上面绣着复杂的彩绣,一根细长的饰带从帽顶垂下来,末端吊着一个金线结成的小十字架。
帽子是新的,帽檐还闪着光。
“你站起来。”老师说。
他一起立,帽子就掉了。全班人都笑了起来。
他弯下腰去捡帽子。邻座用胳膊捅了他一下,帽子又掉了,他又捡了起来。
“你的王冠不会摔坏的。”老师是个风趣的人。
学生们哄堂大笑,可怜的新生更加手足无措,不知道帽子应该拿在手里,还是让它掉在地下,还是把它戴在头上。他重新又坐下了,帽子还是放在膝盖上。
“站起来,”老师又说,“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新生口齿含糊地说了一个名字,谁也没听清。
“再说一遍!”
还是那几个含糊不清的音节,全班都笑得更厉害了。
“大声点儿!”老师喊道,“大声点儿!”
于是新生狠下决心,张大嘴,使足全身力气呼救似的喊道:“下坡瓦砾!”
顿时教室里炸开了锅,笑闹声尖得刺耳,有的像狼嚎,有的像狗叫,有人跺脚,有人学舌:“下坡瓦砾!下坡瓦砾!”好不容易才慢慢静了下来,变成零星的音节,但不时还会冒出一两声压制不住的笑声,就像还没燃尽的爆竹一样。老师只好用罚做功课的警告作为雨点来淋湿这些爆竹,教室里的秩序总算渐渐恢复了正常。老师又要新生报名字,让他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拼读出来,最后再重念一遍,这才搞清楚了他的名字是夏尔·包法利,于是吩咐这可怜虫坐到讲台前给懒学生留的板凳上去。他正要去,又站住了。
“你找什么?”老师问道。
“我的帽……”新生怯生生地说,眼睛左右张望,一副心神不定的样子。
“全班罚抄五百行诗!”老师一声怒喝,压住了一场风暴的爆发。
“都别闹了!”老师从高筒帽里掏出手帕来擦着脸上的汗水,生气地嚷道,“你,新来的,给我把‘ridiculus sum’的动词变位抄二十遍。”
随后,他的声音缓和了一些:
“你的帽子嘛,回头就会找到,没人抢你的!”
教室里恢复了平静。脑袋都埋下去做练习了。新生端端正正坐了两个钟头,虽然冷不丁会有人用蘸水的笔尖朝他弹小纸团,溅他一脸墨水,可他只用手擦擦脸,依然垂着眼,一动也不动。
晚自习的时候,他从书桌里取出袖套,把文具整整齐齐地摆好,细心地用尺在纸上画线。我们看他真用功,每个词都不厌其烦地查词典。他大概就是靠这股刻苦劲儿,才没有降到低年级去;因为他虽然勉强懂语法,但是用词造句并不高明。他的拉丁文最初是本村神甫教他的,他的父母为了省钱,拖到实在不能再拖了才肯送他上学堂。
他的父亲夏尔·德尼·巴托洛梅·包法利,曾做过军医助手,一八一二年因为在征兵案件中受到了牵连不得不离开部队,好在他凭着那副一表人才的外形,赢得了一家衣帽店老板女儿的芳心,顺便还捞到了六万法郎的嫁妆。他相貌堂堂,喜欢吹牛,靴子上的马刺总是被他弄得铿锵作响,唇髭和络腮胡子连成一片,手指上总戴着戒指,衣着光鲜,一眼看上去就是个帅哥,那股自来熟的热乎劲儿又像个推销员。一结了婚,头两三年他就靠老婆的钱过日子,吃得好,睡得好,捧着瓷烟斗一斗接一斗地吸烟,晚上夜戏不散场不回家,更是咖啡馆的常客。岳父死后,没有留下多少财产,他忿忿地要开一家布厂,又蚀了本,只好回到乡下指望吃田产。但是,他既不懂得印花布,又不懂得种庄稼;他从不打发马去地里干活,而是整天骑着四处游荡;他的苹果酒不是一桶一桶卖掉,而是一瓶一瓶喝光;院子里最肥的鸡鸭都自己宰了吃;猪油也是用来擦猎靴的。没过多久,他发现自己对这份田产也不能指望什么了。
于是他花两百法郎年租在科州和皮卡迪交界的一个村子里租下了一所半田庄、半住宅的房子,从此闷闷不乐,怨天尤人。从四十五岁起就关门闭户,说是厌倦人世,只想过安静的日子了。
他的妻子从前着了魔般地爱他,简直是对他百依百顺;不料她越顺着他,他却越疏远冷淡她。当年的她外向、专情,后来上了年纪就像走了气变酸的酒一样,也变得难相处了,琐碎唠叨,神经过敏。她吃了多少苦呵!起初看见他满村子拈花惹草,夜里醉得人事不省,满身酒气,被人从乌七八糟的地方给送回家来,她只觉得心如刀绞,但都没有抱怨。后来,她的自尊心受了伤,只好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就这样忍了一辈子。她还得到处奔波忙个不停。她得去见诉讼代理人,去见法庭庭长,记住什么时候期票到期,设法办理延期付款;在家里,她又得缝补、洗烫、督工、发饷,而她的丈夫像在跟人赌气似的,什么也不管,整天昏沉沉、懒洋洋地躺着,要不就对她说些忘恩负义的话,缩在火炉旁边抽烟斗,向炉灰里吐痰。
她生下一个男孩,却不得不寄养在奶妈家。小家伙断奶回家后,被宠得像一个王子,母亲尽喂他果酱,父亲却让他光着脚丫子满地跑,还装得像哲学家一样,说什么就像兽崽那样一丝不挂可能活得更好。他对妻子的那种母性的温情不屑一顾,头脑有一套男人的理想,他要按照斯巴达的方式严格训练儿子,让他有强健的体格。他要儿子冬天睡觉不生火,教他大口喝朗姆酒,朝教堂游行的队伍说粗话。可是这孩子天性温良,父亲的苦心收效甚微。母亲总把儿子带在身边,为他剪硬纸板图画,给他讲故事,整天对着他絮絮叨叨地自言自语,快乐中带着几分伤感。她的日子过得孤寂,就把凋零破碎的梦想全都寄托在孩子身上。她梦想着高官显位,仿佛看见他已经长大成人,不管是修路架桥还是做官执法,反正有所成就了。她教他认字,甚至还弹着一架旧钢琴教了他唱两三支小曲。但是对这一切,不通文墨的包法利先生却说是白费劲。难道他们有条件供养他上公立学校,将来为他买个一官半职,或者盘下一家店面?再说,一个人只要胆大脸皮厚,不愁吃不开。包法利太太只好咬紧嘴唇,让孩子在村里吊儿郎当地闲逛。
他跟在庄稼汉后面,用土块打得乌鸦乱飞。他沿着沟渠摘黑莓吃,手里拿根细树枝看管火鸡;到了收获的季节他就帮着翻晒谷子,在树林里撒欢;下雨天在教堂门廊下的地上画方格,玩跳房子的游戏;碰到节日他就求教堂执事让他敲钟,把身子吊在粗绳上,在半空中来回晃荡。
因此,他长得像橡树般结实,手劲儿很大,肤色健康。
到了十二岁,母亲执意要让他开始读书。他的启蒙老师是教堂的神甫。不过上课的时间太短,又不固定,所以效果并不怎么样。功课都是忙里偷闲教的,神甫在洗礼和葬礼中的间隙站在圣器室里,匆匆忙忙讲上一课;或者是在晚祷之后,神甫不出门了,又叫人去把学生找来。他俩上楼进到他的房间,苍蝇和蛾子也围着蜡烛飞舞。屋里暖和,孩子就打瞌睡;神甫双手搁在肚皮上,不一会儿也张嘴打起鼾来。有时,神甫给附近的病人行过临终圣礼回家,看见夏尔在田地里顽皮捣乱,就把他喊住训诫刻把钟,再趁机叫他在树底下背一背动词变位表。天一下雨或是有熟人路过他们的功课就停。不过,神甫对他一直挺满意,甚至还说小伙子记性不错。
夏尔就这样下去可不行。母亲一抓紧,父亲问心有愧,或者是懒得再争,居然没怎么反对就让了步,但还是又拖了一年,直到这孩子行过了第一次圣体瞻礼。半年一晃就过去了;第二年十月底,正好是在过圣罗曼节期间,父亲亲自把夏尔送进了卢昂中学。
时过境迁,现在谁也不记得他当年的事了,只知道他很乖,课间该玩就玩,进教室该读书就读书,该听讲就听讲,在寝室该睡觉就睡觉,在餐厅里该吃饭就吃饭。他的监护人是冈特里街一家五金批发店的老板。每个月星期天,他总是等铺子关门之后,接他出来一次,带着他到码头去看轮船,一到七点,就送他回学校吃晚餐。每个星期四晚上,夏尔用红墨水给母亲写一封长信,用三块小面团封口;然后他就复习历史课笔记,或者在自习室里读一本叫做《希腊游记》的旧书。散步的时候,他老是和校工聊天,因为他们两个都是乡下来的。
凭着刻苦,他在班上一直保持中等水平;有一回考博物学,他还受到了口头表扬。但是,到三年级期末,他的父母要他退学,打算让他去学医,说是相信他会通过医师会考的。
他母亲认识洛贝克河岸一家洗染店的掌柜,就在四层楼上为他租了一间房子。她把他的膳宿安排妥当,弄来一张桌子,两把椅子,还从家里运来一张樱桃木旧床,另外买了一个生铁小火炉,备好一堆木柴,准备可怜的孩子过冬取暖之用。住了一个星期之后,她回乡下去了,临行前千叮万嘱,要他一个人照顾好自己。
布告栏里的课程表让他晕头转向: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药剂学、化学、植物学、诊断学、治疗学,还有卫生学和药材学,这一个个名词就好像一座座神庙的大门,里面一片黑暗,让他找不着北,只觉得敬畏。他什么也不懂;听讲也是白搭。不过他还是很用功,笔记记了一本又一本,上课每堂都到,实习出诊一次也不落下。他就像蒙住眼睛拉磨的马一样,每天忙着碾磨转圈,转来转去也不知道磨的是什么。
为了替他节省开支,他母亲每个星期都托邮车给他捎来一大块叉烧小牛肉,他上午从医院回来,一边靠着墙跺脚取暖,一边吃叉烧肉当午餐,然后又匆匆赶去上课,上解剖室,上救济院,然后再穿街过巷回到住所。晚上,他吃过房东准备的那顿粗茶淡饭,又上楼回房间用功,身上穿的衣服被汗水浸湿了贴在后背,在烧红的小火炉的炙烤下一直冒着气。
晴好的夏日黄昏时分,闷热的街巷都空荡荡的,只有女仆在大门口踢毽子。他打开窗户,倚窗眺望,底下的小河流过桥梁栅栏,忽黄忽紫忽蓝,卢昂的这个街区因此变得像个脏兮兮的小威尼斯。几个工人蹲在河边清洗胳膊,阁楼里伸出去的竿子上,晾着成束的棉线。对面成排的屋顶上是一片旷远无际的天空,一轮红日正在西沉。乡下那边该有多好啊!山毛榉下该多凉爽啊!他张大鼻孔想呼吸到田野的宜人清香,可惜只是徒劳。
他消瘦了下来,身材变得修长,脸上流露出一种伤感,让人不禁觉得心疼。
人只要稍一松懈,就会自然而然地抛开决心的束缚。有一次,他没去实习,第二天,又逃了一堂课。一尝到偷懒的甜头,慢慢就无法自拔了。他养成了上小酒馆的习惯,在那里玩骨牌玩得上了瘾。每天晚上泡在一个肮脏的赌窟里,朝大理石台子上抛掷着带黑点的小羊骨头骰子,在他看来,这是难得的自由,他的自尊得到了满足,好像是头一回走进花花世界初尝禁果一样;进门的时候捏住门扶手,心里涌起肉欲般的快感。那时,压在内心深处的种种欲望都膨胀起来;他学会了对女伴唱小调,对贝朗瑞崇拜备至,调潘趣酒也得心应手,最后连谈情说爱也会了。
医师考试如此准备,结果自然是一败涂地。可当天晚上全家人还在等他回来开庆功会呢!他动身走回家去,停在村口,托人把母亲找出来,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母亲原谅了儿子,把这次考砸归咎于考官不公,并答应在父亲面前把这事兜起来,给他吃了定心丸。等到五年以后,包法利先生才知道真相;而事过境迁,他也就随它去了,何况他怎能相信自己生的儿子会是个笨蛋呢!
于是夏尔重新发奋复习,埋头准备考试,把所有的题目都背得烂熟。他总算通过了考试,成绩还不错。这对他的母亲来说,简直是件大喜事!他们大吃一顿庆祝了一番。
到哪里去行医呢?去托特吧。那里只有一个医生,上了年纪。很久以来,包法利太太就一直在盼着他死。还没等到老头子卷铺盖,夏尔就在他对面住下了,迫不及待地要接管下这地盘呢!
把儿子带大,让他学会了行医并在托特找了谋生地,这还不算完:他还没成家呢。她又给他物色了一房媳妇,是迪埃普一个事务员的遗孀,四十五岁,一年有一千二百法郎的收入。
杜比克家的寡妇长得又丑又瘦,满脸的疙瘩像春天的树芽,但想娶她的人却有一大把。为了达到目的,包法利太太费尽心机把对手一个个挤掉,甚至还有一个背后有神甫撑腰的猪肉店老板,也被她用巧计坏了好事。
夏尔满以为一结婚,就可以自由自在自作主张,花钱也可以没人管了。谁料家里是他老婆当家;他在人前说什么不说什么都得听她的,每逢周五斋戒日要吃素,平时要按着她的意思穿衣服,按照她的吩咐催病人的账。她拆他的私信,监视他的行动,如果诊室里是女病人的话,还要隔着板壁听他怎么看病。她每天早晨要喝巧克力,每时每刻要有人关心。她老是抱怨神经痛,胸口痛,心情不好。脚步声响吵了她,他一走开又嫌冷清受不了;有人要来看她,那又是来看看她有没有死。每当夏尔夜里回到家中,她就从被窝里伸出瘦长的胳膊,搂住他的脖子,把他拉到床边坐下,向他抱怨起来:他一定是把她给忘了,爱上别的女人了!人家早就说过她的命苦,说到最后,要他为了她的健康配一点甜药水,还要他多给她一点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