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尔不在家的时候,她常常走到碗橱前,把那个用餐巾包好的绿绸雪茄烟匣拿出来。
她端详着这烟匣,打开盖子,闻闻那里面马鞭草香精夹杂着烟草的味道。这是谁的烟匣呢?……是子爵的吧。说不定还是一个情妇送给他的呢。那徽印是在一个红木棚架上绣出来的,这女人得背着人,偷偷地绣它。她得在这上面花多少时间啊!俯下身子,轻柔的卷发拂在绷架上。一针一线浸透着爱意;每一针缝入的是企盼,是回忆,丝线交错重叠,都是无法言喻的情结。而后,一天早上,子爵把烟匣带走了。当它被摆在宽阔的壁炉框上,在花瓶和彭巴杜式的座钟之间时,它听见子爵说过些什么话呢?此刻,它在托特。而他呢,他在巴黎,多么遥远!巴黎到底是什么样子的?这名字如雷贯耳!她低声念着这两个字,乐在其中;这个名字在她耳边,犹如洪亮的教堂钟声,在她眼前闪烁,脸香脂瓶上的标签也闪闪发光。
夜里,水产贩子驾着大车,哼着小调从她的窗下经过时,把她吵醒了;她听着铁轱轳的响声越来越远,在泥地里的响声越来越小。“他们明天就到巴黎了!”她自言自语。于是她的思绪也随着他们上路,上坡下坡,穿过村庄,在星光下的大路上奔波。不知道走了多远之后,总会到达一个模糊的地方,就此梦就醒了。
她买了一张巴黎地图,用手指在上面比划着游览京城的路线。她走上大街,每到一个街角,两条路交叉相汇的地方,或是看到一个标志房屋的白色方块时,她就停下来。终于,她看累了,闭上眼睛,在黑暗中也能看见煤气灯光随风摇曳,听见马车走到剧院的柱廊前,喀嗒一声放下脚踏板。
她订了一份女性杂志《花坛》,还订了一份《纱龙仙子》,一字不落地读着赛马的消息、剧院晚场和首次演出的实况报道,对歌星的初次登台、商店的开张都一一关注。她熟悉流行的时装和上等裁缝的地址,知道森林公园和歌剧院每天的演出安排。她仔细研究欧仁·苏小说里描写的家居摆设;她读巴尔扎克和乔治·桑的小说,靠幻想来寻求个人欲望的满足。就连在餐桌上,她也手不离书,夏尔边吃边和她说话的时候,她却兀自翻着自己的书。看着看着书,就会不由自主想起子爵。她把子爵和书中的虚构人物联系在了一起。以子爵为中心,她的联想范围越来越大,子爵头上的光辉也扩散得越来越远,远远地与他的脸孔脱离开,照亮了她想象中的其他脸孔。
在艾玛眼里,巴黎的浩瀚甚于大海,在一片镀金的空气中闪闪发光。不过那里人来人往的喧嚣繁华,还是要各归各路的。艾玛只是管中窥豹,看到其中的两三类人,以为他们就代表整个世界了。第一类是外交大使,他们的脚下是闪光的地板,客厅的四周镶满了镜子,椭圆桌上蒙着金色流苏的天鹅绒毯。这里有挺刮的垂尾礼服,重要的机密,微笑背后的焦灼不安。第二类是公爵夫人们,她们个个脸色苍白,睡到下午四点钟才起床。女人都是可人的天使,裙摆镶着一道英吉利花边;那些男士看似碌碌无为的平庸之辈,实际是才气纵横,他们为逞一时之快,不惜累垮自己的坐骑,每年夏天都要去巴德避暑,等到快到四十岁了,便娶一个有钱的女继承人作为了结。第三类人是灯红酒绿的文人骚客和娱乐圈明星,午夜过后他们成群地来到餐馆的包房,在烛光的辉映下畅怀挥霍。他们挥金如土,满怀抱负和异想天开的浪漫。他们的生活超越了各类凡人,在天地之间,在暴风雨中,他们显得神圣脱俗。这三类以外的其他人,都如尘埃般微不足道,艾玛没有给他们设定固定的位置,仿佛他们根本就不存在似的。而且,离她越近的东西,她越不放在心上。她周围的一切,沉闷的田野,愚蠢的小市民,平淡无味的生活,在她眼里都是人世间偶然的异象,是她不幸陷入其中的临时场景,而在这之外,是一派充满无边幸福和热情的世界。她头脑发昏,把感官的奢侈享受当成心灵的愉悦,把举止的高雅当成是感情的细腻。难道爱情不就像印度的花木一样,需要适宜的土壤和特定的气候吗?月光之下的叹息,难分难舍的拥抱,执手滴落的泪水,热血沸腾的肉体和情意绵绵的愁绪,都离不开那充满闲情逸致的古堡阳台作为背景。只有在古堡里,才有铺着厚地毯的客厅、枝繁叶茂的花盆、华丽的卧榻,还少不了珠宝的光彩和豪衣的华饰。
驿站的小伙计每天早上都来刷马,大木头套鞋在走廊蹬踏,他罩衫上还有破洞,袜子也没有穿。有这样一个小马夫也就知足了!他干完活就离开了,因为夏尔回来会牵马进棚,卸下马鞍和马笼头,女仆帮着抱一捆草过来扔进马槽。
娜塔西哭得像泪人儿似的离开了托特,艾玛找了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来干活。这姑娘是个孤儿,看着挺乖巧。她不许小姑娘戴软帽,教她回话要称“太太”,端水要用盘子,进门要先敲门,教她烫衣浆裳,伺候她穿衣服,想把她培养成贴身女仆。新来的女仆不发牢骚,唯命是从,生怕被女主人辞退;因为太太经常不锁碗橱,费莉西每天晚上从里面偷一小包糖,做完晚祷之后躺在床上吃。下午,她有时到对面驿站找马车夫闲谈。太太就待在楼上的房间里。
艾玛穿一件低领的室内长袍,翻领之间露出了打褶的衬衫上的三粒金纽扣。腰间系一条有大流苏的腰带,脚蹬一双石榴红小拖鞋,脚背上覆着宽宽的缎带。她买来了吸墨纸、文具和信纸信封,虽然没有什么人需要通信;她掸去书架上的灰尘,照照镜子,拿起一本书,而后又走了神,书搭在了膝盖上。她想去旅行,或者回修道院去。她想死,又渴盼着去巴黎。
不管下雨下雪,夏尔都骑着马到处奔波。他在农家的餐桌上吃煎蛋卷,把胳膊伸进潮湿的被窝,给病人放血时脸上溅一脸血,听垂死病人嘶哑的喘气声,检查便盆,撩起病人肮脏的衣衫,可是每天晚上回家,等待他的总是温暖的火炉,准备好的晚餐,舒适的靠椅,还有一个精心打扮的娇妻,她身上有一股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芬芳味,她的肌肤是不是把她的内衣也给熏香了?
她的许多精妙的小点子都叫他心生欢喜:一会儿给蜡烛托盘剪一张新花样的剪纸,一会儿给他的袍子换一道镶边,赶上女仆烧坏了一道挺普通的菜,她会给这菜取上一个别致的名字,夏尔就津津有味地把它吃光。她在卢昂看见过一些夫人小姐在表链上挂一串小巧玲珑的饰品,就也买了一串。她先是在壁炉上摆了两个蓝色的琉璃大花瓶,不久又放上了一个象牙针线盒和一只镀银的顶针。夏尔越是不懂这些名堂,越是觉得雅致得很。这些东西让他感官愉悦,家居温馨,就好像是铺在他人生道路上的金沙。
他身体好,气色好,在乡下也已经有稳定的地位。村民们都很喜欢他,因为他没有架子。他会抚摸小孩子的头,从不迈进酒店的门,人们都深信他的品性。他最拿手的是治伤风感冒和胸腔疾病。夏尔生怕治死病人,他开的药方其实不过只是些镇静剂,或者偶尔来点催吐药,再者就是泡脚和用蚂蟥。他并不怕做外科手术,给人放起血来,就像对付马一样毫不手软,拔起牙来更是像把大力钳。
后来,为了与时俱进,他就按照收到的《医生之家》的征订书订了这份刊物。他晚餐时看上几页,但是房里很热,加上食物正在消化,他读不到五分钟就打起了瞌睡;于是他就双手托腮打起盹来,头发松散下来遮住了烛台座。艾玛见状,只好无奈地耸耸肩膀。
要是嫁个好点的丈夫就好了!就算沉默寡言,起码也该是个灯下苦读到深夜的人,这样到六十岁时,即使是风湿缠身,那不合身的黑礼服上至少也能有一串勋章呀!她多么希望她现在的这个包法利的姓氏是个响当当的名号,在书店里有作品,在报纸上经常见,全法国上下无人不知。但是夏尔没有一点上进心!不久前伊夫托的一个医生和他一起会诊,就在病人床前,当着病人家属的面,把他弄得几乎下不了台。夏尔晚上回家讲起这件事,艾玛气不打一处来,把他这个同行一顿痛骂。夏尔感动极了,噙着泪吻她的额头,可她还是气不过,恨不得打他一顿,只好走到过道上打窗子,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才让自己平静下来。
“真是个窝囊废!窝囊废!”她咬着嘴唇喃喃自语。
她越看他越觉得不顺眼。年纪一大,他的动作也就变得更加笨拙:吃甜点时,他用刀子切开了空瓶的塞子;吃饭后,用舌头舐牙齿;喝汤时,每咽一口都要发出咕噜一声;人也开始发福了,本来眼睛就很小,被鼓起的腮帮子往上一挤,似乎离太阳穴更近了。
艾玛有时给他整理整理衣服,帮把他羊毛衫的红边塞到背心底下去,帮他重新系好领巾,把他那副褪了色又舍不得丢掉的旧手套夺过来扔到一边;她为他所做的这一切并不是像他想的那样是为他着想,而是为了她自己,把她神经质的个人的好恶发泄到他身上。有时,她也同他讲讲她读过的书,如一段小说,一出新戏,或者报纸上连载的上流社会的趣闻轶事;因为夏尔起码总是个会洗耳恭听、点头称是的好听众,她对她的小猎狗都讲过不少知心话呢!壁炉里的木柴和壁炉上的钟摆她都可以倾诉心曲了。
然而,在她的内心深处一直期待着发生点儿什么,就像沉了船的水手,遥望着天边,睁大绝望的眼睛希望在朦胧的雾色中看到一点白帆。她不知道她在期待什么,也不知道什么风会带来什么机会,把她带向何方的海岸,更不知道飘来的是小小帆船还是三层甲板的大船,船上满载的究竟是烦恼还是幸福。但是每当她早晨醒来,就开始希望机会在当天降临,她竖起耳朵,诧异于自己为什么听不到机会来临的声音,就一骨碌跳下床去寻找,一直找到太阳下山。夜晚的愁绪愈浓,只得又寄希望于明天。
春天又来了。梨花绽放时带来了暖意,她心里感到压抑。
从进入七月起,她就扳着指头数还要过几个星期才到十月,心想安德威烈侯爵也许还会在沃比萨再开一次舞会呢。但九月就这么过去了,既没有见到请帖,也没有人来邀请。
越是失望就越是烦闷,她的心空落落的,无聊的日子周而复始。
她每日打发着同样的日子,日复一日,没有任何新意。别人的生活虽然平淡,但至少总有发生变化的机会吧。一个偶然搞不好就会带来一连串变化,甚至天翻地覆。而她呢,什么好运道也没有碰上。这是天意吗!对她来说,未来只是一条漆黑的长廊,而长廊的尽头还有一扇紧闭的大门。
她再也不弹琴了:为什么要弹呢?给谁听呀?既然她没有机会身穿丝绒短袖长袍在音乐会上用灵巧的指尖去弹一架埃拉钢琴的象牙键盘,也无法去感受听众们微风般回荡耳畔的赞赏,那她又何苦自寻烦恼地去练什么琴呢!她把画夹和刺绣也都丢进了衣橱。有什么用?有什么用?针线活也让她生厌。
“书里说的我都懂。”她自言自语地说。于是她无所事事地待着,把火钳烧得红红的,或瞧着窗外的雨。
星期天的晚祷钟声响起时,她是多么苦闷啊!她神色麻木,专注地听那一声声喑哑的钟声。屋顶上有只猫,在暗淡的日光下弓背慢慢地走着。风刮起了大路上的阵阵尘土。远处不时传来几声狗叫,节奏划一的钟声继续响着,最后消失在田野里。
教堂里面的人出来了。农妇们脚穿着打过蜡的木鞋,农夫也换了新的罩衣,光着头的小孩在大人前面蹦蹦跳跳,大家一起走回家去。有五六个男人,每回老是这几个,在客栈大门口用瓶塞子赌钱,一直玩到天黑。
冬天很冷。每天早晨,玻璃窗都结上了一层霜,光线透进屋来就像透过毛玻璃一样,灰蒙蒙的,有时整天都是这样。从下午四点起,就得点灯了。
天气好的时候,她就下楼到花园里去走走。露水在甘蓝上留下了银色的镂空花边,透明的银色长线把两棵菜连起来了。听不见鸟叫声,一切仿佛都在冬眠。墙边的果树上盖上了草秸,葡萄藤像一条病怏怏的大蛇在墙檐下,走近一些,还能看见那里有一串多足虫。篱笆不远处的雪松下,头戴三角帽诵经的神甫石膏像是右脚不见了,甚至石膏也冻得纷纷剥落,在神甫脸上留下了白癣。
她又回到楼上,关上房门,把木炭拨匀后,壁炉里的热气令她浑身无力,忧愁沉甸甸地压在心里。要是下楼去和女仆聊聊天,也许会好一点,但是她又拉不下面子下去。
在每天固定的时间,戴着黑色缎帽的小学校长会推开他家的窗板,罩衣上挂着军刀的乡警也会从她的门前经过。傍晚和清晨,驿站的马会三匹一排地穿过街道,到村外的池塘去饮水。一家小酒店的门铃不时地会响上一两声;只要有风,就能听见理发铺的招牌——支在两根铁杆上的几个小铜盆——发出铮铮的响声。理发店的橱窗上贴着一张过时的时装画样,还摆着一个黄头发女人的半身蜡像,这是用来装点门面的。理发匠也在抱怨生意不好做,眼看要开不下去了,他还梦想着把店开在大城市,比如说卢昂,在剧场附近的码头开一个店面。如今他整天在街上走来走去,从村公所一直走到教堂,满面愁容地等着来客。包法利夫人只要一抬眼,就看得见他歪戴着希腊便帽,穿着厚厚的呢上衣,像卫兵站岗似的站在那里。
下午的时候,她有时会在房间的窗外看到一个男人的脑袋,脸上布满风尘,留着黑色络腮胡子,微微一笑时就露出一口白牙。华尔兹舞曲响起来了,在手风琴上的是一个小客厅,一些手指大小的小人儿在跳舞,女人裹着红头巾,山民们穿着短上衣,猴子穿着黑礼服,绅士穿着短套裤,这些人在靠椅、沙发、桌几之间转来转去,金纸镶边的镜子里映出了他们的身影。那个人摇动手风琴的曲柄,左右张望,不时地看看人家的窗户。他朝着界石吐一口黄色浓痰,手风琴的硬皮带勒在肩上很累,他就用膝盖去顶一下风琴匣子,琴匣子里时而忧伤时而激扬的音乐,透过一块玫瑰色的塔夫绸幕布悠扬地传出,幕布上有一个阿拉伯式的铜钩。艾玛耳中听到的,却是在舞台上演奏、在沙龙里吟唱的歌声,是那个金碧辉煌的上流社会传来的舞曲。无休无止的音乐在她的脑海里回旋;她的思绪也像在花毯上起舞的印度舞女一样,也随着音乐跳跃,左右摇曳,除了幻梦还是幻梦,除了哀愁还是哀愁。摇手风琴的人收起他帽子里收到的赏钱后,便把旧蓝布罩蒙在手风琴上,把琴扛在背后蹒跚着离开。她的眼睛一直目送着他渐渐走远。
最让她受不了的,是吃晚餐的时候,在楼下那么小的餐厅里火炉冒着烟,门嘎吱作响,墙壁渗水,地面潮湿;人生的辛酸仿佛都盛在她的盘子里了,肉汤的气味勾起她灵魂深处阵阵的恶心。夏尔要吃很长时间,而她只啃几个榛子,或者支着胳膊肘,用刀尖在漆布上划道道来消磨时间。
现在,她对家务事也不上心了,当她的婆婆到托特来过四旬斋节的时候,看到这一变化觉得非常惊讶。的确,媳妇从前那样讲究挑剔,现在却整天慵懒闲散,穿的是灰色棉布袜,点的是秃头土蜡烛。她还口口声声说他们家不富裕,得省吃俭用,还说她很满足,很快活,很喜欢托特,还有一堆别的新由头来堵婆婆的嘴。再说,艾玛似乎并不打算听婆婆的劝告。有一回,包法利老夫人说到主人应该管管用人的宗教信仰,艾玛只是白了她一眼,冷笑一声,吓得老太婆再也不敢多管闲事了。
艾玛的脾气变得越来越乖戾,反复无常。她自己点的菜,做好后却一点也不吃,有时一天只喝新鲜牛奶,有时一天却喝上十几杯茶,她常常足不出户,但又觉得闷得发慌,只好打开窗户,只穿一件薄衫。骂过女仆之后,又送点东西赔礼,或者让她到邻居家去消消气,有时候甚至会把口袋里的银币统统都施舍给穷人。她并没有慈悲心肠,也不轻易同情别人,只不过是像大多数出身农家的人一样,灵魂深处有种东西就像父辈手上的老茧一样根深蒂固。
到二月底,卢奥老爹想着他头年被治好的伤,亲自给女婿送来了一只肥硕的火鸡,在托特住了三天。夏尔要去出诊,只有艾玛和他作伴。他在卧房里抽烟,往壁炉架上吐痰,每天的话题只有庄稼、牛羊、鸡鸭和乡议会;等他一走,她把大门一关,松了一口气,连她自己也对自己的这个举动感到意外。不过,她并不隐瞒她讨厌什么人或什么东西,有时她还喜欢发表些奇谈怪论,别人说好的她偏说坏,伤风败俗的事,她却津津乐道,她的丈夫听得目瞪口呆。
难道这种糟糕的生活要永远过下去?难道她永远不能逃离这苦海?她哪一点比不上那些生活快乐美满的女人!她在沃比萨见过的那几个公爵夫人,身材臃肿,举止粗俗,她真恨上帝的不公。她头靠着墙伤心落泪;她渴望热闹纷繁的假面舞晚会,向往那种她从未体验过的恣肆放纵。
她脸色苍白,心律不齐;夏尔要她服缬草汤,洗樟脑浴。但不管试什么方法,她的病似乎越治越重了。
有些日子,她高烧亢奋,胡话说个没完;兴奋之后,接着却又迷迷糊糊,一言不发,一动不动。要是恢复了一点知觉,她就拿一瓶科隆香水往胳膊上洒。
因为她不断地埋怨托特不好,夏尔猜想她得病的原因一定是周遭环境的影响。有了这个想法,他开始认真考虑迁居的事情了。
这时,她又开始喝醋减肥,得了轻微的干咳症,食欲大伤。
夏尔在这里住了四年,好不容易才开始站稳脚跟,现在要离开托特,那代价太大了!但是不走又怎么办呢!他带她到卢昂去看他的老师。老师说她得的是神经官能症,应该换个环境。
夏尔到处打听,听说新堡区有一个大镇,叫荣镇寺,那里的医生是从波兰来的难民,上个星期搬走了。于是他就写信给当地的药房老板,了解人口的数目,离最近的同行有多远,他的前任每年有多少收入,等等。得到的答复令人满意,他于是决定,如果到春天艾玛的病情还不好转的话,他们就迁到那儿去。
准备搬家的前一天,她收拾抽屉时被什么东西扎到了手指。那是她结婚礼花上的一根铁丝。桔子花蕾已经发黄,覆满灰尘,缎带的银边也丝缕毕现。她把纸花扔进火里,纸花烧起来比干草还要快,好像红色的荆棘,在火焰中慢慢耗尽。她看着燃烧中的纸花,硬壳纸质的小果子裂开了,铜丝弯曲了,金线、银线熔化了,纸花冠萎了下去,像黑蝴蝶一样沿着底板飘起,最后从烟囱中飞了出去。
等到他们三月份离开托特的时候,包法利夫人已经有了身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