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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情劫·曾经有沧海

重庆一连下了多日的雨,苏云端着一杯咖啡,站在客厅的窗边,看着花园里的一片绿意,听着屋檐滴滴答答。这里是陪都,也是山城,屋后不多远便是山。只是有雾,看一切都不清楚。遥遥的,像一幅水墨画,那样寂寞。

沈沛霖今日回来得早,手下帮他打伞一路快步进了屋子。苏云不回头,沈沛霖也由她,只从身后抱着她:“今日做了什么?”

每一日,他总是这样不厌其烦地问她,今天做了什么,吃了什么。他只是哄着她说话,不在乎她的答案。关于她的这些事情,小楼里的用人会详详细细地告诉他。她的性子一向淡漠,他也随着她,并不在意她的沉默。沈沛霖低头在她的头发上落下一吻:“有没有吃饭?”

“没有,不饿。”苏云说。他环上来的时候,虽脱了大衣,但还是有一些潮气,她不喜欢。这个男人即使是在温柔地笑,也给人带来压迫感。

怔忡的工夫,沈沛霖拉过苏云的手,把咖啡杯随手搁下:“在窗前站了多久?手这样凉。”

“没有多久。”苏云笑笑,手任他握了去,“你既回来了,便叫他们开饭吧。”

沈沛霖低低地应了一声,撩起她散落下来的头发,将一副耳环给她戴上:“这是今天刚从上海那边捎来的,很衬你。”

他的呼吸喷在她的耳朵上,让她痒极了。苏云借着看耳环,挣开他走到穿衣镜前,把头发理好。耳环是金色的蝴蝶样式,小巧精致,翅膀翩翩,要飞起来似的。她曾喜欢过这些东西,金银珠宝,做工好,便不显得俗气。烟盒和月份牌的插画上的她,身段无可挑剔,戴过的首饰必然会引起夫人小姐的竞相模仿。那时候虽然口口声声说钱财是身外物,却也因为这个,和他弄出了这一段孽缘。

他如此费尽心思地讨她的欢心,她是应当领这个情的。苏云低下头,镜子里面的他站在她的身后,目光里的迷恋不是做戏:“谢谢。”

沈沛霖上前一步,揽住她的腰,鼻子和她相触:“怎么谢我?”

苏云的头一避,沈沛霖不依不饶地贴了上来,吻住了那只展翅欲飞的蝴蝶,唇慢慢移动,衔住了她。苏云的身子一软,沈沛霖的手恰是时候地扶住了她的腰。缠绵了一会儿,沈沛霖的唇放过她,揽她往餐厅走去。

重庆气候潮湿,因此多食辣。在苏云和沈沛霖居住的这个杨家山公馆里面,厨师却做得一手口味不错的江浙菜。这是沈沛霖的喜好,他生在浙江,虽然父母早亡,但也是家境殷实,把口味吃得极刁。浙菜讲究用料要鲜,战时物资本匮乏,可沈沛霖的身份摆在那里,倒真是没有亏待他的肠胃。

苏云食量小,小口喝着鸡火莼菜汤。这是一道西湖名菜,据说还曾被文人用来表达思乡之情。整碗汤底翠绿翠绿的,卖相极佳。苏云侧过头看向沈沛霖,自从来了小楼,她便一直在想,若是当初她没有央求他帮忙,他们会不会是另一个样子?

那天的夕阳那样好,天空中出现了火烧云。屋子里的光线有些暗,他穿着一件军用衬衣,袖子随意地挽了上去。他对她笑的时候,表情是柔和的,和传说中阴沉狠戾的那个人完全不一样。他轻声说,打开看看。客厅里的几个箱子,金灿灿的珠宝首饰照亮整间屋子。她是识货的,那些东西皆价格不菲。那些不是她的,可是他借此表明了他的心。

沈沛霖夹了一筷龙井虾仁放入苏云的碗里,视线和她对上了:“怎么,不合胃口?”

“你知道的,我一向吃得少。”苏云虽然说着,还是把他夹给她的菜慢慢吃掉。她低着头,不再看他,目光落在汤碗里。

沈沛霖再没说话。吃完饭之后,他们在客厅的沙发上坐着。用人泡了茶端上来,苏云疑惑地望向他。跟了他这么久,她也多多少少知道了他的一些习惯。他是极为自律的男人,对名利物质皆不像外界传言的那样看重。相反,他不喝茶、不吸烟、不照相、不讲究穿着。沈沛霖一只手放在苏云的腰际,另一只手端着杯子送到她的嘴边:“尝尝。”

苏云心不在焉地浅浅尝了一口,还没品出什么,便听到沈沛霖在对她咬耳朵:“这可是于子敬托人送来的,说是百年前的清廷专供,普洱春茶。”

苏云听到“于子敬”的名字时,那一口茶不知怎么就停在了喉咙里。她咽得太急,茶辣辣地划过喉咙,呛了她一下。她一个劲地咳嗽,沈沛霖端着的茶水随着她的动作翻了个身,尽数洒在她的衣领处。

“怎么这么不小心?”沈沛霖微笑着,伸手去解苏云旗袍的扣子,“你瞧,都湿了。”

苏云不咳了,她闭上眼睛,他的手正停在她的衣领下方。沈沛霖一副男儿相,却生了一双女儿手,白白净净,细皮嫩肉。因为常年握枪,掌心有厚茧。她抓住沈沛霖还要继续向下的手,叫了一声:“沛霖!”

“你怕什么呢?”沈沛霖感慨似的说道,“我要是想对于子敬做什么,何至于给他办一张能发一辈子财的滇缅公路特别通行证?听说于子敬现在在云南那边混得风生水起,身边从来不缺红颜知己。苏云啊苏云,你这又是做什么呢?”

他一直……都在拿子敬威胁着她。苏云的手无力地放下了。苏云身上的扣子已经被沈沛霖解开大半,沈沛霖打横抱起她往浴室走去,声音寒彻骨髓地对用人吩咐:“把那块普洱茶饼扔了。”

翠鸟一下一下地轻轻啄着水面,水纹一圈一圈地荡漾开来,苏云在半梦半醒中想起儿时被妈妈抱着,在盲人摊前算命。才艺多能,智谋奇略,忍柔当事,鸣奏大功。却又是命途多舛,亲情疏远,一生情劫。

无非就是凭借几部戏出了名罢了。她爱演戏,在镜头前面演绎着别人的人生。在中国传统观念里,戏子无义,可她不在乎。电影是国内新兴的东西,她在第一次进入黑乎乎的影院时便爱上了银幕前晃动的黑白影子。她义无反顾地走上了这条路,把自己的所有热情全部投进去。

在拍戏的片场,苏云曾以为自己遇到了白马王子。可那个人,给她带来了巨大的伤。他们本是订了婚的,后来和他解除婚约时,好一通波折。越是把事情编得龌龊,越是有人喜欢。玲玉说,人言可畏,便这样因着人言去了。可她偏不,别人越是想要她服输,她越不遂那些人的愿。

在一次私人舞会上,她遇见了于子敬。于子敬是实业商人,洋行的经理,和自己所在的电影公司有合作,连难得夸人的经理都赞他人才难得。他喜欢穿白色西装,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在西装口袋里面折上一块手帕。舞会上,他走到她面前请她跳舞,微笑着逗她说话。

这一次恋爱,谈了六年之久。像于子敬这样的男人,交往得越久便越能发现他的好。他是福建那边富裕人家的孩子,父亲早逝,被长兄抚养长大。正因如此,于子敬身上才既有着善解人意的体贴礼貌,也有一股傻傻的孩子气。在她的印象里,他是极喜欢喝茶的,不管是什么茶,只要冲好了放到他面前,他总能够说出门道来。母亲说,趁你父亲在世,由他带你入教堂,将你交给子敬,他就放心了。她最后答应了他的求婚,西式婚礼,操办得热热闹闹。婚后,她和他去福州,见了他的家人,一家人和和睦睦,她愿意自此为子敬洗手做羹汤。

那一刻,她觉得那命算得是不准的。虽然之前遇人不淑,可是遇见于子敬之后,一切都值得了。殊不知,这一生情劫,还有一个沈沛霖。

苏云醒来,尽管窗帘拉着,阳光还是透了进来,看样子是天亮了。沈沛霖已经醒了,穿了一身军装坐在床头,不知道已经望了她多久。

见她努力睁开眼睛看向他,沈沛霖伸手理着她的头发,语气似是叹息:“苏云啊苏云,这么久的时间,我还没有让你忘记他吗?”

苏云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他。沈沛霖倒是先笑了:“你一直知道自己最有魔力的是眼睛,成天这样勾引我。”

苏云想要反驳,知道反驳没用,便也不多费口舌,只向一侧偏过头去。她的下巴被沈沛霖定住,沈沛霖弯下身子,低头吻在了她的眼睛上。他的额头和她贴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目光严肃地看着她:“我有东西给你,我希望你能收下它。”

“你给的东西,我什么时候拒绝过?”苏云说。

沈沛霖摇摇头,目光复杂地看着她。他伸手从床头柜拿出一个小盒子,打开递给她:“你喜欢不喜欢?”

无端地,苏云想起了于子敬求婚的时候。西餐厅里,他紧张得鼻尖上都冒了汗珠。她觉得好笑,又不忍心再逗他,伸出手来让他帮自己把戒指戴上,他激动得要飞起来。

苏云回神,见沈沛霖直直地看着自己。苏云感到心虚,不知道自己又走了多久的神。她双手撑着床坐直了身子,沈沛霖拿过靠枕让她垫在背后。苏云笑笑:“沛霖,你可知道,如果真的娶了我,对你的政治前途可是不利的。”

拿出戒指征求她的意见,不过是形式罢了。人都被他抢了来,还在乎那一纸婚书?

沈沛霖眸色认真:“苏云,我今生最大的心愿是与你正式结为夫妻,为了你,我什么都可以不要。”

这样的话,他之前是没有说过的。苏云愣在那里,军统的规矩她知道,匈奴不灭,何以家为,军统中人,在抗日战争胜利之前,皆不可成家。她相信此时的沈沛霖是认真的,可是她情愿沈沛霖待她是不认真的。一旦被这样的男人上了心,便注定是逃不出来了。

见苏云迟迟没有反应,沈沛霖有些烦躁,把盒子往苏云手里一塞,耐着心对苏云道:“你先收着。”

苏云的目光停在了盒子里的那枚戒指上,这是她喜欢的一个法国牌子。近年来,上层圈子流行起在戒指上镶嵌钻石,沈沛霖偶尔会让她陪着自己出席一些必要的宴会,那些贵太太们谈起钻石的时候一概是艳羡的表情,她至今记得。沈沛霖虽然不讲究什么,可他愿意给她最好的,他觉得她喜欢的,便会给她。苏云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好,我先收着。”

握在苏云手上的手猛地一紧,沈沛霖目光炯炯地看着她:“若是收下了,便不许再退回来了。”

苏云叹气,把戒指盒子盖上,转头看向拉着的窗帘:“沛霖,我何德何能。”

沈沛霖抱住她:“苏云,你是我沈沛霖此生最爱的女人。”

沈沛霖肩膀上的那一块布料湿了,苏云这才意识到自己哭了。她挣开沈沛霖,重新躺下,用被子盖住头,声音闷闷:“你走吧,我要再睡一会儿。”

坐在床边的沈沛霖似乎笑了,然后便是他出门的脚步声。苏云听着他走远了,从被子里探出头来,将枕边的盒子放回床头柜。

自苏云收了戒指,沈沛霖在别墅里的笑容便多了。与此同时,苏云发呆的次数也多了。他是什么样子的男人,她看不透。

曾有人把沈沛霖称为“苏杭第一才子”,说他文能安邦,武能定国。他们说他好色,可她再没见过他身边有别的女人。她能看出,他是有情义的。他手下牺牲的时候,他派人寄了抚恤金;有人回他的老家的时候,他总会挑些母亲喜爱的东西捎带回去;他亡妻的忌辰,他也会默默地点上一炷香。

越是观察这个男人,便越觉得他和坊间传说的不一样。

“怎么变得这样爱看我?”沈沛霖笑着问。

“爱看你,还不好?”苏云问。

“怎么不好。”沈沛霖抓过她的手来,细细地吻着,“你这样看着我,我开心极了。因为你的眼里终于有了我。”

“沛霖,我给你唱支歌吧。”苏云顺势让自己躺在了沈沛霖怀里,低低哼唱,“卖夜来香,卖夜来香,花儿好,白又香。花香没有好多时光,人怕老,珠怕黄,花儿也怕不久长。爱花的人儿快来买,莫待明朝花不香,买花不费钱多少,卖花也好养爹娘……”

这歌,沈沛霖是熟悉的。他是苏云忠实的影迷,在没有得到她之前,把她在银幕里的角色一遍一遍地看。苏云在一部电影里面扮演卖花姑娘,篮子里面装着夜来香,唱的就是这首歌。

“花香没有好多时光,人怕老,珠怕黄,花儿也怕不久长。”沈沛霖听懂了,他的手不轻不重地在苏云后背拍了一下,又抬起她的脸道:“苏云,我待你如此,你若是还疑心我,那我便不知该怎样才能让你相信了。”

“你瞧瞧,我又怎么不信你了。”苏云说着,心却虚起来。她怕这种感觉,就像沈沛霖说的,她心里居然有了他。

沈沛霖捻着她的一缕头发,用食指一绕,一圈一圈地在手里缠着,视线却紧锁着她:“我说过的,等抗战结束,便要你同我结婚。”

“戒指都收下了,你还疑心什么?”苏云低下头去,伸手去揪他的衣角,“要我说,疑心的那个人,才不是我。”

“是我太在乎你。”沈沛霖轻叹,“于子敬虽然签了离婚协议,但你们两个一直没办成手续,这总是我的一块心病。”

两个人相处得久了,沈沛霖对苏云的管制也不再像之前那般密不透风。日本人已是强弩之末,整条街道上都有一种即将胜利的喜庆。载着苏云的汽车在酒楼停下,苏云刚下车,便听到喇叭里在播放一段日本话的演讲。苏云在叽里呱啦的声音中上楼,包间里只有沈沛霖在,他的快乐溢于言表,快步上前将她抱起,在原地转了一圈:“日本人投降了!”

待沈沛霖将她放下来,她才听清广播里说的话:“我们的正义必然战胜过强权的真理,终于得到它最后的证明……”

“平日里因着我的口味你少吃西餐,今天特意带你来这里。待会儿你尝尝这家酒楼的里脊牛排,是不是七分熟刚刚好。”沈沛霖拉着苏云的手坐下,笑着看她,“我知道,一直以来把你闷坏了,所以今天让你上街逛逛。”

苏云仍不习惯沈沛霖这般直白的目光,这个男人,总是找准一切时机向她暗示他的用心。传来了有人上楼的脚步声,接着门上映出了两个身影,其中一个人接过盘子。下楼的脚步声和敲门声几乎同时响起,沈沛霖说了一声“进”,他的手下端了两杯咖啡进来。

苏云右手被沈沛霖握着,只好用左手去端咖啡。她突然感到左手一热,抬头撞见沈沛霖的笑眸:“哟,戴上了?”

戴上了。不然,还能拒绝?这个男人,他要的,向来都是要得到的。权当这是她的命,何况她的命还牵扯着别人的。

手下时不时送菜上来,都是西餐。沈沛霖吃得很少,尤其是咖啡,几乎一口未动。他们吃饭的时候,都是沉默的。虽然牛排的味道不错,但在沈沛霖灼热的目光下,苏云吃不下了。

沈沛霖问她:“吃饱了?”

“饱了。”苏云说。

“这段时间我有事情要忙,你先好好待在公馆。过了这阵子,我会安排人送你去上海,把离婚手续办好之后再回来。”沈沛霖说,“你在上海可以多待些日子。我在南京有几处公馆,不知道里面的家具合不合你的心意,你在上海若是看中了什么,直接买下来让人送到南京去就是了。”

沈沛霖送苏云下楼,将要出门时突然把她往自己的怀里一带,低头吻了上去。他一向理性低调,破天荒地做了这种事。沈沛霖搂着她的腰,轻轻道:“苏云,我爱你。”

沈沛霖每次出行,都有两辆一模一样的车同时开走。在他坐的车之后,跟着保护他的车。两辆车朝不同的方向开去,苏云也不知道他究竟往哪个方向走了。她收回视线,一片茫然。

再见到于子敬,感觉像是隔了半生。

苏云从汽车上下来,天上的乌云积了一层又一层,似乎憋着一场大雨。她朝民政局的大门走去,一眼就看到了大厅里的于子敬。他整个人显得更加的稳重了,之前的那股遗留的孩子气早已不见踪影。于子敬仍是一身白色西装,见到她之后,脸上喜悦、担忧、焦急……种种情绪交织,情不自禁地上前想要拉她的手:“阿云。”

苏云下意识地向后退了一步,于子敬愣在那里。苏云朝身后看了看,沈沛霖到底是不放心她的。于子敬只当苏云因为身后有人,才不愿与他亲近,心中泛起一阵失落,和她面对面站着,艰难开口:“你……过得好吗?”

苏云不知该从何说起,她曾经以为再见到子敬时会很委屈,会扑到他的怀中大哭一场。可是,当他这么真真切切地站在她的面前,她心中仍然惦记着他,她却没有办法忽略掉另一个人。

身后的特务假意咳嗽了两声,上前提醒苏云:“苏小姐,还是和于先生进去办手续吧。”

离婚协议书是现成的,被特务带了过来。苏云还记得,她刚到杨家山公馆,见到这张有着于子敬签字的协议书的时候,她当着沈沛霖的面泣不成声。沈沛霖声音冷漠,他说:“苏云,我只许你在我面前为这个男人哭这一次。从今往后,你和他没有任何关系。哪怕想他,也只许在心里偷偷地想。若是被我看到,后果自负。”

因着沈沛霖事先找人交代过的缘故,工作人员的效率高得出奇。离婚证明一式两份,于子敬接过,递了一份给苏云。他紧紧捏着这一张薄纸,痛苦地叫了一声:“阿云!”

于子敬下了力气,苏云没能把纸拿过来,身后的特务已是不耐烦,推了于子敬一把。将离婚证明小心收好之后,特务恭恭敬敬地对苏云道:“苏小姐,我们走吧。”

瓢泼大雨已经下了起来,苏云突然想起,今天似乎是沈沛霖从青岛过来接她的日子。在前几日的电报里,他说不放心她自己在上海,要在她办好手续后过来接她一起回重庆去。这样的天气,不知道沈沛霖起飞了没有。

苏云没有等到沈沛霖,便在上海的饭店住下。一晚上风雨交加,直到接近天明她才睡下。第二天仍没有沈沛霖的消息,有传说说,沈沛霖发生了空难,飞机在快到南京的时候失事了。苏云是不信的,那是沈沛霖,有九条命的沈沛霖,多少人想除掉却除不掉的沈沛霖,无数次化险为夷的沈沛霖。就这样,苏云在酒店一连住了三天,她没有等到沈沛霖的电报,有关沈沛霖遇难的谣言反而有鼻子有眼起来。

苏云强迫自己不去为沈沛霖担心,战后的商场重新修整,商家也有了一些活力。苏云放任自己买些无用的东西分散注意力,晚上去看电影,把自己弄得累了,回去才能够睡着。第四天,苏云起床时已经很晚了,特务告诉她,于子敬在楼下等了她很久。苏云疑心着特务对待于子敬态度的转变,却没有多想。

于子敬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苏云挑了一个靠窗的位子坐下了,服务生给她端来早餐。于子敬坐到了她的对面,脸上按捺不住激动的表情:“阿云……”

苏云吃着面包,看向于子敬:“什么?”

“你看……”于子敬递过来一张《大公报》,在头条的位置刊登了沈沛霖的飞机在南京坠落的消息。

苏云一个字一个字地读着,想要把这些话刻到心里。她手中的牛奶杯摇摇晃晃,牛奶洒在了报纸上。怎么会……他怎么会死……

“阿云……”于子敬的手落在苏云颤抖的手上。看苏云这个样子,他有些不安。一个他不敢想的想法在脑中冒了出来:如果说,苏云最初跟着沈沛霖,是因为种种的无可奈何;那么经过三年时间,她的心还属于自己吗?

苏云左手上的那抹星亮色直直地刺痛着他的双眼,这不是他们的结婚戒指。于子敬心中一阵惶恐,他的苏云,她还是他的苏云吗?

没有注意到于子敬表情的变化,苏云的眼泪一滴一滴落了下来:“你说……怎么飞机就失事了呢……”

“阿云……”于子敬心疼地看着苏云,他不知道怎样安慰他面前的这个女人。他下意识地从怀里掏出手帕,温柔地为她拭泪,这样一个动作让他想起他们恋爱的时候。她虽是大红大紫的明星,但对于这样简单的触碰仍会羞涩,这让他更加怜惜。在回忆的思绪的带动下,于子敬脱口说出:“让我带你走吧,求你,阿云。”

苏云闻言,抬头愣愣地看着他。

“我们结婚证书上面写了什么,我都可以背下来:嘉礼初成,良缘遂缔。情敦鹣鲽,愿相敬之如宾;祥叶螽麟,定克昌于厥后。同心同德,宜室宜家。永结鸾俦,共盟鸳蝶,此证。”于子敬看着苏云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背道。他急切地抓着苏云的手,像是抓着海上漂浮的最后一根浮木,“阿云……难道说,你不爱我了?”

苏云流着泪摇头:“子敬,你这是什么话,我一直……没有忘记你。”

“让我们忘掉这三年,重新开始。”于子敬从怀里拿出前几日两人刚刚签过字的离婚证书,三两下撕个粉碎,“他死了,没有人能够阻碍我们两个在一起。”

苏云回神的时候,已经和于子敬身处香港了。

于子敬在这里开了一家洋行,生意还算兴隆,待她如同从前,嘘寒问暖,关怀备至。

她知道,有些东西不一样了。

前一段时间她浑浑噩噩,不知道于子敬用了多少钞票搞定了跟在她身后的两个特务,让他们拿出另一份离婚证明,撕掉了。她只记得,那些日子,报纸上铺天盖地全部都是沈沛霖的事情。

她把那些报纸揉成一团。于子敬默默地看着她,突然道:“阿云,你是不是爱上他了?”

她没有回答,她的思绪还在飘着,想着沈沛霖曾经戴在她耳朵上的那一对蝴蝶。那个男人的强势与温柔,是别人不曾见到的。

类似的问题,于子敬没有再问过。

时间终究带走了她的沉寂,苏云把一些事情藏在心里,脸上也开始有了表情。于子敬喜在心里,正巧手下新出厂了一批日用品,他便用苏云的名字去注册了商标。他征求苏云的意见时,苏云只是笑笑,靠在他的身上叹息:“子敬,你对我这样好。”

于子敬看着与自己看似依旧恩爱却又相敬如宾的苏云,心中感慨,他们两个,终究是回不去了。

一日吃饭,于子敬突然腹痛难耐。去医院检查之后才发现,他已经是肝癌晚期。苏云坐在于子敬的病床前,握着于子敬的手。这些日子他瘦了许多,她原本以为是工作太累,原来……他是病了。她对他的关心太少,太少了。

“阿云……”病床上的于子敬睁开眼睛,“我没事。”

“嗯,你没事,会好起来的。”苏云对于子敬点头。

看着苏云这个样子,于子敬反倒不知该说些什么劝她。

才艺多能,智谋奇略,忍柔当事,鸣奏大功。却又是命途多舛,亲情疏远,一生情劫。

苏云默念着这些字,心中苦笑,命运弄人啊,命运弄人。

于子敬死后,苏云移居加拿大。

温哥华能够一连下好几个月的雨,苏云站在窗前,时常想起她待过的重庆。雨水沿着屋檐滴滴答答地流下来,咖啡在口中残存着香浓的味道,唱片机在当时是最贵最好的,里面放着周璇的歌。

晚年,苏云回国,将于子敬墓地迁往温哥华,并在相邻处买下了阴宅,同于子敬相伴。

一夜之间,各种回忆录热销。沈沛霖手下提及当年苏云与沈沛霖的秘事,有好事记者不远千里跑去加拿大求证,苏云避而不见,只是托人带给记者一句话。

“关于那几年,人说纷纭,但由人说,不提也罢。”

八十岁生日前,苏云接受了搬往加拿大以来的唯一一次专访。意料之中的,记者问起她当初在重庆的故事。

苏云只是回应:“关于这一段生活,也有很多传言,而且以讹传讹,成了有确凿之据的事实。现在我已年近八十,心如止水。我也算是高寿了,但仍感到人的一生其实很短暂,对于生活琐事,其实不必过于计较,在民族大义的问题上不要含糊就可以了。”

八十二岁时,苏云戴上了那一双蝴蝶耳环,她躺在床上睡着了。梦里,那一双白皙的不像男人的手带着不容人挣扎的力气束缚着她的腰,他的呼吸喷在她的耳畔。那一刻,她想,如果她是只蝴蝶就好了,能飞出这囚禁她的笼子。等到她真的飞出来了,寻寻觅觅,总有能够遮风挡雨的地方,但再也不会被照顾得那么无微不至。

他虽然将她藏了起来,却从来没有折断她的双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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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颜晓棠是将军府逃出来的野马驹,有才可貌不行。不过她觉得正好,大师兄有貌啊!至于才的话……听说以前很牛掰,现在就只会吐吐血,白白嘴唇,数铜板都没她利索。什么?你说师父容貌逆天,也可互补?no、no、no,师父乃天人之姿,我等凡人可配不上!她就一门心思地瞅着大师兄,至少这个努把力,还是能娶到手的……吧?为了娶大师兄,颜晓棠豁出去了——刚拜师就被追杀,她来想招躲;师门穷,她去挣钱;师父想重振,她管招兵买马。等一切水到渠成,大师兄还是又冰又扎的怎么破?颜晓棠:哼哼……到时候还由得你。
  • 涅槃医妃:拒诊双面邪王

    涅槃医妃:拒诊双面邪王

    她是扬名天下的神医,为助他登位,成为世人闻风丧胆的“毒医”,杀人于无形。登位仪式上,她一袭大红喜袍,含羞待他来履行儿时的诺言,“待到三月桃花开,我来娶你。”然,她等来的却是一杯毒酒。他携了另一个人的手,以前朝余孽之名,要她死。“为什么?你说过的,盼到三月桃花遍地……”洛盼桃颤抖着声音,却被他冷冷打断,“我不爱你,为你取名之人不是我,与你有诺之人,也不是我。”不是他?那张化为灰烬她也能认出的脸,他如何能骗她说那人不是他?
  • 两孔桥

    两孔桥

    老胡刚刚安抚了山虎几句,两辆开着大灯的摩托车就已经从南面的高坡直冲进桥洞,气势很是骇人。山虎吓坏了,身体止不住地发抖,嘴里语无伦次地说,疤哥他们……坏人……老胡用力将山虎拥在怀里,搂了一下,然后才把他扶靠在墙上,他说,不用怕,呆在这儿别动!这时摩托车已经开到眼前,老胡转过身,面对刺眼的车灯一时什么也看不清,他下意识地抬起手,挡在前额上,这才模模糊糊看到两辆摩托车上一共坐了四个人。老胡这时还看不清他们的脸,只看清了他们的轮廓,他们就像是从黑暗中走出来的魔鬼,立在灯影和黑暗之间,半明半暗,半人半鬼。两个坐在摩托车后座上的人走下车来,向老胡步步紧逼。